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懷化市湘中源老年公寓法人代表是
他們沒有注冊登記 工商網上沒有
Ⅱ 怎麼樣才可以在紅網發帖我要發貼
永州塞納河畔物業存在管理不作為,亂收費,強行停水,衛生人員減少,衛生極差現象。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造成業主怨憤: 第一、對於A棟電梯房4樓平台部分業主亂拆圍牆,圈地亂建,亂搭建大面積雨棚,將公攤面積居為己有的現象不禁不加以制止,而且對業主上門反映表現極大反感情緒,主管姓鄧者撜鼻子鼓眼睛捶桌子,說他們沒有執法權。但是他們應該有管理的職責,既沒有看到他們出面制止,也沒有到三多亭居委會反映和去城管報案,叫居委會和城管來協助處理等工作,不僅沒有這些作為,還和反映的業主打起來。有人說他們受了亂拆亂占人的好處,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他們危害樓房,拆房屋主體原有圍腰,在房屋主體外牆上打洞、設門拓展住房面積。還對圈地亂建的業主每年多收寬出面積的物業管理費,如果說我所說不屬實,沒有證據,那麼我希望上面來人實地調查。
二、收不到物業費,不從根本上解決題,不提高服務質量,而是在各電梯室,樓道間張貼威脅用語紙條,如果不交物業費,就強行停水,如果來交水費不給他交,請問,人家又不是不願意交物業費,又沒有欠水費,你有什麼權力停別人的生活用水?再說,所交水費本身比自來水公司交水費就高很多,包含了抽水費,增壓及各種服務費、工資等,人家交水費是人家權力,業主沒欠水費,物業有什麼權力停業主生活用水?生活用水是購房合同規定的,昰購房所享有的基本生活權力,怎麼能把這樣一種權力與不交物業就停水就聯繫到了一起呢?如果實在是業主毫無理由不交物業費,停其水還有一些理由。但大部分業主是願意交物理費,只不過對物業服務有某些質疑,雙方存在糾分而暫時沒交物業費,你不從解決這些糾紛等根本問題出發,改善服務質量,與業主們協商溝通處理問題,而是採取強行停水,強迫業主交物業費,這種停電停水行為,算不算違法?如果我所講不屬實,請來人調查察看,到現在為止,電梯房樓道間還貼有等威脅性紙條,有很多業主去交水費,物業不給其交,造成業主不能生活,基本生活保障權力受到侵犯,請明察!
三、樓道衛生由原來一人管一個單元,四戶兩梯三十層一個單元,不知從什麼時候衛生人員減小了,造成衛生質量差,四樓平台由於亂建,棚頂衛生無人搞,長年堆積垃圾,嚴重影響四五六樓及廣大業主生活質量,業主去反映,先是保安人員掃了一回,後來無人掃,吩咐一戶業主掃,經雙方協商,承諾給該業主2元一天,結果也不見給勞務費,拖欠剋扣該業主搞衛生的錢,以致造成該業主不願交物業費,該業主說他願意交物業費,不欠物業一分錢,但前提是物業欠他的錢先按期付清。物業不同意,就不給他來交水費時接納受理,拒絕給他交水費,強行停水。這種自己不掃又不給掃的人工資還強行停水的行為是不是霸道行為?這種強行停水是不是違法?剋扣和不發搞衛生人的工資是不是違法?不處理衛生存在的矛盾,實際幫業主解決環境衛生問題,而是強行停水來收物業費的行為是不是不稱職,算違法?
四、電梯總是三天兩頭壞,不斷動用我們的維修基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有時一個月壞幾到,眼看我們的維修基金快用完了,電梯不見修好,嚴重影響業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