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如何申請一所養老院,具體流程有哪些
如何開一家養老院的注冊申請流程資料條件和相關注意事項(3)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開辦一家私人養老院申請書和流程條件公布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②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流程,應辦理哪些手續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優惠和政策,需要辦什麼證件?
市民政局:申請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目前包括:稅收減免、用水、用電、用車、用管道燃氣以及對經審批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開辦補助和每個床位不低於120元的運營補貼。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程序:首先應申請籌辦,籌辦期限2年,完成籌辦後可申請成立。
申請對象: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只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向擬辦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申請。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床位數應達50張以上;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建築設計應當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
有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有食堂、廁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相應的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身體健康;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配套的開辦經費。
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福利機構申請表;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
多方合作的應提供合作協議書;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完整的建設、裝修設計方案。
成立(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審批程序: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100張床位以下(不含100張)由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並報市級民政部門備案;100張床位以上(含100張)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須向所在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由市民政局審批。
③ 養老院申請書怎麼寫
擬設置社會福利機構的基本情況 照 片 暫定名稱 臨時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機構類型版 機構性質 床位數 投資總額(萬權元) 佔地面積(平主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使用面積(平方米) 房屋性質 服務對象 申 辦 單 位 基 本 情 況 名稱 地址 性質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申 辦 人 基 本 情 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學歷 專業職稱 現任職務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申 辦 人 簡 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門 任何職務 以上僅供參考,以上不是可行性報告模板,不清楚的可以去咨詢
④ 辦家養老院的申請書怎麼寫
網上有很多你可以去找最適合自己的,下面是一個例子
篇一:申辦養老院申請書
XX市民政局:
我叫XXX,十幾年來一直從事石油行業,茲因開辦養老院一事提出申請。
為了更好地做好老年人的養老工作,經過各方面論證我決定辦一所養老院。姜庄北原華達立交橋收費站,既有便利的交通條件,又有優美的環境和清新的空氣,周圍土地可以種植花.草.樹.木,可以養雞.豬等生態食品。是開辦養老院的上佳地段。
當前無論農村還是城市中,五保戶、無子女戶、雙女戶和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比比皆是。無人即時照料,生活上有很大的不方便。吃飯、購物、娛樂、就醫等無人陪護、無人即時照料,和當前欣欣向榮的社會形勢極不和諧。傳統的分散供養的方式已經無法解決這個問題,興辦養老院集中安置這些老人將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方法。
本院將堅持以「老人為本」的服務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親生」為服務理念,依靠一流設施和一流服務,讓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體健康上真正體會到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讓養老院真正成為老年人的「福地」。
開辦養老院是新時期民生工作的新模式、新趨勢,是「十二五」時期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也是新農村建設中的新舉措和必然要求,懇請領導盡快予以批准,使這一好事能盡快實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⑤ 如何開辦老年公寓到民政局找那個部門
養老機構的申報與審批過程:
1、提出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申請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設立地點在靠近社區、交通便利、環境良好的安全區域內;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500元》),
1.1、申辦人向所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1.1、申請書
1.1.2、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
(1)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2)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
(3)擬設福利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4)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服務科室和床位編制;
(5)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6)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7)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福利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8)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資本);
(9)機構的投資預算表。
1.1.3、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件和上級部門的委託證明或退離休證、下崗證等)
1.1.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由金融管理部門出具)
1.1.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材料。
(如房產權證明、租賃憑證等)。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2.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2、民政部門簽發的同意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批復文書;
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2.4、建設、消防、人防、衛生防疫、審計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2.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2.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2.7、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2.8、科室設置總數,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2.9、萬元以上設備清單;
2.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11、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⑥ 申請辦理養老院詳細流程和手續
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
一個是個人申請;
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6)民政局老年公寓申請表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機構供需矛盾突出。隨著老年人口快速增長,對養老機構的需求加大,而社會養老機構數量較少、質量較差、增速較慢,形成很大的矛盾。正面臨著急劇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給老年人帶來諸多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困難。
2、農村養老亟需加強。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五保」老人逐步轉變為城市「三無」老人。加之農村人口老齡化加劇和農民就業方式的改變,留守或「空巢」老人增多,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發展的需求。
3、養老機構的經營管理困難較多。現有養老機構大部分經營收入不多,營利微薄,規模小,設備簡陋,投入少,服務水平不高,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
4、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方面是促進養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扶持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在獲取土地劃撥等方面還有許多困難和制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資本投入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
5、發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還很艱難。一是選址難。大部分民辦養老機構場所是租用的,選擇相對獨立而交通便利的地址難,且消防措施難以落實。
二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對經營中發生的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三是養醫結合難。大部分民辦機構規模小,軟硬體設施跟不上,入住的老年人看醫用葯無法就地刷IC卡,造成看病難。
總之,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機制不活、服務成本較高、經濟效益較低;民辦養老機構數量少、發展不平衡;農村養老機構點多分散、不利於管理和集中供養;個性化服務項目少,服務內容單一;缺乏政策扶持,經營狀況不容樂觀。
⑦ 要辦個敬老院,需要在民政局開什麼證件
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7)民政局老年公寓申請表擴展閱讀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⑧ 開辦老年公寓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或者咨詢當地所在市/區民政局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科。
⑨ 老年公寓申請怎樣寫可以提供範本嗎
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表
暫定名稱
申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印製
擬設置社會福利機構的基本情況 照
片
暫定名稱 臨時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機構類型 機構性質
床位數 投資總額(萬元)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使用面積(平方米) 房屋性質 服務對象
申辦單位基本情況
名稱
地址
性質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申請人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學歷 專業職稱
現任職務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申辦人簡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門 任何職務
註:此表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市級或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各一份留存。
附:1、申請書
2、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可行性研究報告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市級或縣(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承
辦
人
意
見
簽名: 年 月 日
領
導
審
批
意
見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領證人簽名
設置批准書證書 ( )字 第 號
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承
辦
人
意
見
簽名: 年 月 日
領
導
審
批
意
見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領證人簽名
設置批准書證書 ( )字 第 號
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⑩ 我想建個老年公寓100人左右的,許要什麼手續大約多少錢國家有什麼補貼和照顧
老年公寓項目優惠政策
1、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新建、改擴建和租賃等方式興辦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根據新建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1.1、社會辦養老機構申請建設補助的條件:
1.1.1、符合縣區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1.1.2、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運營滿1年以上;
1.1.3、符合有關老年人建築設計等文件規定;
1.1.4、養老床位數須達到100張以上(含新增床位);
1.1.5、養老機構投入運營後,五年內不改變服務性質承諾書。
1.2、建成一年後,向民政局提出補助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2.1、《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補助申請表》;
1.2.2、《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消防驗收合格證書》、《食品衛生合格證書》等;
1.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1.2.4、機構建築設計(含床位布局)平面圖;
1.2.5、機構建設資金報告及驗資證明。
1.3、縣區民政部門受理申請後,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補助條件、建設資金、床位數量、補助金額等情況進行審核。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由民政部門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後,按照規定標准撥付補助資金。
1.4、對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標准
類型 條件 床位規模
新建、改擴建及已建成 取得《社會養老機構設置批准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並經驗收合格後 100—199張1000元/張 200張床以上2000元/張
租賃等方式創辦 民政部門審批之日起運營5年 床位100張以上,驗收合格
300元/張/年 ×5年
國家、集體、社會力量合資、合作建設 按社會力量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2、征地自建養老福利機構建成後非出售、非出租的,享受以下優惠:
2.1、實行劃撥方式供給土地。
2.2、按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全額標准給予補助。
2.3社會事業項目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
2.4、防雷裝置技術審查費、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跟蹤服務費按標准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