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奶奶患有老年痴呆簽署的放棄繼承有效嗎
老年痴復呆者是無民事行制為能力人,你奶奶自己簽的放棄繼承的聲明無效,應當由她的監護人代她辦理繼承事宜。
放棄繼承的聲明必須是在放棄者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才有效。而且放棄繼承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遺產分割之前聲明。
B. 遺產繼承人老年痴呆了怎麼處理
無法現在就過戶了。
想要全部過戶你媽媽名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一、你爺爺過世;
二、所有的有權繼承房產的繼承人(包括你爺爺的後老伴)書面聲明放棄繼承該房產。
C. 遺產繼承因其中一繼承人老年痴呆無法公證怎麼辦
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代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九條: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精神病人健康恢復的狀況,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5)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3)老年痴呆症可以辦理遺產放棄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四條: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
D. 放棄遺產繼承怎麼辦理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抄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E. 老年痴呆症患者立遺囑有效嗎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遺囑有否有效,主專要取屬決於其立遺囑時是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具體說,就是其病症是否已影響到其辨認和控制的能力。
根據《繼承法》第22條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那麼,老人痴呆症患者是不是屬於這兩類人?這要視乎其自身的病情而定,如果其病情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所立遺囑應屬無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所立遺囑仍然有效。當然,其病症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鑒定。
F. 老年痴呆患者所立遺囑有效嗎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遺囑有否有效,主要取決於其立遺囑版時是否具權備完全行為能力。具體說,就是其病症是否已影響到其辨認和控制的能力。
根據《繼承法》第22條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那麼,老人痴呆症患者是不是屬於這兩類人?這要視乎其自身的病情而定,如果其病情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所立遺囑應屬無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所立遺囑仍然有效。當然,其病症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鑒定。
G. 自願放棄遺產繼承權須要什麼手續
根據來《繼承源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實踐中以《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的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本人承認或有其它證據證明的,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果放棄繼承的人是唯一的繼承人時,則被繼承人的遺產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後,也就不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如繼承人有監護人,監護人原則上無權放棄被監護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放棄繼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一般應當准許,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和遺贈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H. 自願放棄遺產的公證怎麼辦理
要辦理抄放棄繼承的公證手續,襲首先,要寫放棄繼承書,要寫清楚放棄繼承的遺產部分以及表達您的自願放棄的意思表示。之後,向當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且要攜帶好您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放棄的遺產清單,要帶好該房屋的房產證。
(8)老年痴呆症可以辦理遺產放棄嗎擴展閱讀:
自願放棄遺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證明繼承人放棄其享有的繼承他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我國法律一方面保護公民的合法繼承遺產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允許公民自願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是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根據《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的有關規定,公民申請辦理放棄遺產公證,應當親自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而不能委託他人代理。申辦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並且注意在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2、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可以由其所在單位、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的確享有繼承權就可以。
網路-放棄繼承權公證
I. 被繼承人老年痴呆能申請遺產保全嗎
被繼承人是去世後才出現
人在世,不存在繼承問題
老人老年痴呆,沒辦法立遺內囑,只能按法定繼承分容配遺產
保全,是訴訟程序,緊急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但是期限內不起訴,保全會解除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