A. 老人的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遺囑/遺贈人的身份證件2.遺囑/遺贈人婚姻狀況證明3.遺囑/遺贈所處分的財產憑證4.遺囑/遺贈人本人草擬的遺囑5.與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B. 老人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遺囑公證需要到公證處辦理,辦理遺囑公證所需材料包括:
1、遺囑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遺囑人與受益人系直系親屬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派出所的戶籍注銷證明或有關單位復印的人事檔案材料);
4、遺囑人的的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提供結婚證;
②離婚後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③喪偶後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
5、遺囑所涉財產的權利憑證(如房產證);
6、遺囑文書(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C. 辦遺囑公證要符合什麼條件
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D. 您好,老人87歲想房屋遺產在公證處公證,都需要什麼條件帶什麼證件需要什麼手續需要誰陪同
做公證需要公證處辦理公證根據公證情況同需要東西同公證房屋需要證件:
買賣公證:
買: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賣: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產權證、房屋查檔資料
委託公證:
委託: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產權證房屋查檔資料
委託:身份證
贈與公證:
贈與: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產權證房屋查檔資料
贈與: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E. 70歲以上老人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70歲以上老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提交申辦遺囑公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辦理過程中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因特殊情況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要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F. 老人遺產公證需要怎麼辦理
一、做公證需要准備材料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
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
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
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二、立遺囑。
遺囑分為好多種的,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的。法律相應都是一樣的,
通常是寫明本人的姓名名族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的,還有就是見證人的信息的,寫明自身的財產情況尤其是房產的,房產的地址以及門牌號最好是寫清楚的。有存款也要一起寫進去的,如何分配等都要寫明白的,寫完要簽字包括見證人等一樣的。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於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6)老人家要改公證要符合的條件擴展閱讀: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 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果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請確有困難的,公證處可以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或臨時居住的地方(醫院、旅館等)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於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
G. 80歲老人做公證應具備哪些條件
您好, 公證當事人是指與公證事項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並以自己的名義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在公證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根據規定,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要成為公證當事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以自己的名義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2)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3)在公證活動中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公證活動中,當事人如果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時,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解除收養、委託、聲明、生存及其他與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當事人必須親自辦理。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