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在農村辦一個養老院不知道在哪個部門辦手續
涉及辦養老機構,一定得與民政部門聯系,設立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依專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屬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依法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服務機構登記,並要向民政部門備案,備案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填寫備案書和承諾書,民政部門會提供備案回執,書面告知養老機構運營基本條件,以及本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另外涉及到建築、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要及時抄告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也就是說也得與這些部門聯系。
㈡ 2020年疫情原因養老院被封鎖不知什麼時候能完全解封
截至到2020年8月。官方還沒有公布此類信息。6月11日0時至6月23日24時,累計報告本地確診病例256例,在院256例。尚在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22例;
無新增報告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在院1例。新增確診病例中,豐台區6例、大興區1例。
(2)老年公寓承諾書擴展閱讀
2020年2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瑞士日內瓦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為「COVID-19」。2020年2月2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了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
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2020年3月4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
㈢ 我想建個老年公寓100人左右的,許要什麼手續大約多少錢國家有什麼補貼和照顧
老年公寓項目優惠政策
1、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新建、改擴建和租賃等方式興辦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根據新建床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1.1、社會辦養老機構申請建設補助的條件:
1.1.1、符合縣區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1.1.2、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運營滿1年以上;
1.1.3、符合有關老年人建築設計等文件規定;
1.1.4、養老床位數須達到100張以上(含新增床位);
1.1.5、養老機構投入運營後,五年內不改變服務性質承諾書。
1.2、建成一年後,向民政局提出補助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2.1、《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補助申請表》;
1.2.2、《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消防驗收合格證書》、《食品衛生合格證書》等;
1.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1.2.4、機構建築設計(含床位布局)平面圖;
1.2.5、機構建設資金報告及驗資證明。
1.3、縣區民政部門受理申請後,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對補助條件、建設資金、床位數量、補助金額等情況進行審核。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由民政部門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後,按照規定標准撥付補助資金。
1.4、對社會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標准
類型 條件 床位規模
新建、改擴建及已建成 取得《社會養老機構設置批准書》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並經驗收合格後 100—199張1000元/張 200張床以上2000元/張
租賃等方式創辦 民政部門審批之日起運營5年 床位100張以上,驗收合格
300元/張/年 ×5年
國家、集體、社會力量合資、合作建設 按社會力量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2、征地自建養老福利機構建成後非出售、非出租的,享受以下優惠:
2.1、實行劃撥方式供給土地。
2.2、按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全額標准給予補助。
2.3社會事業項目八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
2.4、防雷裝置技術審查費、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跟蹤服務費按標准50%收取。
㈣ 辦養老院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審批
申辦人應當持以下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社會服務機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要辦理的手續
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
一個是個人申請;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
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4)老年公寓承諾書擴展閱讀:
民政部近日發布《關於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發布之日起,各級民政部門不再受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
發布之日前已經受理,尚未完成審批的,應當終止審批,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並作出說明。各級民政部門不得再實施許可或者以其他名目變相審批。已經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設立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不再換發許可證。
《通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明確內部職責分工,加強與相關部門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不斷提高服務便利化水平,逐步實現申請登記養老機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請人辦事。
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後,設立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依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依法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服務機構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應當向民政部門備案,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備案信息,填寫備案書和承諾書,民政部門應當提供備案回執,書面告知養老機構運營基本條件,以及本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對於由民政部門承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的養老機構,可以相應簡化備案手續。養老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養老機構管理方式,推動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屬於建築、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應當及時抄告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並積極配合做好後續相關查處工作。
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告知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乃至吊銷登記證書。
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屬於捐助性法人,民政部門還應當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政策規定,認真履行管理職責,防止變更性質。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依照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推動將修改涉及養老機構許可和管理內容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納入立法工作計劃,開展相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建設運營補貼等與許可管理直接相關的配套政策,確保不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造成政策斷檔。
各地民政部門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及時將法律修改的主要內容、改革措施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公布或者在公共場所陳列,方便社會公眾特別是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和廣大老年人理解掌握。
此外,民政部表示,將在修改《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工作中,進一步明確對養老機構指導、監督和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在貫徹執行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報告,以便盡快提出改進措施。
㈤ 民辦老年公寓有什麼政策扶持
可以享受開辦補貼和運營補貼:
經民政部門批准辦證的、運營一年以後入住率達到60%以上的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其中自建用房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0元,各縣補貼2000元;
租用房屋進行改擴建的機構,城市區每張床位補貼300元,各縣補貼200元。
按連續入住6個月以上老人的實際佔用床位數,給予運營補貼:城市區補貼40元/床/月,各縣補貼30元/床/月。
養老院的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特點一:
老年公寓能為中高經濟實力的老年人提供個性化的居住條件和人性化的服務內容。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存在著一批占當地老年人口總數將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體,他們認為養老條件,無論從居住條件還是養老服務水平方面都不能滿足他們日益提高的養老需求,因此他們逐漸關注能夠滿足其養老需求的新型養老模式--老年公寓。
特點二:
老年公寓屬於商業房地產范疇,具有「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特點。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口貧富差距懸殊,並且屬於低福利水平國家,所以政府主要關注並解決社會「低保」、「五保」等處於弱勢的老年人群的養老問題,而對中高收入人群養老生活關注的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並且在現實運用過程中可操作性差。
同時由於老年公寓屬於新興事物,它是老年人社會化養老和社會化投資並企業化經營的房地產開發的混合體,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對滯後,所以一般開發商在稅費減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應的優惠,對於具有社會化養老性質的老年公寓,開發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場條件解決項目立項、項目審批、資金籌措等一系列問題。由於以上原因,老年公寓運營需應遵循市場規律,走「福利性事業、市場化經營」的道路。
特點三:
老年公寓項目相對於一般房地產項目投資額大、資金回收期長。老年公寓項目不同於一般房地產項目,它不僅包括住宅本身,還包括許多服務配套項目,並且在設施、設備規劃設計、安裝方面都要結合老年人的特點,有專家稱老年公寓的總體造價要比普通房地產項目高五成至一倍。
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為復雜,一般住宅都通過住宅銷售實現房地產開發的最終目的,而老年公寓則需要根據老年人市場需求的多種形式,採取租、售結合的方式滿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積可以實現銷售,另一部分須滿足租用、度假等需求,並且公共服務設施更需要通過經營來實現收回投資,因此老年公寓的運營模式要採取靈活多樣的銷售方式保證其正常經營。
㈥ 想開一個家庭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程序是什麼
各地存在一定的差異,以重慶市為例,相關信息如下:
一、關於設立養老機構的條件。
(一)申請人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關規定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以及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四)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以上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具備從業資格;
(五)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六)床位數在10張以上;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民政局負責外國的組織、個人獨資或者與中國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組織、個人以及華僑獨資或者與內地(大陸)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以及市政府投資設立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負責除前款外本行政區域內其他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審批表。
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由投資舉辦人提出。合資舉辦養老機構的,需由合資成立的企業或合資各方共同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和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1. 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2. 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登記表。
3. 委託辦理的,除提供以上資料外,受委託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居民身份證、戶口薄、護照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可以作為身份證明。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區縣(自治縣)范圍內,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不得重名。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組織名稱預登記通知書》,政府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機構編制部門關於機構設立的批復文 件,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2.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有關章程格式提供章程,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企業申請有關要求提供章程或協議;
3.提供養老機構規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護理工作制度、醫療康復工作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後勤工作制度等管理文書。
(四)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含房產所有者的身份證明、房產證明等必備附件。
(五)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的驗收或證明材料。
1.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
2.食品葯品監管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書(可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和登記後、收住老年人前補交);開展醫療康復服務的,按衛生行政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3.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審批和驗收文件;
4.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合格意見。新建、改擴建的養老機構,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備案憑證;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驗收報告。
利用已有房屋改建養老機構沒有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的,應提供有資質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質量檢測報告書(《鑒定報告書》),以及環保、消防部門出具的相關意見。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名單(《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登記表》)、身份證明文件及職業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與原件核對一致的復印件。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一式二份。
(6)老年公寓承諾書擴展閱讀:
私人開設福利機構的優惠補貼:
一、稅費優惠政策。
養老機構獲得設立許可後,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可享受以下稅費優惠政策:
1、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收入為免徵收入。
2、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設施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營利性養老機構設施建設減半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3、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適當減免。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天然氣初裝費降低30%收取,水電氣安裝工程費用適當減免。
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執行低收入用戶減免政策,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等安裝費用適當減免。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優惠政策。
二、一次性建設補貼。
在巴南區轄區內新建、擴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建養老機構新增床位50張以上,符合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和養老機構建設標準的,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登記且入住率超過50%,新增床位可獲得11000元/張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市級補助10000元/張,區級補助1000元/張)。
租用房屋(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新增床位20張以上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符合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和養老機構建設標準的,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登記且入住率超過50%,新增床位給予6000元/張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市級補助5000元/張,區級補助1000元/張)。
三、運營補貼。
已獲得設立許可並登記的養老機構,且入住率超過50%,接收巴南區籍老人在機構入住滿3個月以上可申報運營補貼,按每人50元/月的標准給予運營補貼。
㈦ 私人養老院開設條件有哪些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應當向民政部門備案,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備案信息,填寫備案書和承諾書,民政部門應當提供備案回執,書面告知養老機構運營基本條件,以及本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對於由民政部門承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的養老機構,可以相應簡化備案手續。養老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養老機構管理方式,推動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
養老院開辦注意事項
1、執照,執照批准前,首先要衛生、安全檢查批准、通過時必須得,開辦養老院,核心的是,養老的技術、團隊。法律也是繞不開的彎,必須掌握並嚴格不走樣的執行其法律法規。
2、房舍院落,使用權必須落實,有嚴格標准書面合同協議。
3、聘用人員除了品德能力,還應健康,沒有傳染病。
4、養老院,應當設有醫療室,和附近大醫院應該保持聯系,有快速反應通道。
5、養老院的糧食、蔬菜、水果養老院的蔬菜基地應當有專人在專門門店采購,直至送上餐桌。
6、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開辦養老院不用審批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民營養老院
㈧ 家庭式養老院怎麼開
開辦家庭式養老院的條件:
1、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開辦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養老院總建築面積不低於平均每張床位30平方米,每張床位用地面積20-25平方米,每張床位不少於1萬元的開辦經費;
3、符合建設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規定,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醫療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社工等專業技術人員;
5、國家、省、市規定舉辦養老機構的其他規范、條件。
開辦家庭式養老院申請材料
除特別說明之外,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1、《開辦養老院申請書》(有限公司用)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4、董事、監事、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5、住所使用證明。
6、《名稱自主申報承諾書》。
以上內容參考 福田政府在線-開辦養老院應具備的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湖南省人民政府-「我要開養老院」辦事指南(有限公司用)
㈨ 怎樣寫有精神病人在養老院的保證書
一般都是養老院寫好了叫你簽字,你只需要簽字確認即可,不過要看仔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