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去安慰一個失去兒子的父母呢
沒法安慰,世間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孩子沒了,世界從此變成了地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請你一定要努力平安健康的活下去啊
2. 如果失去孩子的父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嗎
如果失去孩子的父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嗎?
你如果有什麼不策,你父母就會悔恨一輩子,直到老去的那一天。
因為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你覺得心頭肉被挖了什麼感覺!
為了愛你的父母,回到正常的軌道上來吧。
3. 如果孩子自殺後父母會怎樣
那些自殺的孩子,他們的父母究竟做了什麼?
孩子如果真不在了,你抱著這些附著在他身上的名聲、榮譽還有什麼意義呢?
文/ 七彩霞衣
作為一個十幾歲孩子的媽媽,眼看著自己的孩子到了青春期。看到網上那麼多孩子自殺的新聞,心裡也著實擔心,怕孩子一時想不開,造成讓自己終身後悔傷心的決定。
於是我就想作為一個母親,怎麼樣才能讓自己的孩子不走這條路?
反過來在網上查,那些自殺的孩子,看看他們的父母做了什麼才導致他們走上絕路,給自己一個警戒,以後不這么做不久行了?
一共有兩個案例引起我的注意。一個是網上轉載很廣的一篇文章,轉自《讀者》:
標題為:《孩子,媽媽把你背回來了(一位特級教師在女兒自殺後的教育反思) 》
講的是南京一中特級教師黃侃的經歷,她的女兒遠遠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留學期間自殺身亡。
我仔細讀了通篇文章,發現有一個現象比較奇怪。
媽媽黃侃眼裡孩子的印象:
能幹、情商高,朋友多,性格開朗,處理事情冷靜。獨立,有自己的想法,自己決定去留學。
跟女兒遺書中的自我評價:
我真的太太太累了,八年來一次次平定崩塌的心靈,而當它再一次崩塌時我又無能為力,只有咬牙忍受再尋找調整的機會,而現實的事務又被耽擱著,現實的美好被破壞著,我真的厭倦了……
相差甚遠,奇怪耶哉?!
細思下來,卻也深有關聯,在所有人哪怕是親人母親面前,都表現得如此能幹堅強,這個人肯定是不真實的。
人都有堅強和軟弱兩個面。當她無時無刻不帶著堅強的假面,那麼她的那些軟弱,那些脆弱,只能留給自己,最終害了她自己。
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堅強、獨立、懂事,可是孩子在我們面前她還是個孩子啊?除了在我們面前,還有哪一個地方可以容納她的反面,那些軟弱,恐懼,無理,他不在我們面前表現這些又去哪裡?!
寫到這里我突然覺得我孩子很惹我厭煩的事情似乎沒有那麼難以忍受了。
文中母親黃侃反思:
如論無何也沒有想到,外表活潑開朗的女兒竟會背負如此大的痛苦,而她作為母親竟沒有絲毫察覺,
我覺得她眼中的女兒不是女兒真正的樣子。為什麼出現這種情況呢?
我分析了下,這個問題可能跟父母對待她的方式有關系。文中反應出來的有以下幾點。
1. 很小就離開父母
文中說:
女兒上幼兒園時,由於黃侃夫妻倆工作較忙,於是將她送去寄宿學校。
幼兒園哪!?孩子至多不過四五歲,或者只有三歲吧,那麼小小的一個人,站起來之也僅僅是大人的一半而已,就得離開父母去過就得過集體生活了。
多麼可憐!她被人打了罵了,被老師欺負了,找誰哭,誰能安慰她開解她呢?
心理學上說,六歲之前的孩子與父母兩周以上的分離都可以叫親子中斷,這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
我想女兒遠遠之所以跟媽媽疏離,不願意展現真實的一面給家人,可能就是因為從小就離開媽媽,心理上有距離感,沒有那種母女本該有的親密無間的感覺。
2. 對孩子精神世界漠不關心
黃侃提到:
我對女兒的關心過於物質化,而在精神上交流得太少,我對她的精神世界缺少了解。
女兒曾經也和她交流過感情上的問題,「但我是個粗線條的人,有時候大大咧咧,對這種事不太敏感。
她也說:這也是中國大多數父母的問題所在。
是的,我們中國父母對孩子物質關系多於精神世界的關心。我們跟孩子對話最多的就是物質方面的:你要什麼玩具?想買什麼書?想吃什麼?而很少會問她精神上的問題:你恐懼嗎?孤獨嗎?害怕嗎?開心嗎?
或許我們應該轉變觀念,學著試著去關心孩子的內心。
我也知道他們未必願意讓我們走進去,但只要讓孩子知道我在這里,我會永遠支持你等著你,他或許在人生的難關會想著有我還有父母為依靠,就不是絕路。
3. 對孩子外在的要求超過孩子本身
黃侃說:
她學習成績一直不錯,我也沒有對她有太高的要求,但是一旦考試沒考好,我也會旁敲側擊地鞭策一下她。
幼兒園就開始住宿,一周甚至幾周才能回到家,見一次父母,父母不跟她交流任何情感。
考試不好還旁敲側擊,作為一個學生,我可是見識過老師的「鞭策」的:那真是句句如鞭,針針見血。
我這里岔開一句話,以小人之心忖度:很多老師的孩子學習壓力比普通的孩子要大,因為身為父母的老師怕別人詬病:還是個老師呢,自己的孩子都教不好?!
現在更會升級:自己還是大學生、碩士博士呢,孩子都教不好?!父母的身份成了孩子的壓力,父母為了現實自己作為某個身份的權威性,就去過度壓榨自己的孩子,這對孩子公平嗎?
再回到問題上來,所以當我們在關心孩子的外在,成績好不好?升學有沒有考上?鋼琴有沒有過級?畫畫有沒有獲獎?
同時要告訴孩子,是的,這些我都關心。但我最在乎的還是你,難道不是嗎?孩子如果真不在了,你抱著這些附著在他身上的名聲、榮譽還有什麼意義呢?
自殺這個是復雜的現象,但就孩子的自殺來說,父母對待他的方式占據了最大的比重。
還有一篇是知乎問答裡面一個自殺被救回來的回憶,讓我得出孩子自殺父母另外一個失誤。
4. 與孩子說話口無遮攔
作者說她自殺是因為與媽媽吵架,吵急了,媽媽說:我真後悔當初生了你!她就說:你以為我想活啊?!她媽說:不想活你就去死啊,葯箱里有葯!她就吃了半瓶安眠葯。
昏睡了三天被救醒,媽媽非常後怕,跟她說話都小心翼翼的。爸爸後來說,如果你死了,我會恨你媽媽一輩子。我們這個家怕也要完了。
想起我們老家的話:寧吃過天飯,不說過天話。身為父母,跟孩子說話的時候一定得小心,尤其在氣頭上,詛咒孩子死,後悔生了她之類的話是絕對不能說的。
作為父母一定要慎言慎行,你承受不了的結果千萬不要說,無論你多麼生氣多麼想說!學會在氣頭上住口是非常有必要的!
當孩子氣極跟我們說她要死想死的時候,她可能不是說著玩的,她或許真是這樣想的。而且有的孩子即便沒有這個心思也有可能會在一擊之下做出過激的行為。
上文母親後來也說,看準了她膽怯才這樣說!沒想到她會真的有種去自殺。
第一篇文章結尾,談及自己的教育感受,黃侃說:
如果女兒在世,她一定會讓她按自己的興趣生活,絕不給她壓力。「只要她能自食其力,做一個對社會沒有危害的人,我就滿足了。只可惜,生命不能重頭再來。
是的,生命不能重來,這是給生者的一個警示。父母有時候會把過高的期望加在孩子身上,孩子壓力太大崩潰了才後悔莫及,早知今日慘劇生,當初相煎何太急?!
寫這篇文章算是給自己的戒律:以後不要對孩子太多期望太多壓力,適度關心孩子的精神世界,莫要讓悲劇再發生!
4. 失去父母會對孩子有何影響
失去父母的孩子的人格是不完整的。
生活壓力大,始終要想到自己是孤兒,心理上要承受無限的極大的痛苦。
缺少父母的愛,缺少父母的管教,很容易走上生活的歧途。
5. 那些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們都是怎樣生活下去的
害怕失去親人,因此,很多冒險的事,或者有點冒險的事,我都不會去嘗試。以前以為失獨很遠,但是這件事就發生在我身邊,發生了很親的家人身上,自己感觸無法言喻,擔心自己會因此活不下去
6. 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 該怎麼活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坎坷,都需要我們去面對,都需要勇敢的去跨過它。
有些事情並不是我們想要經歷的,但是發生了就要勇敢的去面對。
7. 失去孩子的父母怎樣調整心態
孩子的父母的話就是一定要放鬆自己的心態,然後不要想過去的事情,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不要去搶了
8. 你身邊的失去子女的父母是如何走出喪子之痛的
為了不讓失去的孩子在天堂傷心,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把貓貓狗狗當作自己的孩子陪伴在身邊。
9. 如何面對失去孩子的父母
面對失去孩子的父母,我們應該:
● 引導他們不要把悲傷變成憤怒。我們要在第一時間告訴他們,其實,在災難面前,大家都是受害者。一家人相互埋怨,只會增加更多的傷害。
● 要讓他們感受到我們和他們感同身受,適時地給他們一些語言上和身體上的安慰。當我們進入他們的情緒世界,就是用我們的心去體會他們的感受,而不是分析他們的思想。當我們有感受的時候,我們自然就會表現出:我能感受到你們是多麼地不容易。我們有這個反應的時候,就會讓對方感覺到他們所有的脆弱都是被肯定的,這是自然的;然後,幫助他們形成新的思考問題的方式,讓他們敞開心扉,聽聽別人的聲音和解釋。
● 每天給他們一點安靜的時間,比如說能夠有半小時的獨處,讓他們關注自己的深呼吸,讓他們的心安靜下來。這樣,他們在面對災難的現實時會有更多的勇氣和智慧,而不是用情緒去回應現實。
● 最後,幫助他們轉移情感,引導他們去關愛那些在災難中失去父母的孩子們,幫助地震造成的孤兒重新找到父愛和母愛。
10. 獨生子女去世後父母怎麼辦
國家規定有特別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標准也不盡相同,主要跟經濟發展水平有關。 一、國家自2008年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殘扶助制度。 對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取特別扶助金,並於2012年提高了特別扶助金標准。各地也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關懷的政策措施。2013年起,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通知》,從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等方面加大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的責任。自2014年起,將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70元。 二、特別扶助金。各地標准也不盡相同,以廣東省為例,其標准高於國家標准。 1、提高特別扶助金標准: 自2014年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800元,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並根據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增長情況,按規定實行特別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所需經費按《廣東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資金來源由省和市、縣財政承擔。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特別扶助金標准。 2、完善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扶助制度: (一)優先安置進公益性養老機構。年齡在60周歲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城鎮戶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要按照就地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優先安置在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養老,或通過購買服務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年滿60周歲的農村戶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人,可申請五保供養,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安排入住農村敬老院。 (二)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交費補貼。 (三)以政府購買方式由社區中心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提供扶助服務。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選擇居家養老的,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和安全援助等服務。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四)申請低收入居民社會援助時,享受的各項扶助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五)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城鎮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其收養子女。 (七)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喪葬服務補貼。 (八)通過「生育關懷基金」等形式,給予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精神慰藉費和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