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住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首選是老人,其次可以支付老人在養老院開支
昆明友康養老康復服務有限公司內旗下設有:昆明容友康養老中心;中心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理念,集養老、護理為一體,充分體現現代大健康養老特色,將養老與護理很好融合,既可為生活自理老人提供休閑養老的理想居所,又為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特別護理。養老院內設護理機構為老人提供優質的護理服務,大大解決了老人看病難的問題。齊全的護理設備和完善的生活設施,配有專業的護理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營養師等,不僅能為老人提供養老的休閑養老居所,又能給老人完備的生活護理保障。
中心位於小西門周邊,多路公共汽車及通暢的中環高架道路提供了便利的交通 ,方便家屬看望老人,交通十分便利。中心佔地面積6000㎡,擁有養老床位共計500餘張,現有員工200餘人。獨立院落,環境舒適。
值得託付時光的地方——友康養老護理中心
㈡ 老年公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老年公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老年公寓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申辦人應當持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等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四條
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二、申請老年公寓的條件是什麼
1、首先一定要是本市戶籍,且已經年滿60周歲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或年滿80周歲的中度失能老年人;
2、根據國家軍人優撫方面的政策,目前在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是領取補助金的殘疾、復員、帶病回鄉的退伍軍人等以及其遺屬是可以申請老年公寓的;
3、生育獨生子女卻死亡,不能再生育或者沒有收養的人可以申請;
4、被評為市級以上的勞動模範或「見義勇為」稱號的可以申請;
5、沒有子女扶養且收入不足以養活自己的老人。
㈢ 辦老年公寓需要什麼手續
養老機構的申報與審批過程:首先是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申辦人應回具備相應的條答件,並向所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材料。
民政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申辦人。
㈣ 我沒時間照顧我家老人准備送到北京養老公寓首厚大家養老院,大家覺得怎麼樣
養老院,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養老院養老作為社會養老方式之一,由於其專業化、人文化滿足了老年人對於生活照料、護理康復和精神關愛等方面的需求,因此受到了人們的熱捧。相對傳統養老院,關懷型養老醫院更具備優勢。項目設有醫務室、護理部、教育研修部、管家中心、營養膳食中心等多服務研發和保障部門,提供術後生活自立支援、暫時性行動受阻及高齡人群的日常照料服務,及專業性的就醫支援。專注於中國高端家庭對適老化生活支持、專業照護、康養、助醫服務等方面的需求,打造現代城鎮中老年生活方式服務體系樣本。
若確實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可以送到條件好的養院,但是是不要送到養老院就完事了,一定要有時間就去照看一下,這樣,你和老人心裡都能互相理解到各自事由,親情存在!
㈤ 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開設養老院的條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殘疾人使用方便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三)有適合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的開設經費(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名稱符合注冊機構的規定(五)有適合服務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員應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㈥ 敬老院入住條件
敬老院入住條件主要包含五點:
1、老人需是自願入住;
2、申請入住的老人沒有精神病及傳染病;
3、沒有嚴重的不良嗜好,如打架、酗酒等;
4、可以適應團體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屬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且可根據收費標准按時進行交費。
如以上條件均為符合,即可為老人辦理入住,辦理的流程也非常簡單,因為現在的大多數的養老院不管是硬體設施,還是傢具、生活用品都是非常齊全的,因此,入住時只需准備一些老人的個人所需物品即可。
辦理步驟如下:
1、老人或者親屬、子女向養老院提出入住申請;
2、提交老人最近的住院病歷以及體檢報告,如果無法提供,需在養老院進行體檢,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老人身體情況選定護理等級;
3、簽訂養老院入住條件,並提供老人的有效證件及一寸照片等材料;
4、進行交費並等待養老院通知入住。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㈦ 想辦一家老年公寓需要哪些手續
申辦資格:個人開復辦老年公寓制,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並符合建築規范和行業標准;
(三)注冊資金按床位數計算,設置床位數20張以上,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四)有與業務性質、范圍相適應的生活、康復、醫療設施;
(五)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一定比例的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應具有執業資格;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辦材料:
(一)申請人的合法證明、申請書及可行性報告;
(二)驗資證明、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三)機構章程及管理制度;
(四)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名單及有效證件;
(五)港、澳、台地區以及華僑或其他國外申請人申請舉辦,應當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㈧ 建一個老年公寓需要什麼證明和手續怎樣申請
1、提出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申請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設立地點在靠近社區、交通便利、環境良好的安全區域內;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500元》),
1.1、申辦人向所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1.1、申請書
1.1.2、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
(1)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2)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
(3)擬設福利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4)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服務科室和床位編制;
(5)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6)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7)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福利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8)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資本);
(9)機構的投資預算表。
1.1.3、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件和上級部門的委託證明或退離休證、下崗證等)
1.1.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由金融管理部門出具)
1.1.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材料。
(如房產權證明、租賃憑證等)。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2.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2、民政部門簽發的同意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批復文書;
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2.4、建設、消防、人防、衛生防疫、審計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2.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2.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2.7、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2.8、科室設置總數,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2.9、萬元以上設備清單;
2.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11、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3、養老機構的開業審批: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㈨ 如何申辦北京養老院
養老機構的申報與審批過程:
首先是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申辦人應具備相應的條件,並向所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材料。
民政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申辦人。
養老機構的開業審批: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300張以上的床位才能享受到國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