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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建老年公寓基礎設施配套費

發布時間:2022-04-16 23:48:13

Ⅰ '民營建設一個大型的老年公寓,和療養院,國家會有什麼補助和政策謝謝大家幫忙

1、社會養老機構床位數300張以上的養老福利機構,每張床位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5000元。回

2、征地自建養答老福利機構的,按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全額標准給予補助。

3、50張床位以上、集中居住的社會民辦養老機構正常運行第2年起,入住率在60%以上的,按實際入住床位數,每張床位給予1000元的運營補助。

4、社會福利等社會事業項目,建成後非出售、非出租的,實行劃撥方式供給土地。

5、社會事業項目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防雷裝置技術審查費、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跟蹤服務費按標准50%收取。
你准備建多大規模的?准備投資多少?可以免費為你策劃\設計\給與經營管理指導\制定規章制度.

Ⅱ 開辦私人老年公寓,國家有什麼好的政策嗎比如可以以此租地建個有十多間房的大院子。

開老年公寓國家是鼓勵和支持的,有專門針對民營養老機構的開辦政策。
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來源:優老網(中國敬老院網)轉載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優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在基本建設規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二)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三)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要將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特別是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及公益事業的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考慮社會福利事業、公益事業的發展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環境良好,便於服務和發展的區域給予安排。社會福利項目編制、設施建設工程的收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酌情減免。
(四)對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在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應優先辦理。
(五)合理確定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自費代養人員的收費標准,既要考慮公益性或社會承受能力,又要照顧投資者的回報。
(六)按照現行國家稅法和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工療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站、點),老年人護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機構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務、社會福利機構興辦的第三產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或減免。
(七)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建設貸款的支持力度。
(八)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款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其捐款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在計征所得稅時准予扣除。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收費;對福利機構使用的救護車、生活用車等免徵養路費;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的電信業務、郵政業務、廣播電視(有線)傳輸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優惠和照顧。
(十)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和在社區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養、寄養的就讀於小學、初中的孤兒(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會棄嬰),免收學雜費、書本費等各種費用;對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錄取的孤兒,免收學費(培養費)、住宿費;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免收住宿費,其學費主要以發放助學金、接受社會資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法解決。
(十一)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並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申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根據勞動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9]14號)和《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勞社廳發[2000]82號)的規定,經審查合格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十二)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推薦就業,並免費給予上崗前的培訓。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福利企業,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十三)重視和保護社會福利機構中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社會棄嬰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能夠就地、就近、及時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十四)老年福利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抓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中關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規定的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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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規定,城市配套費的減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地鐵專項配套費、天然氣公網建設、供熱公司公網建設資金不在減免范圍,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予以減免以上三項資金。

法律依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政策》

1.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城市給排水、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的生產性用房。

2.按規劃批准建設的停車場。

3.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中小學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樓)、體育場館、辦公樓、教師單身宿舍及學生宿舍、師生食堂設施。

4.向公眾開放,用於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的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工人文化宮。

5.敬老院、福利院、軍休所、軍供站、軍休服務站、優撫醫院、光榮院、復退軍人慢性病康復醫院、假肢康復中心、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單位(陵、園)、救助管理站、救災物資倉庫、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非經營性社區服務中心、非經營性老年公寓、非經營性養老院

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紅十字會所屬醫療機構建設項目。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廉租住房。

8.消防站、消防訓練培訓基地、消防指揮中心、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學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庭、監獄、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看守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行刑場所。

9.軍隊建設項目(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項目除外)。

10.發生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修建的臨時安置用房。

11.經規劃批准修建的施工工地非經營性的臨時建築設施。

12.在原址進行的不改變使用性質、不擴大建築面積重建項目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住房。

13.按規劃進行綜合配套開發,有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住宅小區:貴陽市建築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縣(市、特區)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1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

15.法律、法規規定免繳的其他項目。

Ⅳ 我想建個老年公寓100人左右的,許要什麼手續大約多少錢國家有什麼補貼和照顧

老年公寓項目優惠政策
1、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新建、改擴建和租賃等方式興辦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根據新建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1.1、社會辦養老機構申請建設補助的條件:
1.1.1、符合縣區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1.1.2、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運營滿1年以上;
1.1.3、符合有關老年人建築設計等文件規定;
1.1.4、養老床位數須達到100張以上(含新增床位);
1.1.5、養老機構投入運營後,五年內不改變服務性質承諾書。

1.2、建成一年後,向民政局提出補助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2.1、《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補助申請表》;
1.2.2、《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消防驗收合格證書》、《食品衛生合格證書》等;
1.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1.2.4、機構建築設計(含床位布局)平面圖;
1.2.5、機構建設資金報告及驗資證明。

1.3、縣區民政部門受理申請後,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補助條件、建設資金、床位數量、補助金額等情況進行審核。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由民政部門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後,按照規定標准撥付補助資金。

1.4、對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標准
類型 條件 床位規模
新建、改擴建及已建成 取得《社會養老機構設置批准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並經驗收合格後 100—199張1000元/張 200張床以上2000元/張
租賃等方式創辦 民政部門審批之日起運營5年 床位100張以上,驗收合格
300元/張/年 ×5年
國家、集體、社會力量合資、合作建設 按社會力量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2、征地自建養老福利機構建成後非出售、非出租的,享受以下優惠:
2.1、實行劃撥方式供給土地。
2.2、按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全額標准給予補助。
2.3社會事業項目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
2.4、防雷裝置技術審查費、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跟蹤服務費按標准50%收取。

Ⅳ 建敬老院有哪些優惠條件

烏魯木齊市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已經2009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烏政辦[2009]32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和自治區民政廳等13個廳局《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新民發〔2009〕52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方針,從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內容多樣化、監督管理規范化、適宜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目標。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發展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到2015年,全市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實現每千名老人有12張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進一步健全,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家政服務、心理咨詢、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老年護理、家政服務、臨終關懷等服務有效開展,老年用品市場逐步完善,使全市養老服務業初步形成規模,從而滿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老年人生活質量不斷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養老福利機構。
養老福利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政府通過增加財力,申請國家和自治區資金支持,鼓勵、引導民營資本投資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到2015年,實現每個區(縣)建有一所60張以上床位的示範性、綜合性養老福利機構。
(二)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建在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服務的設施。完善現有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 「星光老年之家」等為老服務功能,不斷拓展服務項目。到2015年,全市新建示範性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30個。整合資源,各部門、各單位設在街道、鄉(鎮)和社區的各類生活服務和文化體育設施要向老年人開放,滿足老年人需求。
(三)拓展居家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是指在社會保障制度下,老年人仍然生活在自己的家中,由社區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專業化的服務。根據我市實際,要把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內容,以社會孤老、空巢老人、8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和經濟困難老人作為居家養老服務重點。充分利用社區老年生活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優質、高效服務。發揮志願者隊伍和老年人協會等群眾組織作用,為老年人提供鄰里關照、協議包戶、親情陪伴、自助互助等服務。積極實踐政府為特困老人購買服務、服務機構提供服務、老年群眾組織或中介組織監督評估服務質量的新型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志願者公益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養老福利機構建設資金投入。
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建設所需資金,列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新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所需資金,分別由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落實。區(縣)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凡收養「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城市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50%以上的,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對規模較小、房屋破舊、布局不合理的農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供養服務機構,進行拆、改、並。凡收養「五保」和農村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70%以上的,並按規定運營的敬老院,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
(二)加大養老福利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形式,興建、擴建或在原有其他設施基礎上改建適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護理的養老福利機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以下簡稱養老福利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福利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經民政部門審批,符合國家民政部頒發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MZ008-2001),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或社會力量採取承包、租賃、合營等方式與政府合作經營並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可享受有關政策優惠和資金支持。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不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規劃立項方面:
(1)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以劃撥方式供地、並減半徵收城鎮國有土地補償費。對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有償使用原則,以協議方式供地,並逐步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2)市規劃部門給予減免5%—10%規劃設計費用的優惠。
(3)市建設部門對敬老院、社會福利院免徵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配套費。
2.資質審批方面:
(1)養老福利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免交登記費、年檢費,其它費用減半交納。
(2)養老福利機構辦理衛生許可證申領及年檢手續,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公共場所衛生審查費和年檢費。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體檢費。
3.稅收規費方面:
(1)對老年社會福利機構自用的房產和土地,暫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向老年人提供育養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老年福利機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的,及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照稅法規定予以扣除。
(2)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殘疾人保障金。
(3)免徵新建房屋產權登記費。
(4)養老福利機構用電按當地居民電價收取,用水費用按當地居民生活類標准收取。
(5)安裝、使用電話等電信業務,執行住宅電話資費標准。
(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先征後返的原則,即全額征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後,按80%比例予以退付。
(7)免收地下水資源費、治安聯防費。
(8)立足社區和面向社區的養老福利機構可減免物業管理費。
(9)新建養老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給予當期貸款利息50%的貼息補助。
4.培訓用工方面:
對從事養老護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凡屬再就業培訓補貼范圍的,可在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後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職業培訓機構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培訓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組織實施。養老福利機構吸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事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養老福利機構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事業保險三項費用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5.社會捐贈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按規定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但不得接受任何帶有政治性等附加條件的捐贈。對受贈款物的使用,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捐贈人沒有明確使用意願的,應當用於改善設施設備和服務對象的生活,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6.政府資助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享受政府補貼,補貼資金包括開辦經費、運營經費、特困供養補貼等,從市、區(縣)兩級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助款項中解決。
(1)開辦經費補貼。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新增養老福利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300元一次性開辦補貼,分3年撥付。加大對自建、購置房產用於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扶持力度。自建養老福利機構運營滿三年後,按照實際入住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自建資助。資助金必須用於機構內部設施條件的改善,房屋修繕,老年人健身康復、文體活動器材以及生活用品用具的購置。
(2)運營經費補貼。開業滿6個月以上,且床位利用率達到80%以上(含80%)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運營經費補貼。民政部門根據養老福利機構在院老人實際入住人數、實際在院天數,按照每人每天1.4元的標准,給予養老福利機構運營經費補貼。
(3)特困供養補貼。安置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的民辦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特困供養補貼。經區(縣)民政部門確認供養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身份後,財政部門將補助給上述人員的生活費轉入該機構,用於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務等所需費用。特困供養補貼,按照民辦機構內安置的特困老人護理等級和人數進行補貼: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70元;介護(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養老福利機構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同時,仍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號)規定,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4)補貼申請程序。符合下列條件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資金資助:持有《烏魯木齊市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書》和法人登記證書的復印件;開業滿6個月以上的;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95%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服務規范;養老服務管理運營工作正常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未經批准,擅自變更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的;未經批准,擅自合並,或改為他用的;年度驗審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請辦理驗審手續的;財務帳目混亂,不按規定要求報表或報表弄虛作假的;管理服務質量差,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不到95%,或一年內有效投訴3次以上的;違反《烏魯木齊市養老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服務行業規定和職業道德,經批評教育不改正的。
(5)申報審批程序。養老福利機構於每年1月向民政部門提出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對養老福利機構申請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對同意給予補貼的,民政部門應當與提出申請的養老福利機構簽訂補貼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監督與處罰。申請機構在申請資助、接受審查、評審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完備的數據、資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被資助資格,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對擅自改變福利機構的使用性質,或利用福利機構房產從事核准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的,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並終止其享受資助的資格,違反法律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加大對非法養老福利機構的打擊力度,保護合法老年公寓的權益,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由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查處。對在養老福利機構申辦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鼓勵扶持居家養老服務。
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開展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服務,為居家老人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1.市、區(縣)兩級財政設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專項經費,按1:1配比出資,為本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購買服務。隨著市、區(縣)財力的不斷增加,逐步擴大服務對象范圍,提高購買服務補貼標准。
2.對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根據老年人身體情況、家庭困難程度和養老服務需求,分別給予不同的養老服務補貼。享有補貼的困難老人,如入住養老福利機構,其享有的補貼可在養老福利機構使用。
3.對公益性公司招用的養老服務人員,符合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條件的,同等享受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市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4.對新建、符合標準的示範型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給予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5.烏昌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為市民政部門撥付一定數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專項經費,用於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服務對象的評估、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考評等支出。區(縣)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根據實際需要列入本區(縣)財政預算。
四、切實加強領導,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一)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提高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民政、老齡等部門要制定養老服務行業有關設施建設、服務規范的標准和分類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業的規范化、標准化水平。
(二)嚴格養老服務業的社會福利機構行業認定工作。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組織的審核驗收工作,並向社會進行公示,符合規定條件的,方可認定為社會福利養老福利機構。
(三)建立健全年檢年審制度。按照國務院《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由民政部門依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進行年檢年審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對不執行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或享受扶持政策後改變功能設置的,停止其享受社會福利機構的各項扶持政策,並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盜用社會福利機構名義騙取各種扶持政策的,或非營利性福利機構變更性質、用途的,應中止並追回相應的減免資金和資助經費。違反法律法規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改革。公辦養老福利機構要繼續履行現有職能,為城鄉特困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服務,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可以利用空餘的床位接收社會老年人入住,也可以利用空餘場地興建老年公寓等養老服務設施,向社會老年人開放。公辦社會福利機構在向社會老年人開放時,不改變其性質,不削弱其社會福利的職能,不降低對優撫對象、特困老年人等供養服務質量。同時,要積極探索養老福利機構公辦民營的路子,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內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運行機制。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方式的改革,可以依法將經營權以承包、租賃、出讓、委託經營、參股等方式轉給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以及外資等市場主體,由市場主體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
(五)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民政和勞動部門要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標准(試行)》,開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鼓勵有條件的職業教育培|訓機構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培養老年學、管理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各區(縣)要加大投入,積極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為安置下崗職工尤其是「4050」人員再就業創造條件此意見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在此意見發布前有關養老服務政策的相關規定,如與本意見有沖突之處,以此意見為准。
你要根據地方的不同去看政策

Ⅵ 現在國家對個人開辦養老院有什麼優惠政策啊

優惠政策如下:

從哈爾濱市市民政局獲悉,哈爾濱市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供地保障政策、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收費減免政策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對符合我市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興辦養老機構或養老服務組織的,可優先安排小額擔保貸款資金,並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同時,哈市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規劃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工業地價辦理出讓、租賃或劃撥方式供地。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鄉鎮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可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優先保障供應。

(6)關於新建老年公寓基礎設施配套費擴展閱讀: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

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前提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按照40%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Ⅶ 民辦老年公寓有什麼政策扶持

可以享受開辦補貼和運營補貼:

經民政部門批准辦證的、運營一年以後入住率達到60%以上的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其中自建用房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0元,各縣補貼2000元;

租用房屋進行改擴建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元,各縣補貼200元。

按連續入住6個月以上老人的實際佔用床位數,給予運營補貼:城市區補貼40元/床/月,各縣補貼30元/床/月。

養老院的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拓展資料:

特點一:

老年公寓能為中高經濟實力的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的居住條件和人性化的服務內容。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存在著一批占當地老年人口總數將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體,他們認為養老條件,無論從居住條件還是養老服務水平方面都不能滿足他們日益提高的養老需求,因此他們逐漸關注能夠滿足其養老需求的新型養老模式--老年公寓。

特點二:

老年公寓屬於商業房地產范疇,具有「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特點。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口貧富差距懸殊,並且屬於低福利水平國家,所以政府主要關注並解決社會「低保」、「五保」等處於弱勢的老年人群的養老問題,而對中高收入人群養老生活關注的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並且在現實運用過程中可操作性差。

同時由於老年公寓屬於新興事物,它是老年人社會化養老和社會化投資並企業化經營的房地產開發的混合體,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對滯後,所以一般開發商在稅費減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應的優惠,對於具有社會化養老性質的老年公寓,開發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場條件解決項目立項、項目審批、資金籌措等一系列問題。由於以上原因,老年公寓運營需應遵循市場規律,走「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道路。

特點三:

老年公寓項目相對於一般房地產項目投資額大、資金回收期長。老年公寓項目不同於一般房地產項目,它不僅包括住宅本身,還包括許多服務配套項目,並且在設施、設備規劃設計、安裝方面都要結合老年人的特點,有專家稱老年公寓的總體造價要比普通房地產項目高五成至一倍。

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為復雜,一般住宅都通過住宅銷售實現房地產開發的最終目的,而老年公寓則需要根據老年人市場需求的多種形式,採取租、售結合的方式滿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積可以實現銷售,另一部分須滿足租用、度假等需求,並且公共服務設施更需要通過經營來實現收回投資,因此老年公寓的運營模式要採取靈活多樣的銷售方式保證其正常經營。

Ⅷ 個人開養老院政府有什麼優惠政策

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有關基金(包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價格調節基金等);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應減半徵收上述費用和基金。養老機構建設涉及的暫不能免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由當地政府財政購買。養老服務機構確有困難,可以到所在地殘聯申請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納入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類別,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免收有線電視開戶費、城區普通寬頻一次性連接費;優惠收取採用光纖接入或者接入距離較遠等成本較高的寬頻一次性連接費,通信費、收視費按當地最優惠標准收取。

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以及企業通過對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用於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12%以內部分,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各級政府要積極建設養老服務機構設施投融資平台,通過貸款貼息、直接融資補貼、融資擔保等間接投入辦法,使更多信貸資金、保險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信貸支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優先安排貸款資金,並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利率優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

(8)關於新建老年公寓基礎設施配套費擴展閱讀:

養老院是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遊等為主的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機構養老、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和護理等服務提供2萬個以上就業崗位,培育和支持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大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知名養老服務業品牌。

Ⅸ 中央對農村老年公寓是怎麼補助的

中央只有政策,沒有抄對老年公襲寓的直接補助.補助由當地政府執行.但規模小了,當地政府就不予補助,一般地市一級,要500張床以上,投資規模在8000萬以上,才能引起當地政府的注意.
補助項目很多:
1、社會養老機構床位數300張以上的養老福利機構,每張床位給予一次性開辦補助5000元。
2、征地自建養老福利機構的,按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全額標准給予補助。
3、50張床位以上、集中居住的社會民辦養老機構正常運行第2年起,入住率在60%以上的,按實際入住床位數,每張床位給予1000元的運營補助。
4、老年公寓建成後非出售、非出租的,實行劃撥方式供給土地。
5、社會事業項目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防雷裝置技術審查費、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跟蹤服務費按標准50%收取。
6、可以申請無息貸款,政府貼息貸款。
至於你能爭取到手多少,那要看你的公關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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