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年公寓申請怎樣寫可以提供範本嗎
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表
暫定名稱
申請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印製
擬設置社會福利機構的基本情況 照
片
暫定名稱 臨時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機構類型 機構性質
床位數 投資總額(萬元)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使用面積(平方米) 房屋性質 服務對象
申辦單位基本情況
名稱
地址
性質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申請人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學歷 專業職稱
現任職務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申辦人簡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部門 任何職務
註:此表一式三份。申請單位、市級或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各一份留存。
附:1、申請書
2、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可行性研究報告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市級或縣(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承
辦
人
意
見
簽名: 年 月 日
領
導
審
批
意
見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領證人簽名
設置批准書證書 ( )字 第 號
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承
辦
人
意
見
簽名: 年 月 日
領
導
審
批
意
見
(蓋章)
簽名: 年 月 日
領證人簽名
設置批准書證書 ( )字 第 號
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㈡ 哪裡有入住老年公寓(或托老所)的合同範本
老人入寓協議書
為進一步發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幫助部分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壽。我院以服務社會為宗旨,創辦了社會福利性質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老人公寓服務中心。根據老人公寓目前的條件,開辦自費入寓頤養業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此協議。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委託責任人):
丙方(擔保人):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來自費養老人員
同志,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原單位:
郵編:
。
二、乙方作為自費養老人員的經濟責任人、丙方作為擔保人應各自提供居委會(單位)證明手續,同時交押金兩千元,如果入住三天內不能出具相關證明手續應另交押金八千元,否則協議書不生效。
三、為了提倡全社會都關心支持福利事業的精神,乙方必須向甲方每年交納社會福利基金
元,於每年 月份一次性交清。老人如中途退房,甲方應按乙方本年己交的社會福利基金總額,分月計算,多交部分退還乙方。
四、乙方為老人所選擇的護理等級為
,每月10至15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服務費
元、伙食費
元、床位及水電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若變更護理等級或調整收費標准按新標准交納)。入住老人當月費用按天計算(每月的核算周期為當月16日至次月15日)。電話原則上乙方免費使用,但話費超過5元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入住公寓的老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其退回家,同時終止協議履行。
1、發現有傳染病、老年痴呆症或精神病患者;
2、不按期交納各種費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丙方,而無任一方來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妨礙他人入住且甲方認為無法為其管理者。
六、老人入住公寓時,應交一次性生活用品費150元。由甲方統一發給被套、床單及枕套。老人中途退房一次性生活用品費不退,所發生活用品可以帶回使用。(其它生活用品自備,體積不得超過一立方米)
七、老人在公寓養老期間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若擅自外出不歸、失蹤或在途中發生意外,後果自負,甲方均不負責。
八、老人病重、病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或丙方,乙、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小時內到寓,如在乙、丙方未到達前發生死亡,與甲方無關。老人後事均由乙、丙方負責在六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甲方將通知殯儀館處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凡入寓老人在入寓時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年齡來確定院內規定的護理標准,如老人在住寓期間由於身體狀況或年齡超過入寓時暫定的護理標准,甲方可提高護理標准,乙方按相應的標准繳費。
十、甲方實行老人入寓進出自由的原則,如老人中途不願意繼續在公寓養老,一經老人申請簽字即生效。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丙方,乙、丙方不能有異議,並在三天內接回。對於中途退房,當月費用可按天數算。離寓後,如再次申請入寓按新申請處理。老人因病、因事請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費和服務費(按天計算),其它費用一律照收。若請假15天內,各項費用不退還。老人病故當月費用按天收取。
十一、入住公寓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動中發生跌傷,或自身行為造成傷害和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二、關於醫療方面:
1、凡入住公寓的老人在入寓前需自行進行健康體檢。入寓後如需進一步檢查,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
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確可靠病史,入住後如發現因隱瞞病史而耽誤治療,其後果自負。住寓老人如有常見病、多發病,須治療者可在公寓醫療室就診,醫療費自理。
3、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病、危、重病或猝死,公寓醫務人員本著救死扶傷的精神,在及時通知乙方的同時將給予緊急處理及進行必要的搶救,所發生的醫療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墊付的醫療費乙方應在三天內付清)
4、住寓老人如遇突發急、危、重病時導致增加的陪護,護理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十三、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或下跌的幅度,甲方可調整入寓老人的收費標准。
十四、住寓老人的貴重物品及錢物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發生丟失、被竊,甲方概不負責。
十五、本協議需入寓老人、甲、乙、丙四方簽章並遵照協議條款辦妥有關手續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壹份。
甲方:XX市福利院XX老年公寓
乙方(簽章):
負責人: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入寓老人(簽章):
年
月
日
以上文本來自《中華文本庫》之《托養、寄養合同》專欄。如需更多相關文本,請自己去該專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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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建一個老年公寓需要什麼證明和手續怎樣申請
1、提出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申請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設立地點在靠近社區、交通便利、環境良好的安全區域內;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平均每張床位不低於2500元》),
1.1、申辦人向所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1.1、申請書
1.1.2、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
(1)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2)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
(3)擬設福利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4)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服務科室和床位編制;
(5)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6)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7)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福利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8)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資本);
(9)機構的投資預算表。
1.1.3、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身份證件和上級部門的委託證明或退離休證、下崗證等)
1.1.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由金融管理部門出具)
1.1.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材料。
(如房產權證明、租賃憑證等)。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2.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2、民政部門簽發的同意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批復文書;
2.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2.4、建設、消防、人防、衛生防疫、審計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2.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2.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2.7、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2.8、科室設置總數,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2.9、萬元以上設備清單;
2.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11、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3、養老機構的開業審批: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㈣ 辦理托老院
先到當地民政局申請,征地應該看是什麼地?不知道你的用地是不是已經有了目標?關鍵要看土地的使用性質,農業用地比較難辦.宅基地比較好辦.只要民政局批准了,你的征地問題應該不難辦的.當地政府會支持你辦敬老院的
在你意向辦理養老院的區民政局辦理,一要有場地,二是床位不少於50個,三是要有專用活動室,四是要有專門的醫護人員等,其它的可在民政局咨詢。然後可以辦理一個民辦非企業登記證,也在民政局辦理,這樣就可以免工商和稅務。
一是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二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④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這是我在各個網上找到的最好的答案.我的建議你到當地的民政具具體去了解一下,政府是支持這種行為的
㈤ 如何申辦托老院
先到當地民政局申請,征地應該看是什麼地?不知道你的用地是不是已經有了目標?關鍵要看土地的使用性質,農業用地比較難辦.宅基地比較好辦.只要民政局批准了,你的征地問題應該不難辦的.當地政府會支持你辦敬老院的
在你意向辦理養老院的區民政局辦理,一要有場地,二是床位不少於50個,三是要有專用活動室,四是要有專門的醫護人員等,其它的可在民政局咨詢。然後可以辦理一個民辦非企業登記證,也在民政局辦理,這樣就可以免工商和稅務。
一是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二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④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這是我在各個網上找到的最好的答案.我的建議你到當地的民政具具體去了解一下,政府是支持這種行為的。
㈥ 開辦私人老年公寓需要什麼手續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6)老年公寓托養申請書擴展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社會福利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社會福利性質,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社會福利機構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
第五條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社會福利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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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用自己的房子開辦一個家庭式老年公寓都需要辦理些什麼手續
申辦養老機構手續和流程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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