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裡住了個老人90歲了,自從她來了以後我老公做什麼都不順利,請問老人對小輩的運勢有影響嗎
這老人是你老公的祖輩吧!好好孝順!你們家今後才能運勢紅運當頭!如果嫌棄老人!運勢必下溜!中國人的魂就是孝!!!
Ⅱ 90歲的老人需要兒女照顧可以住他們房子里的房間嗎
不與子女同住 但可以離子女近點
老人和子女同住,確實可以享受兒孫繞膝、其樂融融的家庭幸福。但是,同在一個屋檐下,難免會出現磕磕碰碰,日積月累,有些小的分歧就可能產生矛盾。矛盾深了,便難以調和,最後的結果往往是老人和子女都苦惱。因而,有些老人只要條件允許,還是喜歡自己獨自居住。
但是,老年人隨著年齡越來越大,也需要子女的照顧。所以,有條件的話,老人可以與子女同住一個小區,或者住在子女家附近。有人說過,父母和成家後的子女可以保持一碗湯的距離。也就是說,父母與子女的居住距離不遠不近,煲好一碗湯送過去剛好不涼。所以,如果有條件的話,老人和子女不需要住在一起,同住一個小區或者住得近一點相對來說好一點。這樣,老人與子女之間既可以互相探望照顧,又不至於住在一起磕磕碰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為了和子女能夠拉近空間距離,又不影響彼此的生活,部分老人在子女居住的小區或者附近居住,讓子女和老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空間,而且還能夠互相照顧。
大多數老人不願與子女同住
在記者的采訪中,很多老人表示,和子女同住是個「老大難」的問題。由於生活方式、教育觀念等方面存在分歧,所以,很多老人在住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不願意與子女同住。
生活習慣不同,住一起不自在。年輕人和老年人的飲食習慣、作息時間不一樣。子女因工作壓力大,飲食上更注重營養和熱量的攝入,所以喜歡多吃肉類和重口味食物,而對消化系統正在下降或者有各種慢性病的老人來說,最好是以清淡飲食為主,所以在飲食上雙方很難實現統一。在作息上,老人的生活更有規律,通常早睡早起,而子女一般都比較喜歡晚睡。這樣一來,雙方都不自在,也就覺得生活在一起很累。
住一起易產生婆媳問題。有人說婆媳關系是家家最難念的一本經。很多婆媳剛開始關系還是不錯的,但相處久了,看到對方的缺點就多了,有矛盾也是難免的。此外,在教育孩子上觀念不一致,所以住在一起也會有矛盾。記者在采訪時發現,很多年輕父母與老人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很多分歧,這也是產生矛盾的一個重要原因。
生活圈子不同,住在一起不方便。對於老人來說,他們的生活圈子是數十年積累起來的朋友關系,在他們生活的范圍內,有自己的朋友和固定的活動圈子。和子女住在一起後,子女也有他們的活動空間和朋友圈子,雙方之間會受到彼此的影響。
老人與子女如必須同住應互相體諒
采訪中,有些老人因為身體原因或者住房條件限制,必須與子女同住一個屋
Ⅲ 房子租給一家三口帶個八十歲老人的房客好嗎,
房子說白了就是人的小窩,是安身的地方俗語與人方便與己方便,現在有這么一個老壽星走到你的面前你該高興沒有什麼不可以租的,人都有老的時候,咱沒條件的時候總想著創造條件做善事現在你有條件有機會為什麼不對自己寬容些助人為樂幫助別人呢,你的擔心沒必要那其實是你的福氣。。。。
Ⅳ 房子租給別人,別人家有位八十多歲老人去世在房中對房子有影響嗎
這個要看你自己了,俗話說得好,信者有不信者無,你要是心裡有陰影,就不要租,要是覺得沒什麼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好了,沒關系的。
Ⅳ 出租房有關承租人簽訂老人安全免責合同
還是不要租了的好,真的出事了,人家賴上你怎麼辦?你說不清楚的。
而且即使簽訂了免責合同,要是因為你的原因造成對方的損害,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Ⅵ 我有一套房子被人轉手租給了一入個80多歲的老人,我很擔心老人有什麼意外,我應如何補救.
我覺得如果這套房子是你的,被人轉手租給了一個80多歲的老人,我覺得你版應該跟轉租的人說權好,你們應該簽好合同,如果老人發生什麼意外,所有的嗯,賠償,或者是負擔,應該是這個,轉租人的,而且他如果發生意外死在你的房子裡面,應該讓轉租人,對你。老人死在房子里造成的損失給你一定的賠償我覺得否則的話你應該讓。他嗯,即使的制止這種行為因為80多歲的老人住在這個房子里是非常危險的。
Ⅶ 外出租的房子,隔壁住了一對老人,特別愛斤斤計較,怎麼辦,每天都說話老大了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他是一位老人,咱們年輕人多忍讓一些吧,人心都是肉長的,時間一長說不定你們也成為不同姓的一家人了,理解萬歲吧!
Ⅷ 出租房有高齡老人合同怎麼寫
出租房有高齡老人,合同應寫明以下情況: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等;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
4、租賃期限,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四百五十八條 基於合同關系等產生的佔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Ⅸ 租房給老年人,如何寫租房協議書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准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Ⅹ 90歲老人獨自住在出租屋內,出現意外或死亡,房東有無責任需要賠償嗎
沒責任,但出於人道還是要出點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