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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協議

發布時間:2022-07-05 00:34:03

㈠ 誰能提供《社區老年公寓入住協議》的示範本

老人入寓協議書

為進一步發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幫助部分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壽。我院以服務社會為宗旨,創辦了社會福利性質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老人公寓服務中心。根據老人公寓目前的條件,開辦自費入寓頤養業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此協議。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委託責任人):
丙方(擔保人):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來自費養老人員 同志,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原單位:
郵編: 。
二、乙方作為自費養老人員的經濟責任人、丙方作為擔保人應各自提供居委會(單位)證明手續,同時交押金兩千元,如果入住三天內不能出具相關證明手續應另交押金八千元,否則協議書不生效。
三、為了提倡全社會都關心支持福利事業的精神,乙方必須向甲方每年交納社會福利基金 元,於每年 月份一次性交清。老人如中途退房,甲方應按乙方本年己交的社會福利基金總額,分月計算,多交部分退還乙方。
四、乙方為老人所選擇的護理等級為 ,每月10至15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服務費 元、伙食費 元、床位及水電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若變更護理等級或調整收費標准按新標准交納)。入住老人當月費用按天計算(每月的核算周期為當月16日至次月15日)。電話原則上乙方免費使用,但話費超過5元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入住公寓的老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其退回家,同時終止協議履行。
1、發現有傳染病、老年痴呆症或精神病患者;
2、不按期交納各種費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丙方,而無任一方來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妨礙他人入住且甲方認為無法為其管理者。
六、老人入住公寓時,應交一次性生活用品費150元。由甲方統一發給被套、床單及枕套。老人中途退房一次性生活用品費不退,所發生活用品可以帶回使用。(其它生活用品自備,體積不得超過一立方米)
七、老人在公寓養老期間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若擅自外出不歸、失蹤或在途中發生意外,後果自負,甲方均不負責。
八、老人病重、病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或丙方,乙、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小時內到寓,如在乙、丙方未到達前發生死亡,與甲方無關。老人後事均由乙、丙方負責在六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甲方將通知殯儀館處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凡入寓老人在入寓時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年齡來確定院內規定的護理標准,如老人在住寓期間由於身體狀況或年齡超過入寓時暫定的護理標准,甲方可提高護理標准,乙方按相應的標准繳費。
十、甲方實行老人入寓進出自由的原則,如老人中途不願意繼續在公寓養老,一經老人申請簽字即生效。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丙方,乙、丙方不能有異議,並在三天內接回。對於中途退房,當月費用可按天數算。離寓後,如再次申請入寓按新申請處理。老人因病、因事請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費和服務費(按天計算),其它費用一律照收。若請假15天內,各項費用不退還。老人病故當月費用按天收取。
十一、入住公寓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動中發生跌傷,或自身行為造成傷害和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二、關於醫療方面:
1、凡入住公寓的老人在入寓前需自行進行健康體檢。入寓後如需進一步檢查,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確可靠病史,入住後如發現因隱瞞病史而耽誤治療,其後果自負。住寓老人如有常見病、多發病,須治療者可在公寓醫療室就診,醫療費自理。
3、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病、危、重病或猝死,公寓醫務人員本著救死扶傷的精神,在及時通知乙方的同時將給予緊急處理及進行必要的搶救,所發生的醫療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墊付的醫療費乙方應在三天內付清)
4、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危、重病時導致增加的陪護,護理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十三、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或下跌的幅度,甲方可調整入寓老人的收費標准。
十四、住寓老人的貴重物品及錢物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發生丟失、被竊,甲方概不負責。
十五、本協議需入寓老人、甲、乙、丙四方簽章並遵照協議條款辦妥有關手續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壹份。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簽章):

負責人: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入寓老人(簽章):

年 月 日

以上文本來自《中華文本庫》之《托養、寄養合同》專欄。如需更多相關文本,請自己去該專欄查找。
http://www.wenben114.com/DownDir.asp?ClassID=302

養老院老人防摔傷協議怎麼寫

這位知友,"養老院老人防摔傷協議怎麼寫",協議是養老院和入住老人之間共同協商的結果體現,明確雙方的權責利和雙方認可並遵守的文件,所以不能寫成入住老人的保證書。

㈢ 老年公寓(養老院)摔傷,誰負責

1、要看當事人是什麼情況下摔傷,如果當事人是沒有自理能力的,在養老院摔傷則是專養老院護理員照顧屬不周,應由養老院負責賠償。

2、如果當事人有部分自理能力,當事人想做做不了的事,叫護理員處理而護理員沒有及時處理,當事人在沒有護理員陪伴下在養老院沒人摔傷,仍然是養老院的責任。

3、如果當事人有完全自理能力,在非養老院過錯的情況下,當事人自己摔傷的,則是當事人自己負責。

㈣ 養老院簽訂的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養老院簽訂的補充抄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㈤ 養老院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當前頁碼:4

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㈥ 入住養老院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當前頁碼:4

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㈦ 托老所協議

老人入寓協議書為進一步發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幫助部分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壽。我院以服務社會為宗旨,創辦了社會福利性質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老人公寓服務中心。根據老人公寓目前的條件,開辦自費入寓頤養業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此協議。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委託責任人): 丙方(擔保人):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來自費養老人員 同志,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原單位: 郵編: 。 二、乙方作為自費養老人員的經濟責任人、丙方作為擔保人應各自提供居委會(單位)證明手續,同時交押金兩千元,如果入住三天內不能出具相關證明手續應另交押金八千元,否則協議書不生效。三、為了提倡全社會都關心支持福利事業的精神,乙方必須向甲方每年交納社會福利基金 元,於每年 月份一次性交清。老人如中途退房,甲方應按乙方本年己交的社會福利基金總額,分月計算,多交部分退還乙方。四、乙方為老人所選擇的護理等級為 ,每月10至15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服務費 元、伙食費 元、床位及水電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若變更護理等級或調整收費標准按新標准交納)。入住老人當月費用按天計算(每月的核算周期為當月16日至次月15日)。電話原則上乙方免費使用,但話費超過5元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五、入住公寓的老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其退回家,同時終止協議履行。1、發現有傳染病、老年痴呆症或精神病患者;2、不按期交納各種費用者;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丙方,而無任一方來者;4、不能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妨礙他人入住且甲方認為無法為其管理者。六、老人入住公寓時,應交一次性生活用品費150元。由甲方統一發給被套、床單及枕套。老人中途退房一次性生活用品費不退,所發生活用品可以帶回使用。(其它生活用品自備,體積不得超過一立方米)七、老人在公寓養老期間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若擅自外出不歸、失蹤或在途中發生意外,後果自負,甲方均不負責。八、老人病重、病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或丙方,乙、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小時內到寓,如在乙、丙方未到達前發生死亡,與甲方無關。老人後事均由乙、丙方負責在六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甲方將通知殯儀館處理。甲方不承擔責任。九、凡入寓老人在入寓時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年齡來確定院內規定的護理標准,如老人在住寓期間由於身體狀況或年齡超過入寓時暫定的護理標准,甲方可提高護理標准,乙方按相應的標准繳費。十、甲方實行老人入寓進出自由的原則,如老人中途不願意繼續在公寓養老,一經老人申請簽字即生效。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丙方,乙、丙方不能有異議,並在三天內接回。對於中途退房,當月費用可按天數算。離寓後,如再次申請入寓按新申請處理。老人因病、因事請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費和服務費(按天計算),其它費用一律照收。若請假15天內,各項費用不退還。老人病故當月費用按天收取。 十一、入住公寓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動中發生跌傷,或自身行為造成傷害和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十二、關於醫療方面:1、凡入住公寓的老人在入寓前需自行進行健康體檢。入寓後如需進一步檢查,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確可靠病史,入住後如發現因隱瞞病史而耽誤治療,其後果自負。住寓老人如有常見病、多發病,須治療者可在公寓醫療室就診,醫療費自理。3、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病、危、重病或猝死,公寓醫務人員本著救死扶傷的精神,在及時通知乙方的同時將給予緊急處理及進行必要的搶救,所發生的醫療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墊付的醫療費乙方應在三天內付清)4、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危、重病時導致增加的陪護,護理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十三、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或下跌的幅度,甲方可調整入寓老人的收費標准。十四、住寓老人的貴重物品及錢物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發生丟失、被竊,甲方概不負責。十五、本協議需入寓老人、甲、乙、丙四方簽章並遵照協議條款辦妥有關手續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壹份。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簽章): 負責人: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入寓老人(簽章): 年 月 日

㈧ 個人與政府簽訂的託管養老院協議屬於什麼性質的合同

要看協議內容,合同屬於委託協議。

㈨ 在簽訂養老院合同的適合要注意什麼

這份協議要求老人在住養期間,身體健康狀況若發生變化,養老機構要相應調整護理內等級容,應及時通知老人的家屬、親人即「托養人」一方;養老機構還要為老人建立健康檔案,保證院內設施安全。此外,還要建立外出登記制度,有自理能力的住養人外出,在簽訂書面認可書後,外出期間發生問題,養老機構將不承擔責任;養老機構要對工作人員失職造成的事故負責;老人患有精神病或有自殺、自殘傾向的,養老機構有權終止協議,通知托養人接老人出院等。
協議的簽訂將有效地促進養老機構改善設施條件,提高服務質量和人員素質,加強管理,通過採取防範措施,降低意外事故的發生率。同時,協議的簽訂也將防止個別托養人欺詐行為的發生,想「靠」老人「出事」從中撈取一些錢財的人,不必再做「美夢」了
個人建議,好好的有家不住,何必呢...
有年交,也有月交的!!! 這就看你怎麼簽訂了

㈩ 養老院怎樣和老人家屬簽合同

養老院與老人家屬簽合同,這幾點必須要寫清楚:一,老人來養回老院可享受的權利有哪些。二答,老人在養老院的義務有哪些。三,老人家屬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四,養老院有哪些權利。五,養老院有哪些義務。六,養老院有哪些情況必須要負責,負責的上限是多少,哪些情況是免責的。
把這些都寫清楚了,不留漏洞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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