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老年大學 > 老年大學防範非法集資宣傳視頻

老年大學防範非法集資宣傳視頻

發布時間:2022-01-30 05:42:11

Ⅰ 保險 非法集資 宣傳

保險領域非法集資的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類:1.主導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或以保險公司名義實施集資詐騙。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消費者簽訂「代客理財協議」,吸收資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單,並在自購收據或公司作廢收據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2.參與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參與社會集資、民間借貸及代銷非保險金融產品。主要手段有:保險從業人員同時推介保險產品與非保險金融產品,混淆兩種產品;保險從業人員承諾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險公司信譽為擔保,保本且收益率較高;誘導保險消費者退保或進行保單質押,獲取現金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機構假借保險公司信用,誤導欺騙投資者,進行非法集資。主要手段有:不法機構謊稱與保險公司聯合,虛構保險理財產品對外售賣,進行非法集資;將投保的險種偷換概念或誇大保險責任,宣稱投資項目(財產)或資金安全由保險公司保障,進行非法集資;偽造保險協議,對外謊稱保險公司為投資人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同時以高息為誘餌開展P2P業務;假借保險名義,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獲取高額投資收益為名吸引社會公眾投資,或者以「互助計劃」、眾籌等為噱頭,藉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涉嫌誘導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另外,消費者在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會、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回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什麼是非法集資
目前關於非法集資還沒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沒有規定非法集資罪的罪名,根據刑法規定,與非法集資有關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9]41號)規定: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其特點是: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要人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Ⅲ 四部門提醒警惕養老領域非法集資,老年人該如何避免成為受害者

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提醒公民警惕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近年來,老人人群已經成為了非法集資受害的重點人群。老年人由於信息蔽塞,對真假信息分辨不清,警惕性也不高,所以說成為了非法集資的重點關注的人群。

老年人要想避免成為非法集資的受害者。首先需要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現在的老年人對於風險的防範意識不高,所以很容易就輕信旁人,落入了非法集資的套路,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才能避免這樣的事情的發生;其次,要針老年人加大防騙宣傳。針對老年人容易上當受騙的情況,社區和街道要加強防騙反騙的宣傳,讓廣大老年人認識到非法集資的方手段和目的,避免他們上當受騙;最後,加大對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國家要針對非法集資不斷加大打擊力度,尤其是針對老年人的非法集資更要從嚴處罰,堅決遏制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加大打擊力度。

國家也要加大對非法集資的打擊力度,通過各種手段來對非法集資進行打擊,尤其是要對針對老年人的非法集資從嚴處罰,從而減少非法集資給老年人帶來財產上的損失。

Ⅳ 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是幾月

法律分析:6月是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活動主題為「學法用法護小家·防非處非靠大家」。為強化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集資詐騙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Ⅳ 中韓人壽防範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是怎麼樣的

為認真落實《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稱《條例》)有關要求,做好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1〕688號)等文件要求,中韓人壽2021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正式拉開帷幕。本次宣傳月活動圍繞「學法用法護小家· 防非處非靠大家」主題開展,活動為期一個月(6月1日-6月30日),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中韓人壽將緊密圍繞 「學法用法護小家· 防非處非靠大家」活動主題,充分發揮所處行業的優勢,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相關規定,通過多層面的活動,對社會大眾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對保險從業人員持續開展合規教育,積極普及金融保險知識,強化防範非法集資相關知識的普及教育,充分揭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幫助大家樹立風險防範意識,保持警惕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共同守護美好生活。

Ⅵ 如何防範和預防非法集資

1、加大法制經濟的教育。非法集資者就是看準人們這兩方面的意識淡薄,才能蒙蔽得逞,如果廣大群眾的法制經濟意識普遍提高了,不會輕易被蒙蔽,他們自然也就不能成行了。2、加大非法集資的典型事例的宣傳。很多人雖然知道參與非法集資有很大的風險,但仍抱著繞幸的心理參與。只有加大非法集資的宣傳力度,讓全國各地的那些造成重大損失,血淋漓的典型事例,以及赤裸的本質清晰全面的呈現人們面前,才能讓更多的人正確深入的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避免汲取慘重的教訓,從而避免因小失大,避免落入非法集資者的圈套造成慘重的損失。3、規范公職人員的投資方向和行為。為了擴大正面教育和宣傳,國家政府規范公職人員的投資方向和行為,嚴禁黨員幹部,行政工作人員和教師等群體參與非法集資,違規擔保和高利貸活動,不參與投機倒把,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和理財觀,從而言傳身教,正面的引導人民大眾正確投資,理智理財。4、運用好輿論的平台,並借機廣泛的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正確的理財知識

Ⅶ 保險非法集資宣傳活動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
第三章監測預警
第十條監測預警實行省級人民政府主導,行業主(監)管部門主辦。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建立健全處置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落實責任部門,做好本轄區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監測預警的領導、組織、協調等工作。
第十一條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處置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通過單位或個人舉報、新聞監督、日常監管等方式,監測預警本行業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類信息。
第十二條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信息採集登記制度,對各類涉嫌非法集資活動信息進行搜集整理。
(一)重視單位或個人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舉報,向社會公眾公開舉報電話、信箱、地址等舉報方式和渠道,認真受理來信、來訪、來電,及時做好登記等工作。
(二)建立審讀制度,定期不定期對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公共媒體發布的廣告、宣傳等經濟活動信息進行監測、跟蹤和分析,從中發現、識別和判斷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信息和線索,根據需要及時通報新聞單位進行正確輿論引導。
(三)在行業履職過程中發現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線索的,應做好工作記錄,收集和保全相關證據。
(四)認真處理上級機關、聯席會議、相關單位或異地政府通報的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線索。
第十三條聯席會議除處理來自各方面的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線索外,還要負責做好與部際聯席會議、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報告、通報和交辦工作。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直接按規定程序處理單位或個人反映的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線索,根據實際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監)管部門通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Ⅷ 保監會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保監稽查〔2015〕263號)、《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127號)等文件精神,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川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利川市保險行業協調管理辦公室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並公告如下:
一、保險機構須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依法頒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內容,在明確的經營區域和業務經營范圍內,開展保險經營。保險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二、未經保險機構授權,禁止任何保險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
三、任何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不得越權或者假借所屬機構名義私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若有違規行為,保險機構將保留或履行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如遇有任何保險機構或個人冒用保險公司名義或唆使您通過退保、轉保、保單貸款等手法,引誘您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您可及時向保險公司反映舉報,也可向利川市保險行業協調管理辦公室舉報。
五、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您有權要求查驗保險銷售人員的執業證書,辨清保險機構名稱,務必警惕非法集資詐騙,以免上當。
六、您在購買所需要的保險產品時,必須通過授權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保費,以確保您的資金安全。
請廣大保險消費者務必清醒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抵制、舉報非法集資行為,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老年大學防範非法集資宣傳視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長春本地知名的養老院什麼價格 瀏覽:185
去聯創養老院 瀏覽:427
老年痴呆打老伴 瀏覽:2
基本養老保險是否包括醫療保險 瀏覽:829
央企職工退休金誰出 瀏覽:10
經常忘記人名是老年痴呆先兆嗎 瀏覽:237
哈爾濱破產企業退休年齡 瀏覽:592
老人總喜歡吃肉怎麼辦 瀏覽:812
14年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瀏覽:162
青島延安路養老院 瀏覽:702
老年痴呆受不了怎麼辦 瀏覽:537
當兵眼科體檢掛哪個科室 瀏覽:425
租房如何給老人過年 瀏覽:455
丹東和鳳城哪個適合養老 瀏覽:179
氨糖的作用和功效對老年人怎麼樣 瀏覽:336
重慶青杠養老院建設好 瀏覽:966
形容家風孝順的句子 瀏覽:577
回龍觀安定醫院治療老年痴呆 瀏覽:183
焊工辭工做體檢廠里要出什麼證明 瀏覽:171
混蛋父母怎麼給他們養老 瀏覽: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