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最新辦理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營業執照需要提交材料
有限公司提交材料
核名單,股東身份證,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等。
⑵ 自己建養老院是先辦理營業執照嗎
辦養老院應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一、辦養老院的條件:
房屋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住養人員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屬於租賃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5年;
應方便老年人出入,樓層限於一至三樓;
設有廚房、廁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設施以及公共活動空間,廚房應配備必要的清洗消毒設備;
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等。
二、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
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三、享受優惠政策:
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
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
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
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⑶ 老年公寓營業執照審批要多久
老年公寓營業執照審批一般要15~30個工作日的。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專經營權的憑證。屬《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方法:
⒈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來人員另需要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及復印件,這樣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政策優惠。
5、從事飲食、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要准備健康證件等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
攜帶上述文件到當地所屬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那一類的營業執照。檢驗過有關文件後,工作人員會給表格要填寫。
⑷ 辦理老年公寓營業執照需要什麼
辦理老年來公寓營業執照需源要什麼?
答:很多,工商、衛生、民政局、消防,首先得有營業執照,然後就是衛生執照,再就是得去民政局和消防去掛號。可能你覺得消防什麼的管不著,但是可以明確告訴你,你再大的買賣,消防部門如果說你不達標,你根本不能開張。
⑸ 辦理老年公寓營業執照需要前置許可嗎
開辦公司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 可行性分析報告。分析目標公司的業務范圍、市場前景、你具備的優勢……。 2 目標公司的章程。公司體制、性質及組織機構,規模……。 3 注冊資本。不同規模不同性質的公司需要的注冊資金數額不同,工商管理部門有規定(當地優惠政策)。 4 開辦場地。自有產業(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5 銀行帳戶和財務人員。 有了以上軟硬體後可向開辦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注冊。完成注冊登記後,工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憑執照到有關部門辦理刻公章、稅務登記、海關(有進出口業務的公司)、檢驗檢疫(有相關業務的公司)、勞務許可等等後續手續;內部則需要制定各種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幹部和管理人員、招聘員工,進行全員培訓,考核合格發上崗證,此後才可以正常開展業務。 租用公寓作為公司的開設地點,只要滿足你的要求,該公寓符合使用規定,給你出具相關證明,獲得工商注冊的認可即可。
⑹ 哈市老年公寓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什麼手續幾上那個部門辦理,政府對個營辦理老年公寓有什麼優惠政策
《哈爾濱市民政局關於印發社會辦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第四條 社會辦養老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依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動員社會力量加快發展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哈政綜〔2008〕55號)和《哈爾濱市動員社會力量加快發展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意見的實施細則》(哈民政發〔2009〕77號),老年公寓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
對社區養老服務點的優惠政策由各區、縣(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第九條 養老服務連鎖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各成員單位在自願前提下聯合;
(二)連鎖機構的管理者為注冊登記的老年公寓;
(三)連鎖機構的管理者擁有必要的資金,按照連鎖機構的床位數計算,資金不少於2000元/床;
(四)連鎖機構的管理者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完備的連鎖機構管理制度;
(五)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管理模式和服務規范;
(六)每個成員單位服務場所的房屋建築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設置的床位數不超過20張;
(七)各成員單位的服務場所及消防、衛生等條件要求參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
第十四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老年公寓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三)擬辦老年公寓資金來源的證明材料;
(四)擬辦老年公寓使用場所的證明材料;
(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籌辦的老年公寓具備開業條件,應向區、縣(市)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黑龍江省社會福利機構審批表》;
(三)服務場所權屬證明或租賃合同;
(四)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
(五)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護理人員的名單、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和服務護理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六)若開設醫療護理、康復訓練等服務項目,而本老年公寓無醫療執業資格,需提供與醫療機構簽訂的長期合作協議;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