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人開展娛樂活動的意義
體力活動對老年人保健的意義
對心血管系統的影響
體力活動可增加心肌力量,增加冠狀動脈(心肌的供血動脈)血液流量,改善心肌調節,降低膽固醇,促進血凝塊溶解等,因而有利於防治高血壓、動脈粥樣硬化等。
對精神、神經和其他系統的影響
體力活動可使老年人有心情舒暢的感覺,解除精神緊張、焦慮,有助於睡眠。體力活動可以改善人的肺功能,有利於防治感冒及氣管炎等。體力活動能使胃腸道分泌及蠕動增強,從而促進食慾,改善胃腸道功能、保持大便通暢。它可以防止肌肉萎縮、骨質疏鬆,使動作靈活輕巧。體力活動還有利於減肥和控製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等。
對壽命的影響
對我國長壽老年人的研究發現,長期堅持從事體力勞動者為80-100% 。國外的調查也顯示堅持體力活動者的平均壽命比不堅持者長。
希望這些對你有用^ ^
2. 舉辦集體活動的好處
1、結交朋友,化解怨恨,為未來的發展奠定基礎。
一般來說,這些活動需要邀請各界朋友,可以提高組織和公眾之間的交流,增進了了解和深化組織和公眾之間的友誼在過去沒有或很少接觸,消除與公眾zhouqi曾經有隔閡和沖突,並進一步加強與過去的關系。
2、幫助擴大組織的知名度。
通過這些活動,可以宣傳該組織的性質和特點;該組織的歷史及其對社會的貢獻;宣傳組織的產品和服務,讓公眾知道、信任和支持組織的所有活動。該組織的受歡迎程度也有所提高。
3、有助於提高組織的聲譽。
通過此類活動,公眾可以更全面的了解該組織從事的各種活動,和組織也可以塑造社會,公共福利,娛樂和其他方面的形象,以便讓公眾組織的更完整和美麗的形象。
(2)讓老年群體參加集體活動的好處擴展閱讀:
原則:活動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活動的真正意義在於活動結束後的討論與分享,避免為了活動而活動。
在充分考慮小組的目標、階段、主題、特點、時間、成員、氣氛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是否使用活動,使用什麼類型的活動,使用到什麼程度。
理解群體活動可能產生的後果;最好用你熟悉的活動來排練;當組集合需要多個活動時,如何在它們之間連接和轉換?對於不熟悉的活動,最好在領導小組之前考慮不同活動和活動的順序。
小組活動的時間應該仔細選擇。一般來說,使用小組活動的最佳時間是在小組初期,每次小組會議的開始或結束,以及小組工作階段。
3. 老年人參加公益活動的意義啊
老年人天天在家待著沒啥事情做,不是去打牌就是閑溜達,精神生活很空虛,參加立白組織的公益活動能讓老年人的生活充實起來,另外也能鍛煉身體呢,還是值得一試的。
4. 集體活動的好處
1、有助於廣交朋友,化解積怨,為今後發展打下基礎。
集體活動一般都需要廣邀各界朋友,就可以增進組織與公眾之間的溝通,使組織與過去無交道和少交道的公眾增進了解、加深友誼,與曾經有過隔閡、矛盾的公眾消除舟歧,與過去關系好的進一步增進感情。
2、有助於擴大組織的知名度。
集體活動可以宣傳組織的性質、特點;宣傳組織的歷史和對社會的貢獻;宣傳組織的產品和服務等,讓公眾了解組織、信任組織、支持組織的一切活動。組織的知名度也就隨之提高了。
3、有助於提高組織的美謄度。
通過這集體活動,可以使公眾更全面了解組織從事的各種活動,而組織在儀式慶典活動中也可以塑造自己的社會性、公益性、娛樂性等方面的形象,從而給公眾留下組織更完整、美好的形象。
(4)讓老年群體參加集體活動的好處擴展閱讀
集體活動不同於一般的活動,其功能不僅僅是娛樂性,更重要的是通過集體活動的過程達到團體目標,達成治療、預防和發展的目標。
具體而言,集體活動的功能可以表現為:能滿足團體成員的自我探索、自我才能的展示和自信心的建立;營造充滿社會性關懷和充分互動的團體情境;有助於提升團體成員的合作精神、溝通能力和團體本身的凝聚力;有利於提升團體成員的社會學習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最關鍵的是有利於團體目標的實現。當然,不同團體成員對同一游戲的感受度和接受度是不同的,這就要分析影響團體活動設計的各方面的因素。
5. 參加集體活動的好處和壞處分別是什麼
1.
在活動中可以結交知心朋友。因為集體活動都是以奉獻精神為主流,樂意奉獻的人是最值得尊重的人。一些自私的人會擺在你面前,你會根據自己的喜好去交友。
2.
在活動中可以辨別是與非。無論一件多麼正義的活動,都會引來不同的意見,甚至非議,這些不同的聲音與主流相悖,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理想可以對照鑒別。
3.
可以提高你的交際能力,你的一言一行會受到規矩的約束,同樣別人的行為一樣能規范,如果有人的思想出現偏差,你可以通過觀察去溝通,去交流,甚至苦口婆心去勸說,間接的提高你的口才應急辯解能力。
4.
可以認識新的朋友,打開你的眼界。集體活動容易吸引外界友人參與進來,在熟人面前,你可以口若懸河,在生人面前,你當謹言慎行。多聽,多思,多想,外來的人士會給你打開一扇神奇的窗戶,去探尋新鮮的世界。
6. 參加團體活動的意義
意義:
多參加團體活動,鍛煉集體協作能力,培養集體榮譽感
豐富自己的生活,增長見識,嘗試參加各類活動
正好能成為一次不平凡的經歷,讓你的生活充實而又有意義
原則:
(1)活動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活動的真正意義在於活動結束後的討論與分享,避免為了活動而活動。
(2)充分考慮團體的目標、階段、主題、特點、時間、成員、氣氛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是否要運用活動、運用什麼類型的活動、運用活動到什麼程度。
(3)了解團體活動的可能後果。
(4)最好運用自己熟悉的活動,行預演。
(5)團體聚會需要多個活動時,之間如何銜接和過渡。對於不熟悉的活動最好在帶領團體之前進需要考慮不同活動安排的順序,以及活動。
(6)團體活動使用的時機要認真選擇。一般來說,在團體初期階段、每一次團體聚會開始或結束以及團體工作階段是利用團體活動的最佳時刻。
團體活動不同於一般的活動,其功能不僅僅是娛樂性,更重要的是通過團體活動的過程達到團體目標,達成治療、預防和發展的目標。具體而言,團體活動的功能可以表現為:
能滿足團體成員的自我探索、自我才能的展示和自信心的建立;營造充滿社會性關懷和充分互動的團體情境;有助於提升團體成員的合作精神、溝通能力和團體本身的凝聚力;有利於提升團體成員的社會學習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最關鍵的是有利於團體目標的實現。當然,不同團體成員對同一游戲的感受度和接受度是不同的,這就要分析影響團體活動設計的各方面的因素。
7. 如何好城鄉結合豐富老年人的活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愛護。發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四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視、謾罵、侮辱、毆打、虐待和遺棄老年人的行為。第五條 老年人對國家和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有權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第六條 保護老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依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老年人保護工作。家庭和公民應當尊敬、關心老年人,保護老年人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妥善處理家庭和鄰里關系。第八條 每年「重陽節」(農歷九月初九)為本省老年節。第二章 家庭保護第九條 老年人享有成年子女贍養和扶助的權利。依法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子女或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必須贍養和扶助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夫妻雙方應支持、幫助配偶贍養和扶助老年人,不得干涉配偶履行義務。第十條 贍養人必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於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與老年人同地生活的贍養人,應承擔老年人力不能及的家務勞動;與老年人異地生活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生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第十一條 農村中與老年人分居的贍養人,負責耕種、管理老年人的口糧田、自留地,收益歸老年人,贍養人不得強行索要或扣留。第十二條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第十三條 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自理確有困難的,贍養人應當負責給予醫療、照料。第十四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履行贍養和扶助老年人的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和扶助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第十五條 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產權或租用的房屋使用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非經老年人授權,子女或其他親屬無權處分或侵佔;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經老年人同意,由子女或其他親屬出資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訂立協議書,明確老年人享有的房產份額和使用權。第十六條 子女所在單位分配的住房,老年人與子女有同等居住的權利,並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與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已婚子女,需要遷出另居的,應尊重老年人的意見。老年人生活自理有困難,需要子女照顧的,其子女不得借故推諉,應履行贍養和扶助的責任。老年人沒有住房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其住處。第十七條 老年人有權支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挪用、騙取和破壞。老年人有權拒絕或應允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經濟資助的要求。老年人有權依法用遺囑繼承、遺贈等方式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贍養人遺棄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嚴重的,依法喪失繼承遺產的權利。第十八條 子女或者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干涉喪偶或者離婚的老年人再婚、復婚及其婚後的家庭生活。第三章 社會保護第十九條 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各地區和部門應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興辦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福利設施,為保障老年人權益創造條件。第二十條 全社會都應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支持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部門要加強老年人醫療保健工作,為老年人看病提供方便,逐步實行就醫優先制度。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應逐步建立老年病門診、老年病床或家庭病床,對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要出診到戶。第二十二條 工業、商業、服務部門應重視生產、經營老年人所需要的商品,可開設為老年人服務的項目。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要逐步建立老年乘客的優先服務制度,為老年人乘車、乘船、乘機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條 文化、教育、體育部門應重視發展老年文化教育事業和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支持社會團體、鄉(鎮)基層組織開展老年人文娛、教育、體育活動;娛樂、公園、體育場所應為老年人活動提供方便。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老年人進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可實行半費或免費。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在規劃、建設居住區時,應根據條件增建老年人生活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第二十五條 宣傳部門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經常地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表揚好人好事,譴責和揭露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第二十六條 各類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第二十七條 離休、退休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住房、醫療、福利等待遇,必須切實得到保障,不得隨意降低或取消。離休、退休老年人的離休費、退休費,以及按規定享有的各種補貼費,其所在單位必須及時發放,不得拖延、剋扣或挪作他用。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老年人,原工作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助,其主管部門應負責落實。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的孤寡老年人患病,原單位應負責安排醫療和照料。第二十九條 城鎮沒有經濟收入的孤寡老年人,由民政部門給予社會救濟,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根據老年人的意願接納進福利院。農村孤寡老年人,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制度,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定期檢查,確保落實。孤寡殘疾老年人和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年人的供養標准應高於一般孤寡老年人。第三十條 贍養人拒不給付贍養費的,被贍養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扣付;贍養人是農民或者無固定職業的城鎮居民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基層組織責令其給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予協助。第三十一條 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種形式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使老年人生活得到切實的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參加退休費用統籌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為其從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村應根據農民自願和經濟條件,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逐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第三十二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老年基金會,興辦老年福利事業,解決老年人的特殊問題。第三十三條 每年老年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開展尊敬老年人活動,並對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第四章 組織與管理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和民政部門主管本條例的實施,具體負責檢查、督促、協調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乾、人事、勞動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均應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提出保護老年人的意見,促進本條例的貫徹實施。第三十五條 省、地(市)、縣(市、區)設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在同級政府領導下負責老齡工作。第三十六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的任務:(一)檢查、監督本條例實施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二)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負責老齡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統籌規劃;(四)組織、部署、督促、指導老齡工作,協調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五)針對本地區老齡問題的實際,提出對策建議和實施意見;(六)指導老年人群眾性組織的工作;(七)發展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外的老年組織和老年人的友好往來、交流與合作。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愛老、養老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家庭、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三十八條 老年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向有關機關、團體、組織提出控告、申訴,請求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權制止、檢舉和揭發。第三十九條 有關機關、團體、組織在處理老年人權益的糾紛時,應注重調解,妥善解決。應老年人的要求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除送達雙方當事人外,還應送交履行義務人的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督促履行。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情節輕微的,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或者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糾正,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二條 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認真及時地進行查處,不得借故推諉、拖延、搪塞,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責任。所以快有了!!
8. 老年人參與到社會活動有利於身體健康嗎
日常參與經濟活動和娛樂活動比較多的老年人,相對於較少參與這些社會活動的老年人來說更具健康優勢。最值得關注的是,平時喜歡上網、玩電腦的老年人,他們身體健康的概率要遠遠高於不懂得使用電腦和網路的老年人。這一方面是因為平時用電腦上網的老年人年齡相對較低,身體機能較好,另一方面可能是由於平時經常上網的老年人,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健康知識,對保健、醫療等信息了解較為全面,通過網路懂得如何養生、遇到身體不舒服的情況可以及時上網查詢等。對調查數據的分析表明,電腦和網路的普及,有助於老年人身心的健康發展。這為豐富老年人社會參與活動提供了有益啟示:科技不僅要應用於如何養老這一環節上,更重要的是要讓老年人群體共享科技成果,用科學技術豐富老年生活,從而構建一個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平台。從老年人「自身優化」和「外力助推」兩方面去解決老齡化問題,是實現健康中國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兩點建議:
(一)加大對老年社會參與事業的支持力度。筆者對河北省城鄉老年人的研究發現,當前老年人社會參與的形式較為單一,參與文化活動的熱情不高,因此政府應加強對該領域的投入,調動社區、基層社會組織和老年機構的力量,動員老年人積極地參與到社會活動當中來,為老年人 提供更多的參與平台。同時,要注重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發展、但參與度不高的領域的開發,例如組織老年人開展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娛樂身心的活動和鼓勵老年人接受教育等。這些貼近社會生活的活動,不僅能豐富老年人的社會參與形式,而且還能拉近老年人內心與社會的距離,使其認識到自身存在的重要價值,增強老年人的社會認同感,從而促進老年人身心的健康發展。
(二)充分發揮科技在促進老年健康方面的作用。一個經濟殷實、文明和諧的國家與社會,應當採取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在這一過程中,科技應該被充分利用並發揮其強大的功能。面對快速發展的老齡化,在社會養老還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之前,大力發展「智慧養老」成為目前有效解決老齡化問題的途徑之一。2015年,國家發改委、民政部和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養老領域推進「互聯網+」行動,將信息技術、人工智慧和互聯網思維與居家養老服務機制建設相融合,提供個性、高效的智能養老服務。當前,老年人對於網路的了解和應用的比例不是很大,但這是一個值得開發和利用的空間,潛力巨大。更為重要的是,互聯網對於開拓老年人的視野、促進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義,需要讓更多的老年人懂得如何去使用互聯網,從自身需求和外界服務兩方面實現互聯網對老年人健康的效益最大化。
利用互聯網豐富老年人生活,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做好工作:第一,建立互聯網應用的相關組織和機構,強化人員的服務意識,向老年人教授健康有益的互聯網知識,使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如何利用網路,從有利於自身健康的欄目中學習。第二,在養老服務平台的建設中,要建立規范的服務業准入制度,企業在開展醫療、健康等服務過程中要進行合理規劃和路徑選擇。同時,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保障。第三,在互聯網融入老年生活的過程中,政府應加大對相關機構的資金補貼,並在政策上給予相應的支持,為養老服務提供主體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總體而言,人口老齡化問題將成為21世紀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國面臨的挑戰同樣嚴峻,而「積極老齡化」則是有效的應對方法之一。加強老年社會參與的意義在於充分挖掘老年人的價值,讓更多的老年人參與到社會生活當中來。在開展與養老服務相關的工作中,務必要注重完善老年人社會參與機制,豐富老年人的參與形式,全方位、多途徑地解決養老問題。
9. 老人活動有什麼好處
老人做滿散步
太極
健身
運動可活動筋骨
血脈暢通
有益健康
抵抗力加強。
10. 老年人參加娛樂活動有哪些好處
如果你心中不愉快,不如去看看電視電影,聽聽音樂或戲曲,通過這些活動可減輕你的痛苦,甚至使自己的痛苦轉而同情藝術角色中的市幸遭遇。娛樂既舒暢胸懷,樂而忘憂,又可作為疾病康復治療的一種手段。右今中外都有娛樂來防治心身疾病的,故形成一種新型的娛樂康復學和銻樂康復療法。郭沫若說過,凡是使人快樂,俠人感覺得到享受的東西,都可以廣稱為樂。娛樂療法的具體內容很多,包括音樂、舞蹈、智力游戲、觀看文媒節目,琴棋、詩畫、書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