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老年大學 > 老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緊急處理

老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緊急處理

發布時間:2022-01-09 23:38:55

⑴ 遇到突發事件怎麼辦

2007年8月30日國家頒布了《中國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所謂突發事件,就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發布三級、四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啟動應急預案;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學者,隨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並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發布一級、二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除採取該法三級、四級警報規定的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准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准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⑵ 怎樣處理應急突發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

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後恢復與重建措施等內容。

第十九條

城鄉規劃應當符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第二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規定登記的危險源、危險區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調解處理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糾紛。

第二十二條

所有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掌握並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情況,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對生產經營場所、有危險物品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第二十四條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

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四十八條

突發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針對其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

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依照本章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事後恢復與重建

第五十八條

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停止執行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同時採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條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組織受影響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和協調公安、交通、鐵路、民航、郵電、建設等有關部門恢復社會治安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第六十條

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級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

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受影響地區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其他地區提供資金、物資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條

國務院根據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扶持該地區有關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

(2)老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緊急處理擴展閱讀: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_網路

⑶ 大型活動現場發生突發事件需要緊急疏散時怎麼辦

1,要事前制定詳細的預案。2,有關人員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3,最好事前加以演練。4,要適當去。請求相關專家的幫助。採納吧!

⑷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原則是什麼

突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應急工作要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

以人為本原則;預防為主原則;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

應急預案:總體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明確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分類和預案框架體系,規定了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工作機制等內容,是指導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四類四級,在總體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軍隊處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既與國家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又自成一體;是國家應急總體預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⑸ 社區組織如何處置各種常見的突發事件

基層是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關鍵環節和第一現場,加強基層應急處置和管理能力建設,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黨的基層組織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組織基礎,在應急管理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加強基層黨組織應急機制建設,有利於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給經濟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危害和損失,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一直以來,面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各種突發事件,特別是近年來在應對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重大考驗中,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廣大基層黨組織積極應對、妥善處置,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彰顯了基層黨組織在關鍵時刻的動員力、凝聚力和戰鬥力。近些年以來,我國各種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經常發生,各類不穩定因素不斷增多,並且多數發生在基層,基層黨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從我區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城鎮化水平較低,農村基礎設施薄弱,人民群眾應急意識淡薄,基層防範抵禦風險能力較差。因此,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加強基層黨組織應急機制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採取有力措施,把應急管理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范圍,作為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應急機制建設,促進基層黨組織應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把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應對突發事件的強大力量。
一、突發事件與應急管理
(一)突發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7年8月30日通過,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於 2009年11月27日經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突發事件的類型眾多,每類突發事件都具有各自的特點,但整體來看,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不確定性、破壞性、衍生性、擴散性、社會性和周期性等七個共同特徵。
在我國,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和可控性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即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社會安全事件是不分級的,這是因為社會安全事件不同於其他三類突發事件,其演進呈現出非線性的特點,其影響破壞力也難以用簡單的指標量化。
(二)應急管理。簡而言之,應急管理就是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活動,具體來說,是指政府、企業、以及其它公共組織,為了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在突發事件事前、事發、事中、事後所進行的預防、響應、處置、恢復等活動的總稱。應急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職能之一,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發展,還將不斷強化。
我國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應急管理體制,在應急管理具體工作中,一般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社會動員、全民參與;依靠科學、依法規范;信息公開、引導輿論等七大原則。
按照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應急管理的任務涵蓋突發事件的事前、事發、事中、事後四個階段,分別是事前的預防與應急准備、事發的預警與應急響應、事中的處置與應急救援和事後的評估與恢復重建。
二、我區的公共安全形勢
(一)自然災害頻發。我區常見的自然災害主要有洪澇、冰雹、乾旱、低溫冰凍、山體滑坡、雪災、森林火災和病蟲害等,給全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主要原因:一是受全球氣候變暖等因素的影響,極端天氣增多,發生流域性大洪水、地質災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幾率增大。二是我區降水強度大。大范圍強降水是造成洪澇災害、地質災害頻發的直接原因。三是我區的地勢西南高、東北低,水系豐富。部分山區易發生泥石流;部分地區易發生洪澇災害。四是受高森林覆蓋率與本地的風俗、生產習慣影響,造成森林火災發生較多。清明祭掃、農業生產是引發森林火災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災難多發。主要原因:一是特殊的地理環境造成交通事故頻發。山區峰高路陡,全境水系眾多,部分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重大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經常發生。二是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欠賬多、基礎差、隱患多,事故發生的潛在危險性較大。礦山規模小、投入少,礦石采空區多,生產條件差,非法開采屢禁不止,安全隱患突出。三是經濟高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建設工地多,建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高層建築、橋梁等在建工程都是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重點。
案例1、 2011.10.18吳國才毛家塘建築工地墜亡案。
(三)公共衛生事件時發。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傳染病暴發疫情為主,食物中毒居其次,其他職業中毒、環境因素等佔比較低。主要原因:一是傳統的傳染性疾病還未徹底消除。我區是全省的霍亂老疫區和鉤體病、傷寒、麻風病、艾滋病、結核病的重災區,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暴發流行的可能性很大,傳染病防治工作任務相當艱巨。二是新型傳染病多發。我市人員流動日益頻繁,SARS、HINI流感、輸入性急性傳染病和新型、不明原因疾病發生的風險不斷增加,防控形勢嚴峻。三是農村衛生條件差、生活習慣不佳,部分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措施嚴重缺失,隱患較多,造成我市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四是工業特別是涉重金屬工業的發展,造成重金屬超標、工業污染、血鉛超標等環境污染中毒事故趨於高發。
案例2、2008年桃花侖小學腮腺炎疫情。
(四)社會安全事件高發。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是我區社會安全事件的主體。盡管我區全年未發生影響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和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但社會安全事件數量有所上升,造成的經濟財產損失有所增加。社會安全事件高發主要原因:一是社會利益主體的分化對社會治安帶來一定消極影響。二是社會管理不到位為刑事犯罪提供了空間。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不同利益群體的紛爭急劇增加。三是流動人口增多,構成復雜,流通領域內的犯罪上升。四是改革過程中政策調整帶來的遺留問題。國企改革、復轉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等相關群體的利益訴求。五是發展過程中帶來的利益調整問題。征地拆遷、經商、社會管理等。六是經濟發展總體水平不高,非法集資等事件容易造成大的群體性事件,危害社會公共安全。
案例3、 2008年8月8日歐江岔醫院產婦死亡事件。
三、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的原則、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的基本原則
1、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首先,要牢固樹立生命高於一切的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落實到預防准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和恢復重建等各個環節,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其次,在處置突發事件的過程中,一定要堅持救人第一,同時也要關注救援人員的安全,不能做無謂的犧牲;最後,要切實加強應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群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案例4:2009年婁底市雙峰縣 「7·2」抗洪搶險英雄群體事跡。
2、必須堅持科學統領。要站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堅持把常態管理與非常態管理統一於基層黨組織工作的各個方面,堅持把加強應急管理貫穿於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全過程。要依靠科學技術,運用科學手段,掌握科學技能,切實提高防範應對突發事件的本領。
3、必須探索事件規律。突發事件也是有規律可尋、有辦法應對的。大量的經驗教訓表明,對於錯綜復雜的突發事件,要用系統的、綜合的辦法,快速判斷、把握先機、果斷處理;要把分散的力量迅速集中起來,統一指揮、形成合力;要堅持預防為主、把預防和處置有機結合起來,盡可能降低突發事件風險,同時做好充分的應急准備;要深入分析當地多發、易發突發事件的形成發展的客觀規律,科學總結應對經驗,增強趨利避害、化險為夷、轉危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應對突發事件的主動權。
4、必須抓好制度建設。應急管理的效能來源於科學完備的制度保障。成功的經驗做法和規律性認識,需要通過制度建設予以規范和升華,使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有章可循,更好地指導實際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化水平;要進一步健全各種應急機制,切實加強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聯動、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設。
(二)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
1、早預防─增強應急意識和能力。要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級領導幹部和村、社區黨員骨乾的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其組織指揮能力。鄉村要充分利用活動室、文化站、宣傳欄等場所,針對社會公眾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知識普及教育。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強員工的應急培訓,熟練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能。教育主管部門要推動將應急知識納入中、小學校教育課程體系,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加強學校應急知識教育。
2、早發現─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基層組織和單位要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定期排查、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動態監管機制;對引發各類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因素和危險區域及社會矛盾等進行全面排查,並做到邊排查、邊整改;要建立風險隱患台賬和信息資料庫,根據突發事件的分級標准,實行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社區、鄉村、企業、學校要特別重視矛盾糾紛和其他影響社會安全隱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範群體性事件發生。
3、早報告─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鄉鎮(街道)和重點企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村(居)委會及社區物業要加強值班工作,第一時間上報突發事件信息。要著力發揮基層信息員隊伍的作用,針對重點地區、群體、行業設立安全員、信息員,形成以基層群眾為主體的安全信息網路。要建立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發布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息、電話等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⑹ 在應對突發事件中應採取哪些應急處置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四十九條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七)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八)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十)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條 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組織處置工作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並由公安機關針對事件的性質和特點,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強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二)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

(三)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四)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在國家機關、軍事機關、國家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外國駐華使領館等單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發生時,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依法出動警力,根據現場情況依法採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使社會秩序恢復正常。

第五十一條 發生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國民經濟正常運行時,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採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應急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 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時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徵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者技術支援,要求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

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

第五十三條 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准確、及時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五十五條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6)老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緊急處理擴展閱讀:

案例:青島明確突發事件處置具體措施

青島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案,明確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後30分鍾內口頭報告基本情況,1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發生重大事故領導須立即趕赴現場。

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演變過程和發生機理,青島市把校園突發事件分為八類,包括校園安全類突發事件、校園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校園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等。

青島市規定,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要做好5方面工作,包括事件報告、報告內容、處置程序、處置要求和處置責任。事發單位要按照隸屬關系,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事發30分鍾內口頭報告基本情況,1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後,要按照事件等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將處置情況跟蹤報告。此外,視事件等級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情況,哪些領導及部門須趕赴現場,青島市都作了規定。

⑺ 大型活動現場發生突發事件,應如何緊急疏散在場人員

1.不能撐英雄 先低調 之後找機會報案!要記得作案人的特徵!保留證據!
2.
首先要通過廣播告訴顧客不要慌張,組織被困人員有秩序地疏散、撤退。處於樓上位置的,原則上向底層轉移為好,但不能盲目走樓梯,因為樓梯往往是建築物抗震的薄弱部位,防止因混亂而導致踩踏事故發生。群眾要按照執勤民警的指揮有序的疏散。在疏散時要穩定情緒,冷靜地積極配合,根據民警指揮,按指定路線盡快有序撤出。安全疏散時要注意不要互相擁擠,要扶老攜幼,幫助殘疾人和有病、行動不便的人一道撤離
其次,商場作為人群密集的地方,在災害來臨時,人員應避開貨架和玻璃櫃台,躲到較為安全的立柱下或衛生間內,或往沒有障礙的通道躲避並看準最佳時機脫險,千萬別跳樓。
大型商場還可以定期組織員工進行疏散演練、急救、應急器械實用的培訓,既能增強員工的自信心,又能保障顧客安全放心地消費。
3.小馬太大意了畢竟扭傷的時候不能活血那麼傷勢會更加嚴重!
他該攔下車 把傷員平躺著 盡量少移動,速度去醫院!畢竟自己的急救是杯水車薪!

⑻ 遇到突發事件該怎麼處理如題 謝謝了

在突發事件與大型活動中,由於經常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場面,極易使未成年人受到傷害,因而需要特別的防範。 1、盡量不去一些易受傷害的場所,包括聚眾鬧事、有糾紛、多種活動集中的場所。 2、如正處於這種場所時,要注意盡快想辦法離開。不能離開時,不要往人多的地方湊。 3、不要參加互相矛盾的任何一方。 4、要聽從有關秩序維護者的指令。 5、在人多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不要亂擠亂跑,應有秩序的疏散。 最關鍵的是遇到突發事件時千萬不要過於驚慌,一定要鎮靜,只有保持頭腦冷靜才會有機會和辦法應對突發事件的。

閱讀全文

與老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緊急處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有關九九重陽節的歌曲 瀏覽:166
籬笆網女性退休金 瀏覽:151
2017青島退休金上調 瀏覽:844
長壽薄脆 瀏覽:749
早市老人多賣什麼 瀏覽:234
怎麼做父母的棉襖 瀏覽:468
廊坊市哪個醫院體檢快 瀏覽:679
養老保險是哪個地方管的 瀏覽:362
中老年人跳舞應該注意事項 瀏覽:617
老年人能帶多久尿袋 瀏覽:357
24孝順序有哪些 瀏覽:247
足療養生店屬於什麼類型 瀏覽:210
老年人就是血糖高怎麼老發燒 瀏覽:845
不是老婆不孝順而是 瀏覽:185
事業單位解聘後養老金咋算 瀏覽:467
戲曲怎麼下載到老年人聽 瀏覽:44
體檢如果吃飯會怎麼樣 瀏覽:305
煙台今年農村基礎養老金漲多少 瀏覽:650
老年人不孝順怎麼辦 瀏覽:715
老人興趣活動超過多少時間 瀏覽: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