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關於60歲老人補助國傢具體政策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遂寧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
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遂寧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七年八月十九日
遂寧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6—2010年)
為推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發〔2000〕13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老齡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01〕1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川辦發〔2007〕37號)精神和《遂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全市老齡事業實際,特製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大力發展老齡產業,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質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老齡事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把老齡事業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投入機制,妥善解決當前老齡問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堅持以滿足老年人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為出發點,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重點關注「五保」老人、「三無」老人、「低保」老人、殘疾老人、高齡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群體,確保他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堅持以家庭養老為主要形式,加快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堅持改革創新,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老齡事業發展,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養老環境;堅持統籌規劃,充分考慮我市不同地區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差異,統籌兼顧,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城市老齡工作,切實加強農村老齡工作,推動城鄉老齡事業協調發展。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逐步建立廣泛覆蓋並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與人口老齡化相適應的老齡工作體系和居家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為實現「六個老有」的老齡工作目標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二)具體目標
1.十一五期間,市城區建立一所功能齊全服務一流的大型托老中心,各區、縣分別建立1所集中大型「五位一體」的社會福利中心(含示範性老年公寓),逐步滿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2.2007年全市改(擴)建、興建敬老院20所,新增床位1539張。2010年全市90%以上的鄉鎮建立中心敬老院,集中供養新增床位8890張。
3.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將符合條件的「五保」老人全部納入供養,並適時調整五保供養標准,2007年「五保」老人供養標准達到每人100元/月,集中供養率達到20%,所有「五保」老人由政府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10年「五保」老人供養標准達到150元/月,集中供養率達到50%。
4.「十一五」期間,船山區、安居區、蓬溪縣、大英縣在街道或鄉鎮建立5所老年學校,射洪縣建立10所老年學校;船山區、安居區、大英縣建立1所老年大學。
5.2007年全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老人全部納入低保,今後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逐年提高,到2010年城市低保老人保障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月人均補差達到100元;農村低保老人保障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月人均補差達到50元。
6.積極開展創建敬老模範區縣活動,船山區、射洪縣要按照創建敬老模範區縣的標准,確保2008年全面達標成為省級敬老模範縣;射洪縣力爭創建為全國敬老模範縣。
(三)主要任務
1.健全養老保障制度。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加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將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等納入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完善社區為老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快社區化管理步伐,積極為退休人員提供登記建檔、資格認證、待遇發放、醫療保障和黨員管理等各項服務,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到95%。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進一步落實老年優撫對象的各項政策,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實好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3.積極做好農村養老保障工作。在農村,繼續發揮土地養老保障作用,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穩步推進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完善運行機制。著力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研究解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問題,鼓勵低齡健康老人提高自養能力。繼續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不斷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加大各級地方財政支持力度,提高參加合作醫療老年農民的補助標准,做好貧困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大病救治的補助工作,為無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幫助。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採取措施,提供普遍和平等的初級保健服務。健康教育普及率達到55%。
4.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和醫療衛生服務。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合理布局定點醫療機構,完善離休幹部醫葯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確保離休幹部醫療待遇。形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為輔的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大力推進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加大各級財政的支持力度,做好城市貧困老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工作,到2010年初步建立覆蓋城鎮所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積極開展商業醫療保險。醫療機構普遍實行對60歲以上老年人掛號、就醫、取葯、住院等服務優先。建立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的老年醫療保健服務體系,90%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遍開展以老年人為重點人群的醫療保健工作,增加服務項目,改進服務措施,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預防、醫療、護理和康復等多種服務。利用學校教育、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形式加強社區全科醫生和老年護理、康復隊伍建設。加強疾病預防、健康保健知識教育,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達到85%。
5.切實落實好百歲老人和長壽老人的生活補貼制度。各區縣在實行百歲老人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長壽補貼金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給9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長壽生活補貼的制度。各區縣要結合實際在社區和鄉村設立「愛心慈善超市」、「互助組」等不同的救助形式,逐步形成以貧困老年人為主要保障對象,形式多樣、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6.加大《老年法》貫徹實施力度。要加強《老年法》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老年法》的宣傳進社區、農村、學校,大力開展創建「敬老模範縣(市、區)」活動和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敬老愛老助老的優良社會道德風尚,抨擊虐待、侵害老年人權益的行為,弘揚尊老、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各區縣要繼續做好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和《家庭敬老保證書》的組織指導、跟蹤落實工作。
7.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法律服務網路。「十一五」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要安排適當的資金用於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組織建設,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完善縣以上老年人法律援助網路並逐步向鄉鎮、社區延伸,保障老年人獲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司法部門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要做到及時受理、及時立案、及時審理、及時執行,對比較突出的要建立及時回訪制度。對交納訴訟費用有困難的老年人酌情減免,對嚴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懲處。
8.建設好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文化、衛生、社區服務等公共設施(場所)。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及文化館、圖書館(室)等文化娛樂場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務項目並免費或優惠向老年人開放。加強殯葬設施建設,制定享受低保的貧困老年人去世實行喪葬殯儀服務費用減免政策。
9.加強老年文體設施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老年文化和體育納入全民文化和體育健身的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法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老年文化和體育事業。各區縣要加強老年文化體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現有文化體育公共資源建立健全社區、鄉鎮老年文化體育組織。「十一五」期間要新建和擴建一批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設施,鼓勵、幫助鄉鎮、街道建立老年活動室,有條件的村(社區)可建老年活動站。在市和縣(區)力爭建設1個功能比較完善的老幹部活動中心(館、室)。到2010年建成布局比較合理、設施基本完備,方便老年人參與的文化體育設施。
10.不斷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內容。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基層老年文體活動,鼓勵和倡導基層文化創新發展。加快遂寧市老年藝術團的籌建工作,有計劃地組織老年文藝匯演、老年才藝展演和老年體育健身運動會。廣播電台、電視台要辦好老年文化節目。文化部門要創作優秀的老年題材作品。加強農村老年文化建設,積極組織送文化下鄉活動,豐富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11.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不斷完善老年教育網路。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老年教育的投入,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因地制宜辦好老年大學(學校)。整合資源,利用各地老幹部活動中心,開展老年教育。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通過舉辦講座、學習班、培訓班、形勢報告會,就近就地開展老年人思想教育。重視對老年農民的培訓,把老年教育與老年人脫貧致富、維護權益、破除迷信和移風易俗結合起來,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2.積極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引導老年人,特別是老年專業技術人員和以老幹部、老專家為主的「五老」,從事關心教育下一代、科技開發、信息服務以及維護社會治安、參與社區建設等社會公益活動。鼓勵農村健康老年人從事種植、養殖和加工業等經濟活動。積極倡導和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活動,努力探索實現老有所為的新形式。逐步推進老幹部工作進社區,實現利用社區設施為老幹部服務,老幹部利用自身優勢為社區服務。重視老年人才開發,把老年人才的開發和利用納入人才資源開發的總體規劃中,為老年知識分子和具有專業技能的老年人才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搭建平台。各類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要根據需要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老年人才交流活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創造條件,為老年人參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3.動員社會力量,發展為老服務業。發揮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作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制定引導老齡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大力扶植尚在起步階段的老齡產業,鼓勵、引導和規范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資本參與老齡產業的發展。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不同檔次的養老服務機構開展以社區為基礎的養老服務,逐步形成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保健、康復護理、緊急救援、心理咨詢、文化學習、體育健身、娛樂休閑等綜合性服務網路,為居家養老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四、保證措施
(一)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老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推進老齡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作用,按照成員單位承擔的老齡工作職能,切實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場地、有經費多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
(二)加強基層老年人協會建設。老齡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參謀助手作用,進一步加強基層老年群眾組織建設,每兩年輪訓一次基層老年協會負責人,明確基層老年協會的地位作用,充分發揮老年群眾組織在基層民主自治、社區建設和老齡工作中的作用。
(三)不斷加大老齡事業發展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根據老齡事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對老年服務設施、老年宣傳文化教育、老齡工作隊伍建設、老年活動等方面的投入。各級財政部門要預算老齡事業經費,同時還要在國家發行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金用於老年人社會福利服務事業並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比例。同時,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入老齡事業發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齡事業投入機制。對於符合老齡事業發展方向,專為老年人服務,又有市場前景的老齡產業,銀行信貸要給予優惠和支持。
(四)緊密聯系實際,深入調查研究。各有關部門要圍繞老齡社會和老齡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摸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政府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老齡事業發展制定政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決策依據。
(五)建立督查、評估機制。各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按《規劃》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對《規劃》的實施情況要定期進行自查、督查和評估,市、縣(區)老齡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至少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2010年對《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附件: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職責
❷ 一直在農村工作,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有什麼優惠政策
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三尺講台,這種奉獻精神是師德的佳境。很多教版師由權於職業緣故患上了久治不愈的慢性咽炎,在近幾年單位體檢顯示中已被查出患其它病情的教師明顯呈上升趨勢,身體處於亞健康的居多。
針對現實情況,國家將會出台相應的政策給予教師人文性的關懷,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可自動申請離職退養,好好享受晚年生活,讓他們樂在其中,感受生命的價值,並讓那些激情四射,有朝氣、才情橫溢的大學生步入學校大門。
退休後的他們將步入了老年大學,學書法、繪畫,豐富自己的人生。這種做法對教育事業來說將是功德無量。
❸ 老年大學政策出台自己想辦一個老年大學
有三種方式:
1,掛靠在一所當地的正式大學下,該方式下,老年大學的所有員工均由所掛靠的學校下聘書,你本身只需要負責提供場地,負責實際運營,不需要過多的參與跑證,但是收入需要先付掛靠費。
2,與所在的社區合辦,面向的主要是本社區或者稍微輻射下周邊社區,需要:首先獲得社區的授權;其次在老齡委和民政局備案;3,辦理工商登記,登記類型為社會團體(你也可以參考當地其他老年大學的辦法登記,這個各地管理有所不同);
3,辦成一所教育部認證的綜合性老年大學。這個需要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發起,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當地教育局認證,繳納相應的押金,押金一般在一萬元以上,各地不同。在教育局備案後,至所在省的省文化廳審批。
依據《中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國老齡委辦公室關於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申請開辦老年大學需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
要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建校、辦學費用需要有關部門審檢、驗資,應有30萬元以上人民幣注冊資金。並建立社會捐資捐物的登記和向上級機關備案的制度;
2. 要有一支素質高、相對穩定的專職教師隊伍。至少應有講師以上職稱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1人;
3.
要有固定、安全、相對集中的校舍。教室不少於3間,辦公室不少於2間。不得租借簡易建築物或危房等不適宜教學的房屋做校舍;
4. 要按學生人數和所設課程要求,正確配備必要的教學儀器、設備和生活用品,有條件的要設置應急醫療用品;
5. 申請開辦老年大學的機構,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和單位。申請開辦老年大學的公民個人,暫不予批准;
6.
老年大學可組成校務管理委員會(簡稱校委會)負責建校工作。老年大學可實行校委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委會主任為法人代表;
7.
校長負責領導學校的全面工作,代表校委會主任承擔一般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校長應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十年以上的教育工作和領導經驗;管理能力較強的,熱愛老年教育工作的同志擔任。
申請開辦老年大學的組織,應向審批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 2、申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任校長及擬聘教師的資格證明文件及學歷證書; 4、擬辦校的資產(校園、校舍圖及圖書、儀器設備清單)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校的方案、章程、設置專業說明和發展規劃; 6、審批機關要求填制的表格和其他材料; 7、聯合辦學的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書;
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教育機構發給辦學許可證。辦學機構取得辦學許可證後,應依照舉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行政法規予以登記。
❹ 請問讀老年大學一年要多少費用
截止2020年7月,老年大學的收費並沒有統一的標准,根據上課次數的多少,一般一年2000-3000元左右吧,有的地方有補貼。以某老年大學的費用為參考:
1、每周上一次課,每次課為兩小時的班級,學費標准為100元/學期;每次課為三小時 的班級,學費標准為110元/學期。
2、每周上兩次課,每次課為兩小時的班級,學費標准為130元/學期。
3、在文史系文學、歷史班級內,每周聽兩門課、每門每周聽一次課、每次課為兩小時 的學生學費標准為130元/學期。
(4)老年大學教齡補貼方案擴展閱讀:
老年大學的作用
老年大學 是適應社會老齡化、建設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以及和諧社會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時代產物。隨著生活與醫療條件的改善,中國老齡化的步伐加快了,中國人口已進入老齡化階段。面對社會老齡化.黨和政府以及學校領導十分重視老年人的工作。
胡錦濤同志曾經深刻地指出.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人生和社會發展的規律,就是尊重歷史。黨和政府多年來強調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
黨的十六大報告把「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之一,老年人也要繼續實現全面發展的目標。老年大學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手段.是「終身學習」最恰當的體現。
❺ 民辦老年大學能獲得政府補貼嗎
可以申請補貼
❻ 老十八級退休幹部待遇是否為正科級,請查閱相關文件號
一離休費、離職休養 1、符合離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制度。(國發[1982]62號)或者是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戰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勞人老[1982]10號) 2、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建國前幹部的「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黨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分開身份為掩護,實際人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加入中國共產黨時間早於脫離生產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以入黨時間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 3、參加革命工作時期。 紅軍時期: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前期: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抗日戰爭後期: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 二、政治待遇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 (一)基本的政治待遇不變。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應當一律不變。(摘自中發[1982]13號文)各級黨組織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離退休幹部,堅持和完善老同志閱文、學習制度。要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使他們了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式,在政治上同黨 中央保持一致。(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訂閱報刊。 各單位從公務經費中列支,為離休幹部訂閱必要的報紙。凡廳局(地專)級待遇的要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參考消息三份報紙;享受縣(處)級待遇的可訂閱大眾日報、濟寧日報二份報紙,一般離休幹部原則上可訂一份濟寧日報。(濟發[1993]35號)為老幹部訂閱報刊時,要優先考慮《老幹部之家》努力做到離休幹部、縣級以上退休幹部、老幹部工作人員、分管領導人手一份。所需經費可從離退休幹部公用、活動經費中列支。(濟老乾發[1996]9號) 2、通報情況、參加會議。 一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都要請老幹部參加,使他們及時了解中央的精神、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國內外大事,本地區、本單位的主要生產、工作情況等。區委每半年召開全區離退休幹部情況通報會。 3、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 要積極組織退(離)休幹部就地就近參觀考察,使他們了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情況、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覺地擁護中央的決策,支持在職幹部的工作,積極發揮作用。(組通字[1999]31號)區委每兩年組織縣級實職離退休幹部外出參觀療養,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參觀工農業生產。 4、走訪慰問老幹部。每逢重大節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要帶頭組織好走訪慰問老幹部活動,轉達黨組織的溫暖和關懷。區委幾大班子領導每年春節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區委辦、老幹部局為縣級實職老幹部送生日蛋糕;區委老幹部局每逢雙月走訪慰問縣級實職的老幹部。 (二)老幹部黨組織建設。 各級黨委要抓好離休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黨員離休退休多的單位,應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要健全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離休退休幹部中的先進事跡,要大力表彰。(摘自中組發[1990]5號文) 1、老幹部黨支部建設。離退休黨員超過3人以上的部門和單位,單獨建立老幹部黨支部;離退休黨員人數較少的單位,與在職黨員合建黨支部;黨的關系轉到鎮、街道村(社區)的老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以居住社區為中心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組通字〔1997〕10號) 2、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中組發〔2008〕3號) 3、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黨費留成、返還及管理使用。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是指由離退休幹部黨員單獨組成的黨支部。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將應交黨費全額上交至有黨費留成權的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按上交黨費的50%撥付給區老幹部局,由區委老幹部局在年底前將這部分黨費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返還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黨費,要嚴格按照中組部關於黨費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健全財務制度,明確專人管理,專款專用,確保這部分黨費用於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如訂閱報刊、雜志、開展活動等,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濟區組發〔2007〕32號) (三)老幹部黨校。 中共濟寧市市中區委老幹部黨校,區老年大學增掛老幹部黨校的牌子,增加職能,不增加編制和人員,人員由老年大學內部調劑。主要職責是,負責區直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學習、培訓、形勢任務教育。辦學形式主要是短期培訓、專題講座。(濟區老乾發[2004] 2 號)三、生活待遇 (一)我國工資制度的形成及改革。 1、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 1956年7月6日國務院(56)國議習字第54號文件《關於頒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方案的通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級別和工資進行定級,頒發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准表,將全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標准劃分為十一種(即十一類工資區)。特點是: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山東省的多數地區(含濟寧)當時定為三類區,79年10月1日國發〔1979〕259號文件由三類調為四類,85年7月1日勞人薪〔1985〕20號文件由四類調為五類,88年5月1日(88)魯人薪字第1號文件,由五類調為六類。 2、中發〔1985〕9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7月1日起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工資改革。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均改為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按照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金四個組成部分。其中職務工資按其所任職務的不同確定,每一職務設六個等級的工資標准(檔次)。特點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個工資標准,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從原來三統一的工資標准中劃分出來,執行獨立的企業工資標准。從而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兩種不同的工資標准和工資開支渠道。企業單位85進行工改,由行政級改為企業幹部級。 3、國發〔1993〕79號。 1993年11月15日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規定,從1992年10月1日起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行工資制度進行改革。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按工資的不同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制,根據事業單位特點和經費不同,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類型的事業單位,並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其工資由職務工資(固定部分)與津貼(活的部分)兩部分組成。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工人實行技術工人與普通工人工資制度。特點是:事業單位工資制度與機關單位工資制度脫鉤,建立符合個自特點的工資制度。至此,行政、事業、企業三種不同性質的單位,建立起了三種各自獨立的工資制度。企業進行工改,實行「技能工資制」。 4、國發[2006]22號。 《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 (國發[2006]22號)及人事部、財政部《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8號)、《關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國人部發[2006]88號)文件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實行職級工資制,職級工資制的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從2006年7月1日起,按照國人部發〔2006〕60號等相關文件按標准增加離休費。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下同)的人員,機關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全額計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的主要內容。 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略為從優」是黨和國家的一項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涉及的文件很多、規定很具體、情況也比較復雜。從生活待遇發放時界上可分為月離休費、年度補貼、一次性補助。 1、原工資照發、生活福利待遇不變。中央規定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離休幹部領取的工資通稱離休費。為了更好地貫徹「生活待遇從優」的原則,讓離休幹部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自國發〔1978〕104號文件下發後到2002年,黨和國家先後13次給離休幹部增加了離休費,7次增加了生活補貼。在核定離休幹部離休費時,應把握好3個環節:一是離休幹部離休時間(即核定離休前原工資的結構);二是離休幹部離休前的職務及離休後按規定應享受的待遇;三是離休幹部離休前原工資標准。按有關規定,計算出某離休幹部離休費項目的大體數額,加上年度生活福利性補貼,就可得出離休幹部離休費總額。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的組成。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後的離休人員,其「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 事業單位工改後離休人員的離休費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當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津貼之和。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教齡津貼、護士工齡津貼,離休時按100%發給。 2、每年增發1-2個月生活補貼。 根據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二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按照國發[1982]62號文件的規定,每年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增發1—2個月的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後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是:(1)執行機關工資制度的,為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項之和。(2)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為職務工資、津貼二項之和。每次增加離休費時均從增加離休費所在年度開始按每月增加數額計入基數。勞人老[1982]10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享受的生活補貼,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 3、拉平企業單位與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由於增資渠道不同,機關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增長較快,企業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增長緩慢,兩者差距越來越大。按照「同步增長,基本持平」的原則,參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於適當增加市直企業離休幹部有關待遇的通知》文件規定,依照同級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待遇標准,從04年10月份,市中區為企業離休幹部增加了,人圴月增資673.29元,拉平與機關事業離休幹部工資水平。操作辦法:(1)按原職務增發生活補貼,正縣級205元,副縣級185元,科級165元。(2)每人每月增加誤餐補貼60元。(3)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6元。(4)按照濟區財字[2002]文件規定,按基本養老金(不含各種、補助、補貼)的35%發放住房補貼。企業按濟財住字[1993]3號文件規定支付的2%住房補貼不再發給。所需資金全部由區財政負擔,由區勞動保險處並入現有離休金一同實行社會化發放。今後,企業離休幹部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工資同步增加。 4、將各類補貼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將全區離休幹部離休費中未納入保險處統一發放的項目,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企業單位離休幹部離休費中的護理費、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補助,全部納入機關事業保險處或勞動事業保險處發放,自2002年6月1日起執行。(濟區老乾發[2002]2號,魯辦廳字[2001]30號) (三)其他生活待遇。 1、住房。中辦發[1984]18號文件規定:「離休幹部的住房,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標准,在分配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現福利分房已經取消,但今後單位分配經濟適用房時,仍然還要給予老同志優先照顧。 2、護理費。濟老乾發〔2004〕12號文件轉發的魯老乾〔2004〕12號文件中規定:護理費標准,自2004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經費供給渠道不變。濟老幹部發〔2008〕13 號規定,自2008年1月起護理費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護理費作為離休費的一個項目,由勞動保障事業處發放。 3、探親待遇。勞人老[1983]20號文件規定:「幹部離休後除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外,本人還可以按現行差旅費開支標准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住宿費和伙食費自理。探親地點只准一處(順路下車的不限)。陪同人員的費用自理。」離休幹部出國探親,「按對在職幹部的探親規定報銷國內途程的往返路費。」 4、電話費。規定濟寧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濟寧市市級機關公務通信管理改革暫行辦法>的通知》(濟辦發2008)3號),市級機關(包括黨政、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和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及參照執行的事業單位)按標准發放電話補貼。執行標準是標準是正廳級400元、副廳級340元、正縣級280元、副縣220元、正科級140元、副科級100元、其他人員60元,非領導職務按同職級90%比例發放,離退休人員按同職級級80%比例發放。文件執行後,不得報銷其他通信費用。市中區沒有執行此文件。目前,我區按照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調整全區離退休幹部電話費標準的通知》(濟區辦發〔2000〕3號)的規定發放離退休幹部費話費,具體標準是:正縣(實職)及地專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100元、副縣(實職)及地專級兩項待遇的老幹部每月80元、正科(實職)及副縣級待遇的老幹部每月40元。 5、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 取暖補貼: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等八部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建城[2005]220號)和省財政廳等四部門《省直行政事業人員住宅取暖補貼發放辦法》(魯財行[2005]61號)精神,市中區於2008年開始執行新的住宅採暖補貼辦法。發放標准:住宅採暖補貼執行省、市統一標准。廳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准發放:正高級2200元,高級 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准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種條件的,可本著就高的原則發放。實行新的職工住宅採暖補貼辦法後,停止發放每人每年24元的冬季宿舍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暑期每人每月12元,暑期為7、8、9三個月。離休幹部的防暑費從1987年起同在職幹部一樣發放。 6、一次性補助。包括:安家補助費、修建房補助費。 7、用車。國發[1980]253號、勞人老[1983]10號、國辦發[1983]39號文件,都對離休幹部用車問題作了規定。主要內容是給予老幹部一定照顧。按級別給以乘車補助,隨離休費按月發放。三、提高待遇 1、享受廳局級、縣處級待遇。根據中組發[1982]13號、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規定,行政14級(含相似級)、行政18級(含相似級)以上的幹部,離休後經批准可分別享受廳局級和縣處級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據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規定 ,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離休後提高為廳局級、縣處級待遇的,分別享受副廳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 2、享受廳局級「兩項」待遇。根據魯老[1988]9號文件規定:「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工資改革前行政15級(含相似級、衛生技術8級)、擔任過縣處級職務的離休幹部,除因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撤職以上處分者外,可以享受廳局(地專)級醫療、乘車待遇。」 三條缺一不可,才能享受。 3、1956年底以前正副科長按正副縣級幹部對待。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組通字[1994] 26號文件,對五十年代部分科級幹部職級問題規定:(1)五十年代由省委組織部或省委各幹部分管部、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員會)、省主席(省長)任命的科級幹部、中等專業學校和中學的正副校長,凡檔案有記載或有任命書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1956年底以前由省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市地委任命的科級幹部,「文革」前行政17級的,凡檔案有記載的,其正科級幹部按正縣級對待,副科級幹部按副縣級幹部對待,任職時間從任科級職務時算起。 4、軍轉幹部提高待遇。師、團職轉業幹部離退休時,仍達不到原任職務等級的,其離退休後,圴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師職幹部享受廳局(地市)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團職幹部享受處(縣)級離退休幹部的待遇。(魯人〔1992〕42號)四、安置與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是老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國家下發了一系列文件,對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省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省人事局、勞動局、財政廳、衛生廳、公安廳下發了《關於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暫行辦法》(魯老乾〔1985〕95號)。從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范圍和去向;服務管理工作;住房;經費;隨遷、隨調人員;安置手續等方面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市中區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有兩種情況:一是工資等全部關系轉入我區管理的。另一種情況是工資、醫療費等其他待遇由原單位管理,我區只是委託管理。第一種情況其政治生活等各項待遇與我區其他離休幹部相同,由區委老幹部局管理。第二種情況其政治待遇、走訪慰問、組織活動等由區委老幹部局負責,其原單位要按規定支付「兩項經費」。 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主要是針對第一種情況。 1、離休幹部安置原則。魯發〔1983〕59號文:「五、老幹部離休後,原則上就地安置。如果本人願意回原籍或到配偶所在地安置,也應積極安排,提供方便。對願去農村或小城鎮安置的,應予以鼓勵和支持。」 2、易地安置手續。 3、易地安置經費。 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所需費,由原單位匯交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勞人老〔1982〕10號)。公用經費,廳局地專級(含享受待遇的)幹部每人每年600元,縣處級(含)以下幹部每人每年400元;特需經費每人每年150元。(濟老乾發〔1989〕12號,魯老乾字[1992]11號) 4、易地安置住房。魯老乾字〔1985〕95號規定: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按國發〔1983〕193號規定,由原單位與安置單位協商解決,費用由原單位支付。安置到城鎮的,由原單位按標准新建或購買住房,產權歸接受單位或接受地區房管部門。安置到農村的,可按魯人老〔1984〕14號規定,由原單位發給一次性建房補助費500-1000元。對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房改問題,按中組部老幹部局老乾字〔1994〕3號規定,「房改中,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
❼ 誰知道老年大學的烹飪班
一個學年收220 元,其中包括材料費40元。每星期上一次課,每次學做3-4個菜。當場版作好後,權大家品嘗、鑒定。老年人大學招收老年學員,老年基金會按學員數給以補貼,所以學費低一些。年輕人不招,非要上的校方收雙倍學費。我建議;報名時用老人的身份證報,上課時就說老人不舒服,讓你帶聼再轉達,有兩會熟了就沒人管啦。我的班裏就有這樣的學員,你試試看吧,沒問題的。
❽ 民辦老年大學能獲得政府補貼嗎
應該是可以的
❾ 一直在農村工作,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有什麼優惠政策
"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三尺講台,這種奉獻精神是師德的佳境。很多教師由於職業緣故患上了久治不愈的慢性咽炎,在近幾年單位體檢顯示中已被查出患其它病情的教師明顯呈上升趨勢,身體處於亞健康的居多。
針對現實情況,國家將會出台相應的政策給予教師人文性的關懷,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可自動申請離職退養,好好享受晚年生活,讓他們樂在其中,感受生命的價值,並讓那些激情四射,有朝氣、才情橫溢的大學生步入學校大門。退休後的他們將步入了老年大學,學書法、繪畫,豐富自己的人生。這種做法對教育事業來說將是功德無量
❿ 三十年以上教齡的農村教師有什麼好處
"捧著一抄顆心來,不襲帶半根草去",三尺講台,這種奉獻精神是師德的佳境。很多教師由於職業緣故患上了久治不愈的慢性咽炎,在近幾年單位體檢顯示中已被查出患其它病情的教師明顯呈上升趨勢,身體處於亞健康的居多。
針對現實情況,國家將會出台相應的政策給予教師人文性的關懷,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可自動申請離職退養,好好享受晚年生活,讓他們樂在其中,感受生命的價值,並讓那些激情四射,有朝氣、才情橫溢的大學生步入學校大門。退休後的他們將步入了老年大學,學書法、繪畫,豐富自己的人生。這種做法對教育事業來說將是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