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騙保,欺騙河北唐山農村老人,騙老人說保險入五年後可以取出來,
保險不會騙人,騙人是保險銷售,可以向保監會投訴
Ⅱ 老人有老年痴呆讓水滴保工作人員騙保了怎麼辦
摘要 騙保將承擔法律責任,您可以要求退保
Ⅲ 骨折的走社保,社保不給報,說老人騙保,請懂的人幫忙解惑
社保不是醫院看病直接報銷的么?難道你們沒提供發票?還是發票不是正規醫院的
Ⅳ 老人為騙保一年住院9次,騙保一事為何屢禁不止
有媒體報道,在安徽省太和縣,多家醫院利用「免費」套路,拉攏無病老人住院,涉嫌套取醫保基金。
騙取醫保基金是違法犯罪,這一點醫院不可能不知道。但有錢能使鬼推磨,監管的缺失打開了人性的潘多拉魔盒,暴利驅使他們鋌而走險。
具體是怎麼「運作」的?我們舉個例子。
醫保中心每年都會給醫院劃撥一筆醫保報銷額度。假設病人的住院費,醫保能報銷 900 元,這 900 元會由醫保局付給醫院。
如果只有很少病人住院,醫院相當於是空守著這座「醫保額度」金礦,不能變現獲利。
「國家給的錢,不花白不花」,於是,一些心懷鬼胎的醫院設計了這些花式騙保的鬧劇:
組織健康老人住院,給中介和老人 200 元「辛苦費」,醫院自己凈賺 700 元,但醫保基金就被無端端消耗了 900 元!
並且就算被查出騙保,最多也只是被取消醫保定點醫院資格,震懾作用不大,所以屢禁不止。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里是怎樣的心情?
國家對醫保基金投入了大量財力,我們「打工人」也每月都在貢獻自己的力量。但這些被老百姓寄予厚望的「救命錢」,卻成了騙保醫院眼中的「搖錢樹」。
根據統計數據測算,2019 年全國醫保基金因欺詐而導致的損失高達 953 億元......
不過好消息是,以後的違法成本可就沒這么低了。12 月 9 日,《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出台,明確對騙取醫保行為加大懲戒,必要時可吊銷醫療執業資格。
這一招還是威力不小,希望騙保行為能得到嚴懲,醫保基金的錢要用在刀刃上。
四、假病人貪小便宜,最終害了誰?醫院騙保早已不是新鮮事,如果你看過一些保險產品的條款,會發現有些醫院被保險公司「拉黑」了。
某款百萬醫療險的條款寫到,北京市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所有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都是不能報銷的。
這是因為這些醫院有集體騙保的黑歷史。
而那些被騙保醫院拉去住院的老人,不論是貪圖「免費體檢」,還是能賺點「辛苦費」,都不過是做了別人的棋子罷了。
他們不知道,這種行為可能給自己帶來巨大的麻煩。
最為嚴重的是,自己的醫保卡被偽造住院記錄、套取醫保基金,已經涉嫌騙保。
《社會保險法》第 88 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將來想買商業保險,這些虛假的醫療記錄(例如腦梗死、糖尿病等),都有可能導致拒保拒賠。
另外還有一些老人會通過葯販子套現醫保卡,這不僅違規,而且很不劃算。
葯販子收葯價比市場價低很多,這就相當於把辛苦攢的錢打折送人。如果自己去看病,醫保卡里錢不夠,還得自掏腰包......
這么一通盤點下來,老人容易誤入的騙局,繼電話詐騙、保健品講座等,又多了一條「醫保卡濫用」。
這不禁讓人反思,是否我們對父母的陪伴太少,所以他們會無聊、圖熱鬧住院;我們沒有告訴他們醫保卡濫用的危害,才會演化成我們眼中的「無知」......
醫保基金如果不能良好運作,受損害的將是我們所有人的利益。
我國醫保的專業監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所以大家更要綳緊「騙保違法」這根弦,不要成為騙保的幫凶。
Ⅳ 七十多歲老人騙保兩萬多塊能判刑么
七十多歲老人騙保兩萬多塊,能判刑。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Ⅵ 老人騙保沒有償還能力怎麼辦
那隻能按律法去解決了喲。
Ⅶ 社會養老保險騙保如何定罪
一般社保局會和當事人協商。退回多餘所得。不會一開始就進入司法程序。每年這版樣的事情都會很權多。家屬忘記,或者是孤寡老人。但是數額較大,或者惡意欺騙。視情節嚴重,或正好在基金審計階段。或者就會被抓典型處理。
Ⅷ 十幾年前爸爸騙保,現在被查到,人已經七十多歲了,沒有償還能力,兒子要還嗎
事故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劃分的,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來確定。交警的責任劃分結論將會是下列五種責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不同的責任,承擔的賠償責任的比例也會不一樣,因為賠償責任是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主要依據的。
法律聲明
侵權投訴
在線問律師
問六年前的借條。借款人已經65周歲多了,沒有償還能力,可以讓其子女償還嗎,
黑龍江-鶴崗2019-08-14 12:39:21債權債務
共2個回答
李培生律師咨詢我
李培生律師
2019-08-14 12:52:07解答
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嗎?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被公認為「證據之王」。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相關內容鏈接: 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規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 借 條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於20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 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和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後的余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Ⅸ 老年人被銀行騙保後該怎麼辦
如果金額不大,認虧就好,如果金額大,可以投訴,不行就是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