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去世後財產怎麼分配,老人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
不滬恭高枷薨磺胳委供蓮知道你說的是什麼東西,也徐老人覺得兒子不常用就給了女兒吧。老人不會有那麼多的彎彎繞的。
『貳』 老人過世,分家產的問題
綜合你所給出的信息,可以這樣處理:
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從法定。
鑒於老爺子沒有留下遺囑,不屬於遺囑繼承,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只要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應該按照當事人約定辦理,也就是按照「四個人已經寫有一份分家產合同並都簽字」這份家產合同辦理。但是該合同如果有違反繼承人意志剝奪繼承人繼承權的情況,是無效的。或者有欺詐脅迫等情況,是可撤銷的。
如果沒有這份合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我是在四個子女全都具有撫養老人的能力前提下解答)
大兒子雖然生活在老人身邊,但是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屬於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大女兒在外地,但是是否給過老人贍養費?如果有,則可認定為履行了撫養義務,可以分得財產,如果沒有給過,同上應不分或少分。
二女兒據你所說,屬於盡到部分義務,應該酌量分得財產。
三女兒屬於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綜上,假設老爺子留下遺產共10萬元,那麼可以按照以下分配:
大兒子——1-2萬或以下,如有虐待老人等情節,一分沒有。
大女兒——1-2萬或以下
二女兒——2-3萬左右
三女兒——5萬左右
四人可以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一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PS:打字好累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
者遺贈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
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
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
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
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叄』 老人過世兒女如何分配家產
你好。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遺囑,則按他的遺囑執行。若沒有留有遺囑,回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答承他的遺產,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公民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老二若是先於「老人」去世『 ,則由老二的子女代位繼承老二應繼承的份額;若老二後於「老人」去世,則老二應繼承的份額,由老二的繼承人繼承老二應繼承的份額,這叫「轉繼承」。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的不同點在於,轉繼承不限於「老二」的子女,而是由老二的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
若滿意我的回答,請給予好評。
『肆』 老人去世子女是否都有權利分財產
《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七條 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條 繼承解決方式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伍』 老人過世,分家產的問題。
老人去世了,老人的妻還在,遺產在老人去世後可視同開始繼承。即其妻可得回遺產的一答半,其餘的一半由其妻及幾個兒女平均分配。如還有老人的父母也可參與繼承。因為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老人去世前立有遺囑則按醫囑執行。
『陸』 老人有四女一兒,兒子不辛去世,留下一個十三歲的女兒,在老人去世後家產怎/么分
既然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兒子又不幸去世了,留下了13歲的女兒的話,這個家長最好就是分五份了
『柒』 老人兩個兒子,一個兒子去世了,有一個孫子,另一個兒子有兩個孫子怎麼樣分家產
老頭也看錢多少,如果錢少,就需要這個兒子照顧,孫子沒有照顧義務。如果錢多的話,版當然要留給兒子,權孫子按道理說沒義務的。但問題是有個兒子去世了,這個孫子需要爺爺照顧,爺爺是主要監護人。錢最好是留給三個孫子,誰也不偏著誰。
『捌』 四個兒子一樣分家產,老大老兒去世了,現老人生病位院,老大老二家要和另兩兒子一起照顧老人嗎
按道理來講應該是這樣。因為權力和義務都是平等的,既然四個兒子平分家產,就有義務共同照顧老人,老大老二去逝了,還有兒孫嘛。
『玖』 兒子結婚不到兩年去世留個女兒,兒媳有權分家產嗎
你的兒子英年早逝,希望您節哀!保重身體!您的兒媳婦她們夫妻還有個孩子內,無論是她們否有容孩子,您兒媳婦都是有權利分她們夫妻之間共有的家產的一半。您兒子的那一半,由您和您老伴以及您的兒媳婦和孫女各占財產的四分之一。
『拾』 老人去世後財產分配
老人去世後財產有合法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合法遺囑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同一順序繼承人協商繼承。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