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家中自然死亡怎麼辦理死亡證明
一般是喊120來
然後在他們認為是正常死亡後由他們出的
㈡ 老人在家死亡證明在哪給開
先到社區居委,在到本地政府,最後到縣或市一級民政局
㈢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怎麼開
老人在家去世 ,去世後,要找所在轄區的派出所 ,到家裡來看一下 ,然後由派出所出死亡證明 。有的地區必須 打電話給所在區的法醫 ,法醫到家裡看過以後 ,由法醫出死亡證明 。如果你不知道應不應該找法醫 ,首先給所在地的派出所打電話 ,他們如果不能出現場 ,會告訴你法醫的電話號的 。
㈣ 老人在家病故,怎麼辦理死亡證明
居委會開死亡證明方便點,但如果怕其他親屬對老人死因產生疑問或糾紛,讓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開.
㈤ 如果病人在家去世怎麼開死亡證明
bing r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4、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裡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比如戶籍是在東莞的人在廣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廣州本地戶籍就必須先注銷戶口)。
(5)老人家中死亡證明擴展閱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㈥ 問,家裡老人去世家中死亡證明怎麼開
幾種憑證和取得條件: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回正常死亡無答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4、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5、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㈦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怎麼開
㈧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怎麼開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4、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裡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比如戶籍是在東莞的人在廣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廣州本地戶籍就必須先注銷戶口)。
(8)老人家中死亡證明擴展閱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㈨ 老人在家去世怎麼開死亡證明
㈩ 老人在家中去世如何開死亡證明
死者家屬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申辦死亡證。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簡稱死亡證)由衛健委、公安局和民政局共同管理。發生在醫療機構內的死亡由負責救治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相關規范簽發死亡證。發生在醫療機構以外的死亡,由死者家屬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申辦死亡證。
在醫療衛生機構外未經救治死亡的居民,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其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10)老人家中死亡證明擴展閱讀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