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 到了退休年齡卻要繼續上班 怎麼辦?
你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2. 還有兩年到退休年齡,單位一直沒辦理養老保險該怎辦
我國目前的退休條件是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僅有同時符合這兩個標准,才能夠辦退休,按月享有養老退休金。你還有2年離休,可是用人公司一直沒有讓你申請辦理養老保險,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只能說是達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已經不合乎申請辦理退休的條件,所以也無法達到法律法規傳統意義上的離休定義,只能算是回家休息。
總的來說,你間距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僅有2年多,歲月不饒人,大壯了盡早維權情況下了。假如等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想申請辦理補交,或者企業心甘情願為你補交,都沒有機會了,珍惜每一天,或是趕緊找裝修公司商議吧。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書當然停止,應當辦退休,交費不夠十五年的,由自己交,可是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在工作期間,交養老保險,不可托欠。換句話說,你企業只需員工從你單位上班期內,你公司沒托欠交費就行了,別的期限企業沒有義務擔負交費。
3.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無法領取養老金該怎麼辦
眾所周知抵達退休年齡規定以後,是能夠正常去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到養老金待遇。可是如果你不具有社會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15年要求和要求,那樣就沒有辦法正常去辦理退休,而且按月領到養老金待遇,只可以滿足15年交費標准以後,才能順利去辦理退休。
4. 退休金未發怎麼辦
法律分析:退休金未發應向當地社保局查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通常都是按時足額發放的,如果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沒有按時足額發放,應當向本人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地社保局進行查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退休半年了,退休金遲遲不發怎麼辦
退休手續繁瑣,需要審核時間久,耐心點吧,只要正常退休那晚一些會把從退休之日起該給的工資會補給你的,半年對於退休來說還早些,問問同年一起退休的人,看看他們的辦理了沒有,勤和同年的一起多溝通下。
6. 一個退休老工人,沒有退休金,該怎麼辦
年逾古稀的退休工人,說明快到70歲了,退休已有十幾年了。這么長時間沒有退休金,不知道剛退休的時候有沒有找過單位,也不知道單位是怎樣答復的。
不妨大膽的猜測一下。
一,沒有退休金的原因
1,從歲數上看,應該是2005前後退休,而我國的社保制度,是從1997年開始實行,估計你是在這個時間之前,因個人原因離開了原單位。到了新單位,檔案交接出現問題,就可能沒有連續工齡。
2,你的新單位如果是私企或者個體戶的小單位,很多這樣的單位不會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
3,個人保險意識不強,單位沒有給繳納,自己也沒有個人繳納,使得沒有個人賬戶,退休後自然就沒有退休金了。
4,跳槽頻繁,就算是有的單位給交養老保險,但是由於中間有斷續,退休時總年限不足15年,而個人也沒有補交,這樣也領不到退休金。
5,工齡分連續工齡和一般工齡。因個人原因中斷工作,中斷前的工作時間,計算為一般工齡。而職工的保險福利待遇,一般要看連續工齡,一般工齡沒有意義。
二,沒有退休金怎麼辦
1,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養老保險交了多少年,可以去當地社保局查看。是否交足了15年和中間有幾年中斷,
2,如果有中斷,看看是在哪個單位發生的中斷,如果這個單位還存在,就要去這個單位去進一步了解。
3,還要看這個單位在用人的時候是否有說明,如所發工資含有「五險一金」部分,需要個人繳納等。
總之,退休十幾年沒有退休金,如今,想要挽回難度很大。不過,如果是上述第二條的情況,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畢竟參加社保是國家強制性的政策。
這不奇怪。責任自負。退休是退休,養老金是養老金。兩碼事。凡是沒參加社保的都沒有養老金。現己無退休金一說了。沒有退休工資了。
這個老工人應是當年停薪留職人員或自動離職人員。一直未交停薪留職費和保費。被原單位除名。現在是原單位已改制或己破產。找誰都無門。
此情況合作商業最多。供銷社也有不少。特別是合作商業。當年我在基層社管人事,代管過合作商店。發過無數通知單。通知此類人員回店,回社交費。大多數人置之不理。當年不交,改制後不續交保費,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不盡養前人的責任。現到哪裡去領養老金?
該工人未滿7O歲。不屬於2009年前滿6O歲的視同城鄉居民社保交費范疇。必領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保才有養老金。並有一次性高標准補交的機會。可補交最高15年限。補30O0元/年或5000元/年。如果一次性補交75000元,那麼現領養老金也在1000元/月左右。至今沒有,就是滿6O歲前連居民社保也沒參加。不該責任自負嗎?
引以為戒。敬請身在可一次性補交城鄉居民社保省,市的城鎮居民和農民。快去補交。(年滿45歲一60歲)好多省,市不允許補交了。趕快去高標准補交。夜長夢多,機不可失!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時侯到了。活該!!!
我有個朋友69年下鄉的知青後調回城市參加工作,94年前就離開企業出去自己創業,當時搞得還不錯,一直沒有給自己買社保。50歲時大家勸他還是應買社保,我陪他去社保局辦理社保續買手續,當時社保局答復他從69年下鄉至94年企業繳納社保開始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他是企業開始繳納社保前離開企業的,因此社保局沒有他的繳費紀錄,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因此不能認定。他離開企業時沒辦理正式手續,找企業要個人檔案說已遺失,我當時認為是企業不願給他檔案(當時的社保政策企業職工未辦理正式離工手續、企業又沒登報除名、停職停薪的職工企業是應替職工繼續繳納社保的)。由於他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認定,他從50歲開始繳社保要到65歲才能拿到退休工資,最後他選擇放棄辦理,一直沒有退休工資。提問題的人應也有類似情況。
看到這個題目很奇怪,既然是退休老工人,怎麼會沒有退休金呢?要知道,所謂退休,是達到退休年齡,依法繳納養老保險滿十五年以上,經過勞動部門批准,方可叫退休,否則不能叫退休,退休是要經過批準的,既然批准退休,就不可能不發給退休養老金。所以肯定的說,這個人肯定不是退休人員。說是退休老工人,是不可能的。
年逾古稀,說明已經超過七十歲,不能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原因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別人猜測也是不準的。
第一,這個人不屬於退休人員,只不過曾經當過工人而已,後來某種原因中斷了工作,又沒繳納養老保險,或者不足十五年,無法辦理退休。
第二,因為受過刑事責任,被除名,視同繳費年限被作廢,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
第三,在職時因病長期沒上班,曾經是享受疾病救濟費的人員,這類人員在享受疾病救濟費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扣除這個時間,繳費年限不夠十五年。
不論是什麼原因,他不是退休人員,沒有經過批准退休,自然沒有退休養老金。
沒有退休養老金怎麼辦,只能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生活困難,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申請低保。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很多,什麼原因引起的,就通過什麼有關渠道解決,不能一概而論。常見原因有:沒有與單位簽勞動合同,沒有交五險一金,人事檔案遺失等。如果是因為常年在一個單位當臨時工、打工,單位沒有與你簽定勞動合同,這樣單位是違法的,你可以收集好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工作證、立功受獎證書、獎狀、單位合影、工作照片、業務資格證書等等,越多越好,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勝訴後單位會與你補簽勞動合同,補交所有欠交的養老保險,補發養老金。如果是沒有交繳,或交繳的養老保險不夠十五年,有失業證明,可以到社保部門補交夠十五年的養老保險,規定手續辦完後也可正常發養老金,但以前欠發的不會補發。如果是檔案遺失就比較麻煩,只能本人針對遺失檔案的可能環節去尋找,找不回來一點辦法都沒有。找回來可以找原單位,通過社保部門解決。
七十多歲無退休金,'也無積攢錢嗎?即便是農村人也有新農合。那麼你是什麼情況?沒正式單位、工作?年輕時候只顧自己晃盪?你兒女呢?
造成老無所依無所養的原因多半自己吧?即使你未婚育,找當地政府或民政局也應該管的。找戶口所在地政府部門吧,會有辦法的。
「古稀」指七十歲以上老人,造成沒退休金的原因一般有:一直以來都是臨時工 身份在工作。在那個年代參加工作 ,轉為正式職工的話要有招工指標 ,有指標的才可入檔案,象這種情況比較常見。還有就是檔案遺失 ,或開除公職的服刑人員 ,造成他沒退休金。
一個退休老工人咋能沒有退休金?沒有退休金咋叫退休老工人?
樓主你好,一個退休老工人,沒有退休金該怎麼辦?作為一個退休老工人來講,那麼基本上如果說你正常通過自己的企業單位來正常繳納社保待遇,並且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保證自己養老保險的,累積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那麼都可以正常獲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你沒有退休金,那麼就說明你沒有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一個企業在職職工來說,沒有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實際上這是企業單位的問題,所以說我們必須要通過自己原來的企業單位依法來正常補繳,你在企業單位工作期間的這個社保繳納,這是毫無疑問的比方說,你在企業單位工作了20年,那麼就應該通過企業單位來正常補繳你過去這20年的社保待遇,這樣一來的話,那麼你就具備享受到領取了養老金的待遇了。
當然有些企業單位它實際上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就是說他明明知道要繳納社保,但是他不願意去繳納社保,一方面降低了自己的用工成本,另外一方面他自己可能也不願意給員工交納社保,所以說我們通過面談的方式可能會很難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我們是可以申請勞動監察,通過勞動監察的方式,只要情況屬實,它會按照責令的限定期限,要求企業單位盡快的補繳完成相應的社保,這樣的話你也可以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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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沒有退休金好奇怪
退休老工人怎能沒有退休金呢?按正理,一個企業工人退休有2個法定條件:一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男工人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二是繳養老保險15年以上。具備這2條辦理了退休手續,下月起就可領養老金了(現在企業退休不是退休金了)。
你要說24年前,退休金還由企業支付,由於企業經營困難,確實有退休了,領不到退休金的情況。自從97年以後,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由社保局支付,從未拖欠,也就不再有開"空頭支票"的事了。
你說的這個人,可能有這種情況:
1,看他年齡在60周歲以上應該是退休工人,但他未繳過養老保險,因而他沒有養老金。
2,他乾的是臨時工,這個單位干幾年,那個企業干幾個月,不是單位正式職工,因而沒有養老金。
3,也許他被判刑,單位把他開除,年齡過了退休年齡,但沒有養老金。
4,雖然退休前有單位,但是私企或個體,單位未給繳工資額20%的養老保險,個人也未繳8%的養老保險,因而雖然從單位退休了,但沒有養老金。
5,雖然退休了,但沒到社保局領養老金的銀行存摺或卡,因而沒有養老金。
怎麼辦?
1,如果是前3種情況之一的,辦不了退休職工養老金,可到社區申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只有100多點。
2,對第4種情況,自 社會 保險法實行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這位老工人可向勞動監察反映,勞動監察責令私企或個體為你繳了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個人如能1次性補繳也補繳),到社保局那就領養老金了。
5,如果這樣,到社保局去一趟把銀行存摺或卡取回,就可按月領養老金了。
7.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1、個人可以去辦理。
2、單位不辦理的話,是要支付工資的,你認為單位肯嗎???
1、辦理退休屬於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機構辦理,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事先報社保機構審批,如果單位不報,社保機構是不會管的,他們也希望退休推遲,這樣能少支付養老金。 2、所以關鍵在於單位,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3、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曾經遇到過此事,有些單位以沒有辦理過此事為由拒絕,還有其它的,告之其不辦就要勞動仲裁,或訴之於法院,主張由於企業不給辦理退休手續,承擔其損失。經多次交涉後給辦了退休手續。
可以起訴。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企業不給你辦退休手續可能是企業欠交你的養老保險而造成的,你只有和企業協商,盡快解決退休問題,另個是向勞動監察隊投訴。
你們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建議向單位住所地勞動行政(監察大隊)部門、直至信訪局、 *** 領導投訴,請求干預並處罰,相信問題會得到解決的。
員工和單位出現勞動糾紛,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但是特種工滿足提前退休的條件是需要由專業機構進行判定的。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公眾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種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8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走到社會再就業繼續由單位投保繳費,或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繳費,如果已經滿足了社保退休要求的繳費年限,你也可以不再投保繳費,就這三種選擇,不會有第四種。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繳納養老保險(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 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一、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二、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國家關於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8)求職退休不給養老金怎麼辦擴展閱讀:
一、企業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二、職工離退休後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方法: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9. 下崗職工辛苦很多年,到了退休年齡,領不到退休金怎麼辦
下崗工人艱辛了好多年,抵達退休年齡規定之後,要是自己領不了退休養老金應該怎麼辦?假如碰到這種情況,就說明你並沒有正常的去參加養老保險,換句話說自身養老保險的總計繳費年限,沒達到15年及以上,不符正常的申請辦理退休的條件,那樣是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為什麼會有這種問題?本身就是做為下崗工人,他沒注意到再次來參加社保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