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年人有哪些特殊需要,如何設計制度去滿足
1.首先,在戶型設計時,考慮保姆的使用,因為需要照顧老人,所以需要在老人卧室旁邊有其家屬、保姆的卧室,或是在同一卧室中有2張床。
2.其次,考慮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增加南向開窗,增加陽光。設計棋牌室、觀影室等供老年人活動的場所。在戶外空間的設計時,設置亭子、座椅、塑膠防滑場地等供老年人戶外遊憩的場所。
3.最後,景觀設計增加更多豐富多彩顏色的花朵,使老年人心情更加舒暢。盡量不要出現戶外台階等危險設置,用坡道代替。同時,需要考慮老人的子女會定時來看望老人的需要,進行重點的環境設計,提供親人相聚時愜意舒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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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執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149號
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的公告
現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標准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據建設部建標標[2000]50號文要求,本標准編制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參照有關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並經充分徵求意見,制定了本標准。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地與規劃設計;4.室內設計;5.建築設備;6.室內環境。主要規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時需要遵照執行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著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室內設計技術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積標准;建築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樓梯、電梯、戶門、門廳、戶內過道、衛生間、廚房、起居室、卧室、陽台等各種空間的設計要求。
本標准由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解釋,執行中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居住建築與設備研究所(北京市車公庄大街19號,郵政編碼100044)。
本標准主編單位: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
本標准參編單位: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中國老齡協會調研部
上海市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會
上海市工程建設標准化辦公室
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青島建築工程學院建築系
河南省建築設計研究院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員:劉燕輝 開 彥 林建平 王 賀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劉克維
郭 平 馬利中 葉忠良 王勤芬
張劍敏 王少華 鄭志宏
1 總 則
1.0.1 為適應我國人口年齡結構老齡化趨勢,使今後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築在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環保等要求的同時,滿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兩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標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設計應適應我國養老模式要求,在保證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則下,體現對老年人健康狀況和自理能力的適應性,並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質量及護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標准適用於專為老年人設計的居住建築,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養老院、護理院、托老所等相關建築設施的設計。新建普通住宅時,可參照本標准做潛伏設計,以利於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除執行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
2 術 語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國通用標准,將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人稱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築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專為老年人設計,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築,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養老院、護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配套設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獨立或半獨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築。一般以棟為單位,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5 養老院 rest home
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6 護理院 nursing home
為無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醫療、保健、康復和護理的配套服務設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寄託性養老服務的設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與規劃設計
3.1 規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可按表3.1.1劃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應以中型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與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設施及社區醫療中心、社區服務中心配套建設,實行綜合開發。
3.1.3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面積標准不應低於表3.1.3的規定。
3.2 選址與規劃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選址宜與居住區配套設置,位於交通方便、基礎設施完善、臨近醫療設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可獨立建設並配套相應設施。
3.2.2 基地應選在地質穩定、場地乾燥、排水通暢、日照充足、遠離雜訊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內不宜有過大、過於復雜的高差。
3.2.3 基地內建築密度,市區不宜大於30%,郊區不宜大於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用地規模應具有遠期發展餘地,基地容積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規劃結構應完整,功能分區明確,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出入口、道路和各類室外場地的布置,應符合老年人活動特點。有條件時,宜臨近兒童或青少年活動場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應布置在採光通風好的地段,應保證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宜小於2小時。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統應簡潔通暢,具有明確的方向感和可識別性,避免人車混行。道路應設明顯的交通標志及夜間照明設施,在台階處宜設置雙向照明並設扶手。
3.3.2 道路設計應保證救護車能就近停靠在住棟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應做成無障礙通道系統,道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坡度不宜大於2.5%;當大於2.5%時,變坡點應予以提示,並宜在坡度較大處設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應選用平整、防滑、色彩鮮明的鋪裝材料。
3.4 場地設施
3.4.1 應為老年人提供適當規模的綠地及休閑場地,並宜留有供老人種植勞作的場地。場地布局宜動靜分區,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場地宜設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閱報欄等設施,並避免烈日暴曬和寒風侵襲。
3.4.2 距活動場地半徑1OOm內應有便於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廁所。
3.4.3 供老年人觀賞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過0.60m時應設防護措施。
3.5 停 車 場
3.5.1 專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車位應相對固定,並應靠近建築物和活動場所入口處。
3.5.2 與老年人活動相關的各建築物附近應設供輪椅使用者專用的停車位,其寬度不應小於3.50m,並應與人行通道銜接。
3.5.3 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位應設置在靠停車場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並應設置國際通用標志。
3.6 室外台階、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處、入口與室外地面有高差處應設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應大於1/12,每上升0.75m或長度超過9m時應設平台,平台的深度不應小於1.50m並應設連續扶手。
3.6.2 台階的踏步寬度不宜小於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於0.15m。台階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並宜在兩側設置連續的扶手;台階寬度在3m以上時,應在中間加設扶手。在台階轉換處應設明顯標志。
3.6.3 獨立設置的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50m;坡道和台階並用時,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坡道的起止點應有不小於1.50m×1.50m的輪椅回轉面積。
3.6.4 坡道兩側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裝連續的扶手。坡道兩側應設護欄或護牆。
3.6.5 扶手高度應為0.90m,設置雙層扶手時下層扶手高度宜為0.65m。坡道起止點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階、踏步和坡道應採用防滑、平整的鋪裝材料,不應出現積水。
3.6.7 坡道設置排水溝時,水溝蓋不應妨礙通行輪椅和使用拐杖。
4 室內設計
4.1 用房配置和面積標准
4.1.1 老年人居住套型或居室宜設在建築物出入口層或電梯停靠層。
4.1.2 老年人居室和主要活動房間應具有良好的自然採光、通風和景觀。
4.1.3 老年人套型設計標准不應低於表4.1 .3. 1和4. 1 .3 .2的規定。
4.1.4 養老院居室設計標准不應低於表4 .1. 4.1的規定。
4.1.5 老年人居住建築配套服務設施的配置標准不應低於表4 .1 .5 .1的規定。
4.2 建築物的出入口
4.2.1 出入口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10m。門扇開啟端的牆垛凈尺寸不應小於0.50m。
4.2.2 出入口內外應有不小於1.50m×1.50m的輪椅回轉面積。
4.2.3 建築物出入口應設置雨篷,雨篷的挑出長度宜超過台階首級踏步0.50m以上。
4.2.4 出入口的門宜採用自動門或推拉門;設置平開門時,應設閉門器。不應採用旋轉門。
4.2.5 出入口宜設交往休息空間,並設置通往各功能空間及設施的標識指示牌。
4.2.6 安全監控設備終端和呼叫按鈕宜設在大門附近,呼叫按鈕距地面高度為1.10m。
4.3 走 廊
4.3.1 公用走廊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50m。僅供一輛輪椅通過的走廊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20m,並應在走廊兩端設有不小於1.50m×1.50m的輪椅回轉面積。
4.3.2 公用走廊應安裝扶手。扶手單層設置時高度為0.80~0.85m,雙層設置時高度分別為0.65m和0.90m。扶手宜保持連貫。
4.3.3 牆面不應有突出物。滅火器和標識板等應設置在不妨礙使用輪椅或拐杖通行的位置上。
4.3.4 門扇向走廊開啟時宜設置寬度大於1.30m、深度大於0.90m的凹廊,門扇開啟端的牆垛凈尺寸不應小於0.40m。
4.3.5 走廊轉彎處的牆面陽角宜做成圓弧或切角。
4.3.6 公用走廊地面有高差時,應設置坡道並應設明顯標志。
4.3.7 老年人居住建築各層走廊宜增設交往空間,宜以4~8戶老年人為單元設置。
4.4 公用樓梯
4.4.1 公用樓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20m。樓梯休息平台的深度應大於梯段的有效寬度。
4.4.2 樓梯應在內側設置扶手。寬度在1.50m以上時應在兩側設置扶手。
4.4.3 扶手安裝高度為0.80~0.85m,應連續設置。扶手應與走廊的扶手相連接。
4.4.4 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4.4. 5 不應採用螺旋樓梯,不宜採用直跑樓梯。每段樓梯高度不宜高於1.50m。
4.4.6 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於0.30m,踏步高度不應大於0.15m,不宜小於0.13m。同一個樓梯梯段踏步的寬度和高度應一致。
4.4.7 踏步應採用防滑材料。當設防滑條時,不宜突出踏面。
4.4.8 應採用不同顏色或材料區別樓梯的踏步和走廊地面,踏步起終點應有局部照明。
4.5 電 梯
4.5.1 老年人居住建築宜設置電梯。三層及三層以上設老年人居住及活動空間的建築應設置電梯,並應每層設站。
4.5.2 電梯配置中,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轎廂尺寸應可容納擔架。
2 廳門和轎門寬度應不小於0.80m;對額定載重量大的電梯,宜選寬度0.90m的廳門和轎門。
3 候梯廳的深度不應小於1.60m,呼梯按鈕高度為0.90~1.10m。
4 操作按鈕和報警裝置應安裝在轎廂側壁易於識別和觸及處,宜橫向布置,距地高度0.90~1.20m,距前壁、後壁不得小於0.40m。有條件時,可在轎廂兩側壁上都安裝。
4.5.3 電梯額定速度宜選0.63~1.Om/s;轎門開關時間應較長;應設置關門保護裝置。
4.5.4 轎廂內兩側壁應安裝扶手,距地高度0.80~0.85m;後壁上設鏡子;轎門宜設窺視窗;地面材料應防滑。
4.5.5 各種按鈕和位置指示器數字應明顯,宜配置轎廂報站鍾。
4.5.6 呼梯按鈕的顏色應與周圍牆壁顏色有明顯區別;不應設防水地坎;基站候梯廳應設座椅,其他層站有條件時也可設置座椅。
4.5.7 轎廂內宜配置對講機或電話,有條件時可設置電視監控系統。
4.6 戶門,門廳
4.6.1 戶門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m。
4.6.2 戶門內應設更衣、換鞋空間,並宜設置座凳、扶手。
4.6.3 戶門內外不宜有高差。有門檻時,其高度不應大於20mm,並設坡面調節。
4.6.4 戶門宜採用推拉門形式且門軌不應影響出入。採用平開門時,門上宜設置探視窗,並採用桿式把手,安裝高度距地面0.80~0.85m。
4.6.5 供輪椅使用者出入的門,距地面0.15~0.35m處宜安裝防撞板。
4.7 戶內過道
4.7.1 過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20m。
4.7.2 過道的主要地方應設置連續式扶手;暫不安裝的,可設預埋件。
4.7.3 單層扶手的安裝高度為0.80~0.85m,雙層扶手的安裝高度分別為0.65m和0.90m。
4.7.4 過道地面及其與各居室地面之間應無高差。過道地面應高於衛生間地面,標高變化不應大於20mm,門口應做小坡以不影響輪椅通行。
4.8 衛 生 間
4.8.1 衛生間與老年人卧室宜近鄰布置。
4.8.2 衛生間地面應平整,以方便輪椅使用者,地面應選用防滑材料。
4.8.3 衛生間入口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80m。
4.8.4 宜採用推拉門或外開門,並設透光窗及從外部可開啟的裝置。
4.8.5 浴盆、便器旁應安裝扶手。
4.8.6 衛生潔具的選用和安裝位置應便於老年人使用。便器安裝高度不應低於0.40m;浴盆外緣距地高度宜小於0.45m。浴盆一端宜設坐台。
4.8.7 宜設置適合坐姿的洗面台,並在側面安裝橫向扶手。
4.9 公用浴室和衛生間
4.9.1 公用衛生間和公用浴室入口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地面應平整並選用防滑材料。
4.9.2 公用衛生間中應至少有一個為輪椅使用者設置的廁位。公用浴室應設輪椅使用者專用的淋浴間或盆浴間。
4.9.3 坐便器安裝高度不應低於0.40m,坐便器兩側應安裝扶手。
4.9.4 廁位內宜設高1.20m的掛衣物鉤。
4.9.5 宜設置適合輪椅坐姿的洗面器,洗面器高度0.80m,側面宜安裝扶手。
4.9.6 淋浴間內應設高0.45m的洗浴座椅,周邊應設扶手。
4.9.7 浴盆端部宜設洗浴坐台。浴盆旁應設扶手。
4.10 廚 房
4.10.1 老年人使用的廚房面積不應小於4.5m2 。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廚房,面積不應小於6m2 ,輪椅回轉面積宜不小於1.50m × 1.50m。
4.10.2 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檯面高度不宜高於0.75m,台下凈高不宜小於0.70m、深度不宜小於0.25m。
4.10.3 應選用安全型灶具。使用燃氣灶時;應安裝熄火自動關閉燃氣的裝置。
4.11 起 居 室
4.11.1 起居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於3m。
4.11.2 起居室與廚房、餐廳連接時,不應有高差。
4.11.3 起居室應有直接採光、自然通風。
4.12 卧 室
4.12.1 老年人卧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於2.50m,輪椅使用者的卧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於3.20m。
4.12.2 主卧室宜留有護理空間。
4.12.3 卧室宜採用推拉門。採用平開門時,應採用桿式門把手。宜選用內外均可開啟的鎖具。
4.13 陽 台
4.1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應設陽台,養老院、護理院、托老所的居室宜設陽台。
4.13.2 陽台欄桿的高度不應低於1.10m。
4.13.3 老年人設施的陽台宜作為緊急避難通道。
4.13.4 宜設便於老年人使用的晾衣裝置和花台。
5 建築設備
5.1 給水排水
5.1.1 老年人居住建築應設給水排水系統,給水排水系統設備選型應符合老年人使用要求。宜採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出水溫度宜為40~50℃。
5.1.2 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應分套設置冷水表和熱水表。
5.1.3 應選用節水型低雜訊的衛生潔具和給排水配件、管材。
5.1.4 公用衛生間中,宜採用觸摸式或感應式等形式的水嘴和便器沖洗裝置。
5.2 採暖、空調
5.2.1 嚴寒地區和寒冷地區的老年人居住建築應設集中採暖系統。夏熱冬冷地區有條件時宜設集中採暖系統。
5.2.2 各種用房室內採暖計算溫度不應低於表5.2.2的規定。
5.2.3 散熱器宜暗裝。有條件時宜採用地板輻射採暖。
5.2.4 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於和等於25℃地區的老年人居住建築宜設空調降溫設備,冷風不宜直接吹向人體。
5.3 電 氣
5.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電氣系統應採用埋管暗敷,應每套設電度表和配電箱並設置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裝置。
5.3.2 老年人居住建築中醫療用房和衛生間應做局部等電位聯結。
5.3.3 老年人居住建築中宜採用帶指示燈的寬板開關,長過道宜安裝多點控制的照明開關,卧室宜採用多點控制照明開關,浴室、廁所可採用延時開關。開關離地高度宜為1.10m。
5.3.4 在卧室至衛生間的過道,宜設置腳燈。衛生間洗面台、廚房操作台、洗滌池宜設局部照明。
5.3.5 公共部位應設人工照明,除電梯廳和應急照明外,均應採用節能自熄開關。
5.3.6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卧室、起居室內應設置不少於兩組的二極、三極插座;廚房內對應吸油煙機、冰箱和燃氣泄漏報警器位置設置插座;衛生間內應設置不少於一組的防濺型三極插座。其他老年人設施中宜每床位設置一個插座。公用衛生間、公用廚房應對應用電器具位置設置插座。
5.3.7 起居室、卧室內的插座位置不應過低,設置高度宜為0.60~0.80m。
5.3.8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應每套設置不少於一個電話終端出線口。其他老年人設施中宜每間卧室設一個電話終端出線口。
5.3.9 卧室、起居室、活動室應設置有線電視終端插座。
5.4 燃 氣
5.4.1 使用燃氣的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每套的燃氣用量,至少按一台雙眼灶具計算。每套設燃氣表。
5.4.2 廚房、公用廚房中燃氣管應明裝。
5.5 安全報警
5.5.1 以燃氣為燃料的廚房、公用廚房,應設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宜採用戶外報警式,將蜂鳴器安裝在戶門外或管理室等易被他人聽到的部位。
5.5.2 居室、浴室、廁所應設緊急報警求助按鈕,養老院、護理院等床頭應設呼叫信號裝置,呼叫信號直接送至管理室。有條件時,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中宜設生活節奏異常的感應裝置。
6 室內環境
6.1 采 光
6.1.1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主要用房應充分利用天然採光。
6.1.2 主要用房的採光窗洞口面積與該房間地面積之比,不宜小於表6.1.2的規定。
6.1.3 活動室必須光線充足,朝向和通風良好,並宜選擇有兩個採光方向的位置。
6.2 通 風
6.2.1 卧室、起居室、活動室、醫務診室、辦公室等一般用房和走廊、樓梯間等應採用自然通風。
6.2.2 衛生間、公用浴室可採用機械通風;廚房和治療室等應採用自然通風並設機械排風裝置。
6.2.3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廚房、浴室、衛生間的門下部應設有效開口面積大於0.02m2 的固定百葉或不小於30mm的縫隙。
6.3 隔 聲
6.3.1 老年人居住建築居室內的雜訊級晝間不應大於50dB,夜間不應大於40dB,撞擊聲不應大於75dB。
6.3.2 卧室、起居室內的分戶牆、樓板的空氣聲的計權隔聲量應大於或等於45dB;樓板的計權標准撞擊聲壓級應小於或等於75dB。
6.3.3 卧室、起居室不應與電梯、熱水爐等設備間及公用浴室等緊鄰布置。
6.3.4 門窗、衛生潔具、換氣裝置等的選定與安裝部位,應考慮減少雜訊對卧室的影響。
6.4 隔熱、保溫
6.4.1 老年人居住建築應保證室內基本的熱環境質量,採取冬季保溫和夏季隔熱及節能措施。夏熱冬冷地區老年人居住建築應符合《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准》JGJ134-2001的有關規定。嚴寒和寒冷地區老年人居住建築應符合《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准(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26的有關規定。
6.4.2 老年人居住的卧室、起居室宜向陽布置,朝西外窗宜採取有效的遮陽措施。在必要時,屋頂和西向外牆應採取隔熱措施。
6.5 室內裝修
6.5.1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室內裝修宜採用一次到位的設計方式,避免住戶二次裝修。
6.5.2 室內牆面應採用耐碰撞、易擦拭的裝修材料,色調宜用暖色。室內通道牆面陽角宜做成圓角或切角,下部宜作0.35m高的防撞板。
6.5.3 室內地面應選用平整、防滑、耐磨的裝修材料。卧室、起居室、活動室宜採用木地板或有彈性的塑膠板;廚房、衛生間及走廊等公用部位宜採用清掃方便的防滑地磚。
6.5.4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門窗宜使用無色透明玻璃,落地玻璃門窗應裝配安全玻璃,並在玻璃上設有醒目標示。
6.5.5 老年人使用的衛生潔具宜選用白色。
6.5.6 養老院、護理院等應設老年人專用儲藏室,人均面積 0.60m2以上。卧室內應設每人分隔使用的壁櫃,設置高度在1.50m以下。
6.5.7 各類用房、樓梯間、台階、坡道等處設置的各類標志和標注應強調功能作用,應醒目、易識別。
⑵ 療養院裝修設計要點有哪些
1、養老院室內色彩設計
從色彩心理學的角度來說,不同的色彩會對人造成不同的心情和感受,甚至影響人的生理健康。很多老人只喜歡純色,太花哨的圖案容易讓老人不安。因此,養老院的卧室裝修色彩因盡量保持溫馨、輕快的色彩基調,讓老人有居家的感覺,如在牆面、地面、天花用綠色、黃色、紫色等偏暖色調的顏色,會讓人心情歡快、愉悅、樂觀向上。不適宜採用視覺刺激特別強烈如紅色、黑色等,這樣會加重室內空間的沉重感,讓人感覺壓抑。牆面材料整體要求要平整、色澤光度和亮度適中、耐磨損、防火等。
2、養老院室內裝飾材料
養老院的室內裝飾材料應注重功能性,做到隔音、防滑和平整。地面材料應採用防滑系數高、平整的材料,牆面則選擇具有良好觸感、隔音效果較好的材料。木質材料一般給人以安全、舒適、自然的感覺,可以更多地選擇使用木質材料,從而增加室內的溫馨和親切感。玻璃材質因其獨特的透明特性,合理運用能夠增加室內的通透感,為老年人提供一個明亮的室內環境。窗簾、床上飾品等選擇溫馨顏色的布藝材料,能夠給人帶來舒適的家的感覺,同時布料具有能夠降噪的特點,對提高室內的隔音效果有一定的幫助。
3、養老院室內無障礙設計
養老院設計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以方便老人生活為宗旨,因此,不管是卧室還是廳室以及其他區域都應該有無障礙設計。床的擺放要盡量靠近門,而且從床到門口,不要有任何的障礙物,這樣可以方便老人晚上起夜。養老院裝修要選擇防滑地面,要即便有水在上面也不會滑的為佳。由於視力的下降,老人房的燈光設置要足夠明亮但不能刺眼。還有其他設施(如門、窗、家電)應易於操作,弱電施工要考慮緊急呼叫設備的設計及安裝,門的寬度要比普通辦公居住空間寬。
4、養老院室內陳設設計
養老院卧室的陳設是體現居家感覺的重要元素,對於大多數老年人而言,卧室陳設不需要豪華、只要簡單實用溫馨就行,因此在養老院卧室陳設設計中,可以依據老人的思想特點和生活行為習慣需求進行裝置,如用紅木床、桌椅、櫃子,體現古色古香的懷舊感覺,牆面上可以懸掛一些古典字畫和老照片,這些都能豐富老人的精神需要,達到心理平衡。
⑶ 幼兒園活動室的設計要求
幼兒園活動室設計要求 1) 活動室面積根據幼兒的活動需要確定,每個幼兒所需的面積為 1.3~ 2.7平米。活動室面積不小於50平米。 2) 活動室形狀多為矩形,也可採用圓形,六邊形或其它形狀。 3) 活動室平面布置應考慮多功能使用要求,保證活動圈半徑不小於2.5~ 3.0米。 4) 活動室應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條件。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小於3小時,夏季應避免陽光直射。 5) 單側採光的活動室,其進深不宜超過6.60m。樓層活動室宜設置室外活動的露台或陽台,但不應遮擋底層生活用房的日照。 6) 活動室的設計應遵循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房間最遠一點到門的直線距離應小於14米。最好設兩個門,門寬大於 1.2米,若只有一個門,門寬應大於1.4米,最好外開。 7) 活動室宜為暖性、彈性地面。室內牆面宜採用光滑易清潔的材料,牆角、窗檯、暖氣罩、窗口豎邊等稜角部位必須做成小圓角。活動室室內牆面,應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環境布置的條件。 8) 幼兒經常出入的門距地0.60~ 1.20m高度內,不應裝易碎玻璃。在距地0.70m處,宜加設幼兒專用拉手。外門宜設紗門。 9) 窗檯距地面高度不宜大於0.60m。樓層無室外陽台時,應設護欄。距地面 1.30m內不應設平開窗。所有外窗均應加設紗窗。窗應有遮光設施。
⑷ 養老院隔牆能用輕鋼龍骨石膏板做嗎
摘要 親愛的---當然可以的啊,
⑸ 老年人公寓設計該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隨著年事漸高,許多老人開始行動不便,起身、坐下、彎腰都成了困難。這時,在牆壁上設置扶手成為他們的好幫手。同樣,選用防水材質的扶手裝置在浴缸邊、馬桶與洗面盆兩側,可令行動不便的老人生活更自如。這對老人來說十分實用。另外,老人也大多不能久站,因此在淋浴區沿牆設置座椅,能節省老人體力。比如老年人卧室牆上應增加1-1.5米高的扶手以便於老人站立,或坐下。同時,因為地磚打滑,老人房應盡量鋪設木地板。
對於老人來說,流暢的空間意味著他們行走和拿取物品便捷。這就要求家中的傢具盡量靠牆而立,傢具的樣式宜低矮,以方便他們取放物品。選擇穩定性好的單件傢具,固定式傢具為首選。老年人居室還需增加自然採光、保持良好通風。其設計以簡約為主,多用布藝傢具,少放家電,同時,為方便老人活動,建議把大一些的空間盡量讓給老人。
⑹ 幼兒園教室布置怎麼布置
1、按照教學計劃、教育目標的要求合理布置幼兒園環境
幼兒園環境的布置對幼兒的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當一個教師對一個教室環境的布置時,往往要根據幼兒發展目標和本班幼兒實際發展水平出發,選擇相應的布置內容,做到環境布置工作要有計劃性、目的性。
2、對環境的布置要有全局觀念和整體概念
人們進入活動室或睡眠室,進入視線的是整個活動室或睡眠室的擺設與裝飾,而不是某一個裝飾物或某一個角落的擺設。因此室內的傢具擺設,要便於幼兒活動,空間設計要符合幼兒多種需要,要給幼兒多種多樣的空間。
幼兒常常願意三三兩兩地在一起活動,所以要有大集體活動的空間,也要有小集體活動的空間。進入活動室或睡眠室給人的整體感覺應是整潔有序,清新優美。室內裝飾的內容要統一起來,突出主題思想。
3、充滿想像的空間
幼兒隨著語言的發展和經驗的不斷豐富,想像力逐漸發展。想像力很重要,沒有想像就沒有發明創造,幼兒想像的越廣,參與實踐的范圍越大,解決問題的能力就越強。幼兒園的環境布置內容應有想像的因素,多給幼兒准備一些富有想像力的圖片、材料、教具,用來激發幼兒的想像力。
4、符合兒童感覺的環境
常常看到幼兒拿著布娃娃或小動物,把他們當成好朋友,跟他們說話,並流露出喜怒哀樂的情感。根據這個心理特點,室內環境布置不宜成人化,要富有兒童情趣。活動室內要設有布娃娃家、動物世界;牆面布置可以採用擬人化手法,如秋季可以製作「豐收的秋季」。
5、結合主題活動美化環境
關於「小動物怎樣過冬」這個主題,教師通過教育活動讓幼兒了解幾種小動物的外形特徵和生活習性,帶幼兒去動物園觀察小動物,在幼兒園動物角飼養小動物,幼兒在活動區看有關小動物的圖書。在這一系列活動的基礎上,教師可帶領幼兒共同設計布置關於「小動物怎樣過冬」的牆飾。
6、根據季節的變化不斷更新內容
一年四季不斷交替,人們視四季變化很平常,但作為幼兒園的教師要把這平常的自然現象看作不平常,經常賦予新的內容,使幼兒通過室內環境的不斷變化,不斷地獲取新知識。季節的變化,可使幼兒看到動植物生長與季節的關系,學習了知識。
季節色彩的變化,滿足了幼兒的需要,也激發了幼兒對大自然的熱愛情感。根據季節的變化布置牆面,同樣要求教師要帶領幼兒進行一系列的教育活動。
7、根據節日的性質給幼兒園教室布置環境
教師要根據節日的性質布置環境,給幼兒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幼兒從中受到教育。「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八一」建軍節、「十一」國慶節,這些節日都比較莊重,要形成節日的莊重又熱烈的氣氛。
8、設計幼兒社會性發展的內容
幼兒社會性發展的內容包括同情心、責任感、自製力、自信心、同伴交往、克服困難與挫折、獨立性、堅持性、活潑開朗的性格等九個方面。教師除進行專門及隨機的教育活動外,還應充分發揮環境的教育作用,可與主題活動、季節、節日結合起來。
9、布置時候讓兒童參與全過程
在室內環境布置中,教師要改變成人做孩子看的傳統觀念,首先要從思想上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要不嫌麻煩,二是要充分相信幼兒有自己動手製作的能力。同時教師應著重考慮在布置環境中如何發揮幼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把布置和美化環境的過程變成幼兒感知和學習的過程。
10、採用多種多樣的方法和材料
幼兒園室內環境布置要根據《規程》精神,教師和幼兒共同製作,製作的方法要簡單易行,可與美術教育活動結合起來。製作的物品可有平面和立體兩種造型。
⑺ 養老院規劃設計要點
1.室外活動場地在形式上、尺度上要親切化,符合老年人的心理感受。
一般規劃手法,如長軸線、直線狀的景觀大道等,不能給老年人帶來親切、舒適的心理感受。這種尺度較大的場地環境,老年人不易掌控,容易產生迷失感和渺小感,且不適合老年人進行散步等休閑活動。對於較大面積的規劃,可以採用分組團的形式,並利用樓棟、綠化的圍合,形成老年人容易認可、熟悉的場地環境,營造親切化氛圍。
2.較大社區的各個場地中,都要承擔多樣的活動功能,便於老人就近開展各項活動。
社區面積較大時,室外活動場地往往進行分區設計,各區分別承擔一定功能,如分為大塊的動區、靜區等。各區間距較大,老人由於體力的限制,戶外活動范圍不大,一般不會跨區,只能就近開展各項活動。因此,除跳舞場設置在社區中心、散步道貫穿全區外,各區不宜專門承擔一項功能,而是應將棋牌、健身、休憩、照看兒童游戲等不同功能均勻布置在各個區中。
3.老年設施可分散在不同社區中。
在普通社區中嵌入老年設施,較適合於現階段需求。高密度社區,如青年人、小戶型的社區,可以嵌入老年公寓,便於子女與老人相鄰居住、相互照料,且具有居住的獨立性;低密度社區,如高檔別墅區,可以嵌入老年護理中心,便於老人就近護理,也可由護理中心派人入戶照料白天留在家裡的孤單老人。
4.社區中嵌入的老人設施可以靠近出入口以便交通。
老人居住設施靠近社區出入口,一方面便於外來子女看望老人時不穿行社區其他區域,一方面便於老人緊急時外出就醫。但靠近出入口時,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便於老人到社區中心活動的弊端。
養老院規劃設計一般還是建議找專業的養老空間設計公司來做,醫養未來養老空間設計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適老化空間設計的公司,經驗豐富,實力雄厚,值得信賴。
⑻ 老年公寓裝修刷牆用什麼塗料比較好
對於刷牆的來塗料來說,不管是自不是給老年公寓用,都應該用環保一些,污染不超標的塗料,而且對於老年人來說,並不喜歡那些華麗的顏色,所以在選擇顏色上可以做個問卷調查,看看老年人都喜歡什麼顏色,選擇塗料還是要遵守環保,無污染,老人喜歡這三個條件來選擇吧。
⑼ 根據人體工程學原理老年人的房間設計該注意些什麼
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
4.1.4 老年人建築層數宜為三層及三層以下;四層及四層以上應設電梯。
4.2.l 老年人居住建築築出人口,宜採取陽面開門。出人口內外應留有不小於1.50m×l.50m的輪椅迴旋面積。
4.2.3 老年人建築出人口門前平台與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於0.40m,並應採用緩坡台階和坡道過渡。
4.2.4 緩坡台階踏步踢面高不宜大於120mm,踏面寬不宜小於380mmm,坡道坡度不宜大於1/12。台階與坡道兩側應設欄桿扶手。
4.3.l 老年人居住建築過廳應具備輪椅、擔架迴旋條件,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l 戶室內門廳部位應具備設置更衣、換鞋用櫥櫃和椅凳的空間。
2 戶室內面對走道的門與門、門與鄰牆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O.50m,應保證輪椅迴旋和門扇開啟空間。
3 戶室內通過式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20m。
4.3.2 老年人公共建築,通過式走道凈寬不宜小於1.80m。
4.3.3 老年人出人經由的過廳、走道、房間不得設門坎,地面不宜有高差。
4.3.4 通過式走道兩側牆面0.90m和O.65m高處宜設φ40~50mm的圓桿橫向扶手,扶手離牆表面間距40mm;走道兩側牆面下部應設0.35m高的護牆板。
4.4.2 老年人使用的樓梯間,其樓梯段凈寬不得小於1.20m,不得採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區內設踏步。
4.4.3 緩坡樓梯踏步踏面寬度,居住建築不應小於300mm,公共建築不應小於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築不應大於150mm,公共建築不應大於130mm。踏面前緣宜設高度不大於3mm的異色防滑警示條,踏面前緣前凸不宜大於10mm。
4.4.4 不設電梯的三層及三層以下老年人建築宜兼設坡道,坡道凈寬不宜小於1.50m,坡道長度不宜大於12.00mm,坡度不宜大於1/12。坡道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JGJ 50的有關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l 坡道轉彎時應設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凈深度不得小於1.50m。
2 在坡道的起點及終點,應留有深度不小於l.50m的輪椅緩沖地帶。
3 坡道側面凌空時,在欄桿下端宜設高度不小於50mm的安全檔台。
4.4.5 樓梯與坡道兩側離地高0.90m和0.65m處應設連續的欄桿與扶手,沿牆一側扶手應水平延伸。扶手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4.3.4條的規定。扶手宜選用優質木料或手感較好的其他材料製作。
4.4.6 設電梯的老年人建築,電梯廳及轎廂尺度必須保證輪椅和急救擔架進出方便,轎廂沿周邊離地0.90m和0.65m高處設介助安全扶手。電梯速度宜選用慢速度,梯門宜採用慢關閉,並內裝電視監控系統。
4.7.1 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應設緊鄰卧室的獨用衛生間,配置三件衛生潔具,其面積不宜小於5.00m2。
4.7.5 獨用衛生間應設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應大於0.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應大於0.40m。浴盆一端應設不小於0.30m寬度坐台。
4.7.6 公用衛生間廁位間平面尺寸不宜小於1.20m×2.00m,內設0.40m高的坐便器。
4.7.7 衛生間內與坐便器相鄰牆面應設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 ∏』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貼牆浴盆的牆面應設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水盆一側貼牆設安全扶手。
4.8.l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起居室或卧室應設陽台,陽台凈深度不宜小於1.50m。
4.8.2 老人療養室、老人病房宜設凈深度不小於1.50m的陽台。
4.8.3 陽台欄桿扶手高度不應小於1.10m,寒冷和嚴寒地區宜設封閉式陽台。頂層陽台應設雨篷。陽台板底或側壁,應設可升降的晾曬衣物設施。
4.8.4 供老人活動的屋頂平台或屋頂花園,其屋頂女兒牆護欄高度不應小於1.10m;出平台的屋頂突出物,其高度不應小於0.60m。
4.9.l 老年人建築公用外門凈寬不得小於1.10m。
4.9.2 老年人住宅戶門和內門(含廚房門、衛生間門、陽台門)通行凈寬不得小於0.80m。
4.10.l 老年人建築內部牆體陽角部位,宜做成圓角或切角,且在1.80m高度以下做與牆體粉刷齊平的護角。
4.10.4 老年人居室不宜設吊櫃,應設貼壁式貯藏壁櫥。每人應有1.00m3 以上的貯藏空間。
5.0.3 老年人居住建築居室之間應有良好隔聲處理和雜訊控制。允許雜訊級不應大於45dB,空氣隔聲不應小於50dB,撞擊聲不應大於75dB。
5.O.5 老年人居室夜間通向衛生間的走道、上下樓梯平台與踏步聯結部位,在其臨牆離地高O.40m處宜設燈光照明。
5.0.6 起居室、卧室應設多用安全電源插座,每室宜設兩組,插孔離地高度宜為O.60~O.80m;廚房、衛生間宜各設三組,插孔離地高度宜為0.80~1.00m。
5.0.9 電源開關應選用寬板防漏電式按鍵開關,高度離地宜為1.00~1.20m。
5.0.10 老年人居住建築每戶應設電話,居室及衛生間廁位旁應設緊急呼救按扭。
5.0.11 老人院床頭應設呼叫對講系統、床頭照明燈和安全電源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