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好城鄉結合豐富老年人的活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愛護。發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四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視、謾罵、侮辱、毆打、虐待和遺棄老年人的行為。第五條 老年人對國家和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有權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第六條 保護老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依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老年人保護工作。家庭和公民應當尊敬、關心老年人,保護老年人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妥善處理家庭和鄰里關系。第八條 每年「重陽節」(農歷九月初九)為本省老年節。第二章 家庭保護第九條 老年人享有成年子女贍養和扶助的權利。依法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子女或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必須贍養和扶助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夫妻雙方應支持、幫助配偶贍養和扶助老年人,不得干涉配偶履行義務。第十條 贍養人必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於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與老年人同地生活的贍養人,應承擔老年人力不能及的家務勞動;與老年人異地生活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生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第十一條 農村中與老年人分居的贍養人,負責耕種、管理老年人的口糧田、自留地,收益歸老年人,贍養人不得強行索要或扣留。第十二條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第十三條 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自理確有困難的,贍養人應當負責給予醫療、照料。第十四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履行贍養和扶助老年人的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和扶助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第十五條 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產權或租用的房屋使用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非經老年人授權,子女或其他親屬無權處分或侵佔;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經老年人同意,由子女或其他親屬出資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訂立協議書,明確老年人享有的房產份額和使用權。第十六條 子女所在單位分配的住房,老年人與子女有同等居住的權利,並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與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已婚子女,需要遷出另居的,應尊重老年人的意見。老年人生活自理有困難,需要子女照顧的,其子女不得借故推諉,應履行贍養和扶助的責任。老年人沒有住房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其住處。第十七條 老年人有權支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挪用、騙取和破壞。老年人有權拒絕或應允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經濟資助的要求。老年人有權依法用遺囑繼承、遺贈等方式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贍養人遺棄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嚴重的,依法喪失繼承遺產的權利。第十八條 子女或者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干涉喪偶或者離婚的老年人再婚、復婚及其婚後的家庭生活。第三章 社會保護第十九條 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各地區和部門應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興辦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福利設施,為保障老年人權益創造條件。第二十條 全社會都應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支持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部門要加強老年人醫療保健工作,為老年人看病提供方便,逐步實行就醫優先制度。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應逐步建立老年病門診、老年病床或家庭病床,對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要出診到戶。第二十二條 工業、商業、服務部門應重視生產、經營老年人所需要的商品,可開設為老年人服務的項目。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要逐步建立老年乘客的優先服務制度,為老年人乘車、乘船、乘機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條 文化、教育、體育部門應重視發展老年文化教育事業和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支持社會團體、鄉(鎮)基層組織開展老年人文娛、教育、體育活動;娛樂、公園、體育場所應為老年人活動提供方便。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老年人進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可實行半費或免費。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在規劃、建設居住區時,應根據條件增建老年人生活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第二十五條 宣傳部門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經常地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表揚好人好事,譴責和揭露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第二十六條 各類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第二十七條 離休、退休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住房、醫療、福利等待遇,必須切實得到保障,不得隨意降低或取消。離休、退休老年人的離休費、退休費,以及按規定享有的各種補貼費,其所在單位必須及時發放,不得拖延、剋扣或挪作他用。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老年人,原工作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助,其主管部門應負責落實。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的孤寡老年人患病,原單位應負責安排醫療和照料。第二十九條 城鎮沒有經濟收入的孤寡老年人,由民政部門給予社會救濟,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根據老年人的意願接納進福利院。農村孤寡老年人,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制度,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定期檢查,確保落實。孤寡殘疾老年人和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年人的供養標准應高於一般孤寡老年人。第三十條 贍養人拒不給付贍養費的,被贍養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扣付;贍養人是農民或者無固定職業的城鎮居民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基層組織責令其給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予協助。第三十一條 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種形式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使老年人生活得到切實的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參加退休費用統籌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為其從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村應根據農民自願和經濟條件,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逐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第三十二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老年基金會,興辦老年福利事業,解決老年人的特殊問題。第三十三條 每年老年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開展尊敬老年人活動,並對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第四章 組織與管理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和民政部門主管本條例的實施,具體負責檢查、督促、協調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乾、人事、勞動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均應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提出保護老年人的意見,促進本條例的貫徹實施。第三十五條 省、地(市)、縣(市、區)設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在同級政府領導下負責老齡工作。第三十六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的任務:(一)檢查、監督本條例實施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二)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負責老齡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統籌規劃;(四)組織、部署、督促、指導老齡工作,協調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五)針對本地區老齡問題的實際,提出對策建議和實施意見;(六)指導老年人群眾性組織的工作;(七)發展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外的老年組織和老年人的友好往來、交流與合作。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愛老、養老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家庭、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三十八條 老年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向有關機關、團體、組織提出控告、申訴,請求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權制止、檢舉和揭發。第三十九條 有關機關、團體、組織在處理老年人權益的糾紛時,應注重調解,妥善解決。應老年人的要求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除送達雙方當事人外,還應送交履行義務人的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督促履行。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情節輕微的,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或者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糾正,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二條 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認真及時地進行查處,不得借故推諉、拖延、搪塞,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責任。所以快有了!!
㈡ 急求 關於現代老年人娛樂活動的報告
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的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老年人渴望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有強烈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強老年文化建設,是關繫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關繫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問題。採取有力舉措,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精神生活環境、文化產品與服務勢在必行。老年文化建設要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要充分認識老年文化建設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大意義;二要進行長遠規劃,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搞好基礎設施建設;三要大力培育和發展老年文化市場;四要辦好老年教育;五要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活動;六要加大老年文化建設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我國的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目前,我國老年人口數量超過1.4億,隨著新中國成立後50年代出生高峰的人口即將進入老年,預計到2015年我國老年人總數將突破2億人。老年人渴望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有著強烈的精神文化需求。採取有力舉措,加強老年文化建設,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精神生活環境、文化產品與服務勢在必行。加強老年文化建設,對加快我國的小康社會建設步伐、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老年人的文化活動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老年人發揮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重要內容。大力開發與發展老年文化產業對老年人的生理與心理需求都有積極的作用。本報告目的在於如何利用企業資源來為老年文化活動市場服務。
前言
我國1.4億多老年人是一個很大的文化消費群體。 老年群體是處於特殊地位的社會群體。他們由於社會角色的變化,離開了熟悉的社會組織和環境,難免產生失落感和對個人價值的困惑;衰老、疾病的增多,親友的離世,難免產生生死觀、價值觀和生存觀的誤區;退休後經濟地位和差距與後輩拉大,難免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等等。因此,應組織老年人參與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努力使他們與時俱進,豐富文化精神生活,拓寬生命價值,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老年文化建設的基本保證是組織建設。老年文體組織是開展老年文化活動的支柱。要熱情關心和支持老年文體組織的建設,加強對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指導和管理,依託區域老年活動中心和文化館培育一批老年文化、體育骨幹隊伍,帶動基層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老年文化建設的落腳點是鮮活具體的活動。要積極引導廣大老年人選擇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根據老年人的興趣,組織開展歌舞、棋牌、栽花、養草、喂魚、養鳥、篆刻、根雕、集郵、收藏、書法、繪畫、寫作等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斷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要整合老年文化資源,健全制度和組織,實現資源共享。要以文化活動為載體,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文化教育、知識、娛樂的功能,提高老年人的政治覺悟和文化素質。社區基層要組織大型老年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廣場文化和群眾文化。同時,在城市,各地要把文藝調演與文化藝術節有機地結合,以社區為單位舉辦多種形成的老年文化活動;在農村,要將文藝調演與重陽節相結合,帶動老年人的文化、旅遊、體育、健身等活動,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充實。全國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地建立本地區的老年業余文化藝術團體,以便於經常性地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活動。
我國在老年文化建設方面的開發空間還很大,尤其是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看,這方面完全可以從市場產業化的角度來思考和運作,有很多雙贏互利的機會。如在老年旅遊方面,根據對中國旅行社、中國國際旅行社、星光旅行社調查,他們一致認為參加旅遊觀光的老年人一年比一年多。再如老年文化娛樂方面,參加各種文體活動的老年人數量相當多,如舞蹈、歌詠、棋牌、戲曲、書畫、模特兒、花鳥、垂釣、攝影等,參與的老年人與日俱增。這不僅極大地豐富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滿足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也促進了老齡產業的發展,給社會帶來了豐厚的經濟效益。很顯然,培育和發展老年文化市場與產業,無論對老年人或社會,都是一個雙贏互利的良性關系。就是說,目前老年文化市場和產業存在著大好的發展機遇,既利於社會,又利於老年人,尤其是有利於經濟的繁榮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一、老年文化產業對老年人的作用
1、老年文化活動對老年人記憶力有促進作用
老年人記憶力容易老化,多參加社會團體活動對老年人有顯著的促進作用。曾經有一份對1000位老年人的調查報告顯示:由於年紀衰老產生的孤獨感與自卑感易讓老年人產生抑鬱情緒,會影響老年人的認知力與記憶力。積極參加社會老年文化活動,會增加老年人交際活動機會,消除孤獨感。更會促進思維的活躍,反應的敏捷,增強記憶力。而且對預防老年痴呆有益,保持社會活動、避免與社會脫離是維持老年人認知能力長期不衰的重要因素。豐富多彩的環境和良性刺激能增加大腦的毛細血管形成,促進神經突觸的發生。調查中顯示,文化層次高,幹部人群,經濟狀況良好的老年人群參加文化活動後明顯優於其他人群。
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文明進步、以及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也越來越豐富多彩,他們看書、看報、看電視、聽廣播、寫字、繪畫、養花、養鳥、打撲克、玩麻將、唱戲、拉琴等等,活動的內容很廣泛。
2、尋找伴侶:老年文化活動的新功用
隨著觀念的日益開放,大多數婚介公司一對一的介紹方式,已經不太被老年人接受,空餘時間寬泛的老年人,更希望通過旅遊等文化活動,在眾人當中尋找心中的「那一位 」。 針對這一現象,不少老年文化活動的主辦者,也投其所好,積極設計文化活動項目滿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據某老年文化發展中心人士介紹,他們在今年的大型活動策劃中,就考慮到老人們的這種尋偶需求,在他們即將組織的一系列老年文化活動中,都將文化活動與尋偶相結合,為單身老人提供更多相互結識、交流的機會。隨著時代的進步,老年人的觀念日趨開放,手頭也越來越寬裕,通過有目的旅遊活動擇偶選伴的方式將成為不少單身老人的時尚選擇。
3、開展老年文化活動,有助於「健康老齡化」的實現
世界衛生組織於1990年提出了「健康老齡化」的奮斗目標,強調要採取有效措施,使老年人延緩衰老,提高其健康壽命和壽命質量, 老年人心理健康標准:智力正常、情緒健康、意志堅強、心理協調、反應適度、關系融洽。總而言之,可歸納為:無精神障礙;性格健全;情緒穩定,能應對緊張壓力;適應環境,能參與社會活動;人際關系和諧,有一定的交往能力;具有一定的學習、記憶能力;在工作和職業中,能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過著高質量的生活。老年文化活動使老年人身心得到愉悅,還可以開闊視野、陶冶情操,豐富精神生活,減少孤獨、空虛和消沉之感,而且是一種健腦、健身的手段,有人稱之為「文化保健」。通過「文化保健」身體得到調節,心理上得到平衡,對實現「健康老齡化」大有裨益。
4、開展老年文化活動,有利於發揮老年人潛能
老年人退休自各個單位、各個行業、各個領域,其中蘊含著很多藝術人才,有的人退休於學校,有的退休於文化部門,有的退休於文藝專業團體,有的青年時期曾經是所在單位的文藝骨幹,有的自幼就愛好文化藝術。在開展老年人娛樂活動的時候,應注意發現這些人,挖掘這些人,把他們吸納到老年人的文化活動中來,發揮更多的作用。有些文藝愛好者也對老年文化活動感興趣。
5、開展老年文化活動,有利於提高老年人閑暇生活的質量
老年人大多過著「休息型」、「寄託型」的生活。老年人的休閑生活包括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兩方面。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社會保障體系的日趨完善,老年人必須對精神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以豐富多採的老年文化來充實老年人的生活,才能使大家增長知識,陶冶情操,增強體質,完善人格,才能使大家的晚年生活更放異彩。
二、北京地區 老年文化市場現狀
1、北京老年人文化需求
北京市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老年人中也不乏文藝人才,更有許多老藝術家退休後回到社區,帶領社區老年人唱歌、跳舞,成為社區老年文化活動的組織者。近幾年不斷興起的「老年文化活動」, 給老年人一個展示自己才藝的舞台。許多老年合唱團,舞蹈團紛紛興起還有銀發茶社。而北京市老年人對精神文化生活具有三個特徵:
第一、閑暇性。閑暇性是指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表現為較多個人獨立活動和以家庭與社會生活為主的需要。前述調查資料表明,無論是老年人的共同需要還是分城市和遠郊縣老年人的需要,名列前茅的多是個人能夠獨立完成的活動,比如,看電視、看書報、聽廣播、散步、養花草小動物、做手工等。另外如逛公園、跳舞、旅遊等活動也都是在社區周圍進行的。
第二、參與程度較低。參與程度低是指老年人對精神文化生活缺乏熱情和很少參與活動。據調查數據,老年人對小區或居(村)委會組織的活動從不參加的占,偶爾參加的,幾乎次次參加的。對於組織外的娛樂活動,老年人參與活動的積極性較低,從不參加的占,偶爾參加的占,幾乎次次參加的占。
第三、差異性。差異性是老年人口群體的基本特徵之一。在對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進行調查和研究過程中,同樣可以感受到老年人對精神文化需求的差異性。北京市老年人有城區和遠郊縣之別。調查資料顯示,城區老年人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種類較多,知識性較強,而遠郊縣種類較少,以娛樂性為主。
北京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顯性需求不足。調查資料顯示,顯性需求是指直接表現出的需求。這表現在影響老年人生活的多種因素按重要的排序中,娛樂活動排在第8位,在健康與醫療、經濟、居住、飲食、心情、照料、出行等之後。 但從北京市老年人基本需求看,無論是經濟狀況好的還是經濟狀況不好的,對精神文化需求均是較低的。在調查中,當問及老年人"為什麼沒有參加這些娛樂活動"時,除了組織和設施等外的問題外,有的老年人回答"沒有興趣",有的老年人回答"沒有時間",還有的老年人提出種種不能參加理由,缺乏參加的強烈願望。
第二、組織不力。影響老年人人參加娛樂活動的另一個原因是組織不力。在被調查的老年人中,竟多達的老年人認為"沒有組織過"。其中,城區老年人為,遠郊區為74.%,遠郊縣為。
第三、設施不足。影響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又一個原因缺少設施。的老年人提出這個問題。城區老年人對這個問題是認同感低一些,僅有;遠郊縣高一些,。看來,解決農村地區的設施問題是一個工作重點。調查中出現了一種矛盾現象,一方面老年人對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度很低,另一方面又對目前的精神文化生活狀況表示不滿。據調查,的老年人很不滿意和不太滿意, 的老年人無所謂(一般)。這說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不僅僅是我們通常想像中的那些內容,有許多內容我們還沒有涉及到,對於我們提供和涉及的內容,老年人同樣表示了不滿意,需要特別加以關注。
2、北京市社區老年群團的現狀
本次調查的調查對象為社區老年群團,不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老年群團。社區老年人群團是指主要由社區老年人自願組織參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發展、自我娛樂的民間群眾團體。本文將老年群團分為老年人協會和老年人團隊分別考察。因為社區老年群團的主體和龍頭是老年人協會,在調查設計中重點突出了老年人協會的內容。除老年人協會,我們依據活動內容與活動形式不同,把老年群團劃分為拳操氣功、球類器械、秧歌舞蹈、說唱器樂、棋牌麻將、老年學校、讀書閱報、手工製作、書畫篆刻等九類老年人(活動)團隊。
目前北京市居委會2406個,常住人口1271萬人,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188萬人,占總人口的。全市共有社區老年人協會4929個,老年人團隊17778個。文化團隊數量多,城鄉分布有較大差異,組織場地比較有保障,經費緊張;全市6377個城鄉社區共有老年人團隊17778個,平均每個社區有老年人團隊2.8個。其中,東、西、崇、宣4個老城區平均每個居委會有老年人團隊5.4個,其中東城區最多,達到6.5個;朝、豐、石、海4個近郊區平均每個居村委會建有老年人團隊4.7個,其中,朝陽區最多,為5.2個;遠郊10個區縣平均每個居村委會有老年人團隊1.8個,其中,門頭溝區最多為2.6個,延慶縣最少為0.2個。
文化團隊形式較多,以健身娛樂為主要活動形式。按拳操氣功、球類器械、秧歌舞蹈、說唱器樂、棋牌麻將、老年學校、讀書閱報、手工製作、書畫篆刻等九類團隊文化活動內容派次,秧歌舞蹈、棋牌麻將和老年學校是老年人團隊數量居前三位。其中,老年秧歌舞蹈隊有3711個,占老年人團隊總數的21%,平均每個社區有0.6個;棋牌麻將隊有2802個,占老年人團隊總數的16%,平均每個社區有0.4個;老年學校有2750個,占老年人團隊總數的15%,平均每個社區均有0.4個。而老年人團隊的經費少,主要是由會員自籌。43%的老年群團沒有辦公和活動經費,32%的老年群團年經費在500元以下,25%的老年群團年經費在500元以上,老年人團隊的年平均活動經費為268元。
文化團隊的建立較為規范,規章制度較為齊全;這些社區文化團隊有自身嚴格的選舉制度,組織紀律,有口頭約定或成文的會員章程、活動條例、制度等。團隊負責人主要由群眾選舉產生,體現了老年老年人團隊的自治性、群眾性。
文化團隊規模適中,活動開展經常;從會員人數看,64%的老年人團隊的會員人數在11-50人,10人以下的佔22%,50人以上的佔14%,老年人團隊的會員數約占老年總人口的20%。興趣愛好類的老年人團隊會員人數多在10人以下,超過50人以上的主要是組織性較強的老年群團。從活動頻次看,老年人團隊均能較經常開展活動。每天都能開展活動的老年人團隊為41%,每周都能組織開展活動的累計為74%,每月都能組織開展活動的累計為91 %,只有9%的老年人團隊在每年的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間開展活動。
文化團隊組織活動內容不豐富,老年人參與率不高。從活動內容看,娛樂健身類的團隊佔到總數的三分之二,而教育知識類的僅佔三分之一,這與當前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長的需求有相當大的差距,社區老年群團的活動的內容和檔次急需提升,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參加,才能獲得更廣泛的社會支持。秧歌舞蹈,棋派牌麻將,是老年人廣泛參與的文化活動。
三、老年文化產業的發展途徑
1996年12月,北京率先提出文化產業的概念,將文化建設理論提升到一個嶄新的高度。2000年秋,以第一屆大城市文化產業發展研討會為契機,在全國各個城市逐步發展文化產業,促進了文化事業改制為兩部分,形成城市文化事業和城市文化產業共同發展的繁榮態勢。文化產業是為滿足社會和人們文化消費需求的一種產業,是以市場機制運作的方式來實現文化的經濟價值的產業。北京市朝陽區作為首都快速發展的經濟大區,有著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良好基礎,現已成為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聚集地。把北京打造成中國「文化產業之都」的呼聲日益強烈,藍圖也已經繪就:東城區文化產業園區、國家新媒體產業基地、中國影視生產基地、三辰卡通動漫網游產業基地等八大文化創意產業聚集區正在雄心勃勃的規劃中。在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已達960多億元人民幣,佔北京市GDP的14%以上。而北京老年文化建設繁榮,老年文化產業發展以下途徑:
1、以國家政策為依託,突出自身優勢資源,根據老年人特點設計經營自身老年文化產品;
2、以特色旅遊與老年文化相結合;
3、引進市場機制,按照產業生產模式來運營,信息產業與文化產業融合,創造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項目;
4、整合自身資源,注重對老年群體的人文關懷,借簽國外老年文化產業運作模式,結合實際情況,將老年文化產業做為產品來經營(西方社會德國在這方面最先進);
5、盡力獲得國家本身老年文化產業扶持
四、國家對老年文化產業扶持
1、國家稅收政策
自工商注冊登記起,將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試點文化集團的核心企業對其成員企業100%投資控股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後可合並交納企業所得稅。非營利性的老年文化服務機構,報北京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福利性、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和老年文化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在稅前扣除。
2、國家財政與政策扶持
(1)申請國家文化產業師范基地
(2)申報北京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北京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為5億元)
(3)關注政府采購招標文化項目(由文化部定期發布采購信息財政局采購處采辦)
(4)老年文化產業屬於導向性文化產業即國家扶持文化產業
五、我們做老年產業如何運營
北京地區老年文化產業經營主要依存老年社團組織來運作,大部分屬於民間公益組織。而我們公司與中國老年大學有著積極而密切的合作關系。2005年底,中國的老年大學(學校)已發展到2.6萬多所,在校學員230多萬人, 外圍學員300多人。我們以現有的資源如何經營這一文化產業:
1、項目定位:公益性老年休閑文化產業與市場相結合。
2、產業布局:根據老年人的需求特點,提出「文化養老」主題,吸引更多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運用網路手段建立自家生產自家經營的老年文化產品超市。隨著老年文化活動的經驗累計及拓展,公司品牌效應營造,老年文化活動完全可以面向社會。
3、盈利模式:文化活動贊助費;文化活動整合成產品資源出售;文化活動與旅遊企業掛鉤,宣傳盈利;文化活動與老年文化禮品企業掛鉤,宣傳盈利;文化活動作為產品授權給加盟商。
4、融資渠道:根據老年產業特點, 利用CRM系統中產品企業信息資源制定有效融資計劃,來收集社會資金;利用CRM系統中國家政策信息資源,獲得國家財政扶持;以存量換增量,以資源換技術,以市場換項目,拓寬融資渠道。
5、項目實施路徑:首先在全國老年大學向老年學員徵集文化活動創意;將符合實際的老年文化活動創意編製成老年文化活動信息資源庫(由老年學員投票選舉按照一定名次排列)錄入CRM(先前在老年大學已經建立並推廣)系統產品信息庫——從文化活動信息資源庫選取某項文化活動,組織學員報名;——根據CRM系統中錄入的老年學員身體狀況及特長愛好信息來選擇符合條件的文化活動學員;——將該項文化活動籌劃准備,具體實施過程紀錄在系統信息庫中;——總結經驗,將該文化活動製成公司產品資源。在老年大學范圍內交流、發行。推動老年文化活動的進展,同時對於相關產品開發起到先導作用。
六、結論
據悉,未來五年,國家要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的綜合性老年活動中心,在縣(市、區)建立老年文化活動中心,鄉(鎮)、街道設立老年活動站(點),基層村居開設老年活動室。各地原有和新建的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場所要向老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公園、園林、旅遊景點等公共休閑服務場所也要積極向老年人開放。並且鼓勵發展城鄉老年群眾文藝活動組織,鼓勵開展經常多樣、健康向上的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豐富廣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未來的老年人要有學有樂,過上多姿多彩的生活。老年文化的建設,一要走民間與政府相結合的道路,二要走為社區服務的道路;不僅需要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多方支持,也要積極拓展活動平台,把老年文化建設深入到每一個角落。 而北京地區老年人無論文化層次還是生活水準都比其他地區高一些,因此老年文化活動開展也比其他地區繁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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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問題》北京老齡問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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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國家出台稅收優惠政策扶持文化產業發展》中國老年報
(6)北京文化產業信息 2006—2007 老年文摘
(7)德國文化養老 歐洲資訊網
㈢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有哪些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委託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鼓勵養老機構加入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第二章 備案辦理
第九條 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並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二)服務場所權屬;
(三)養老床位數量;
(四)服務設施面積;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備案。
第十二條 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
第十三條 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變更服務場所權屬、養老床位數量、服務設施面積等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養老機構在原備案機關轄區內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營利性養老機構跨原備案機關轄區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變更後的服務場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民政部門應當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機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三章 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服務協議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照料護理等級和服務內容、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准和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場所;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暫停或者終止服務時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第四章 運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准和工作流程,並予以公開。
第二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定期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養老機構應當加強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體現職業技能等級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運營方式、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照料護理等級等因素合理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第二十九條 養老機構內設食堂的,應當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並依法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養老機構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購,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第三十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檢測、維修,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於服務協議期滿後五年。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
鼓勵養老機構為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在機構內開展服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三十五條 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並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服務協議約定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協商確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養老機構終止服務後,應當依法清算並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及時依法予以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 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養老機構和個人了解情況;
(二)進入涉嫌違法的養老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民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對民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第三十八條 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民政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核實備案信息;對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督促及時備案。
民政部門應當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於一次的現場檢查。
第三十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採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應當結合養老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
第四十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條 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准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聽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其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四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暢通對養老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五條 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並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的;
(二)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准提供服務的;
(四)工作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
(七)歧視、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行為的;
(八)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對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發布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㈣ 國家對養老機構服務如何規范員工管理制度是什麼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201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9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服務內容、內部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徵求意見稿依法完善了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的應對措施。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㈤ 請問老年活動中心手續怎麼辦
老年活動中心手續辦理所需材料:
1、由開辦單位向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文件須經當地街道辦(鎮政府)或主管部門簽注意見。
3、經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核查審批,對具備開辦條件的發給《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
4、有了《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接下來就是需要工商、文化等部門的正常手續了。
(5)老年人文化娛樂活動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老年活動中心的項目內容
1、種花種菜:老年人娛樂活動,學習種花種菜,蒔花弄草有利於身心健康。年人的健康生活需要一個理念,養生並不是待在屋裡被人侍候,而是走出屋門,享受自然,勞動起來。
2、書畫:有人把練書法、繪畫比作「不練氣功的氣功鍛煉。
3、跳舞:跳舞是一種舞蹈和音樂結合在一起,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也是一種適宜的體育鍛煉。
4、聽收音機:買一台收音機,讓老年人收聽她喜歡的節目,老年人娛樂活動,既能跟上時代的潮流,還不像看電視那麼累,而且這樣也很鍛煉老人的聽覺,從而促進大腦的思維,保持頭腦的靈活。
5、音樂:一曲節奏明快、悅耳動聽的樂曲,會拂去你心中的不快,使你樂而忘憂;此時,體內的神經體液系統處於最佳狀態,從而達到調和內外、協調氣血通行的效果。
㈥ 老年人協會規章制度怎麼寫
老年人協會規章制度一、工作職責(一)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老齡委的指導下,圍繞「六個老有」積極開展工作,不斷加強協會的自身建設。(二)積極支持並配合村(社區)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的中心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帶領全體老年人為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獻計獻策。(三)充分發揮協會內部設立的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小組、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小組、維護治安小組、環境衛生小組、糾紛調解小組、文體活動小組、關心下一代小組等的積極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四)落實好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五)為老年人辦實事、做好事,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六)按時完成當地黨政組織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二、學習制度(一)每月 日,協會委員會和各會員活動小組組長,進行集中學習。(二)每月 日,既是各會員活動小組的例會日,又是學習日。(三)主要學習內容:時事政治,有關法律法規,老齡工作基礎知識、經驗和方法,文化科技、醫療保健等方面知識,以及上級統一布置的學習文件和資料。三、民主管理制度(一)實行民主選舉。老年協會領導班子在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鄉鎮老齡委的指導下,召開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二)實行民主議事。老年協會比較重要的事務,由集體商議決定。(三)實行民主理財。老年協會的經費支出須經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實行賬目公開;收支情況,每年年度向全體會員公布,會員有權質詢。四、例會制度(一)每月 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通報上月工作情況,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二)每月 日,作為協會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可結合協會學習日和委員會工作例會日安排,傳達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務。(三)每年敬老節或春節期間,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評選表彰先進和總結全年工作。(四)每 月向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及時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五、工作管理制度(一)實行協會委員會責任制,落實「三定」要求,即「定人員、定崗位、定職責」。(二)設有「一冊五薄一檔案」。即:老年人花名冊;協會開展活動登記薄、學習情況登記薄、好人好事記錄薄、調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糾紛登記薄、簽定贍養協議(責任)書登記薄;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檔案。(三)在協會活動場地張貼協會的規章制度和老年法規,妥善管理設施及有關資料。(四)活動室開放時間: 。【各地根據實情確定】(五)協會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項文體活
㈦ 中國關於老年人社會福利政策,規章制度,服務都有哪些
宏觀上的退休制度、養老金等都是。
北京一些具體的有:(一)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域內地面公交車。城市公交車站要設置無障礙等候專區,方便老年人乘車。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要設立不低於坐席數10%的老幼病殘孕專座。
(二)市、區(縣)級政府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費(大型活動期間除外)。60至64周歲老年人優惠購買市屬公園通用年票,每張50元。提倡非政府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對老年人給予適當優惠。
(三)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博物館(院)、美術科技和紀念場館、烈士紀念建築物、名人故居、公共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提倡非財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四)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公共體育場館為老年人健身活動提供優惠服務。提倡非財政支持的公益性文體設施為老年文體團隊活動優先提供場地。
五)各級文化館(站、宮、活動中心、室)對老年人免費開放。市、區(縣)、街道(鄉鎮)所屬文化中心(站)每月定期為駐區老年人免費放映一場電影。
(六)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和老年活動中心(站、室)對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市老年心理咨詢熱線(96156)為老年人提供免費心理咨詢服務。
(七)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的高齡津貼,對百歲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給200元的高齡津貼。
(八)建立居家養老福利服務制度,為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
(九)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六優先」(掛號、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葯)服務。
(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實行「三優先」(就診、出診、建立家庭病床)服務,實行社區衛生服務首診制。每年為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一次體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免費建立健康檔案,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費。
㈧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除此之外,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㈨ 如何做好社區老年人的過年娛樂活動
「敬老愛老」一向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了弘揚優良傳統,貫徹落實「三個代表回」重要思想,答使長者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同時,充分體現青年人對長者的關懷,讓青年度過一個有意義的青年節,本文是本人精心編輯的,希望能幫助到你! 社區老年人活動方案 「敬老愛老」一向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了弘揚優良傳統,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使長者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同時,充分體現青年人對長者的關懷,讓青年度過一個有意義的青年節,我街道黨工委號召廣大社區青年參加街道青年中心和街道義工聯在青年節前組織的「社區青年敬老愛老」探訪活動。 一、活動意義: 為社區青年人與老年人一個很好的互動機會,增進他們相互的溝通與交流; 豐富社區老人的晚年生活,讓他們充分體會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 體現當代青年關愛老人、奉獻社會的高尚品德,同時為青年人展現才華和愛心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 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有利於在街道營造「敬老愛老」的良好風氣。
㈩ 養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就我所了解的,我覺得有以下優勢:
1、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和客戶化定製,完全符合養老機構信息管理需求,並保證了系統穩定性、安全知性、先進性、維護的簡易性;
2、系統設計充分考慮了養老機構系統所涉及的各子系統和綜合業務系統的集成和信息共享,保證各子系統總體上的道先進性和合理性,採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總體結構具有兼容性和可擴展性;
3、各子系統採用標准化和模塊化設計,集成後的系統是一個開放系統,系統集成的過程主要是解決不同系統產品的介面和協議的標准化問題,以使它們之間達到:「互操作性」;
4、系統建立規范的養老院工作流程,協調各個部門的管理回工作並實現制約,快捷方便的獲取各種基礎業務數據,並可以通過業務報表為計劃和決策的執行提供有力科學的數據保證;
5、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對外介面,隨時了解院內的運營情況,做出的響應的工作布置。通過功能完備、高效便捷、安全可靠、開放性強的管理信息網答絡為更好的開展業務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