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老年大學 > 街道組織老年人秋遊活動

街道組織老年人秋遊活動

發布時間:2021-02-12 07:16:16

⑴ 學校開展敬老活動,邀請老年人和小朋友一起去秋遊,老年人25人,小朋友150人,老師3人。公園門口寫

28X30=840; 150X15=225; 共1065(元)
178X20=3560(元)
您好,還是按成人、未成年的價更便宜!

重陽節前夕,學校號召同學們到敬老院慰問孤寡老人,可媽媽不贊同你參加這次活動

重陽節簡介:

農歷九月九日,為傳統的重陽節。因為古老的《易經》中把「六」定為陰數,把「九」定為陽數,九月九日,日月並陽,兩九相重,故而叫重陽,也叫重九,古人認為是個值得慶賀的吉利日子,並且從很早就開始過此節日。

慶祝重陽節的活動多彩浪漫,一般包括出遊賞景、登高遠眺、觀賞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陽糕、飲菊花酒等活動。

九九重陽,因為與「久久」同音,九在數字中又是最大數,有長久長壽的含意,況且秋季也是一年收獲的黃金季節,重陽佳節,寓意深遠,人們對此節歷來有著特殊的感情,唐詩宋詞中有不少賀重陽,詠菊花的詩詞佳作。

今天的重陽節,被賦予了新的含義,在1989年,我國把每年的九月九日定為老人節,傳統與現代巧妙地結合,成為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老年人的節日。全國各機關、團體、街道,往往都在此時組織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的老人們秋遊賞景,或臨水玩樂,或登山健體,讓身心都沐浴在大自然的懷抱里;不少家庭的晚輩也會攙扶著年老的長輩到郊外活動或為老人准備一些可口的飲食。

重陽節的起源:

九九重陽,早在春秋戰國時的《楚詞》中已提到了。屈原的《遠游》里寫道:「集重陽入帝宮兮,造旬始而觀清都」。這里的「重陽」是指天,還不是指節日。三國時魏文帝曹丕《九日與鍾繇書》中,則已明確寫出重陽的飲宴了:「歲往月來,忽復九月九日。九為陽數,而日月並應,俗嘉其名,以為宜於長久,故以享宴高會。」

晉代文人陶淵明在《九日閑居》詩序文中說:「余閑居,愛重九之名。秋菊盈園,而持醪靡由,空服九華,寄懷於言」。這里同時提到菊花和酒。大概在魏晉時期,重陽日已有了飲酒、賞菊的做法。到了唐代重陽被正式定為民間的節日。

到明代,九月重陽,皇宮上下要一起吃花糕以慶賀,皇帝要親自到萬歲山登高,以暢秋志,此風俗一直流傳到清代。

重陽節的傳說:

和大多數傳統節日一樣,重陽節也有古老的傳說。

相傳在東漢時期,汝河有個瘟魔,只要它一出現,家家就有人病倒,天天有人喪命,這一帶的百姓受盡了瘟魔的蹂躪。

一場瘟疫奪走了青年恆景的父母,他自己也因病差點兒喪了命。病癒之後,他辭別了心愛的妻子和父老鄉親,決心出去訪仙學藝,為民除掉瘟魔。恆景四處訪師尋道,訪遍各地的名山高士,終於打聽到在東方有一座最古老的山,山上有一個法力無邊的仙長,恆景不畏艱險和路途的遙遠,在仙鶴指引下,終於找到了那座高山,找到了那個有著神奇法力的仙長,仙長為他的精神所感動,終於收留了恆景,並且教給他降妖劍術,還贈他一把降妖寶劍。恆景廢寢忘食苦練,終於練出了一身非凡的武藝。

這一天仙長把恆景叫到跟前說:「明天是九月初九,瘟魔又要出來作惡,你本領已經學成,應該回去為民除害了」。仙長送給恆景一包茱萸葉,一盅菊花酒,並且密授避邪用法,讓恆景騎著仙鶴趕回家去。

恆景回到家鄉,在九月初九的早晨,按仙長的叮囑把鄉親們領到了附近的一座山上,發給每人一片茱萸葉,一盅菊花酒,做好了降魔的准備。中午時分,隨著幾聲怪叫,瘟魔沖出汝河,但是瘟魔剛撲到山下,突然聞到陣陣茱萸奇香和菊花酒氣,便戛然止步,臉色突變,這時恆景手持降妖寶劍追下山來,幾個回合就把溫魔刺死劍下,從此九月初九登高避疫的風俗年復一年地流傳下來。梁人吳均在他的《續齊諧記》一書里曾有此記載。

後來人們就把重陽節登高的風俗看作是免災避禍的活動。另外,在中原人的傳統觀念中,雙九還是生命長久、健康長壽的意思,所以後來重陽節被立為才老人節。

重陽節的習俗:

金秋送爽,丹桂飄香,農歷九月初九日的重陽佳節,活動豐富,情趣盎然,有登高、賞菊、喝菊花酒、吃重陽糕、插茱萸等等。

登高

在古代,民間在重陽有登高的風俗,故重陽節又叫「登高節」。相傳此風俗始於東漢。唐代文人所寫的登高詩很多,大多是寫重陽節的習俗;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寫重陽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處,沒有劃一的規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還有吃「重陽糕」的習俗。

吃重陽糕

據史料記載,重陽糕又稱花糕、菊糕、五色糕,制無定法,較為隨意。 九月九日天明時,以片糕搭兒女頭額,口中念念有詞,祝願子女百事俱高,乃古人九月作糕的本意。講究的重陽糕要作成九層,像座寶塔,上面還作成兩只小羊,以符合重陽(羊)之義。有的還在重陽糕上插一小紅紙旗,並點蠟燭燈。這大概是用「點燈」、「吃糕」代替「登高」的意思,用小紅紙旗代替茱萸。當今的重陽糕,仍無固定品種,各地在重陽節吃的松軟糕類都稱之為重陽糕。

賞菊並飲菊花酒

重陽節正是一年的金秋時節,菊花盛開,據傳賞菊及飲菊花酒,起源於晉朝大詩人陶淵明。陶淵明以隱居出名,以詩出名,以酒出名,也以愛菊出名;後人效之,遂有重陽賞菊之俗。舊時文人士大夫,還將賞菊與宴飲結合,以求和陶淵明更接近。北宋京師開封,重陽賞菊之風盛行,當時的菊花就有很多品種,千姿百態。民間還把農歷九月稱為「菊月」,在菊花傲霜怒放的重陽節里,觀賞菊花成了節日的一項重要內容。清代以後,賞菊之習尤為昌盛,且不限於九月九日,但仍然是重陽節前後最為繁盛。

插茱萸和簪菊花

重陽節插茱萸的風俗,在唐代就已經很普遍。古人認為在重陽節這一天插茱萸可以避難消災;或佩帶於臂,或作香袋把茱萸放在裡面佩帶,還有插在頭上的。大多是婦女、兒童佩帶,有些地方,男子也佩帶。重陽節佩茱萸,在晉代葛洪《西經雜記》中就有記載。除了佩帶茱萸,人們也有頭戴菊花的。唐代就已經如此,歷代盛行。清代,北京重陽節的習俗是把菊花枝葉貼在門窗上,「解除凶穢,以招吉祥」。這是頭上簪菊的變俗。宋代,還有將彩繒剪成茱萸、菊花來相贈佩帶的。

各地過重陽節的風俗

除了以上較為普遍的習俗外,各地還有些獨特的過節形式。

重陽節在陝北正式收割的季節,有首歌唱道:「九月里九重陽,收呀么收秋忙。穀子呀,糜子呀,上呀么上了場」。陝北過重陽在晚上,白天是一整天的收割、打場。晚上月上樹梢,人們喜愛享用蕎面熬羊肉,待吃過晚飯後,人們三三兩兩地走出家門,爬上附近山頭,點上火光,談天說地,待雞叫才回家。夜裡登山,許多人都摘幾把野菊花,回家插在女兒的頭上,以之避邪。

在福建莆仙,人們沿襲舊俗,要蒸九層的重陽米果,我國古代就有重陽「食餌」之俗,「餌」即今之糕點、米果之類。宋代《玉燭寶典》雲:「九日食餌,飲菊花酒者,其時黍、秫並收,以因粘米嘉味觸類嘗新,遂成積習」。清初莆仙詩人宋祖謙《閩酒麴》曰:「驚聞佳節近重陽,纖手攜籃拾野香。玉杵搗成綠粉濕,明珠顆顆喚郎嘗」。近代以來,人們又把米果改制為一種很有特色的九重米果。將優質晚米用清水淘洗,浸泡2小時,撈出瀝干,摻水磨成稀漿,加入明礬(用水溶解)攪拌,加紅板糖(摻水熬成糖濃液),而後置於蒸籠於鍋上,鋪上潔凈炊布,然後分九次,舀入米果漿,蒸若干時即熟出籠,米果面抹上花生油。此米果分九層重疊,可以揭開,切成菱角,四邊層次分明,呈半透明體,食之甜軟適口,又不粘牙,堪稱重陽敬老的最佳禮饌。

一些地方的群眾也有利用重陽登山的機會,祭掃祖墓,紀念先人。莆仙人以重陽祭祖者比清明為多,故俗有以三月為小清明,重九為大清明之說。由於莆仙沿海,九月初九也是媽祖羽化升天的忌日,鄉民多到湄洲媽祖廟或港里的天後祖祠、宮廟祭祀,求得保佑。

新中國成立後,重陽節的活動充實了新的內容。1989年,我國重陽節定為老人節。第到這一日,各地都要組織老年人登山秋遊,開闊視野,交流感情,鍛煉身體,培養人們回歸自然,熱愛祖國大好山河的高尚品德。

重陽詩篇:

採桑子 重陽
毛澤東
人生易老天難老,歲歲重陽,
今又重陽,戰地黃花分外香。
一年一度秋風勁,不似春光,
勝似春光,寥廓江天萬里霜。

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
(唐)王維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
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

九日齊山登高
(唐)杜牧
江涵秋影雁初飛,與客攜壺上翠微。
塵世難逢開口笑,菊花須插滿頭歸。
但將酩酊酬佳節,不作登臨恨落暉。
古往今來只如此,牛山何必獨沾衣。

九月十日即事
(唐)李白
昨日登高罷,今朝再舉觴。
菊花何太苦,遭此兩重陽。

九月九日玄武山旅眺
(唐)盧照鄰
九月九日眺山川,歸心望積風煙。
他鄉共酌金花酒,萬里同悲鴻雁天。

蜀中九日
(唐)王勃
九月九日望鄉台,他席他鄉送客杯。
人情已厭南中苦,鴻雁那從北地來。

九日作
(唐)王縉
莫將邊地比京都,八月嚴霜草已枯。
今日登高樽酒里,不知能有菊花無。

九日
(唐)楊衡
黃花紫菊傍籬落,摘菊泛酒愛芳新。
不堪今日望鄉意,強插茱萸隨眾人。

奉和九日幸臨渭亭登高得枝字
韋安石
重九開秋節,得一動宸儀。
金風飄菊蕊,玉露泣萸枝。
睿覽八紘外,天文七曜披。
臨深應在即,居高豈忘危。

醉花蔭
(宋)李清照
薄霧濃雲愁永晝,瑞腦銷金獸。
佳節又重陽,玉枕紗櫥,半夜涼初透。
東籬把酒黃昏後,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

於長安還揚州九月九日行薇山亭賦韻
(南朝 陳)江總
心逐南雲逝,形隨北雁來。
故鄉籬下菊,今日幾花開?

沉醉東風 重九
(元)關漢卿
題紅葉清流御溝,賞黃花人醉歌樓。
天長雁影稀,月落山容瘦。
冷清清暮秋時候,衰柳寒蟬一片愁,
誰肯教白衣送酒。

九日
(明)文森
三載重陽菊,開時不在家。
何期今日酒,忽對故園花。
野曠雲連樹,天寒雁聚沙。
登臨無限意,何處望京華。

⑶ 南京東山街道增設老年人服務專窗,為了老年人便利你有什麼意見

隨著我國老齡社會到來,如何為老年人提供便利條件成為當今社會要面對問題,我提出如下建議:

一、為老年人提供方便生活空間

老年人年齡大了,很多智能設備都不會用,一些老年人不會用智能手機,超市結賬、支付業務、乘車等都很不方便,所以在一些公眾場合要設立多個專門為老年人服務窗口,讓他們享受專門服務。

同時,政府部門要加大鄰里互助模式養老,社區通過搭建平台,讓更多老年人不出家門就享受更便捷服務。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關心老人是我們每個人職責,全社會都要為養老事業做出自己貢獻。

⑷ 如何做好老年人居多街道的社會事務工作

人居多街道的

⑸ 社區組織老年人出去參觀 德源蠶業股份有限公司,買了四套蠶蛹油,價值一萬多……這種行為合法不 百度

這德源絕對有問題,我媽也買了一套2900說送了蠶絲被一套,專騙老年人,就是一個保健品葯

⑹ 公務員面試題:街道建一個老人活動中心,下轄各個居民組都希望建在自己片區內,意見紛紛,你怎麼解決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建設老人活動中心,不僅能為轄區老人提供一個活動場所,豐富老人的晚年生活,而且體現黨和國家對老年人的關懷和體貼,在規劃過程中,出現了群眾爭取要求在本轄區內建設的現象,更說明了人民群眾對活動中心的迫切需要,為此我必須做好調研,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決:

第一、組織本單位的人員成立調查小組,分別到轄區的每個片區進行調查,了解該區的老年人的基本情況;

第二、對收集到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初定該老人活動中心的地址選在位置處於各片區中心區域。

第三,上報領導審批,並將該方案對群眾公示,向群眾說明方案設計的出發點,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最終予以實施。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⑺ 如何好城鄉結合豐富老年人的活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愛護。發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四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視、謾罵、侮辱、毆打、虐待和遺棄老年人的行為。第五條 老年人對國家和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有權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第六條 保護老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依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老年人保護工作。家庭和公民應當尊敬、關心老年人,保護老年人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妥善處理家庭和鄰里關系。第八條 每年「重陽節」(農歷九月初九)為本省老年節。第二章 家庭保護第九條 老年人享有成年子女贍養和扶助的權利。依法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子女或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必須贍養和扶助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夫妻雙方應支持、幫助配偶贍養和扶助老年人,不得干涉配偶履行義務。第十條 贍養人必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於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與老年人同地生活的贍養人,應承擔老年人力不能及的家務勞動;與老年人異地生活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生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第十一條 農村中與老年人分居的贍養人,負責耕種、管理老年人的口糧田、自留地,收益歸老年人,贍養人不得強行索要或扣留。第十二條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第十三條 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自理確有困難的,贍養人應當負責給予醫療、照料。第十四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履行贍養和扶助老年人的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和扶助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第十五條 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產權或租用的房屋使用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非經老年人授權,子女或其他親屬無權處分或侵佔;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經老年人同意,由子女或其他親屬出資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訂立協議書,明確老年人享有的房產份額和使用權。第十六條 子女所在單位分配的住房,老年人與子女有同等居住的權利,並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與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已婚子女,需要遷出另居的,應尊重老年人的意見。老年人生活自理有困難,需要子女照顧的,其子女不得借故推諉,應履行贍養和扶助的責任。老年人沒有住房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其住處。第十七條 老年人有權支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挪用、騙取和破壞。老年人有權拒絕或應允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經濟資助的要求。老年人有權依法用遺囑繼承、遺贈等方式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贍養人遺棄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嚴重的,依法喪失繼承遺產的權利。第十八條 子女或者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干涉喪偶或者離婚的老年人再婚、復婚及其婚後的家庭生活。第三章 社會保護第十九條 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各地區和部門應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興辦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福利設施,為保障老年人權益創造條件。第二十條 全社會都應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支持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部門要加強老年人醫療保健工作,為老年人看病提供方便,逐步實行就醫優先制度。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應逐步建立老年病門診、老年病床或家庭病床,對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要出診到戶。第二十二條 工業、商業、服務部門應重視生產、經營老年人所需要的商品,可開設為老年人服務的項目。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要逐步建立老年乘客的優先服務制度,為老年人乘車、乘船、乘機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條 文化、教育、體育部門應重視發展老年文化教育事業和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支持社會團體、鄉(鎮)基層組織開展老年人文娛、教育、體育活動;娛樂、公園、體育場所應為老年人活動提供方便。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老年人進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可實行半費或免費。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在規劃、建設居住區時,應根據條件增建老年人生活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第二十五條 宣傳部門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經常地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表揚好人好事,譴責和揭露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第二十六條 各類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第二十七條 離休、退休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住房、醫療、福利等待遇,必須切實得到保障,不得隨意降低或取消。離休、退休老年人的離休費、退休費,以及按規定享有的各種補貼費,其所在單位必須及時發放,不得拖延、剋扣或挪作他用。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老年人,原工作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助,其主管部門應負責落實。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的孤寡老年人患病,原單位應負責安排醫療和照料。第二十九條 城鎮沒有經濟收入的孤寡老年人,由民政部門給予社會救濟,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根據老年人的意願接納進福利院。農村孤寡老年人,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制度,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定期檢查,確保落實。孤寡殘疾老年人和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年人的供養標准應高於一般孤寡老年人。第三十條 贍養人拒不給付贍養費的,被贍養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扣付;贍養人是農民或者無固定職業的城鎮居民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基層組織責令其給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予協助。第三十一條 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種形式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使老年人生活得到切實的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參加退休費用統籌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為其從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村應根據農民自願和經濟條件,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逐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第三十二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老年基金會,興辦老年福利事業,解決老年人的特殊問題。第三十三條 每年老年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開展尊敬老年人活動,並對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第四章 組織與管理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和民政部門主管本條例的實施,具體負責檢查、督促、協調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乾、人事、勞動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均應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提出保護老年人的意見,促進本條例的貫徹實施。第三十五條 省、地(市)、縣(市、區)設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在同級政府領導下負責老齡工作。第三十六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的任務:(一)檢查、監督本條例實施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二)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負責老齡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統籌規劃;(四)組織、部署、督促、指導老齡工作,協調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五)針對本地區老齡問題的實際,提出對策建議和實施意見;(六)指導老年人群眾性組織的工作;(七)發展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外的老年組織和老年人的友好往來、交流與合作。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愛老、養老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家庭、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三十八條 老年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向有關機關、團體、組織提出控告、申訴,請求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權制止、檢舉和揭發。第三十九條 有關機關、團體、組織在處理老年人權益的糾紛時,應注重調解,妥善解決。應老年人的要求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除送達雙方當事人外,還應送交履行義務人的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督促履行。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情節輕微的,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或者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糾正,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二條 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認真及時地進行查處,不得借故推諉、拖延、搪塞,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責任。所以快有了!!

閱讀全文

與街道組織老年人秋遊活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為什麼每次漲養老金很多 瀏覽:620
學校集體檢測核酸多久出結果 瀏覽:270
大學生畢業體檢會查出什麼病 瀏覽:799
徐匯老年大學陳校長 瀏覽:103
馬鞍山換證體檢在哪裡 瀏覽:366
什麼是失敗的父母 瀏覽:371
澳洲人退休金多少 瀏覽:362
父母生活費問題怎麼解決 瀏覽:143
一個月補發養老金多少錢 瀏覽:601
長壽電信曾 瀏覽:903
沈陽入職體檢什麼地方鬆些 瀏覽:236
體檢做x射線有什麼影響 瀏覽:372
重陽節濟南 瀏覽:690
父母眼皮一單一雙有哪些幾率 瀏覽:718
去敬老院活動內容記錄 瀏覽:553
人社部我國平均退休年齡過早 瀏覽:664
農村養老一月領多少錢 瀏覽:807
長壽花植物代表什麼意思 瀏覽:752
長壽到涪陵打的多少 瀏覽:350
浩哥真是孝順兒子 瀏覽: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