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包括哪些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籍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社區日托和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為主要形式的養老服務。 1.生活照料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日托、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 2.康復保健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和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3.法律維權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利的服務。 4.文化教育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知識講座、書法繪畫和圖書閱覽等服務。 5.體育健身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等服務。 6.精神慰藉服務。指鄰里結對、相互關愛等志願服務。各區(縣)可自行採取菜單式服務方式,將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資金折算成各類服務時間,供老人自主選擇。服務對象在民政部門確認的服務機構中自行選擇服務機構。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向轄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㈡ 社區適老化設施有哪些
摘要 根據老年人日常活動的時態,將其細分為文化類設施、服務類設施、醫療類設施和室外活動類設施等:
㈢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項目決策和建設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推進我國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制定本建設標准。
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項目決策和合理確定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准,是編制、評估和審批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項目建議書的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監督檢查建設全過程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建設標准適用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項目,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建設標准所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是指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交通接送等日間服務的設施。
第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設標準的規定,合理確定建設水平。
第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滿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復、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規模適宜、功能完善、安全衛生、運行經濟。
第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確保政府資金投入,其建設用地應納入城市規劃。
第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充分利用其他社區公共服務和福利設施,實行資源整合與共享。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並充分體現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
第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除應符合本建設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定額的規定。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內容包括房屋建築及建築設備、場地和基本裝備。
第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設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及輔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務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間(含理發室)和餐廳(含配餐間);
老年人保健康復用房可包括醫療保健室、康復訓練室和心理疏導室;
老年人娛樂用房可包括閱覽室(含書畫室)、網路室和多功能活動室;
輔助用房可包括辦公室、廚房、洗衣房、公共衛生間和其他用房(含庫房等)。
第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設備應包括供電、給排水、採暖通風、通訊、消防和網路等設備。
第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場地應包括道路、停車、綠化和室外活動等場地。
第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配備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安防、等相關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應以社區居住人口數量為主要依據,兼顧服務半徑確定。
第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分為三類,其房屋建築面積指標宜符合表1規定。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的社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建築面積,一、二、三類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可分別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築面積0.26_、0.32_、0.39_核定。
表1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指標表
類別 社區人口規模(人) 建築面積(m2)
一類 30000~50000 1600
二類 15000~30000(不含) 1085
三類 10000~15000(不含) 750
註:平均使用面積系數按0.65計算。
第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參照表2確定。
表2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所佔比例(%)
一類 二類 三類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務用房 43.0 39.3 35.7
保健康復用房 11.9 16.2 20.3
娛樂用房 18.3 16.2 15.5
輔助用房 26.8 28.3 28.5
合計 100.0 100.0 100.0
註:表中所列各項功能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為參考值,各地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在總建築面積范圍內適當調整。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並滿足以下條件:
一、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訊等市政條件較好;
二、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
三、環境安靜,與高雜訊、污染源的防護距離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第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宜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無障礙坡道的建築面積不計入本標准規定的總建築面積內。
第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特點和各項設施的功能要求,進行合理布局,分區設置。
第二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與保健康復、娛樂用房和輔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擾。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標准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身心特點和服務流程,結合經濟水平和地域條件合理確定,主要建築的結構型式應考慮使用的靈活性並留有擴建、改造的餘地。
第二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等規范、標準的要求和規定。
第二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抗震設防標准應為重點設防類。
第二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第二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椅)距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老年人休息室可內設衛生間,其地面應滿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80cm.
第二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窗地比不應低於1:6.
第二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統一標識;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第三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有給排水設施,並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其生活服務用房應具有熱水供應系統,並配置洗滌、沐浴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 嚴寒、寒冷及夏熱冬冷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具有採暖設施;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於或等於25℃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空調設備,並有通風換氣裝置。
第三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設線路,預留介面。
附錄一 主要名詞解釋
1.日托老年人: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務的老年人。
2.醫療保健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簡單醫療服務和健康指導的用房。
3.康復訓練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康復訓練的用房。
4.網路室:供日托老年人上網及通過網路與親人、朋友聊天的用房。
5.多功能活動室:供日托老年人開展娛樂、講座等集體活動的用房。
6.心理疏導室:為日托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照顧者提供心理咨詢和情緒疏導服務的用房。
附錄二 用詞和用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附件:《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條文說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條闡明制定本建設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發展迅速、規模巨大、持續時間長的特點。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48億,老齡化水平達到17.17%.許多年老體弱、患有慢性病或殘疾的老年人,由於白天家中無人照顧,不僅生活質量低下,而且面臨諸多不安全的風險因素。目前,我國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損,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接近兩千萬。在家庭規模和家庭照料資源日益縮小的背景下,如何依託社區滿足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們能繼續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區中,已經引起了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發展社區養老服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社會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機制」.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分別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要在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種形式、廣泛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加強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設施的建設是貫徹落實養老服務「以社區服務為依託」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體現,是構建養老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近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在滿足社區老年人的日間照料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國老年人日間照料基礎設施的建設整體上較為薄弱,設施缺乏,已有設施則存在面積小、功能單一、服務水平低等突出問題。為了合理確定新建和改擴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規模和水平,完善配套設施,規范建築布局和設計,制定相關建設標准尤為必要。通過本建設標準的編制和實施,可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
第二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準的作用及其權威性。
本建設標准從規范政府投資工程建設行為,加強工程項目科學管理,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和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出發,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准編制的規定和程序,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進行科學論證,廣泛聽取有關單位和專家意見,確保編制質量;同時兼顧了地域、經濟發展水平、服務人群數量等方面的差異,以切合實際,便於操作。因此本建設標準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全國統一標准。
第三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準的適用范圍。
考慮到各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現狀不盡相同,分別需要新建、改建和擴建,為便於實際操作,故本標准對適用范圍作此規定。為了貫徹落實養老服務「以社區服務為依託」的政策精神,更好地發揮社區在養老服務中的作用,滿足社區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因此本標准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對象和功能做出了規定。
第四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是直接服務於日托老年人的基礎設施,其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並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從實際需要出發,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水平,正確處理需求和可能的關系,避免不切實際的盲目建設。
第五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的總體要求。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性質、任務和特點提出的。
第六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資金投入和建設用地的要求。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屬於社會公共服務設施,故其建設水平應符合國情、地情,立足實際,不超前也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並且其建設項目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確保政府的資金投入,建設用地也要納入當地的城市規劃。
第七條 本條明確實施本建設標準的基本要求。
為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建設,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與其他社區公共服務和福利設施實現資源整合與共享。同時,作為社區老年人公共服務設施,必須與社區其他為老服務設施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節能減排作為一項國策,本建設標准對此也作了強調。
第八條 本條闡明本建設標准與國家有關標准、規范及定額的關系。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工程的主要組成內容。
這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復、娛樂、交通接送等各項服務並開展其他保障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建設項目。
第十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的主要內容。考慮到各地老年人需求的差異,允許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的具體內容。
老年人生活服務用房主要滿足日托老年人在休息、進餐、助浴等方面的需要,可包括休息室、餐廳和沐浴間。
老年人保健康復用房是為日托老年人提供簡單醫療服務、基本康復訓練及心理保健服務的用房,可包括醫療保健室、康復訓練室和心理疏導室。其中,心理疏導室的設置是為了向有需要的日托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心理疏導和心理支持服務。
老年人娛樂用房是供日托老年人開展娛樂活動和進行社會交往的用房,可包括閱覽室(含書畫室)、網路室和多功能活動室。多功能活動室的設置一方面可供日托老年人聚會聊天,另一方面也可滿足中心開展娛樂、講座、培訓等集體活動的需要。
輔助用房是保障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有序開展所必須設置的基本用房。
第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備的基本內容。
第十二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的場地。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需要為部分日托老年人提供往返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車輛接載服務,因此需設置道路和停車場。為滿足日托老年人進行戶外活動和康復訓練的需要,還應設置必要的室外活動場地和綠地。
第十三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配備的相關設備。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內容和功能要求提出的。各類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相關設備配置詳見附表1.
附表1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裝備配置表
設備種類 具體設備 類別
一類 二類 三類
生活服務 洗澡專用椅凳 √ √ √
輪椅 √ √ √
呼叫器 √ √ √
保健康復 按摩床/椅 √ √ √
平衡杠、肋木、扶梯
手指訓練器、股四頭肌訓練器、訓練墊 √ √ √
血壓計、聽診器 √ √ √
娛樂 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 √ √ √
計算機及網路設備 √ √ √
安防 監控設備 √ √ √
定位設備 √ √ √
攝錄像機 √ √ √
交通工具 老年人接送車 √ √ √
物品采購車 √ √
註:√表示應具備。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十四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的確定依據。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本兩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規模分類和各類面積指標,並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的使用面積在總的使用面積中所佔比例做出了規定。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將居住區按人口規模或居住戶數分為居住區(30000~50000人、10000~16000戶)、小區(10000~15000人、3000~5000戶)和組團(1000~3000人、300~1000戶)三級。《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GB 50437明確提出托老所(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可分為日托和全托兩種)宜在居住區和小區進行配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交通接送等日間服務,因此需要達到一定的服務人口規模才能維持正常的運營管理,同時也有利於充分實現資源整合以及土地的集約使用。考慮到社區人口規模的差異性及實際建設的可操作性,本《標准》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分為了三類,並給出了各類面積指標。
為適應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形勢,本《標准》在面積指標測算時採用了2015年全國人口老齡化水平(人口老齡化水平=6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總人口數量)的預測值15.3%,但考慮到不同類型社區的人口老齡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為滿足部分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老年人口數量較多的社區對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的實際需求,還對老年人人均建築面積指標做出了規定。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總建築面積指標和各類房屋使用面積指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開展各項工作的實際需求,結合對各地調研數據的認真分析和總結,反復論證確定的。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指標詳見附表2~附表6.
附表2 生活服務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休息室 321 180 101
沐浴間(含理發室) 48 42 36
餐廳(含配餐間) 78 55 38
合計 447 277 174
附表3 保健康復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醫療保健室 48 42 36
康復訓練室 58 54 48
心理疏導室 18 18 15
合計 124 114 99
附表4 娛樂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閱覽室(含書畫室) 64 36 27
網路室 30 24 18
多功能活動室 96 54 30
合計 190 114 75
附表5 輔助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辦公室 36 30 24
廚房 159 89 55
洗衣房 24 24 18
公共衛生間 36 36 24
其他用房 24 21 18
合計 279 200 139
附表6 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測算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m2)
一類 二類 三類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務用房 447 277 174
保健康復用房 124 114 99
娛樂用房 190 114 75
輔助用房 279 200 139
合計 1040 705 487
考慮到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的社區適當增加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面積的需要,為便於實際操作,在對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測算的基礎上,給出了各類用房使用面積在總使用面積中所佔的比例。各地可因地制宜,在保持中心總建築面積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業務用房的面積分配。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七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選址要求。
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性質和任務,其建設項目在選址時要綜合考慮人口分布、市政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做到方便群眾,便於開展服務。同時選址宜與其他為老服務福利設施鄰近,利於資源整合和共享。
第十八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及垂直交通的要求。
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性質以及日托老年人大多行動不便的身體特點,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提出要求。鑒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較小,為節約土地資源,提倡與其他社區服務設施合並建設,但應設置在建築低層且相對獨立,並宜有獨立的出入口,禁止使用地下層。為方便老年人使用,建議垂直交通設有電梯等無障礙設施。資金投入有困難的,需設置無障礙坡道。坡道建築面積應獨立計算,不計入本標准規定的總建築面積。
第十九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總體布局的原則。
第二十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的設置要求。
為了使老年人在日間休息時不受打擾,故本條作此規定。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遵循的原則。
這是根據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工作特點和服務要求提出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服務內容、形式及要求也將不斷擴展、豐富和提高,為滿足未來發展需求,故提出其主要建築設計時應留有擴建、改造的餘地。
第二十二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符合的相關建築標准和規范。
第二十三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房屋建築結構及抗震強度提出要求。
第二十四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防火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設置的要求。
據調研,為方便對老年人的服務,滿足不同類型日托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同時,為方便部分行動不便老年人的出行並確保其安全,本條對室內的通道、床(椅)距和衛生間地面做出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門和走道的寬度。
這是考慮到部分日托老年人坐輪椅出入房間、在走道回轉和並行的實際需求而做出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的日照、通風與採光條件。
第二十八條 本條闡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內外裝修的要求。
強調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的外觀色調並設置統一標識是為了增強老年人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為了方便老年人生活,滿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故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室內裝修做出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用電要求。
第三十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給排水和熱水供應系統提出要求。
第三十一條 本條明確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供暖和空氣調節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條對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網路管線的布置和預留介面提出要求。
㈣ 老人護理院需要哪些設備以及配套設施
深圳地區養老機構項目可行性計劃書
現在是市場經濟,與其他行業一樣,要辦養老院,也要進行市場調查,進行可行性分析。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開辦養老院,僅有愛心是不夠的,抱著賺錢的目的也是不可取的,因為養老服務是微利甚至是不盈利的。當然,也確有人投資建養老機構純為回報社會,不為賺錢也不圖虛名,即是如此,養老機構開辦以後,也還有個維持良性動轉的問題,即如何保持其自身發展。
盈虧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務成本,這里的服務成本是指為老人服務所必需的,有房租、防暑降溫取暖費、水電煤氣費、工資、辦公費用、維修費、大型資產折舊費等,都要考慮在內。其計算公式為(預期入住人數╳收費)-服務成本即為盈虧,收費項目主要有床位費、生活費、取暖費三項,養老機構也可就其他服務項目收取約定的費用。
一、辦院可行性分析
養老服務業是一個投資回收周期比較長的行業,對此,投資者要有清醒的認識。進行可行性分析要考慮的因素有:目前本地區同行業總量(床位數)及分布情況,本地區老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盡可能了解和收集其他養老機構的入住情況,地理位置的交通和環境情況等。
盈虧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務成本,這里的服務成本是指為老人服務所必需的,有房租、降溫取暖費、水電煤氣費、工資、辦公費用、維修費、大型資產折舊費等,都要考慮在內。
辦院的主要風險在於,一是入住率的不足,房租、人工費和取暖費等硬性開支不能得到有效攤薄,導致開辦一年內甚至更長時間處於凈投入狀態,不能實現資產的良性循環。二是入住老人的收費風險,由於老人及子女的財務狀態惡化等原因,造成入住老人不能及時續費,養老機構又不能強行將老人趕出門,造成墊付費用的局面。三是老人的意外傷害風險。老人屬高發意外傷害和突發死亡率較高的人群,一旦產生糾紛,訴訟和調解對養老機構都帶來人力和物力上的負擔。
就深圳現狀,試做開辦養老機構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 從市場角度
深圳是個適合老年人養老的的城市,各種公共設施以及一些收費較高的主題公園對65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隨著人口流動的加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到深圳養老。目前深圳實際人口1200萬,其中老年人口佔到102萬,佔到9%多。全市現擁有養老機構21家,床位共計800餘張,剛剛達到老年人口千分之二的最低要求,應該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從區域角度來看,——區和——區養老機構相對密集,市南老城區和——路東部人口居住密集區、——新區存在養老機構床位上的不足。
二、 目前深圳市內養老機構發展評價
深圳市養老機構應該說從數量上發展較慢,但總體運營水平不夠高,特別是缺少象天津鶴童老人院、廣州市壽星大廈、上海福利中心這樣行業領軍型的養老機構。具體來講,
1、百床以上規模較大的養老機構,收費較低(全部費用800元以下)的入住率一直很高,床位全年緊張。辦這種類型的養老機構前期投入較大,一般需要建設專門的院舍,配套設施齊全。
2、百床以上收費在1000元左右的養老機構,在深圳市場目前屬於中檔以上養老機構,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入住率不足,經營情況多在盈虧平衡點以下。但這種類型的養老機構是外地來養老的老人的首選,市場前景看好。
3、30張床位至100張床位之間的中等規模養老機構是深圳市養老機構的主流。這部分養老機構,由於床位數達到了規模效應的要求,硬性投入和老人生活費用都得到了合理攤派,機構管理還處在簡單層次控制的范圍之內,用人成本較低。這種養老機構經歷前期的經驗積累期,多數都實現了盈利。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這部分養老機構多自覺不自覺將服務群體逐漸定位在不能自理和半自理的老人群體。這一群體服務需求層面較少,日常消耗低,且收費較高。只要輔助於較好的醫療,是目前盈利概率最高的院所類型。
4、30張床位以下的小型養老機構,也稱家庭式養老院,這種院所經營形式靈活,前期投入較小,特別適合生活小區內建設。經營這種類型養老機構的關鍵是爭取物業和居委會的支持,在房屋租金等方便實現優惠。可能的情況下爭取到福彩基金的投入,「星光老年之家」用這種方式爭取到前期經營者少投入,再輔助於水電暖方面的優惠,壓縮一下前期投入得不到攤薄的風險。經營這種養老機構可以附設開辦學生餐桌和居家養老老人的午餐派送,以彌補盈利能力不足。
目前這種養老機構在本市經營平均狀況較差,對經營者的運營水平和承受壓力的能力挑戰較大,每年都有不能通過年檢被淘汰的養老院。迫切需要專業人士介入,對這種養老機構財務運營進行專業指導,或採取集團式經營方式,統一采購、統一配餐、統一調配醫護康復設施,達到降低服務成本的目的。
二、收支情況分析(以50張床位,四人間養老院為例)
一、 開辦養老機構前期投入
1、租金投入,選擇房屋時多選擇租用經營狀況不良、非網點性的療養院、旅館、幼兒園和工廠附設後勤設施,租金必須控制在200元/床/月以下(通常收費床位費為200元-600元),例:50張床位的養老機構總建築面積在700平方米以上,合理租金控制在年10萬以下。
2、 房屋改造和簡單裝修費用,約投入6萬元。
3、 基本設施配備。
a) 床、床頭櫃和一人一格的衣櫥,約計800元×50=40000元。
b) 床上用品700×50=35000元
c) 室內每人一個圈椅200×50=10000
d) 電視每房間一個1000×15=15000
e) 活動室設施家庭影院一套,麻將桌2個,健身器材2件,預算約10000元。
f) 餐飲設施,灶具二套,餐具60套,消毒櫃一個,冰箱一台,總控制在8000元。(可在開業時爭取區政府或贊助單位的捐贈)
g) 洗衣設備,預算2000元。
h) 洗澡設備,預算5000元。
i) 辦公設施,電腦、列印機各一台,麵包車一部。(可時機成熟時再到位)
合計最小投入280000元。
4、開業儀式和相關宣傳費用,約20000元。
以上租金+裝修+設施+宣傳=300000元
二、 養老機構年度運營投入
1、 員工工資。
院長(兼會計)1人計4000×12=48000元
副院長 兼采購1人計2000×12=24000元
護理員5人計1000×12×5=60000元
廚師2人計1200×12×2=26400元
以上共計9人計158400元。
2.伙食費成本300×50×12=180000元。
3、水電費400×50=20000元
4、 取暖費700平米×20=14000元
5、 辦公費用600×12=7200元
6、 設備耗材、維護等2000元
7、 租金10萬元。
以上投入合計482000元。
三、 養老機構收入預測(按80%床位利用率,680元收費)
1、床位費四人間200×12×50×80%=96000元。
2、服務費200×12×50×80%=96000元
3、餐費260×12×50×80%=124800元
3、水電費20×12×50×80%=9600元
4、取暖費80×3×50×80%=9600元
以上收入計336000元
四、 經營評估
1、 此種規模設計養老機構盈虧平衡點為全年平均入住率55%。
2、 可期達到全年平均80%的床位利用率,每年做1萬元的資產折舊,5000元意外損耗,保守收入280000元。
3、 每位老人入住時收取5000元意外保證金,可暫收付200000元,可60%用於抵付前期投入,其它做為周轉資金和出院返還。
三、開辦養老機構相關手續
一、開辦養老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符合當地養老服務機構發展規劃;
(二)有規范的名稱;
(三)有固定的場所和服務設施,有室外活動場所;
(四)有相應的資金(前期投入約1萬元/床);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醫生護士可通過與屬地醫院診所簽約實現)。
二、開辦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構章程;
(三)資金狀況證明;
(四)場所證明;
(五)消防安全、衛生防疫證明;
(六)與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一級以上醫療機構簽訂的提供醫療服務協議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三、開辦養老服務機構,應辦理如下手續:
1、 市和各區(市)人民政府以及非本市組織、個人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人直接向市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本市其他組織和個人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人應當向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的區(市)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區(市)民政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報市民政部門。
民政部門審查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申請的時限為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
2、核准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申辦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民政部門的要求進行籌建,經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由市民政部門發給登記證書。
3、 申辦人取得登記證書後,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一)利用非國有資產開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人憑登記證書到開辦地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利用國有資產開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人憑登記證書按事業登記管理的規定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三)開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人憑登記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四、養老機構享受優惠和社會資源利用
1、養老機構用水、電、安裝電話實行居民價優惠。需每年到民政部門審批一次。
2、符合星光老年之家投入條件的,可申請福彩基金的注入。
3、可利用志願者開展服務,降低用人成本,實現親情服務。
4、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爭取捐贈和贊助,補充老年生活費用的不足。
養老院的建設地塊不僅要求土地屬性、拆遷補償、水電氣市政條件等落實,更重要的是要分析地塊周邊環境,包括交通條件、居民區距離、周邊人口數量和素質、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分析該地塊是否適合建養老院、養老院服務對象(消費群體)市場容量等。 可以參考下這個資料
㈤ 農村居家養老中心必配設備有哪些
根據國家標准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
6 服務內容
6.1 基本服務
6.1.1 精神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6.1.1.1 應為老年人提供上網、閱覽、繪畫、書法等精神文化服務。
6.1.1.2 開展文藝、棋牌、健身、游戲、觀看影視等活動時,老年人如有需要,宜給予適當指導幫助。
6.1.2 個人照顧服務
6.1.2.1 應為老年人提供午間休息服務,合理安排休息位,休息期間應注意觀察老年人身體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採取措施。
6.1.2.2 應對環境進行適當調整,使其適應老年人休息需要,例如調暗燈光,避免強對流風等。
6.1.2.3 半自理老人如廁時,應給予適當協助
6.1.3 膳食服務
6.1.3.1 結合老年人生活、地域特點,為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尊重老年人民族宗教習慣,應提前公布食譜,提供營養合理膳食。
6.1.3.2 應合理安排就餐位,提供餐巾紙,並放置在易於老年人取用的位置。
6.1.3.3 餐具應符合GB 14934-1994 《食(飲)具衛生消毒標准》要求,就餐完畢應及時清理,並保證就餐環境清潔衛生。
㈥ 居家養老該注意哪些
居家養老應該多多注意睡眠,飲食,還有鍛煉身體,心情要輕松愉快
㈦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社區為平台,整合社區內各種服務資源,為老人提供以下四種基礎服務:
1、生活照料服務:
(1)助餐服務:洗、煮飯菜應干凈、衛生,無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生活習慣;注意營養,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譜;助餐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助餐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門應及時,有必要的保溫、保鮮設備。
(2)起居服務:協助穿脫衣服和入廁方法得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時為卧床老年人翻身,無褥瘡。
(3)助浴服務: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助浴過程應有家屬或助老員在場;上門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情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和浴室內通風。
(4)衛生清理服務:協助刷牙、洗臉、洗腳、按摩動作適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清洗、更換床單和衣物,無臟污;定時打掃室內外衛生,做到清潔、干凈。
(5)代辦服務:代換煤氣、代辦各種手續、代繳各種費用等,應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時辦理。
2、醫療保健服務:
(1)預防保健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方案,預防方案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老年人掌握預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識並進行基礎性的防治。
(2)醫療協助服務:應遵照醫囑及時提醒和監督老年人按時服葯,或陪同就醫;協助開展醫療輔助性工作,應能正確測量血壓、體溫等。
(3)康復護理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執行醫囑,協助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
(4)健康咨詢服務:通過電話、網路及會議報告或老年學校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老年期營養、心理健康等知識教育。
(5)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100%。
3、家政服務:
(1)安裝維修傢具、家電:門窗、紗窗,熱水器、凈水器、洗衣機、電腦、燈具等安裝維修,應按老年人要求進行,維(裝)修後無安全隱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務:清洗換氣扇、油煙機、煤氣灶類應做到清洗干凈、衛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務: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應按照老年人要求進行疏通,疏通後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類服務。
4、緊急救助服務:
呼叫器、求助門鈴、遠紅外感應器等安全防護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率達100%;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務:
(1)精神支持服務:讀報,耐心傾聽,能與老年人進行談心、交流。
(2)心理疏導服務:掌握老年人心理特點和基本溝通技巧,能夠觀察老年人的情緒變化,並通過心理干預手段調整老年人心理狀態。
(3)尊重並保護老年人隱私。
(7)居家養老要哪些設施擴展閱讀: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基本原則如下:
(一)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創新機制。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支持,並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立足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改進購買服務的方式方法。
(二)堅持政府引導,培育市場主體。政府要加強對購買養老服務的組織領導、制度設計、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
(三)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加強績效管理,建立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堅持體制創新,完善政策體系。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推進管辦分離,放開市場准入。凡社會能夠提供的養老服務,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要及時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盡快形成各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社區居家養老
網路-養老服務
㈧ 居家養老服務包括哪些
社區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按照生活習慣,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養老方式。它以社區回為平答台,整合社區內各種服務資源,為老人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等服務。這種服務模式既解決了在養老院養老親情淡泊的問題,又解決了傳統居家養老服務不足的難題,是一種介於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新型養老模式。
益養老平台分享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分類
1、生活照料類:為老人提供托老、購物、送餐、代購物品、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顧的服務。
2、醫療保健類:建立健康檔案,為老年人提供陪護、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等服務。
3、文化教育類:為老年人提供老年學校、知識講座、學習培訓、書法繪畫、圖書閱覽等服務。
4、法律維權類: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法規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利等服務。
5、體育健身類: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等服務。
6、志願服務類:為老年人提供鄰里互助、定期看望、電話問候、談心交流等服務。
7、應急救援服務類: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有需要的獨居、有突發疾病的老年人安裝「一鍵通」電話,利用社區服務中心平台,及時發現並緊急處理老人遭遇的各種疾病和意外事件。
㈨ 智慧養老產品有哪些老人居家養老時要准備什麼
養老產品有哪些老人?居家養老時要准備什麼?說真話,智慧養老產品,我不知道,應該都是你們呀,強東西我就覺得如果老人會可以了,就加養老,要准備一些,就是那個的的放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