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簡述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提出相關的完善建議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基本情況
(一)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照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由財政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管理。國家負責組織社會保險,負責保證「基礎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並負責長壽退休者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完之後繼續按原有的標准支付。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40%-60%。
(二)補充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只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礎上,政府鼓勵有經濟能力的企業為職工舉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即企業年金或行業年金。嚴格說,補充養老保險既不是國家基本社會養老保險,也不是純商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業務,它是政策性、商業化運作的養老保險基金業務。
(三)商業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商業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統稱為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可分為團體業務和個人業務,產品形態主要體現為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主要形態為團體分紅年金類產品,團體投資連接保險等。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總體養老保險政策層面
1.基本養老保險未實現「全覆蓋」,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社會不公平。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針對城鎮職工,農村養老保障政策尚不完善。雖然2009年全國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政策,但覆蓋面還有待擴大。即使在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也主要覆蓋企業職工,城鎮中未就業人員以及就業不穩定無法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居民缺乏政策性養老保障。
2.現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不盡合理。政策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失地面積達50%以上的,給予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政府、村集體和個人分別按50%、20%、30%承擔:對被征地農民失地達不到50%的,政府和集體不予承擔保險繳費。部分達不到要求的被征地農民對此有意見,不願積極配合政府征地;還有一些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因為「短視」,不願自己負擔30%的費用。
3.企業養老保險政策和事業單位、公務員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現行的養老保險基金繳納模式執行結果是,「事業單位、公務員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達到在職收入的90%左右,而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只有在職收入的60%左右」。這就導致「同等學歷甚至是高工、高學歷人員,同等工作年限、職稱等級,公務員退休職工人均月收入遠遠高出企業退休職工」。
(二)基本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問題突出,國家財政壓力巨大。由於現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的養老保險政策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才建立起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基金沒有分開管理,為了彌補社會統籌賬戶資金的不足,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積累資金很大程度上被用來發放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基金,這使得個人賬戶有名無實。
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單一,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額除預留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全部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嚴禁投入其他金融活動和經營性事業。這一規定確實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卻忽視了基金的增值。剛剛實施的社會保險法規定,社保基金以不低於1年期定存的形式存放。而目前CPI增幅則已超過5%,已經高於1年期銀行利率。
(三)補充養老保險
相關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還不明確。二是中小企業年金業務的運作缺乏依據,極大制約了市場的啟動。三是現有投資規定不能完全滿足客戶需要,投資品種的范圍有待擴大。四是企業年金管理資格分散,影響市場的快速發展。
三、政策建議
(一)盡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
2011年7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首批試點覆蓋面為60%。建議加快推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盡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消除社會保障領域的不公平現象。
(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統一企業與事業單位、公務員職工養老保險標准
建議國家制定政策將失地面積達不到50%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參保范圍,根據征地比例由政府給予適當的參保費,讓所有被征地農民都能按被征地面積大小享受不同等次的養老待遇。同時,建議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標准,將繳費比例凋整為政府、村集體和個人分別按70%、10%、20%繳費,加大政府投入。盡快制定相關政策,統一企業與事業單位、公務員職工養老保險標准,使之享受相同的國民待遇。
(三)盡快明晰並落實各類型補充養老保險金的稅收優惠政策
盡快制定全國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養老金的繳納、投資和積累階段享受相關稅收優惠,積極支持養老保險基金發展。以企業年金為例,在繳費階段,企業提取年金按一定比例享受稅前列支的稅收優惠政策;個人繳納企業年金時按一定數額給予稅前扣除,若未達到退休年齡提前領取則依法納稅。在投資和積累階段,劃入個人賬戶的投資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明確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機構和職責,加強監管機構的合作與協調
應修訂法律規章理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審批與監管之間的關系,釐清有關部門之間的職責。應借鑒功能監管的理念,在實際運作中,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監管人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綜合監管;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對其的信託行為、保險契約行為、上市行為進行分業監管。
(五)鼓勵建立捆綁式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
根據國外實踐經驗,專業化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是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方向。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已明確提出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概念,應積極付諸實施。
(六)採取措施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來源、激勵補充養老保險發展
1.對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是要盡快做實個人賬戶。二是通過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降低參保人員的實際負擔,進而刺激非國有企業以及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體制。
2.對於補充養老保險。應通過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企業和個人參加企業年金和商業性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並藉助市場力量推動企業年金市場和商業性養老保險的發展,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壓力,進一步完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制。
(七)為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增值提供更多渠道和產品
未來,應允許企業年金等投資衍生金融產品、風險投資等私募股權市場等,開發更多的投資產品,並使基金在投資組合的選擇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對股票、企業債券可以有更高的上限,但必須控制投資比例。
❷ 如何完善年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從政策和立法上加強農村養老制度建設
制度通過法律來規范,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法律規范是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有序進行的前提條件。通過立法的形式來約束和強制性地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把相關的事項通過法律予以規定,利用法律和法規來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有效、持續性地進行。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首先要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立法,呼籲盡快出台《社會保障法》,規范各級政府及相應職能部門的職責,為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障提供法律依據。各地應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的基礎上,再制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保護。
5.2建站適合中國發展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就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以家庭為主,同社區保障,國家救濟相結合。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於中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體制問題、基金來源問題、管理問題應該有差異。同時,對於不同層次、不同身份的農村勞動力養老保險,也應該實行分層分類解決的辦法;在制度沒計時,既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與城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將來接軌問題。因地制宜,逐步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方式的變革與創新,就是要實現從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為主向社會養老為主的轉變,朝著城鄉統籌的一體化方向,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政府引導與農民自願相結合,根據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實行低標准、廣覆蓋,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5.3合理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核心問題是養老保險基金問題,它制約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應堅持農民個人、集體、國家三方籌資的原則的前提下,通過繳稅的方式籌集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通過法律的形式規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來源。可以增強籌資的剛性和強制力,擴大制度的覆蓋面,提高了社會養老保險抵抗風險的能力,還有利於平衡城鄉之間和各地區之間的負擔,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有穩定可靠的來源。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人水平不斷提高,農民養老金完全可以像城市職工那樣進行繳納,考慮實行繳稅方式,可利用農村費稅改革的契機,徵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稅,稅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民年老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國家財政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後承擔者,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國家財政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應該投人一定量的資金作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充,其資金來源可以從兩種渠道取得:一是,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二是,上一級財政的轉移支付。
5.4建立建全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
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以規避其基金貶值風險和政府信任風險。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時要確保其保值與增值,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與增值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確保基金安全;二是要確定基金的投資范圍。因此,努力提高資金的管理和運作能力,避免基金貶值風險,也就成了各級養老保險資金管理機構的一大重任。其基本要求是既要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又可以進行適當的投資組合,拓寬投資領域,還可以在保證安全性的前提下進行投資代理,以提高資金增值率。國家應該隨著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和成熟,逐步放鬆投資管制,建立養老基金進人資本市場所必須的基本組織結構和基礎設施,使養老基金通過股票市場和其他有價證券市場實現保值增值。
5.5加強對農民參保意識宣傳
由於中國地廣人多,有的地區的農村養老保險意識不強,只有政府和群眾雙方相互配合,才能把社會養老保障工作做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意味著農民必須從傳統保障意識轉化為現代保障意識,意味著農民的心理、生活習慣及價值取向等方面都要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廣泛而深入的宣傳、促成這種觀念被更多的農村人民接受。要提高各級領導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地宣傳農村新型社會保障的意義,實現群眾的廣泛參與。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有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的使廣大的農村朋友參入進來,才能促進這項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❸ 如何促進健康養老
1、舒心養老,注意健康和飲食
辛辛苦苦了大半輩子,老了,應該著眼於放鬆和舒心,在養老方式選擇上,仍應以居家養老為主,畢竟在熟悉的環境、和諧的關系裡面生活,會令人感到愉快。如果換到新環境,面對模式的老人,難免會感到孤獨和不安。
在生活方面,首要的是注意身體健康。平時有空的時候做適量運動,身體不是很佳的也要多走動,畢竟運動是治療一切傷病的良葯。運動方式可以選擇慢跑、打太極拳、廣場舞等,以舒緩為主,不宜過於激烈,以免造成身體受傷和其他風險。
其次要保證心理健康。老了就不要糾結於名利、錢財、關系,在社會交往和家庭關系中應以平淡心態看待,少執著、少爭辯,保持心情舒暢。多讀書寫作,保持內心安定;多參加和朋友或其他老年人聊天、下棋等活動,讓精神充盈。
在飲食方面,應以清淡食物為主,少吃過葷或刺激性食物,另外宜戒煙戒酒,杜絕熬夜等不良習慣,維持一個良好的身體狀態。
2、快樂養老,預留一部分積蓄
常言道:「久病無孝子,久貧無賢妻」話雖然刺耳,但反映了社會無情的現實。在即將進入老年的時候,一定要預留一定的積蓄,以防不時所需。
社會壓力大,兒女都很忙,他們要為生活和家庭奔波,也許沒多少時間照顧老人,作為老人應給予充分的理解。所以自己能做的事盡量自己完成,能不給他們麻煩的盡量不麻煩他們。
有一定的儲蓄,可以偶爾和老伴出去旅行,領略祖國山川大海的美景;或請個保姆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讓生活過得從容。在生活出現意外的時候,有一定的資金保障,能從容應對。
至於投資方面,不宜強求,應以銀行儲蓄或養老基金為主,畢竟現在針對老年人的詐騙手段較多,一不注意容易上當受騙。
3、積極養老,發揮余熱老有所為
老年人只是一個年齡的劃分,是人生的一個階段,所以不宜過於悲觀和頹廢。
從目前中國人的平均壽命來看,從退休開始,有接近20年的時光,應該在積極樂觀中度過。
國家提倡老年人發揮余熱,多為社會做貢獻,故此老年人退休後應多利用自己的經驗為國家服務,這不僅能引導全社會增強接納、尊重、幫助老年人的關愛意識,而且能培養老年人自立、自尊、自強和自愛。
❹ 完善養老保險體系有哪些重大措施
增加參保人數,擴大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
以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先保後征。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進一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為全社會的老年人提供穩定、安樂的老年生活保障。
調整養老保險繳費率,增加征繳力度
當前我國的養老保險繳費率設置很不合理,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沉重的負擔。部分企業為了減輕財務負擔,通過各種手段逃避養老保險的繳納。這就給我國的養老保險管理帶來了混亂,既不利於員工的養老保險,也不利於企業的發展,給國家的管理工作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國家設置合理的養老保險繳費率,讓企業能夠主動承擔員工的養老保險義務;同時,國家相關部門還需要增加對養老保險的征繳力度,改善對養老保險的管理,保證所有的企業都按照相關規定為員工定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
推行彈性退休,發揮老年人的作用
老年人是社會的一筆巨大的財富,而我國剛性的退休制度卻讓老年人成為社會發展的一項沉重的負擔。部分學者和研究人員呼籲在我國開始試點推行彈性退休制度,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老年人延長工作期限。這一方面可以發揮老年人在知識、經驗等方面的特長,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另一方面,可以為老年人提供可靠的收入來源,減輕社會的養老保險的負擔,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延緩我國未富先老局面。
❺ 分析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與問題如何才能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
養老基金的籌資范圍窄
就我國人口結構而言,我國已經邁入了老齡化社會,為了能夠使老齡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當務之急是如何籌集到更多的養老資金。盡管早在1991年《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文件中確定的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資金來源多渠道的養老保障體系,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籌資面依然狹窄,主要來源是國家預算和企業營業外列支的生產性收益。並且,國家並不鼓勵人民多存養老金,而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國則鼓勵多存養老金,為國家財政減輕負擔。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加重,如果不採取措施,我國財政負擔會越來越重。
行政管理體制與養老金制度不相匹配
首先,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較低,主要原因是我國對養老保險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屬地化管理,即市(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必然成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選目標。省級政府的統籌目標是綜合平衡全省各市(縣)、各行業部門之間的利益,所以便出現了省級養老保險機構與市(縣)級養老保險機構利益的沖突,使得省級統籌難,全國統籌難,全國高度統籌更是難上加難。2011年7月1日,國務院啟動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目標是覆蓋全國60%的地區,至2012年的時候覆蓋全國。很明顯,在「量」上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將是完美的蛻變,但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這種分級行政管理體制使得省級統籌、全國統籌難以實現「質」的飛躍。
其次,由於徵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門負責,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員的浪費。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制定、費用收繳、投資運作、監管查處都是由社保部門負責。社保局通過單獨組織一批專業人士對企業進行財務核算、監控企業員工工資,通過專業征管軟體對各個企業進行調查、稽核、收繳。這一過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額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當作行政費用浪費掉了。與我國相比較,在智利、新加坡、美國等國家對養老金的徵收都是由稅務部門操作,獨立的政府或者私營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最後統一由社保部門負責養老保險金的支出及政策標準的制定。
雙軌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現象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制度在設計與運行上大相徑庭,出現了雙軌制現象。20世紀90年代,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初步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即當代人養老費用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社會統籌即代際轉移支付,另一部分由當代人工資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儲蓄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仍保持著現收現付制模式,即用年輕在職一代人的收入來支付當代退休人員的養老費用(代際轉移)。由於制度的不統一,雙軌制也造成了在城鎮企事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兩部分人員在參保義務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發了社會矛盾。更有專家表示,社會保險的雙軌制是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養老保險基金違規挪用現象嚴重
企業繳納的20%的養老金納入社會統籌賬戶中,而養老基金的徵收、支出、管理監督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這不免會出現「左手監管右手」的現象。統籌賬戶中的社會養老基金在被使用時,各省各市沒有任何的披露,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不會匯報基金的投資用途、投資回報率,造成了基金違規挪用現象愈演愈烈,進而將影響擴散到全國。這種缺乏制約與監管的管理體制使得養老保險基金最終可能成為沉沒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資回報。我國人口基數很大,在老齡化社會來臨的情況下,這種違規挪用保險基金的行為會給國家財政帶來沉重的打擊。
養老金的收益性較低
從遼寧省做實個人賬戶的實踐結果來看,我國養老金投資於銀行協議借款和國債的投資回報率低於2.5%,遠遠低於我國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養老基金的低收益難以支撐我國老齡人口的正常生活。以美國為例,美國養老基金與資本市場對接,養老金成為美國資本市場上三大主要機構投資者之一。美國逐漸科學地協調養老金的安全性與收益性,運用投資組合,分散風險,在風險一定(盡量低風險)的情況下,實現養老基金投資高收益。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的養老金投資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脹因素後)。在中國對養老基金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我們應借鑒美國的養老保險體制,以部分積累制為根本,實現與資本市場相結合的模式。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該法於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十二五」規劃,基本養老保險有望在五年內實現全國統籌。在我國養老金體制實現由市(縣)統籌到省級統籌,最終達到全國統籌的過程中,我們也看到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以上種種問題,我國養老保險體制的改革必然會形成一種趨勢,因此我們應探索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社會養老保險體制。
養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結合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回答委員詢問時表示,現在的養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五險一金」已佔到工資總額的40%至50%。他透露,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有關文件近期將印發,並將進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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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人口老齡化的中國如何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解決中國老齡化問題的舉措和方法:
(一)發展我國經濟,促進就業,增強經濟承受能力
走經濟發展的道路是國家強盛的根本,也是解決我國人口老齡化帶來問題的基礎。加快經濟的發展,增強經濟承受能力,為養老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經濟發展不但帶來了大量資金解決沒錢花的問題,同時產生跟多的就業機會,促進社會的協調發展,提高經濟的承受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老齡化社會帶來的各方面影響。
(二)積極有效的發展老齡產業
結合我國的實際,最大限度的發展老齡產業,發展適合我國的老齡產業,以市場機制帶動老齡產業發展,以老齡產業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同時努力降低為老服務產業發展成本,並擴大老齡工作社會化服務隊伍。
(三)根據我國國情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體制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們可以建立並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一個有生命力的體制,例如參考荷蘭的經驗,在城鄉建立覆蓋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然後把這項制度與基礎養老金制度相結合,由國家通過稅收來建立覆蓋全民的基礎養老金,它提供的保障水平相當於最低收入保障。這種制度可以很大程度的解決老年人的生活問題,屬於一種半自給自足的養老體制,國家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金,國民可以通過年輕時的工作所得的一部分用於年老時的所用。我國從事農業的農民較多,沒有固定的工作和經濟來源,因此設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爭取最大范疇的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
(四)嚴格法制化措施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有效運行
目前針對養老等社會保障資金運行等方面,我國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文件,我國在社會保障的法制化方面已經初步形成,但仍存在著層次不高、適用范圍窄、保障措施少等問題,這將影響到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因此應通過進一步加強立法、執法和設立獨立的監管機構來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監管,提高其運行的安全性,嚴格的法制化管理是實現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前提。
總之,中國已經正式步入老齡化社會,且具有老齡化發展速度快、基數大等特性。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源自近年來我國經濟與衛生事業的良好發展,進一步提高了嬰兒的出生存活率和國民的平均壽命。因此,應對我國老齡化社會問題,應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必須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體制,積極發展老齡產業,從根本上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使老年人能夠快樂的安度晚年。
參考鏈接:中國老齡化社會問題及應對措施_網路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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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如何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公平、效率與社會保障制度密切相關。公平是社會保障的本質和核心,社會保障制度從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濟、保障公平的固有特性。效率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物質保證,效率的任何下降,都會造成或加重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困難。過分追求公平特別是高保障水平的公平,會導致嚴重的負面效果:一方面,人們逐漸形成依附社會保障的惰性,寧願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願從事體力勞動;另一方面,因社會保障支付水平過高,國家財政負擔日益加重,政府只能通過高稅收來彌補社會保障赤字,導致資本和技術外流,抑制經濟發展。超越經濟發展水平的社會保障制度即使公平,也難以長期有效地實施。但是,如果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視公平,財富分配的極大不公則可能引發社會動盪,經濟發展也會面臨動力不足的問題。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既要堅持公平,也要體現效率,尋求公平與效率的統一。
從理論上說,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既考慮經濟效率,不降低勞動者的積極性,也要保證分配的公平,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從社會保障實踐看,不同的社會保障模式是不同國家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國情或文化傳統,對公平與效率之間的不同組合進行選擇的結果。當前,大多數國家進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正是從調整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出發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已逐漸成為各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指導原則。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收入再分配手段,事關廣大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和積極性的發揮。建設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考慮增進公平與提高效率的有機結合。
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逐步建立覆蓋城鄉所有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體系。從發達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看,社會保障最初只覆蓋工業工人,隨後依次逐漸擴展到商業和第三產業的勞動者、公務人員和農業工人、個體勞動者和小業主,甚至工薪勞動者的配偶。擴大社會保障范圍,使之逐步覆蓋城鄉所有勞動者,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長期奮斗目標,也是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
合理確定支付水平,使社會保障水平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根據我國人口眾多、年齡結構老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較低、未來社會保障負擔沉重的現實情況,再考慮到國家層面上的社會保障資源嚴重不足,社會保障具有剛性、經濟不景氣時社會保障支出反而會急劇增長,因此,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的時候,支付起點應相對低一些,社會保障制度的受益者從整體上只能享受低層次的社會保障水平。低保障、廣覆蓋應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項長期政策選擇。
針對國民保障需求的多元化,建立多樣化的社會保障模式。社會保障在不同時期、不同文化、不同經濟條件和不同制度的國家中表現為不同的模式。我國應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注重結合自己的國力與國情,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模式。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決定了國家建立的基本保障制度只能起到基礎性作用,解決國民在遇到收入風險時的基本生活問題,尚無法滿足人們多元化的需求。這樣,補充保險或政府鼓勵的基本保障以外的其他保障選擇就顯得十分重要。建立多樣化的社會保障模式,一是能滿足不同個體和家庭對社會保障的不同需要,有助於在堅持公平的基礎上促進效率的提高;二是有利於解決低保障、廣覆蓋所造成的公平有餘而保障不足以及可能存在的效率損失問題。多樣化的社會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會救助體系和包括國家強制的最低水平的社會保險、由繳費決定或自願購買的補充保險在內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構成。
擴大籌資渠道,實現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多元化。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以往主要採用現收現付制。這種模式既不公平,也不能籌集到足夠的基金以備未來之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均壽命延長,老齡化社會到來,人們對生活質量和健康質量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要求社會保障既能體現自己養活自己的原則,又能夠籌集到足夠的資金以備將來使用。這就要求實行多樣化的籌資模式,即實行以部分積累制為主體,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並存,個人賬戶制、捐贈、發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願者服務等形式相結合的多種來源渠道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
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形成法治化、規范化、高效化的社會保障運行管理體制。依法辦事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運行、管理只有以法律為依據,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發展。
❽ 如何完善我國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體系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突出,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任務緊迫。中央高度重視養老服務事業,老齡人口在消費、就業、投資等方面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拉動作用,老齡人口紅利有待充分釋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立法。養老領域的政策、法規事關民生發展全局,直接影響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和公共服務,對完善國家治理至關重要。建議進一步完善養老法規體系,建立養老金長期精算平衡模型,合理在同代間、代際間進行收入、財富再分配。推進企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擴大年金個稅遞延優惠力度,出台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出台養老服務產業的行業標准和規范,明確准入門檻和產品標准。健全監管機制、老年人維權機制,切實加強養老服務業在質量、安全、價格等方面的行業監管和制度建設,保障老年人權益、關注老年人需求。推動各地方政府制定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細化財政、金融、土地、稅收、人才及服務模式等方面的落地措施。
放寬行業准入,引進民資、外資等社會力量。鼓勵、規范引導民資、外資等各種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放開外商投資准入,積極引入港澳及國際上先進國家養老服務的經驗、資金、機構等,鼓勵港澳養老服務機構在境內開展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醫療保險(放心保)、老年護理保險、年金資產管理、老年房產養老基金等養老金融,改善養老資產結構,提升老齡人口投資能力。加大對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規范服務。加快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完善養老土地供應政策。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的社會養老床位數約為25張,到2020年實現35~40張,這將帶來大量養老用地需求。
整合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養結合。醫療、保健、護理、心靈慰藉是老年人最為直接的需求。建議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在葯品、醫療器械、護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領域,促進醫養結合。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資金、養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專業優勢,鼓勵保險機構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積極探索醫養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國有保險企業深化改革,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把民資等各種社會力量引入養老、醫療領域,推動健康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擴大農村養老服務網路,提升農村保障覆蓋率。加大農村互助幸福院、五保供養、老年日間看護中心、老年活動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及機構的發展力度並擴大覆蓋范圍。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婦女關愛服務體系。目前農村居民養老金替代率遠低於城鎮職工,建議通過財政補貼、社會公益等提高養老金、五保供養標准。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通過給予養老護理從業人員補貼等方式,提升老年護理服務質量。
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釋放老齡人口紅利。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老齡人口就業等方面。建議支持推動相關產業聚焦老年人市場,促進「銀發」產業大發展。加快優化產業結構,通過提升老齡人口消費能力、投資能力、就業能力,發揮老齡人口就業、消費對經濟和社會的拉動作用,釋放老齡人口紅利。大力發展養老社區、日間看護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等,實現老有所養。大力發展老年人居家護理、精神護理等老齡人口醫療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看護、保健設施、心靈健康等服務,實現老有所醫。大力發展老年人社交、體育健身、旅遊等老年文化產業,實現老有所樂。規范發展殯葬、墓地等行業,加強監管,實現老有所歸。鼓勵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再就業,提高老齡人口就業能力和消費能力,實現老有所為。大力發展老年人健康管理、醫療信息化等互聯網養老產業,實現「智慧養老」。
❾ 農民的社會養老標准並不健全,如何改善農民社會養老保障
人口老齡化是人類社會面臨的人口發展的普遍趨勢。進入現代社會後,通過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預期壽命的延長。老齡化現象也會出現。城鎮居民可以從國家獲得部分養老金,並自行支付部分養老金,而國家完全負責系統內人員的養老金,他們可以從國家財政中獲得有效的支持。除了依靠自己的外,農民還只能依靠自己的孩子來獲得養老金。不同的身份導致不同的保證,這對農民不公平,甚至違背憲法的初衷。農民的社會養老標准並不健全,嚴重影響農村老年人的生活,我們應該通過以下方面來改善農民社會養老保障。
最後,根據其特點,有必要設計更方便,靈活,可行的方式來調動參加保險的積極性,而其他靈活就業的農民工仍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