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老年大學 > 水利部老年大學2018年招生

水利部老年大學2018年招生

發布時間:2022-02-18 00:35:13

Ⅰ 北京海淀區老年大學有哪些

1.
中國人民大學下屬老年大學,地址中關村大街59號,定期出書畫作品能在人大校區展窗展出。
2.
水利部老年大學,地址玉淵潭南路3號水科院大廈。
3.
北京市海淀老年大學,地址丹棱街10號新海大廈辦公中心,創建於1984年9月5日,是北京市第一所老年人大學,屬民辦公助集體事業單位,學校以書畫教學為主,詩、書、畫、印教學相結合。
4.
北京科技大學下屬老年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
5.
清華園街道清華園老齡大學,地址雙清路30號清華園清華大學。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司局職責

★辦公廳
協助部領導對部機關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部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部領導和總工程師、總規劃師的秘書工作。負責部機關公文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檔案、保密、機要、密碼、信訪、督辦等工作,並指導水利系統相關工作。負責部召開的綜合性的全國性會議、部務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部機關行政會議計劃管理工作。組織部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分析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宣傳工作。組織部政務信息化規劃與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部網站及政務內網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組織草擬部綜合性重要政務文稿,組織重大水利問題的調研。負責部值班工作,組織部重要接待工作,承擔部印章的管理,歸口部直屬單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國人大建議和全國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計劃司
組織編制全國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專題研究。組織編制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流域防洪規劃,擬訂全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歸口管理水利專業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負責重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和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中央審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組織審查、審批全國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和部直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河口、海岸灘塗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提出中央水利建設投資(含專項資金)的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的意見,負責提出中央水利建設年度投資建議計劃,負責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水利建設投資項目,負責中央投資水利基建項目、部直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組織水利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負責水利統計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司
擬訂水利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綜合性水利法律、行政法規和部規章草案,指導起草專項水利法律、行政法規和部規章,承辦水利法律和行政法規立法中的協調、審查和審議有關工作。指導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水利立法工作。負責水利法律、行政法規適用問題的答復工作和部規章的解釋、備案、清理,承辦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答復和立法協調工作。負責立法後評估工作。組織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中央有關部門牽頭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規的執法檢查。指導水利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訂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利部普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水利政策研究與制度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綜合性水利政策,擬訂水權制度建設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部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辦部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流域管理機構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工作,承辦部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訴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事糾紛,組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資源司
水資源司(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承擔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負責水權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實施和監督;指導水資源信息發布,組織編制國家水資源公報。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編制全國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擬訂區域與行業用水定額並監督實施。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城市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回用等方面的有關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城市供水水源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水利行業供水有關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指導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指導濕地生態補水;組織審定江河湖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指導省界水量水質監督、監測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審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司
編制中央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歸口提出中央水利非建設性財政資金安排的意見,研究擬訂水利預算項目規劃、經費開支定額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水利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政府采購等水利資金管理方面的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財政性資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擬訂中央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中央水利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辦理部直屬單位所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產評估管理和產權登記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水利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信貸政策建議,參與中央直屬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部直屬水利樞紐上網電價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部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中央水利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工作,負責中央水利項目利用外資的財務管理。指導部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部機關財務和行政經費管理,監管機關國有資產。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司
組織擬訂水利系統人才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部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部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工作,承辦部管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標准、水利行業職業技能標准,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機構改革工作,組織指導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社團管理有關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工資管理工作,指導部直屬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訂水利行業定崗定員標准。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職工勞動保護、衛生保健和療休養工作,負責水利幹部人事統計工作,歸口管理部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合作與科技司
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承辦政府間水利涉外事宜,組織開展水利多邊、雙邊國際合作,歸口管理涉及港澳台地區水利交流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研究擬訂國際河流有關政策,組織協調國際河流對外談判。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擬訂水利科技政策與水利科技發展規劃,承擔水利部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與科技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部屬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以及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水利行業計量、認證認可和質量監督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建設與管理司
指導水利設施、河道、湖泊、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開工審批、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組織實施中央投資的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市場准入、項目法人組建、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測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河道采砂管理,指導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擔水利部援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土保持司
組織協調全國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核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監測管理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國家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全國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導水土保持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水利司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法規、政策、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承擔水利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村鎮供水排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工作,組織實施節水灌溉、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指導灌溉試驗工作,指導農村節水工作。指導農村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組織實施中央補助的重點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利骨幹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實施牧區水利工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監督司
組織擬訂水利安全生產以及水利建設項目稽查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組織落實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評價工作,監督管理水利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負責管理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承擔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稽查工作。組織開展對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調查水利建設項目違規違紀事件,並按照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台風、山洪等災害防禦和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實施全國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水量應急調度方案和全國重點乾旱地區及重點缺水城市抗旱預案等防汛抗旱應急專項預案。負責全國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全國汛情、旱情和災情掌握和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負責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會商、研究部署和開展防汛抗旱工作,並向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揮、調度、決策意見。負責中央防汛抗旱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國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與管理、防汛抗旱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組織開展全國防汛抗旱工作評估工作。承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水利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員政治理論學習,編制局處級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理論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所屬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管理和統戰工作,以及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部黨組管理機關各司局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受理所屬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處理部直屬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領導部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指導各群眾組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指導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和水利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央紀委監察部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司局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完成中央紀委、監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局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 組織擬訂實施辦法。組織落實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引導離退休幹部發揮積極作用。承擔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經費管理工作,協調流域管理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離退休費的發放工作。負責部機關離退休幹部日常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老幹部活動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水利部老年大學和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組織部機關離退休幹部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指導部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
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的政策、法規、發展戰略、技術標准和規程規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水能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水能資源調查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編制及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水能資源權屬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農村水能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承擔中央補助的農村水能資源開發項目審核工作,參與指導水電項目合規性和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程質量和安全工作,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指導農村水電體制改革,指導農村水電工程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水電電網建設與改造有關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組織編制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及後評價工作。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作,組織編制全國小水電代燃料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電行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培訓,承擔全國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及水利系統綜合利用樞紐電站統計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庫移民開發局
指導全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政策規章,組織起草水利工程移民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歸口水利工程移民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統計、業務培訓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擔中央審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等制度。承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全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大中型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承辦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組織全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的監測評估工作。組織對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實施的稽察和內部審計。承擔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北京海淀區有沒有老年大學

北京市最早的老年大學,在中關村西區
北京市海淀老齡大學
地址:丹棱街10號新海大廈辦公中心
電話:(010)82666365

Ⅳ 北京水利部老年大學2022年春季招生了嗎

摘要

閱讀全文

與水利部老年大學2018年招生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大學老師篩選的意義 瀏覽:851
80歲魏文亮 瀏覽:797
贍養50歲父母 瀏覽:232
農民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怎麼交 瀏覽:778
富順是否有老年大學 瀏覽:184
養老院稅率 瀏覽:353
老年人搬家送什麼花 瀏覽:795
老人養老院品牌有哪些 瀏覽:763
怎麼查自己的社保什麼時候退休 瀏覽:320
定西老人後事怎麼安排 瀏覽:153
體檢有肝臟問題怎麼辦 瀏覽:279
養老金個人繳費最低多少 瀏覽:178
男性怎麼養老 瀏覽:518
龍海市老年大學 瀏覽:224
護工遇到扶老人走摔倒怎麼辦 瀏覽:643
送老人家花束 瀏覽:208
教學認真孝敬公婆 瀏覽:730
順利通過體檢念什麼經 瀏覽:698
養老院醫生會問病人怎麼樣 瀏覽:421
重陽節拖地 瀏覽: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