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痴呆的人如何過戶房子
1、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為監護人過戶房產。
老年痴呆症患者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為監護人。
2、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3、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1)配偶老年痴呆如何賣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2. 05年之前買的房子,一方老年痴呆症,另一方可以有權賣房嗎在未經子女允許的情況下
需要經監護人(子女)同意後出面辦理~
3. 重慶老伴患有老年痴呆怎麼賣房
需要老年痴呆的證明,然後去公證處已證明做公證就好了。
4. 老年痴呆症要賣房要哪些手續
可以有老人直系親屬選取一位到街道開具證明,再到法院申請這位直系親屬為老人合法監護人,
再有合法監護人按著證件材料,代替老人簽署賣房子合同,辦理過戶。
如果賣掉住房損害老人權益,老人本人或者其他直系親屬,可以起訴這位監護人,維護老人合法權益。
5. 關老夫妻一方已老年痴呆他們的共同房子現要賣 另一方將出售房子該怎麼手續
需要給有病的一方申請辦理監護人手續,有配偶作為病人監護人,代替簽字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 可以在居住地街道居委會申請辦理。但是監護人對這房子處置如侵犯病人權益,病人本人或者其他家屬,可以起訴監護人維權。 《民法通則》規定: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6. 老人痴呆症,如何辦理賣房委託公證
以上回答我想問你抄,那一隻眼睛襲看到哪一個法律條文寫著法院有權直接指定監護人了?你找出來看看!民法通則里寫了指定監護人是街道辦事處來指定,不服指定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進入申請指定監護人的程序。法院是不會直接指定監護人的,我已經驗證過了。
7. 父親有老年痴呆症,母親想賣房,要怎麼辦
一般來說,抄這房子會是父母襲共同財產。
父親老年痴呆後,還要看他是否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果還沒有喪失或沒有完全喪失(判定有點難所以日後可能留下爭議),可以在他清醒時辦理賣房。
如果已經完全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一般需要鑒定機構鑒定),母親作為法定監護人(有可能需要辦理指定監護人的程序),可以為了父親的利益而替他辦理賣房手續(也就是以不能損害到父親的合法利益)。但是賣房所得中屬於父親的那份,母親或其他人只能代保管或用於父親本身,不能為母親或其他人所用。這就是不能損害父親利益的意思。
8. 老年痴呆房子怎麼過戶
1、 指定監護人
老年痴呆症患者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為監護人。
如果近親屬中有人對他人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一般情況下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如果有人對指定仍然不服,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
如果沒有配偶成年子女等近親屬或者其他親屬作為監護人,則由患者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不同部門對於其他部門擔任監護人由爭議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2、 監護人作為代管
監護人依法確定之後,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老年痴呆症患者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在確實為保護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利益情況下,可以出售其名下房產和其他財產。
3、 監護不當的法律責任
監護人在出售老年痴呆症患者房產,或者實施其他監護職責過程中,不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
給老年痴呆症患者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親屬有權就監護人的上述行為提起舉報控告和起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8)配偶老年痴呆如何賣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