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沒有適合小老百姓看的法律書籍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識,比如說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如何保留證據等。
買一體公民法律知識讀本、民法小常識、法官教你打官司等看看。證據保留是平時交往生活中的常識,比如借款要有欠據、合作要有合同、利害關系的處理要有約定,支付給付交付要有憑據等等。還有證據公證和申請證據保全等法律問題。在合同合約協議修改處要進行確認等等。
Ⅱ 退休老人打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現在國家延長退休時間,雖然很多人抱怨,許多人可能仍然選擇繼續工作,即使退休了,也不願無所事事,現在情況在老年人越來越普遍。老員工應該注意什麼?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嗎?
袁老師最初是一個中學老師在杭州,後來從教學崗位退休,今年城市中小學教育機構招聘感興趣他幫助學生訓練。袁老師現在的問題是否有這樣的元老師和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嗎?所以他來咨詢我的律師工作這個問題。咨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工人們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好處,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與此同時,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終止勞動合同。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僱主一直在享受其招聘法律養老金或退休金員工勞動爭議發生時,人民法院訴訟,人民法院應當處理緊迫的勞動關系。
也就是說,袁老師在退休人員和教育機構只能構成勞動關系,而非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屬於無效。
所以老年人的工作如人民幣就照實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嗎?
我勞動律師建議老朋友退休再就業後,保持僱主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工作內容在就業、補償、醫療保健和其他權利和義務。因此,在發生糾紛,年長的工人可以按照中國《合同法》而不是《勞動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與合同,即使發生事故造成損傷,還可以「人身傷害賠償案件審判的法律適用解釋一些問題,「最高法院根據第十一條:「員工從事僱傭活動遭受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責任的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員工,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方責任,僱主也可以請求責任。僱主承擔責任可能會被迫第三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Ⅲ 老人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急急急!!!
還是錢的問題。。。1,房主是誰,誰就有權利去交房,2,關於你說的大兒子對外出租房子的錢,沒有實際證據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你和老人交納的房租費,沒有實際的發票,也不能作為證據,如果有,可以要求大兒子另外支付;還有就是老人的贍養問題,如果一直是大兒子在撫養,就有權利要求其女兒支付撫養費,反之,則要求大兒子支付撫養費,3,房子的問題,上面的問題解決了,就可以讓老人自己決定這拆遷費的歸屬,怎麼分配是老人的問題,不需要他人過問!實在不行,不到萬不得已,輕易不要用法律解決問題,這樣會家離破散!我不希望看到這些!祝你好運!
Ⅳ 老年人怎樣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未到退休年齡的老年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用人單位侵權的時候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已經退休的老年人再就業與用人單位法律關系為勞務關系,適用《民法典》合同侵權時的保護措施。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Ⅳ 老年人的權益如何才能有保障
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平衡。一般而言,受經濟發展條件制約,城市普遍好於農村,經濟較發達地區普遍好於經濟欠發達地區。
侵犯老年人人身、財產、住房、婚姻等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在當前改革開放和經濟轉型時期,一些人敬老愛老意識淡薄,歧視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侵佔老年人自有財產、強行擠占老年人自有住房、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事件在各地仍時有發生。
養老金拖欠、醫療費報銷難的問題依然存在。尚有部分離退休老年人的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而由於多方面原因,醫療費報銷難比養老金拖欠問題更為突出。現在農村雖然許多地方都實行了農村合作醫療等保障機制,但真正報銷費用時也存在手續復雜、時間長、報銷比例小等困難。
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農村老年人生活和醫療問題日漸突出。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壓力進一步加大、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入城鎮,特別是土地保障功能不斷弱化、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家庭已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普遍偏低,農村老年人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在時有出現。
家庭和社會提供的照料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照料服務需求呈不斷增長趨勢,但老年人家庭照料資源明顯不足。城市的社區和養老機構提供的照料服務距離老年人的需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農村的社區服務則幾乎處於空白狀態,農村基層組織對於老年人工作僅僅停留在處理贍養糾紛、五保戶等問題上。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者,在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時,有許多自身難以克服的困難。(1)體力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體弱多病,行動不便,不能按時到庭,給案件審理帶來麻煩。有些老年人因體力不支,證據有時甚至被被告強行搶走和毀滅。(2)經濟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沒有收入來源,按一般訴訟程序請不起律師和交付訴訟費。特別是贍養案件中的老年人就是因為被逼到生活難以維持的地步才來訴訟,所以根本支付不起訴訟費。(3)文化和法律知識上的困難。由於多數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識有限,不懂得取證、舉證,直接影響訴訟結果。總之,老年人由於體力、經濟和文化方面的因素,訴訟能力較差。
如何進一步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將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筆者認為,要增強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繼續加大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自覺性;擴大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確保老年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醫療待遇的落實;在農村盡快普及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與加快基層社區建設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確保老年人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落實:
一、老年人受贍養扶助權要得到較好落實。為落實好老年人受贍養扶助的權利,要積極倡導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明確約定贍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可以大大減少贍養糾紛的發生,效果通常都比較好。對於已經形成的贍養糾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等有關組織,首先要認真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確保老年人受贍養權得到落實。
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在城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建立。在農村,有些地方實行了社會養老保險和多種形式的退養、補貼制度,一些農村老年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普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的老年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但是,養老金覆蓋面還比較狹窄,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佔全國老年人總人口比重相當大的農村老年人還沒有充分享受到社會性質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優越性,他們常常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所以,在農村普遍建立養老保障制度是今後一個時期我們的重要歷史任務。
三、要推進老年醫療康復保險事業迅速發展。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要對離退休人員實行了政策傾斜,對參保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比例都要給予照顧。
四、要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應當廣泛開展大量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為老年人到老年大學(學校)繼續學習創造條件。老年圖書報刊、影視、戲劇、文藝作品等也要日益豐富。開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空間,使他們能夠發揮余熱,為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五、要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和法律服務深度和廣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對涉老案件的審判力度,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對較復雜和易反復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對經濟有困難的老年人實施司法救助,根據不同情況依法緩、減、免交訴訟費。各種法律服務機構也要針對老年人經濟能力差、行動不便等不足,採取措施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當前國家也正在研究制定有關法律援助的實施細則,可以多考慮作為援助對象的老年人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作出規定。
老年人曾為我們的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也是我們人類社會經驗的一筆財富,況且幾乎我們每個人將來都要步入老人的行列,善待老年人就是善待我們自己。敬老愛老也是我們的歷史責任,願每一位老人都享受到社會文明進步的成果。作者:山東省平陰縣人民法院趙 嶺
Ⅵ 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方法:
1、首要一點就是要懂法。只有知道哪些是應該享有的權利,才能運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被侵犯。
2、懂得法律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規范人們的行為,通過解決糾紛和制裁違法犯罪,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3、行使權利必須採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採取非法手段。
4、任何公民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都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關部門、機關和團體尋求法律保護。
5、尊重法律,尊重權利,增強權利和義務觀念,依法正確行使權力,認真履行義務,不做違反法律的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於法律:
1、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統治集團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2、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3、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並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
4、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作用:
1、明示作用。法律的 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
2、矯正作用。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 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 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
3、預防作用。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
Ⅶ 如何維護老年人的權益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我國老年人依據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應當享有的依法受到保護的不容侵犯的依法行使的各種權利和享受的利益。當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解決,如受到虐待可向當地村委會尋求幫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39條規定了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有要求處理權或者提起訴訟的權利,並對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作出了應當及時受理,不得推矮、拖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