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八十多歲老人是不是不用負法律責任
八十多歲老人如果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負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老人家一生沒遭什麼罪擴展閱讀:
承擔刑事責任的方式
根據不同的情況,刑事責任的解決即處理或者處置可以分別採取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定罪判刑方式。即對犯罪人在作出有罪判決的同時予以刑事制裁即適用刑罰。這是解決刑事責任最常見、最基本的方式。只有人民法院在其有罪判決中才有權適用這種方式來解決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定罪免刑方式。即確定有罪但免除刑罰處罰。免除處罰,決不意味著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存在,而是在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以免除刑罰處罰的方式解決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3)消滅處理方式。這是指本來行為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和應受刑罰處罰,但是由於存在法律規定的實際阻卻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事實,因而使刑事責任歸於消滅,行為人不再負刑事責任。
如經特赦予以釋放的犯罪人,已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人以及已死亡的犯罪人,其刑事責任都基於一定的事實而消滅,國家司法機關不能再予以刑事追究。
(4)轉移處理方式。刑事責任的轉移處理方式只能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適用。根據我國刑法第11條的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⑵ 農村老人說,活得太久不是享福,是受罪,大家怎麼看
農村老人說,活得太久不是享福,是受罪。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絕大多數農村老人,都會用現在生活與過去相比較,總能夠感受到生活比以前好上了百倍。但農村各地千差萬別、存在著許多難以預料不到的事,會時有發生。因此,有些老人確實會覺得活的太久不是享福、是受罪。據我所知,這些老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一是經濟拮據,生活困難。農村老人,基本上不能夠像城市老人,每月有較多退休養老金生活。他們年輕時掙點錢都為培養兒女,建屋買房、讀書上學、婚姻嫁娶等方面基本花光了積蓄。目前兒女們在外打工掙錢,也同樣將錢用在培養後代上,生活也難以跟上當今各種高消費需求,更無過多經濟實力贍養老人。老人們僅靠每月一百多元基礎養老補助金,艱難維持當今日常基本生活。他們覺得人老了掙不到錢,活長了沒有什麼意思。二是傷病纏身,難以自理。有些老農民,因不幸患上了癌症等重大疾病,需住院手術醫治、或患了各種傷痛疾病,留下諸多後遺症,造成手腳不便,半身不遂等病痛。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顧。古語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久而久之,老人們感到活在世上,不僅自己活受罪,還要花錢買葯或住院醫治,增加兒女們經濟負擔和壓力,拖累和影響他們日常工作和家庭生活,往往會為此感到憂傷、甚至於會厭世。三是老年喪偶,孤獨無伴。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如若夫妻二人先走了一人,留下的老人總會感到寂寞、孤獨、凄涼。加上兒女們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家中冷冷清清、無人相依為伴,難享「天倫之樂」。因此,他們越老越會感到活在世上無多少意思。四是空巢老人,老無所樂。由於種地收入低,農村年輕人,大都外出打工掙錢養家糊口。村裡留在家中的基本上都是「空巢」老人。平時白天在地里勞作,晚上電視不會調、手機不會玩、勞作身體累,只有早點上床休息。即使有休閑時間的老人,農村不像城市有活動室、棋牌室、公園、廣場等休閑 娛樂 瑒所,更談不上花錢到處 旅遊 。因此,他們基本上老無所樂,感到活的很無聊。綜上所述,我認為,以上是這些農村老人說,活的太久不是享福、而是受罪的主要原因。我希望,黨和國家、公眾 社會 、人民百姓、子女親朋,都要從各個方面關注、關心、關愛這些農村老人,切實解決他們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使他們真正體會到活在新時代,會同其他老人一樣感到很幸福!以上個人之見,僅供交流參考!(原創)
89歲的外公上個月去世了,在他出殯那天,村裡很多無親無故的人都買來了煙花,歡呼著,慶祝這個禍害終於死去!
在經歷過我外公的這個事情之前,我認為,如果一個老人能夠長壽,那麼不僅是他的福氣,也是小輩的福氣,甚至我認為,如果一個家庭能夠有一個長壽老人,那肯定是因為這家人沒做什麼壞事。
然而,自從上個月我外公死去,我見識到了他出殯的那個場面以後,我開始覺得我錯了,也許這個老人長壽也不一定就是一個好事情。
下面我跟大家說一下我外公這個人:
我的外公是一個退休的小學教師,在他退休之前,在村子裡面是很受尊敬的,因為他不僅教書教得好,而且村裡很多農活他都會干
有時候他不上課的時候,走在路上如果看到哪家幹活干不完的話,他就會順手去幫一把!
其次,他還是一個很聰慧的人,村子裡誰家的農具壞了,都可以去找他修,像以前的鋤頭啊,還有木桶,水壺,噴壺之類的,只要壞了他都是免費幫忙修好的!
那個時候的他,在村子裡被稱為德高望重的第一人,走到那裡都被人親切地叫一聲:胡老師!
後來,我外公年紀慢慢大了,到了退休的年紀!退休以後,他閑在家裡沒什麼事情做,因為他早些年忙碌習慣了,突然閑下來他就閑不住。
剛開始的時候,我外公買了一個小三輪,然後買了一個鐵鎬和鋤頭,他騎著三輪車遊走在村子裡,看到哪裡的路不平整的話,他就會去幫忙鋪一下!
甚至有的時候,他會從很遠的地方搬來一些石頭或者是沙子,然後填在坑坑窪窪的路面上,修橋補路彷彿成了他晚年的追求!
而我外公的舉動也獲得了村裡很多人的認同,大家更尊敬他,更喜歡他!
我外公的身體特別的好,一年到頭基本上很少有生病的,什麼小感冒小發燒的都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再加上他在村子裡面屬於德高望重的類型!
然後很多人就推測,我外公以後應該是可以得到長壽的!
在我外公七十多歲的時候,搬石頭修路,拉沙子補路這種體力活他已經干不動了,但是他依舊閑不住,因為他的身體還算是比較好的,除了搬石頭那些活太重他干不動之外其他的都還好!
所以最後,修路的事情他就沒有幹了,然後呢,他手裡有一輛三輪車,還有一些之前買來修路的工具之類的。
他閑不住,於是就開始嘗試撿垃圾!
你沒看錯,就是撿垃圾,他撿垃圾並不是因為缺錢或者是怎麼的,他的退休工資特別高,再加上他養的兩個兒子也是有正式工作的!
所以他的家庭條件也算是挺不錯的,他之所以去撿垃圾,剛開始的時候是因為看到村子的路上,經常會被有的人扔一些塑料口袋或者是水瓶之類的!
因此,他剛開始撿垃圾的目的只是為了清除路面上的垃圾。
撿垃圾的第一年,他的家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垃圾,什麼水泥口袋,水泥釘,廢鐵絲,礦泉水瓶啊之類的東西!
為此,我舅舅罵過他很多次,但是他不僅毫不在乎,而且還語重心長地告訴我舅舅:我這是在做好事情呢,你們應該支持我才對呀!
聽到我外公這樣說,我舅舅他也就沒怎麼去反駁,畢竟老人嘛,他有自己的愛好,應該去支持他,更何況,他還是在做好事情,所以我舅舅就沒有繼續反對他。
得到我舅舅的認同以後,我外公撿垃圾的這種行為也是開始變得越來越大張旗鼓的,到後來,他可能是撿垃圾撿上癮了,行動的范圍已經不僅僅是局限在村子裡,甚至周邊好多個村子都有他的足跡。
剛開始的時候,很多人都以為他是在維護鄉村的衛生,所以大家都誇他,說他生活儉朴,說他善良。
直到後來有一件事情的發生,讓大家覺得我外公這個人有點不正常。
那個時候,村子裡有一戶人家在建房子,然後我外公沒事的時候,就經常過去溜達,剛開始的時候,那戶人家以為他只是撿一些廢鐵絲,水泥口袋之類的!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賣錢的,只不過賣不了多少錢,所以主人家沒有興趣去撿!
後來有一天早上,主人家很早的就去施工的地點做准備工作,因為當天的工作量有點大,主人家擔心干不完,所以就早早的就過去了!
結果他過去的時候時候,發現有一個人比他更早地到達了那裡,他用手電筒一照,結果發現那個人竟然是我外公!
只見我外公正在用三輪車在那裡搬他們建房的那些鋼管,還有就是那些木板之類的,也就是施工時候用的那種木板。
主人家剛開始的時候還有點不太相信,因為我外公在村子裡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大善人,怎麼突然就干起了盜賊的行當來。
於是,主人家就問我外公:你要搬這些東西干什麼?
結果我外公當場就爆發了,他大吼大叫地跟那個主人家說: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搬你的東西了,我只是從這里路過,然後我撿一點水泥口袋,你無憑無據的,可不要血口噴人啊!
看到我外公的態度這樣惡劣,當時那個主人家就有點生氣了,他就加重語氣跟我外公說:不是,你這個老人是怎麼回事呀?我分明已經看到你在搬我們家這里堆放的鋼管還有木板,怎麼現在我只是問你一句,你反而這樣子跟我說話呢?
我外公也火了,當場就在那裡大吼大鬧,像個潑婦一樣,一改往日的作風。
後來那個主人家沒辦法,只得看著我外公拉著那兩節鋼管從他們家那裡離去。
當天下午,主人家就去到我舅舅家跟我舅舅說起這個事情,我舅舅當時他也是不相信的,但是那個主人家把用手機拍的照片給我舅舅看了看,我舅舅這才相信,原來我外公確實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就當他們交流的時候,我外公從外面騎著三輪車回來了,當著我舅舅的面,跟那個主人家就在那裡又吵了起來,而且語言非常的惡劣,挺惡毒的!
當時大家都不敢相信,一向被大家認可的老好人,大善人,怎麼就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但是呢,事情真實的發生在了眼前,大家也由不得不相信。
然而,就在大家以為我外公只是上了年紀一時糊塗的時候,緊接著一系列惡毒的事情發生了。
那天,有一個建房子的老闆到我們村談生意的時候,把車停在了路上,結果我外公那天騎三輪車一不小心就撞在了那輛皮卡車的車尾上。
本來這個事情就是我外公的錯,因為人家好好的把車停在那裡,他自己沖上去撞到人家了!
結果等那個車主人出來的時候,我外公沖了上去就給了那個人一巴掌,然後大吼大叫著讓那個人賠償他,因為他的三輪車大燈那個位置被撞的凹陷了一大塊。
那個車主人也是有點懵了,因為自己好好的皮卡車停在那裡被撞出來那麼大一個位置,明顯是自己吃了虧。可是現在卻有人跳出來,要求他去賠償。
這個事情他當然是不服氣的,於是就跟我外公站在路上理論了起來,可是不管車主人怎麼說,我外公就是蠻不講理地要求他賠償,並且當車主人拒絕賠償的時候,他一下子就躺倒在了路上,在那裡翻爬打滾,耍賴皮。
車主人看著這么一個老人躺在他的面前,在那裡翻滾,吵鬧,也嚇壞了,生怕老人一下子氣出什麼問題來
最後,無奈的他,給了我外公1000塊錢,然後就走了。
接連兩個事情的發生,我外公出名了,只不過是惡名,大家都知道這個人變壞了,不像曾經那樣善良,也不像曾經那樣會為大家考慮事情,現在的他眼裡只有撿垃圾。
只要他看到哪家在建房,他半夜都會去要麼搬一點板磚,要麼搬一點小的石頭或者是拿一節鋼管一塊木板!
總而言之,只是一年多的時間,我外公在村子裡的名聲就臭了,大家都特別討厭他,都特別的恨他!
到後來,村裡只要哪家建房或者是裝修房子,什麼都不怕,就怕我外公會偷偷地過去拿東西,要是只拿一點鋼管啊,木板啊之類的還好一些,但是有的時候,就怕他把一些機械類的東西給搬走了,因為有的機械是價格挺貴的。
因為這個事情,村裡不少人都上門跟我舅舅說,意思就是讓我舅舅幫忙勸一下我外公,讓他約束一下自己的行為,因為他一輩子的好名聲不能因為這么幾件小事就給毀了。
有一天晚上吃完飯,我舅舅跟我外公說起了這個事情,結果我外公沒等我舅舅把話說完,就發起火來。
他呵斥我舅舅,說我舅舅幫著外人來欺負他,大吵大鬧一頓之後,他收拾好了他的東西,搬回了他之前住的老房子裡面,並口口聲聲說再也不會跟我舅舅他們生活在一起。
我舅舅他們拿他也沒辦法,最後呢也就不管他了,反正他的身體也挺好的,自己的生活也能照顧。
就這樣過了有三年多。有一天下過雨之後,我外公又騎著他的三輪車去撿垃圾了,結果在回來的時候,因為三輪車上面裝的東西有點多,然後路面又挺滑的,他一個不小心,三輪車滑倒在了大路旁邊的一條小水溝里!
車上的鋼筋一下子就滾落下來,其中有一根穿在了他的大腿里。
後來經過醫治,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是他卻喪失了行動能力,整天只能躺在床上。
我舅舅他們看到我外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於是就把他的東西搬到了家裡。
結果,我外公卻一直記恨我舅舅之前幫著村裡人欺負他的事情,其實也不是欺負,只是不知道為什麼他會往這個方面想,而且呢還很認真地記恨上了。
只要每次我舅舅給他換衣服或者是把飯端到他面前的時候,他就破口大罵,甚至有的時候,直接把一碗飯給扣在床上!
每當這個時候,我舅媽就要重新換被子,然後重新洗干凈。
我外公一直在床上躺了三四年的時間,而我舅舅舅媽也被他折磨得苦不堪言!
在他即將去世的那一年,他的所作所為更是讓我舅舅我舅媽對他恨之入骨。
在他即將去世的那一年裡,他的腿腳已經恢復了很多,有的時候拄著一根棍子就可以下地行走。
但是,我舅舅我舅媽在家的時候,他就不下床,他躺在床上,然後把F便都弄在床上。
等我舅舅舅媽出門以後,他就撐著一根棍子到外面走動。
這也就導致每次我舅媽回家,都要去處理床上那惡臭的F便。
在以前我外公下不了床的時候,我舅媽她沒有怨言,但是我外公在能下床的時候,還做出這樣的行為來,很明顯就是還記恨著我舅舅之前跟他說的那些話。
就這樣,他折磨了我舅舅他們幾年以後,有一天躺在床上去世了。
他去世的那一天,沒有一個人哭,甚至在他出殯的時候,村裡好幾個無親無故的人買來煙花,擺在村子的路口。
等他的棺材經過的時候,就一起點燃煙花,在那裡毫不忌諱地說:這個禍害終於走了,早就該走了!
在我外公死了以後,我們才知道,其實他也許並不是良心變壞了,有可能是得了老年痴呆,只不過大家都沒有去注意這個問題。
而在我外公的身上,我也發現了一個事情,那就是:老人不一定長壽才好。
就像我外公,他活了87歲,勉強也算是一個長壽老人,可惜在最後的幾年裡,他親自葬送了自己一輩子辛辛苦苦賺來的好名聲,甚至到死都一直是遭受大家的唾罵。
在這里可能有的人會說長壽的意義是什麼?
經歷過我外公的這個事情,我覺得我對於長壽的意義有一定的體會,那麼在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下:
像我外公那樣,有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從而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得罪了村子裡大部分的人,甚至還惹惱了自己的兒子,兒媳!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活得久只會得到更多的罵名。
如果身體不 健康 的話,不僅是自己受折磨,連家人也跟著受折磨!
就像我外公,身體好的時候,我舅舅他們對他也沒什麼怨言,但是自從他失去行動能力以後,整日躺在床上,把屎尿都給弄在床上,把我舅媽和舅舅都給折磨的不行。
正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這不只是一句俗話,更是通過無數次的實踐得出的真理。
曾經我看到有個人說,如果老人有很高的退休金的話,那麼不管他做什麼,都是會得到子女的愛戴的。
其實這樣的說法我是不認同的,因為我外公他的退休工資也是挺高的,一個月有九千多塊錢,在農村的話,這樣的收入是很不錯的了,可是最後因為他的所作所為,我舅舅,舅媽依舊對他是恨之入骨的。
人生在世,活得短暫也好,長壽也罷,最重要的就是活得體面,活得快樂,否則,長壽沒有絲毫的意義!
老人活得久,經歷風雨多。只有身體好,也可是享福。若果病痛多,不要有卧床。病情怎麼樣,抗著也可行。吃穿用度好,起坐方便者。只要不受罪,可謂天倫樂。
我認為不光是農村老人活的太久不是享福是受罪,城市老人也是一樣,老人能自理時,多活幾年對兒女是個幫助,老人要是不能自理躺在床上讓人伺候,拖累兒女,這時候老人自己也受罪,兒女也鬧心,還得顧工作,還得顧老人,這有病的老人就是遭罪,不如早點離去 ,多活一天多多遭一天罪。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只有兩個條件的回應
一、身體是否 健康 ?
二、經濟條件是否優劣?
以上兩個條件是決定老年人晚年是幸福還是受活罪的答案。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如果缺一就是受活罪而不是享福。
例如:對經濟條件富有的老人,如果身體不好,長年生活在病魔中,這就是受活罪。經濟條件好,而身體不好照樣受罪。對身體好的老人,家庭經濟條件劣,上歺愁下歺,想吃的,想穿的一切供給不上,與別的老人相比差得太遠,精神負擔重,心地憂愁,這也是受活罪。哪怕身體好,沒有開心快樂而只有憂愁,這就不是享福而是在受罪。
所以,綜上所述的身體與經濟這兩個條件必備,條件都好就是享福。其中有一個條件劣,那就是受活罪。
老人享福,多指三層意思。一層是多兒女,享受兒女帶給的福,這種福叫天倫之樂。二層是生活不愁吃不愁穿,享受財富帶來的福。三層是 健康 之福。一個老人,如果這三層福均佔有,不論活多大,都會是個幸福的老人。反之,如果身體不好,生活不富裕,兒女也不孝順,那確實活得越久,罪受的越多。
農村老人活的太久不是是享福,是受罪。不全對。我姑姑的公婆住在小山村,是個極美的地方。爺爺87歲奶奶82歲,兩人身體 健康 ,能自理。農家院里的蔬菜水果應有盡有。門口長滿櫻桃樹杏樹,開花時特美。我們都羨慕爺爺奶奶的田園生活,姑姑姑父說等退休了也回小山村。願天下老人都 健康 長壽!
要客觀對待這句話。如果生活過得如意,子女賢孝,尤其是自已年紀雖然一大把,但頭腦清醒,生活也還能自理,所需費用也取之自如,自然是多壽多福了。要是囊中空空如洗,膝下無孝道子孫,尤其是自已病痛纏身,生活無法自理,憋氣度日,再求壽年己無意義。有的老人自行了斷的最重要原因恐怕就在這里。
農村老人說,活得太久不是享福,那是個別的老人,兒女不孝生活自理能力差,現在的農村老人生活條件好,國家政策扶持給農村老人養老補貼,醫保費看病都有報銷,出門承車免費,生活條件比較優越,不認為農村老人活久了不享福。
⑶ 老人去世前沒著罪.安詳的走了在另一個世界是否也能幸福
如果有宗教信仰可能會得到好處,沒有宗教信仰也不一定會受罪,只要是生前沒有造大罪就好啦。
⑷ 我國法律有沒有關於多大年齡的老人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嗎
沒有這樣的規定。規定是,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⑸ 人去世沒受罪,走的很快,是福嗎
對於老人來說,絕對是福!沒有遺憾。沒有讓兒孫辛苦。留給大家都是美好回憶
⑹ 晚年是不是很慘,沒人管,沒收入一直破財,嚴重還有牢獄之災
老了以後生活不能自理,這對每個人來說可能是大概率事件,不管我們現在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都有可能會面對這樣的現實。那麼老了,以後不能自理,怎麼辦呢,我認為就應該要早做安排,早做規劃。
人老了,生活不能自理是大概率事件。老人真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很多老人,因為這是老人們養老繞不開的話題。中國有句古話,久病無孝子,此話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老人在生活不能自理之後,剛開始家人還是會細心照顧的。但日子長了,家人就有點受不了了,因為伺候病人是非常辛苦的,也需要耐心和時間。
有些兒女會覺得伺候老人耽擱了自己的生活,最後有錢的把老人送去醫院、養老院,沒錢的讓老人能有口飯吃行了,照顧老人也不會那麼細心周到了,這樣的情況老人可遭罪了。這是有兒女的,要是沒有兒女的老人不能自理,那就更加可憐了。
大概在20多年前,在我們老家農村,我有個鄰居老人中風了。剛開始,老伴兒和他的兒女還能對他細心照顧一下。後來時間長了,家人對他失去耐心了,只是給他一口飯吃,對老人也沒有什麼好言好語,對老人的衛生、翻身等也不重視了,後來老人的下身都有褥瘡了。衣服不能及時更換,床單被罩也不能及時洗,床上都有異味兒了。
當時的農村還比較落後,沒有像現在還有什麼敬老院、養老院,老人不能自理之後,只能在家由家人來陪護,由家人來照料。如果有些家庭非常重視老人的照料,那老人還好些。如果家人不能重視老人的護理,那老人可遭大罪了,更談不上體面有尊嚴的老年生活了。
老人老了以後生活不能自理,這是非常現實的一個問題。尤其作為老人來說,必須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我認為必須在身體還健康的時候,要做出一個規劃,未雨綢繆。我的想法是要做好三個方面的准備。
一、在經濟上早做准備
老了不能自理,無論是兒女照顧,還是去養老院、雇保姆,都是需要金錢來做支撐的。雖然說很多老人有退休金,但是完全有可能養老金不足以支付將來的護理費用。因此要盡量存一部分錢,為未來做准備。在經濟上盡量自力更生,不要讓子女有包袱,有負擔。
二、在思想上、行動上早做准備 ,打好提前量
一旦真的出現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到那個時候才准備,已經為時已晚了。如果把有些事情都留給子女去做,沒有提前規劃好,不早做准備,我覺得子女將來會措手不及。例如很多老人在健康的時候,就計劃將來和兒女們住在一個小區,當真正出現生活不能自理時,就雇一個家庭保姆來伺候,這樣也方便女兒來看望老人。
如果不能這么做,也可以去養老院。現在很多養老院的條件相當不錯的,養老院在護理項目、護理內容、護理方法等方面肯定要比在家由兒女照料有優勢,也更專業。
我有個鄰居,老兩口今年80多歲了,他們在70多歲的時候就跟一家他們心儀的養老院簽好了合同,並交了一定數量的定金。將來如果兒女不能伺候他們,他們就准備到這家養老院養老。這老兩口的行動給了也許能給人啟發,要向這老兩口學習,在思想上、行動上早做准備,打好提前量。
三、在身體上早做准備。
許多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身體在患病之前就已經存在問題了。許多老人在未老之前就非常注重自己身體的保養和鍛煉。我有個鄰居快到60歲了,即將退休了,他現在每周都要鍛煉身體3~5次,比如跑步,跳操,盡量把身體鍛煉好,調理好,把將來可能出現的不能自理的情況,推遲推遲再推遲,甚至不讓這種情況出現。
總之,人老了,誰也無法預測自己的身體將來會出現什麼情況。但是我們提前規劃好,讓我們現在擔憂的事情成為未來可控的事情,這應該是人們尤其是當下退休老人應該努力的目標。
⑺ 老人老了真的得受夠罪了才能離開這個世界嗎
也不一定的
有的老人就會很快離世
沒有痛苦
有的老人就要受很多的磨難
說不準的
都不是絕對的
⑻ 湖北一老人因為「莫須有」的罪名入獄,至今沒有澄清,他到底經歷了什麼
湖北一老人因為莫須有的證罪名入獄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這一件陳年舊事,至今也沒有得到澄清。下面我將就這一事件進行具體的分析,並給出自己的看法。
1.老人被指控為莫須有的罪名。
值得慶幸的是黑暗並沒有繼續,我們仍舊有光明可以期盼。
⑼ 老人都說人死的時候有沒有遭罪是什麼意思
就是一生中做了好事還是壞事,做了好事沒有遭罪,做了壞事就會永世不能超生
⑽ 為什麼75歲以上的老人不會被判死刑
這是我國法律的人道主義規則,75歲的老人,如果犯了錯,就不會被判死刑,這不僅是尊老愛幼,也是因為75歲以上的老人犯罪,坐牢以後,它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