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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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的業務范圍
(一)組織指導會員復開展書法、美術制、篆刻和詩詞等創作研究活動;
(二)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或根據老年書畫研究發展需要,舉辦不同主題的書畫展覽、筆會、編輯出版書畫集、組織書畫藝術的交流、研究活動;
(三)組織會員開展扶貧賑災等公益性社會活動;
(四)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進行對外文化交流和聯誼活動;
(五)依照有關規定,繼續編輯出版《中國老年書畫》報;
(六)進行書法、美術、篆刻等藝術的培訓和咨詢活動。
『叄』 正能量活動企業退休老同志參與有哪些成效
一、主要做法:從調研情況來看,××縣現有離退休幹部逾5000人。老幹部隊伍龐大、分布面廣,經驗豐富、影響力大,身體較好、精力充沛,發揮作用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一是充當公益事業「參議員」,傳遞正能量。陸學孔、張保亭等一批曾擔任過領導職務的老幹部,憑借自己治政謀事的豐富經驗,應邀參加和列席黨政重要會議,參與重大決策,對加強黨的建設、發展經濟、社會事業進步等工作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和建議,被社會譽為「政治高參」;韓培琛、張啟范依託關工委、老促會、老年協會等團體深入社區、鄉鎮等基層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加強青少年教育、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的建議,為我縣各項事業發展出謀獻策,深受社會各界人士好評;縣關工委近年來聯合縣慈善會救助貧困優秀學生1000餘名,高中生600餘人次、中小學生1200餘人次,發放善款400餘萬元;縣老年協會圍繞縣委、縣政府關於「三城聯創」總體部署,堅持以老幹部工作努力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為價值取向,發揮老幹部作用,壯大「三城聯創」志願服務隊伍,推進全縣「三城聯創」工作,為建設和諧、富裕、美麗新××貢獻力量。二是充當培育下一代的「輔導員」,傳遞正能量。近年來,以畢新年、史永德等為骨幹組成老幹部宣講團,深入社區、農村、學校進行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精神和國防知識、法律知識等各種講座共20場次,受教育人數達53萬人次;陸學孔、袁國春等老教育專家每年利用暑假時間,深入清華苑、名郡、新地陽光城等社區開展「安全教育進社區、老少攜手鑄平安」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在「清明節」、「六一」、「國慶節」等節點開展各項主題實踐活動,廣大老幹部的積極參與活動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縣老年協會邀請全國「三老」模範普森和公安幹警、司法人員對學生進行「三理」教育,播放愛國主義教育片380多場,受教育師生12萬多人,對12000多名留守兒童進行登記造冊、分包幫扶,向全縣中小學校發出4000份倡議書。在開展敬老童星教育評選活動中,評出敬老童星2400多人,評出優秀教師45人。三是充當矛盾糾紛「調解員」,傳遞正能量。史永德、王學智等退休幹部以縣老年協會為平台,把群眾基礎較好、德高望重、身體健康的老幹部、老教師、老黨員、老軍人、老模範組成「五老調解員」,深入到矛盾糾紛多、治安案件多發的村、組和社區調解民事糾紛,教育群眾移風易俗,倡導和引導群眾過積極、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多年來,縣、鄉、村613個老年協會,近萬名會員調解民事糾紛兩萬多件,一些老年人贍養問題得到解決,計生遺留問題得到處理,民間矛盾糾紛得到化解,群眾的利益得到保護,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一經驗得到了省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市、全省、全國得到了推廣。四是充當老年文化的「宣傳員」,傳遞正能量。以趙靜庵、杜百泉為骨乾的老幹部書畫愛好者,依託老年書畫研究會這個平台,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比如每年的重陽節都要舉書畫展,逢國慶、重要節日也舉不同主題的書畫展,展示出老幹部「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良好精神風貌;推動了老幹部文化養老,豐富和活躍了老幹部的文化生活;進一步激發了老幹部們爭獻余熱,共築中國夢的激情,確保了老同志們政治堅定、理想永存、思想常新。此外,一些擅長書法繪畫的老幹部,還在重陽節、春節到來之際,義務為廣大市民揮墨寫字作畫,受到了群眾的廣泛歡迎。縣老年書畫詩詞研究會已成為××文明建設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五是充當老年繼續教育的「輔導員」,傳遞正能量。××縣老幹部大學25年如一日,把學校成了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陣地,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的課堂,開展文化娛樂活動的場所,老有所為、服務社會的平台,使學校不斷發展,吸引力越來越大。在校學員已增加到700餘人,曾多次受到省、市委老幹部局的表揚,並被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表彰為「全省老幹部學校建校20周年先進集體」。原常務副校長李海山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老幹部發揮作用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被省委組織部和省委老幹部局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光榮稱號,並獲得「全國老齡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二、存在問題我縣在發揮老幹部正能量作用工作中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思想觀念認識不到位。從調查情況看,少數部門和單位領導對老幹部發揮正能量作用的認識不足,認為老同志年齡大了,發揮作用微不足道,還會帶來健康等其他問題;另外,現在本來人就多,退了休再來干不好安排。除此之外,一些老同志受思想觀念約束,缺乏發揮作用的主動性,認為自己忙碌了大半輩子,現在上了年紀,身體和精力都不像從前,退下來應該好好休息,保持身體健康、精神愉快才是退休後的主要任務。二是組織引導力度不夠。所在單位支持不夠。有的單位在關心支持老幹部發揮作用方面,僅僅停留在嘴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老幹部發揮作用所需要房屋場地、器材設備、書報雜志、交通工具、經費開支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使老幹部發揮作用的願望和條件受到限制。三是老幹部的知識和能力得不到及時更新和提高。有些老幹部退下來以後,生活圈子相對縮小,不能及時了解新情況、新變化,不能了解和吸收外地的先進經驗,上不了解政策,下不了解實際,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一批有專業知識的離退休幹部,原來掌握的知識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致使他們在發揮作用時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四是社會氛圍不濃厚。一是新聞媒體對老幹部發揮作用的報道深度廣度不夠,涉老部門對典型培養的推廣力度不大,缺乏輿論導向。二是家庭支持不夠。老幹部家庭的支持是最難得的,也是最有效的。但一些家庭親屬認為離退休後應該養老,不應再到社會上服務。這些觀念制約和影響著老幹部發揮作用。五是缺少考評激勵機制。當前,省市縣沒有出台有關老幹部發揮作用考評激勵制度,老幹部發揮作用大部分出於本人的不求回報、淡泊名利的精神境界。作為一項需要長期開展的工作,僅靠少數德高望重老幹部個人的奉獻精神顯然不符合時代節拍和要求。僅靠老幹部局等少數單位協調聯系,長期缺乏省市縣級層面有效的考評激勵制度,也不利於對老幹部發揮作用作出科學有效評價,不利於弘揚先進、調動各方積極性。三、建議和思考一是教育引導,夯實老幹部發揮正能量作用的理論根基。注重強化政治意識教育,要切實落實老幹部各項政治待遇和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權益,注重政治理論、政策時事、政治紀律教育,教育引導廣大老幹部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顧全大局、支持發展。同時要重視退休前教育,對即將退休的幹部進行教育培訓,原單位要開展正能量教育,指導退休後的學習活動,克服「退即是休」的消極思想,打牢增添正能量基礎。繼續延伸老年教育覆蓋面,逐步推進鄉鎮、老年教育體系建設,使鄉下居住的廣大老幹部、老同志能方便地接受再教育,學習新知識,增長新本領,跟上時代步伐,提高參與社會的能力。要經常舉老幹部專題報告會或邀請老幹部參加各類形勢分析會、報告會,使他們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二是激發熱情,營造老幹部發揮正能量作用人文環境。發揮老幹部作用需要營造良好環境,為老幹部積極參與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搭建平台,為老幹部搭建老有所為、發揮余熱的橋梁,建設好老幹部活動室和交流機制。營造尊老敬老的濃厚氛圍,通過部門各種信息宣傳渠道,大力宣傳在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的老幹部先進事跡,宣傳老幹部不為名、不為利,為社會經濟事業發展無私奉獻的優秀品質,通過樹立「老有所為」先進典型,開展爭當「老有所為」先進個人活動,激發老幹部再作貢獻的豪情壯志,為推進縣域經濟社會跨越發展作出新的貢獻。三是搭建平台,拓寬老幹部發揮正能量作用的服務領域。要結合老幹部實際,以豐富老幹部精神文化生活為契機,發揮老幹部作用於各類活動中,創新老幹部發揮作用的方式,調動老幹部的積極性。如:組織集體娛樂活動,每年定期組織到外地去旅遊,組織經常性的保健講座,組織開展廣場舞、太極拳等聯誼交流活動,使他們在身體健康和積極向上的狀態中安享晚年。同時搭建社區服務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增加服務內涵,發揮老幹部在社區建設、社區黨建、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作用,讓老幹部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關心照顧、就近發揮作用。四是健全機制,提供老幹部發揮正能量作用的後勤保障。完善組織保障機制,充分發揮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制定出台優惠政策,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吸納、自主發展的老幹部發揮正能量格局。建立多渠道地吸納老幹部參與到社會服務機制,為老幹部積極參加活動提供需求信息和必要幫助。同時建立經費保障機制。要通過財政補助、單位籌集、社會募捐等渠道,設立老有所為基金,為老幹部發揮作用提供必需的場地、設施、交通工具等支持滿足他們的合理需求,保護他們的工作熱情。同時要為老幹部發揮作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針對他們的身體狀況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險措施,確保老幹部人身安全。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賦予老幹部工作的重要使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征程中,××縣將會組織廣大離退休幹部釋放出的正能量、作出更大的新貢獻。
『肆』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的介紹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於1984年4月25日正式創建。1987年經國務院體改委確認,業務主管單位為文化部,在民政部注冊登記,是一個全國性、群眾性、學術性、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社會團體。
『伍』 老年書畫研究會是新文藝群體吧
摘要 老年書畫研究會是由民政局登記,文聯主管的正規群團組織,是一支由老幹部、老骨幹、老前輩藝術家們組成的文藝團體,自成立以來,已經有10年的歷史。近年,研究會的藝術家們老有所樂、老有所學、老有所為,懷著對藝術飽滿的熱情和崇高的追求,創造了豐碩的藝術成果,為棲霞市的文化發展和文藝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
『陸』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年鑒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於1984年4月25日正式創建。1987年經國務院體改委確認,業務主管單位為文化部,在民政部注冊登記,是一個全國性、群眾性、學術性、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社會團體。
歷史發展
成立以來,基本每年在京舉辦1次大型書畫展覽,並在天津、廣東東莞、深圳、順德、珠海、湖北江陵、哈爾濱和澳門等地舉辦展覽;曾先後為「愛我中華,修我長城」、殘疾人福利事業和亞運會捐贈書畫。設中國書畫函授大學,函大分校、站共212年,現有學員51000人,與商業部老幹部局合辦老年書畫學習班,辦學3年,現有學員110餘人。
下屬分會
全國共有46個分會,其中各省分會25個,中央國家機關分會16個,駐京部隊分會5個。設辦公室、組織聯絡部、宣教部、展覽部、研究部、服務部。現有會員7000餘人。在80年代,名譽會長為胡厥文、許德珩、楚圖南、楊靜仁、鬍子昂、楊成武、舒同、王恩茂、鄭天翔,名譽副會長王國權、孫毅、孫墨佛、關山月、劉海粟、啟功、蕭勞、李可染、吳作人、胡 青(女)、趙鵬飛、段雲、秦川、溥傑,會長劉寧一,副會長史進前(常務)、李真、許麟盧、魏傳統、陳亞夫、張超、郝治平、方丁、劉潤生、阿老、李樹三、王舒冰崔靜真、張旭、賀晉年,方丁兼秘書長,副秘書長朱布、羅丹、張毅彬、龔傑,顧問147人,理事102人。
范圍
(一)組織指導會員開展書法、美術、篆刻和詩詞等創作研究活動;
(二)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或根據老年書畫研究發展需要,舉辦不同主題的書畫展覽、筆會、編輯出版書畫集、組織書畫藝術的交流、研究活動;
(三)組織會員開展扶貧賑災等公益性社會活動;
(四)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進行對外文化交流和聯誼活動;
(五)依照有關規定,繼續編輯出版《中國老年書畫》報;
(六)進行書法、美術、篆刻等藝術的培訓和咨詢活動。
『柒』 徐仲的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會員
徐仲,(1921.8.14~ )又名徐方伯,字子夷,單名徐仲,雲南富寧里達人。1941年畢業於里達師班,歷任中小學教師,富寧縣文教科員,富寧縣志辦辦事員,《富寧縣地名志》主編,第二、三、四、五屆縣政協委員。富寧縣老乾書協理事,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會員,中國書畫藝術委員會會員,中國書畫家協會理事,九州書畫家協會中級會士,中國豫苑書畫院高級研究員,白銀市會州書畫院特邀院士兼理事,二級書法師。24歲認識隸書高雅怡情,萌發志趣,潛心苦學,博採眾長,自成一格,四五十年代寫加屏春、婚聯。八九十年代凡舉辦書畫展均出作品參展,1993年開展「五個所有」中發揮作用,成績顯著,評為先進個人縣委頒發榮譽證書。同年10月在紀念毛澤東主席誕辰一百周年「保險杯」書畫影展中,榮獲隸書作品佳作獎,1995年紀念抗日戰爭勝利五十周年撰「舉國忿怒拼敵寇萬眾悲戚吊忠魂」送省參展,紀念紅軍長征勝利六十周年撰「長征史跡垂萬代興邦偉業震千秋」入選《當代書畫家墨跡選》獲入編榮譽證書。
『捌』 王富生的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會員
王富生 男,1932年11月出生,河北靜海人。副研究館員。1948年畢業於山東省立商業專科學校。1964年進修於山東藝術專科學校美術系。原任職於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文化館(現已離休)。現為國際美術家聯合會會員、中國美術家協會山東分會會員、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會員、香港東方文化中心書畫研究部研究員、東方書畫交流協會理事、中韓文化藝術專家委員會委員、現代書畫家藝研部成員等。1948年參加工作,先後在新聞、出版、發行、文化單位任美術與宣傳工作。其工作事跡載入《張店區志》,並獲「群星璀璨」銅牌。在美術創作上,堅持中西技法相融合,具體抽象為一體的風格,擅長水墨畫、水彩畫和宣傳畫等。其作品曾參加「世界和平友好國際書畫藝術展」、「中國藝術界名人作品展示會」、「首屆國際書畫藝術家邀請展」、「第一屆世界華人藝術大獎展」和「韓國98世界美術大展」等國內外書畫展40餘次並獲獎被收藏。在《美術報》、《美術大觀》、《東方文化》、《美術觀察》等全國各地報刊發表作品200餘幅,並發表《書畫同源的異議》、《岩畫與文字》、《書文化瑣談》等評論文章20餘篇,其中《文字之「源」在哪裡》一文被輯入《世界學術文庫》(文化卷第一集)。《瑣談繪畫的藝術個性》一文輯入《中華新論》(第一集)。其優秀繪畫作品分別輯入《世界現代書畫家作品選集》、《世界華人書畫家作品選集》等26種畫集。其藝術成就分別被《現代書畫家報》、《羲之書畫報》等13家報刊評介。1993年獲「世界藝術名人證書」 、1996年獲「世界書畫藝術名人證書」,被授予「世界書畫藝術名人」榮譽稱號。1997年獲「二十世紀知名藝術家」榮譽稱號。1998年獲「世界文化名人成就獎狀」。1999年又獲「20世紀國際藝術名家成就大獎證書」,2000年又獲「新世紀優秀人才證書」 等多項殊榮。載入《人生智慧寶典》《格言卷》珍藏本中。
『玖』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
章 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 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英文名稱:Research Association of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of the Aged people of China,縮寫:RAPCAPC。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書法、美術方面的藝術家以及老年書畫愛好者(其中必須載明:組成的人員或單位)自願結成的學術性(填寫組織性質,比如學術性、聯合性、專業性、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為推動我國書畫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做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文化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范圍:略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個人會員入會一般應年滿50周歲,須由本會會員二人介紹或由單位會員推薦,並提交兩幅作品,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審核;
(五)單位會員指地方性老年書畫組織或中央機關、國家機關、部隊領導機關內部成立的老年書畫組織。單位會員入會須提交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或所屬領導機關批准入會的文件以及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以上領導成員的登記表、章程和所屬會員情況。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入會申請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一般最多二年)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 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准;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 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 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 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 每屆 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 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 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 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 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如果法定代表人選擇會長或者理事長,內容填寫提示:如因特殊情況,經理事長(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在特殊情況下,經常務理事會批准,會長可授權常務副會長可以代表會長主持工作;
(四)本會的日常工作,實行會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本團體設立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討論決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決定工作機構的人員編制。會長辦公會須有2/3以上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人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如果有實體機構,請選中此選擇框)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協助會長、副會長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如果本團體在業務范圍內有進行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內容填寫提示:本團體開展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 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 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 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 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1 年7 月21 日第三屆(註明屆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