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補交費用怎麼算
1、凡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人員,按相應年份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為基數,單位按20%、個人按8%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按20%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從欠費之日起,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不得減免。
滯納金以按日加收萬分之五計算,統一從欠費之日起至補繳之日止。
2、2011年7月1日以後,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處理,按《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貳』 請問補繳養老保險滯納金是怎麼算的
養老保險 滯納金收取標准:0.5‰。 養老保險滯納金計算方法:養老保險滯納金=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0.5‰。 【注意】:每個城市養老保險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繳納的滯納金也存在差異,具體扣費標准請咨詢當地 社保 局。 為完善養老保險政策,某市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規定: 1、超過補繳本金40%的按40%徵收; 2、滯納金總額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徵收; 3、因病辦理 提前退休 的,滯納金總額超過5000元的,按5000元徵收。
『叄』 養老保險補交如何計算
如果允許你補繳(還不一定),有一個月算一個月,有一年算一年,大多地區按現行標准補繳。
『肆』 養老金補交的話怎麼計算 養老金補交的話如何計算
1、補繳金額: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2、個人帳戶金:個人帳戶金=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11%×補繳系數。
3、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個人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4、計算個人帳戶金和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公式中的應補年度不得早於1996年。補繳金額累計計算。
5、欠繳指數:欠繳指數=當年欠繳基數總額÷當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1997年底前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按規定需要補繳的,先用職工應補年度的實發工資除以當年的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確定欠繳指數,然後進行補繳。
6、補繳系數:補繳系數起點為1.1,補繳的時間每提前一年系數增加0.1。逐年計算。
7、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8、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