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年痴呆屬於九種殘疾人之列嗎
不屬於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條規定,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1)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屬於幾級殘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國家保護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財產所有權和經營自主權,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殘疾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殘疾職工的特點,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並根據實際需要對勞動場所、勞動設備和生活設施進行改造。國家採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醫療按摩人員從業的合法權益。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應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復。
㈡ 老年痴呆屬於什麼殘疾
《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
老年痴呆屬於智力殘疾,屬於殘疾人之列
㈢ 生活不能自理是幾級殘疾
生活不能自理是幾級殘疾具體如下:
1、一級殘疾屬於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殘疾屬於生活隨時需要他人幫助,也屬於生活不能自理范疇;
3、三級殘疾屬於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可以劃分為生活不能自理范疇;
4、傷殘四級至傷殘十級,生活一般可以自理。
一、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㈣ 老年痴呆算不算殘疾如是,幾級
老年抄痴呆屬於智力殘疾襲。
《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
㈤ 腦殘,生活不能自理能給幾級殘疾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9
㈥ 殘疾證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依據:
一、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的相關規定,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是:
一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級傷殘:社交困難,不能獨立工作,需要隨時有人照看;
三級傷殘:社交困難,生活不能完全獨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級傷殘:社交受限,活動、工作范圍受限制;
五級傷殘: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級傷殘:活動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級傷殘:暫時活動不受限制,但長期活動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時間大量減少;
八級傷殘:工作連續性不強,社交受限制、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九級傷殘: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級傷殘: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㈦ 雙眼失明五十多年老年痴呆己十多年的人殘疾等級是幾級
一級殘疾。
㈧ 生活不能自理是幾級殘疾
生活不能自理是幾級殘疾具體如下:
1、一級殘疾屬於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殘疾屬於生活隨時需要他人幫助,也屬於生活不能自理范疇;
3、三級殘疾屬於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可以劃分為生活不能自理范疇;
4、傷殘四級至傷殘十級,生活一般可以自理。
一、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㈨ 老年痴呆症加精神病有三四年了,能評幾級殘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於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准"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列表如下:
社會功能評定項目 正常或有輕度異常 確有功能缺陷 嚴重功能缺陷
個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職能表現 0分 1分 2分
對家人的關心與責任心 0分 1分 2分
職業勞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㈩ 老年人痴呆不能自理可以辦理殘疾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