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規劃圖上老年活動中心是業主共有嗎
規劃圖上老年活動中心不是業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築區劃內的以下部分,也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共有部分: (一)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二)其他不屬於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於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依法由業主共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屬於業主專有的整棟建築物的規劃佔地或者城鎮公共道路、綠地佔地除外。
⑵ 小區規劃活動中心挪作他用是否違法或違規
這需要看規劃局的規劃圖了,如果規劃圖中明確將這塊地規劃成活動中心,那麼開發商是不可以改變規劃的。如果當時規劃的就是辦公用房或住宅,開發商宣傳是活動中心,那隻能說明當初開發商的承諾失信,如果你們想要賠償,這種情況下是很難主張的,因為無法測算他們這種行為對你們造成的損失,以協商為主。
⑶ 小區內的活動中心是歸業主所有嗎
小區內的活動中心用房的面積都均攤到各個業主的住房面積當中,當然歸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了。
⑷ 小區老年活動室被物業租給別人開超市了怎麼辦,我們要到哪裡去維權呢
小區老年活動室被物業租給別人開超市了怎麼辦,我們要到哪裡去維權呢?專
一般物業都是給業屬主提供方便的地方,現在是物業,反而把那個老年活動室出租出去,給別人開超市。這個問題好辦,好解決呀,你們所有的物資可以聯名去法院起訴小區物業,把這個活動室歸還給大家做活動用。
⑸ 我們小區廣場老年人跳舞的地方被私家車給佔用了該如何辦
物業不是同樣拿你們沒辦法嗎?
其他居民對於你們佔了小區廣場也沒有辦法啊。
⑹ 國家怎麼規定小區活動室
法律分析:1、活動室是供本小區業主(住戶)業余開展各種文體康樂活動的場所,按規定應先在服務台辦理手續,買票進入活動室,憑票入室。
2、凡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愛國家、愛集體,同志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3、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用各種方式搞變相賭博;不準放淫穢錄像和不健康的節目,禁止從事一切違法活動。晚上活動時間不超過21:30。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攜帶臟物入室,以保證室內整齊清潔;活動室內請勿吸煙,保持空氣清新。
5、保護公共財物,樹立良好的公民道德形象,活動室內的公物一律不準外借,進場和離場時需清點唱片及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樹立文明娛樂之風,不準借故在活動場所吵嘴、打架,以免影響他人活動。
7、不攜帶幼童入室,特殊情況攜帶幼童者,大人要盡管教之責,注意公物和衛生。
8、在開室活動期間,首先保證老年人的活動,其他人員可在保證老年人活動的前提下,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娛樂。
9、為保證活動人員身心健康,凡患傳染病者,望自覺迴避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⑺ 居民小區的老年人活動中心歸誰管
應該歸小區的物業公司管
⑻ 住宅小區一樓是架空層,突然被用來作為可以對外營業的老年活動中心。物管的解釋說這是政府用房。合理么
合理與否要看這個房子的產權是誰的,如果就是政府的,那就是合理的。如果是開發商交給物業經營用房,也是合理的。入住是時候應該有規劃的。
⑼ 居民區內辦老年人活動中心影響居民生活怎麼辦
明去那辦老年人活動中心這個活動中心屬於娛樂場所的話,應該要經過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吧!,所以看他有沒有許可?如果他沒有的話,你應該要向工商管理部門舉報他,投訴他
⑽ 小區公共區域被佔位為私有
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任何業主不得侵佔,如果個別業主侵佔公共綠地,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如果個別業主拒絕業主委員會的要求,業主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小區業主私自佔用公共區域,既是一種違反管理規約的違約行為,同時也是一種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違法行為。在此情況下,物業公司有權代表全體業主提起訴訟要求違法、違約業主停止對公共區域的侵佔,這既是物業公司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拓展資料:
《物權法》第66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
《物權法》第83條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97條的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