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年大學的壞處
關於現行老年大學的管理體制的特徵我們已經介紹過,而現行老年大學的管理體制有沒有弊端呢?有哪些弊端?接下來我們就告訴大家。
縱觀我國老年大學二十多年的發展史,由於對其本質屬性、功能定位比較模糊,加之辦學行為的規范性不夠明確,以至老年大學的管理體制積續了許多弊端。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職能界定不清,管理呈現無序狀態。從上述分析來看,各級各地老年大學有黨委、政府部門主辦的,有企業、事業單位主辦的,有社會團體主辦的,還有個體民辦的,形式多樣,形態各異,可以說社會中的各個階層、各種組織都可以參與創辦老年大學。這是一個很好的發展勢頭,對於我國老年教育事業的發展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由於這些老年大學的主管部門各有所別,行政管理不統一,區域之間、上下之間聯系不暢,致使各級黨委、政府職責不清,界定不準,方向不明,管理呈現無序狀態。
(二)機構性質不明,「三定」難以落實到位。各級黨委老幹部部門是老年大學的主要創辦者和實踐者,也是中國特色老年教育的生力軍,我國縣級以上老年大學大都是由老幹部局創辦和主管,也一直納入黨委系列事業單位管理。但隨著機構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建立,老年大學因定性不明、定位不準而受到沖擊,一些地方老年大學機構「三定」難以落實,編制、級別和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受到影響,積極性受到傷害。
(三)管理體制不順,阻礙老年教育發展。我國的老年大學最初誕生於民間,逐步過渡到以官辦為主體的地位,並且形成了黨委主導、老幹部門主管、相關部門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但是,由於老幹部門管理的對象特殊,履行的職責有限,針對性、專業性、實效性存在差異,加之形勢的發展,老齡人口的增長,單純依靠老幹部門顯得有些力量單薄,步履艱難,阻礙了老年教育事業健康、科學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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