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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活動室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2-08-12 21:02:46

A. 國家怎麼規定小區活動室

法律分析:1、活動室是供本小區業主(住戶)業余開展各種文體康樂活動的場所,按規定應先在服務台辦理手續,買票進入活動室,憑票入室。

2、凡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愛國家、愛集體,同志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3、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用各種方式搞變相賭博;不準放淫穢錄像和不健康的節目,禁止從事一切違法活動。晚上活動時間不超過21:30。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攜帶臟物入室,以保證室內整齊清潔;活動室內請勿吸煙,保持空氣清新。

5、保護公共財物,樹立良好的公民道德形象,活動室內的公物一律不準外借,進場和離場時需清點唱片及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樹立文明娛樂之風,不準借故在活動場所吵嘴、打架,以免影響他人活動。

7、不攜帶幼童入室,特殊情況攜帶幼童者,大人要盡管教之責,注意公物和衛生。

8、在開室活動期間,首先保證老年人的活動,其他人員可在保證老年人活動的前提下,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娛樂。

9、為保證活動人員身心健康,凡患傳染病者,望自覺迴避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B. 個體老年公寓職工管理制度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北極星籃球俱樂部管理條例

1、實行財務公開的管理制度,俱樂部在運行過程中的每一筆帳目必須由財務主任、副主任作詳細的記錄,並在俱樂部內部全體公開。使用俱樂部資金時必須經監督中心共同協商並與俱樂部所有成員達成一致,並多數通過後方可使用。

2、球隊隊員訓練、比賽時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訓,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監督中心請假同意後方可否則將按照曠訓處理罰款100元上繳財務。拉幫結派、破壞團結有礙俱樂部發展者,經俱樂部管理人員研究可做開除出隊處理。

3、吸收新球員必須經過俱樂部管理層共同商討後且根據《北極星籃球俱樂部採納新成員若干規定》的標准進行確定。

4、為了便於俱樂部向更好的方向發展,提高求對隊員的訓練熱情和積極性,俱樂部將以投票的方式半年評選一次個人物質獎勵,以此來鼓勵俱樂部成員。

最佳運動員一名

最佳進步獎一名

積極訓練獎一名

優秀工作人員一名

5、俱樂部初級階段,所有成員須向財務統一交納300元人民幣作為購置個人服裝的費用,其他費用一概自理

北極星籃球俱樂部採納新球員規定

1、北極星籃球俱樂部成員必須遵紀守法,具有優秀的道德品質和球風,且熱忠於籃球事業。

2、試訓一周後,採取全體人員投票選舉多數通過後方可吸收入隊。

3、吸收入隊的人員必須交納300元人民幣作為個人服裝購置費,並交納一寸彩色照片4張。

4、本俱樂部球員絕不允許再加入別的類同與俱樂部性質的球隊,否則將做出開除出隊的處理。

北極星籃球俱樂部訓練計劃

第一階段:

1、身體素質

一般耐力,每周一次2000-3000米跑。

力量素質,以彈跳力為主,課課練。

速度靈敏素質,以往返跑,折向跑為主。

2、基本技術

運球,要求左右手都要熟練

各種傳接球技術,要求准穩。

移動技術

急停急起

變向突破運球

跳投。

行進間上籃技術

3、二人配合

行進間傳接球,傳切配合,掩護,策應。

第二階段:

主要任務是三人間得配合,全場技戰術,以聯防或盯人為主。

第三階段:

保持技戰術及身體素質得訓練,半場比賽,全場比賽,與其他球隊進行交流友誼比賽。

做到每周三練,分別是每周的周三周五晚上7點(主要大家都是上班族,6點下班7點訓練),星期六下午3點半,星期天休息

C. 老年人協會規章制度怎麼寫

老年人協會規章制度一、工作職責(一)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老齡委的指導下,圍繞「六個老有」積極開展工作,不斷加強協會的自身建設。(二)積極支持並配合村(社區)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的中心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帶領全體老年人為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獻計獻策。(三)充分發揮協會內部設立的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小組、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小組、維護治安小組、環境衛生小組、糾紛調解小組、文體活動小組、關心下一代小組等的積極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四)落實好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五)為老年人辦實事、做好事,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六)按時完成當地黨政組織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二、學習制度(一)每月 日,協會委員會和各會員活動小組組長,進行集中學習。(二)每月 日,既是各會員活動小組的例會日,又是學習日。(三)主要學習內容:時事政治,有關法律法規,老齡工作基礎知識、經驗和方法,文化科技、醫療保健等方面知識,以及上級統一布置的學習文件和資料。三、民主管理制度(一)實行民主選舉。老年協會領導班子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老齡委的指導下,召開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二)實行民主議事。老年協會比較重要的事務,由集體商議決定。(三)實行民主理財。老年協會的經費支出須經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實行賬目公開;收支情況,每年年度向全體會員公布,會員有權質詢。四、例會制度(一)每月 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通報上月工作情況,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二)每月 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可結合協會學習日和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安排,傳達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務。(三)每年敬老節或春節期間,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評選表彰先進和總結全年工作。(四)每 月向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及時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五、工作管理制度(一)實行協會委員會責任制,落實「三定」要求,即「定人員、定崗位、定職責」。(二)設有「一冊五薄一檔案」。即:老年人花名冊;協會開展活動登記薄、學習情況登記薄、好人好事記錄薄、調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糾紛登記薄、簽定贍養協議(責任)書登記薄;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檔案。(三)在協會活動場地張貼協會的規章制度和老年法規,妥善管理設施及有關資料。(四)活動室開放時間: 。【各地根據實情確定】(五)協會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項文體活

D. 中國關於老年人社會福利政策,規章制度,服務都有哪些

宏觀上的退休制度、養老金等都是。
北京一些具體的有:(一)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域內地面公交車。城市公交車站要設置無障礙等候專區,方便老年人乘車。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要設立不低於坐席數10%的老幼病殘孕專座。
(二)市、區(縣)級政府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費(大型活動期間除外)。60至64周歲老年人優惠購買市屬公園通用年票,每張50元。提倡非政府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對老年人給予適當優惠。
(三)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博物館(院)、美術科技和紀念場館、烈士紀念建築物、名人故居、公共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提倡非財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四)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公共體育場館為老年人健身活動提供優惠服務。提倡非財政支持的公益性文體設施為老年文體團隊活動優先提供場地。
五)各級文化館(站、宮、活動中心、室)對老年人免費開放。市、區(縣)、街道(鄉鎮)所屬文化中心(站)每月定期為駐區老年人免費放映一場電影。
(六)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和老年活動中心(站、室)對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市老年心理咨詢熱線(96156)為老年人提供免費心理咨詢服務。
(七)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的高齡津貼,對百歲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給200元的高齡津貼。
(八)建立居家養老福利服務制度,為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
(九)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六優先」(掛號、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葯)服務。
(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實行「三優先」(就診、出診、建立家庭病床)服務,實行社區衛生服務首診制。每年為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一次體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免費建立健康檔案,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費。

E.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有哪些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委託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鼓勵養老機構加入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第二章 備案辦理
第九條 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並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二)服務場所權屬;
(三)養老床位數量;
(四)服務設施面積;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備案。
第十二條 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
第十三條 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變更服務場所權屬、養老床位數量、服務設施面積等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養老機構在原備案機關轄區內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營利性養老機構跨原備案機關轄區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變更後的服務場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民政部門應當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機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三章 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服務協議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照料護理等級和服務內容、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准和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場所;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暫停或者終止服務時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第四章 運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准和工作流程,並予以公開。
第二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定期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養老機構應當加強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體現職業技能等級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運營方式、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照料護理等級等因素合理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第二十九條 養老機構內設食堂的,應當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並依法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養老機構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購,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第三十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檢測、維修,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於服務協議期滿後五年。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
鼓勵養老機構為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在機構內開展服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三十五條 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並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服務協議約定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協商確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養老機構終止服務後,應當依法清算並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及時依法予以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 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養老機構和個人了解情況;
(二)進入涉嫌違法的養老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民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對民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第三十八條 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民政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核實備案信息;對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督促及時備案。
民政部門應當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於一次的現場檢查。
第三十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採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應當結合養老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
第四十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條 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准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聽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其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四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暢通對養老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五條 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並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的;
(二)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准提供服務的;
(四)工作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
(七)歧視、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行為的;
(八)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對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發布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F. 老年護理院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護士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安全,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護士系指按本辦法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經過注冊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發展護理事業,促進護理學科的發展,加強護士隊伍建設,重視和發揮護士在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條 護士的執業權利受法律保護。護士的勞動受全社會的尊重。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護士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試

第六條 凡申請護士執業者必須通過衛生部統一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七條 獲得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專科以上畢業文憑者,以及獲得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免考資格的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免於護士執業考試。

獲得其他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申請護士執業考試。

第八條 護士執業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第九條 護士執業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及護士執業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監制。

第三章 注 冊

第十二條 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者,方可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第十三條 護士注冊機關為執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四條 申請首次護士注冊必須填寫《護士注冊申請表》,繳納注冊費,並向注冊機關繳驗: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明;

(三)健康檢查證明;

(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十五條 注冊機關在受理注冊申請後,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者。

第十六條 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護士連續注冊,在前一注冊期滿前六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進行個人或集體校驗注冊。

第十七條 中斷注冊五年以上者,必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參加臨床實踐三個月,並向注冊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方可辦理再次注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服刑期間;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執行護理業務;

(三)違反本辦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冊;

(四)其他不宜從事護士工作的。

第四章 執 業

第十九條 未經護士執業注冊者不得從事護士工作。

護理專業在校生或畢業生進行專業實習,以及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進行臨床實踐的,必須按照衛生部的有關規定在護士的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條 護理員只能在護士的指導下從事臨床生活護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護士在執業中應當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遇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醫生並配合搶救,醫生不在場時,護士應當採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 護士有承擔預防保健工作、宣傳防病治病知識、進行康復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提供衛生咨詢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護士執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醫療護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

第二十四條 護士在執業中得悉就醫者的隱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群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護士必須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參加醫療救護和預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條 護士依法履行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護士執業注冊從事護士工作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第二十八條 非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繳銷。

第二十九條 護士執業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注冊直至取消其注冊。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非法阻撓護士依法執業或侵犯護士人身權利的,由護士所在單位提請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注冊直至取消其注冊。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護士以上技術職稱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准許按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本辦法實施前從事護士工作但未取得護士職稱者的執業證書頒發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當事人實際水平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四條 境外人員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護士工作的,必須依本辦法的規定通過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辦理注冊。

第三十五條 護士申請開業及成立護理服務機構,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比照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衛生部。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的實施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G. 敬老院床位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2、院民房間要通風、無異味、無明顯灰塵、污跡和蜘蛛網,窗明地凈,衣物擺放整齊;公共場所、綠化區做到無紙屑、煙頭、雜物、垃圾等;水溝、下水道要保持暢通、清潔。

3、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4、堅持一天一小掃、一周一大掃、一周一小評、一月一初評、一季一大評的衛生評比制度。

5、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6、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7、組織院民開展文體活動,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娛樂,嚴禁賭博行為。

8、定期給老人和護理人員講授有關心理護理、飲食護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見疾病的護理等有關知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法律依據:《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H. 社區老人日間照料站都有那些服務

老年人日間照料,是一種介於專業機構照料和家庭照料之間的新形式,對於社會眾多獨居、「空巢」老年人來說,由於退休金不高,加之老人戀家思友的街坊情結,他們寧肯「獨守空房」,也不願到養老院。而對於一些子女工作繁忙,白天沒有時間照顧老人的家庭來說,「日間托老」也不失為一種「兩全」的養老服務方式。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的建立不僅為政府減輕了壓力,也使老年人切身受益,為社區養老事業搭建了新的平台,社區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老年人日間照料為滿足養老多樣化需求,拓展老人日間照料空間,開展服務項目有:
醫療保健服務載體,開展老年人醫療咨詢、保健講座和理療康復服務;文化服務載體:讓老年人享有閱覽圖書、書法繪畫、歌舞培訓、打牌下棋等文體服務,組織經常性的老年文體活動;社區老年課堂,通過專題講座、咨詢指導、上公開課等形式,解決老年群體共同關注的問題。學習培訓服務載體:以社區老年課堂為主陣地,聘請各行業精英和專家學者組成的公益課堂義工講師團,對老年人進行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開展涉及法律、科學養生、醫療保健、人際溝通、家庭教育等專題講座和咨詢指導等各類知識。
還為老人提供用餐、午休、康復等服務。老人可以早上來,晚上回去,中午在這兒吃飯、休息,還可以在裡面聊天、看電視、打牌,日間照料站也可以派人陪老人外出散步逛街。如果老人身體不適,日間照料站應請社區醫生給老人治療,日間照料站還應當邀請志願者為老年人們提供各種義務服務。在收費標准上,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收取老人們最低的費用,讓老人們享受到最優質服務和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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