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影响,调整养老金,当然会对企业退休人员产生极大的影响,国家调整养老金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水平
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何时出台
调整的具体方案还要等待各省市自治区公布。估计在4月底5月初出台,6月底前完成调整。
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提出养老金将上涨6.5%左右,实现了十二连增,但这是自2005年以来养老金第一次涨幅低于10%。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里讲的比较原则,预算报告里稍微讲的具体一点。
第十二次连续调整,叫十二连调,也是本届政府连续第四次调整,这就反映了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体现这么一个原则,就是财政收入增长虽然放缓,但是该给群众办的实事,一件也不能少。
本次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首次实现统筹安排。政府工作报告里讲的是退休人员,不是像以往的报告里讲的企业退休人员,预算报告里讲的更明确一点,就是包括企业的,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这个过去是没有的,十二连调包括了机关事业人员,这是去年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之后的一个新的进展。过去是双轨制,现在并轨了,基本制度并轨了,待遇调整的政策也是遵循同一规则,统筹安排。
③ 养老金补发是什么意思
Q:养老金补发是什么意思?
所谓养老金补发,指养老金未能如时发放,延迟一段时间才能落实发放的情形。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往往会出现补发的情形。补发的背景有多种可能性,目前主要有本年度上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的补发,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差额的补发,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差额的补发,职业年金的补发,教师和公务员待遇差额的补发,退休人员没及时做生存认证,完成补认证后养老金的补发,落实 历史 遗留问题的其他情形等。下面将逐一予以说明。
1、本年度上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的补发退休时计算养老金所采用的参数中有一项重要数据----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绝大多数地区的数据都要到5-6月,6-7月才公布,那么本年度在公布这一数据之前(主要是上半年)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怎样计算发放呢?大多数地区都会暂时采用上上年度的数据计算,然后在公布这一数据之后,再补发差额。
个别地区还有另外的做法,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在没公布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前,一律不发。什么时候公布,什么时候再一次性补发之前所有应发未发的养老金。第二种,按预估社平工资发放养老金,这样做的地区就是黑龙江,会在每年11-12月,根据统计部门现有的相关数据,预估本年度的社平工资,按这个标准发放下一年度的养老金,收缴社保费用,就不存在补发社平工资差额的问题。但黑龙江的部分地区由于养老金入不敷出,需要等待中央财政调拨资金补贴,并不能按时发放养老金,还是会存在延迟发放,或补发的现象。第三种是到7月份再按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计发养老金,这样做的地区有广东和江苏,就不存在补发1-6月差额的问题。并且1-6月退休的人,也可以参加本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
2、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差额的补发自2005年起,每年国家都会给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按相关工作流程走下来,早的地区5-6月份能够发放(如上海),大多数地区要到7月份才能落实发放,个别几个地区8-9月份才能落实发放(云南内蒙等地)。落实前暂时按上一年度的养老金标准发放,落实时再补发差额。
3、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差额及职业年金的补发2014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日子。此前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人属于中人。中人养老金的发放宗旨是保底限高,有10年的过渡期。即按新旧两种办法计算,并进行比较,如果新办法低于老办法,按老办法发放,如果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用每年补发10%,10年过渡期的办法进行发放。但由于当时补发的几项计算参数没有理顺,如个人账户记账率、各地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指数等,所以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结合老办法预发养老金,差额在理顺参数后才能补发。目前只有少数地区完全理顺并落实了,大部分地区还在梳理中。中人的养老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相对多些,很多人都存在10年补发之说。还有一些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也没有理顺,也存在补发问题。
4、教师和公务员待遇差额的补发近年来,国家政策不断向教师倾斜。官方的声音是要确保教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因此就出现了教师和公务员待遇差额的补发情形,也涉及到了一小部分最近几年事业单位编制的退休教师的差额补发工作,具体要看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
5、退休人员没及时做生存认证,完成补认证后养老金的补发为避免已经死亡的退休职工的亲友冒领养老金,绝大部分地区会定期对退休人员做生存认证,证明本人还活着。人还活着,没按规定时间完成认证的,会暂时停发养老金,等完成补认证后,再补发养老金。
6、落实 历史 遗留问题的其他情形有些地区在落实退休人员 历史 遗留问题时,也有可能出现其他补发情形。如民办教师待遇没能按政策及时落实的维权情形、老革命养老金待遇的落实等。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个人理解,养老金补发大概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办理退休手续延迟补发 。比如你按照法定的退休年龄应该是12月30日达到退休年龄,你从12月1日开始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那么退休工资就要从次年1月30日开始领取,但由于社保部门工作量大,到2月30月才办完退休手续,所以属于1月30日应该发的退休工资,到3月发退休金时一次性给你发两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的属于补发1月份的退休工资。
第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给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 最近10多年来,国家连续给退休人员涨养老金。但由于养老金调整是个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一般都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调整到位,那么有可能在八月分发退休金时,将一到七月上涨的退休金一次性补发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上。
第三,退休金外的补发。 比如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地方政府规定对属于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每年固定给予退休人员发一定的年终红包,比如在职公务员年终发3万奖金,也给退休的公务员发几千红包。还有的国有企业也会在年终给本单位退休人员发部分慰问金,钱通过社保部门来发放。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有的大企业的退休人员有,大部分企业的退休人员没有,这是退休金外的补发。
总之,不管那种形式的补发,对退休人员都是一个利好,越多越好,哈哈!
养老金补发,从字面意义上讲,就是原先的养老金没有足额发放,现在将养老金的差额发放进去。
养老金的补发情况有很多种,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种,计算退休待遇使用的 社会 平均工资调整。像北京、青岛等全国很多地区,都是从当年的1月1日使用退休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的。但是这个退休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一般都是次年的五六月份才发布。因此,就会出现1到5月份退休,暂时先按照上上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使用,计算临时性养老金。等待新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发布后,再对之前几个月份少发的养老金进行补差。
解决这一方式的方案有两种,第一种是像黑龙江一样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在上一年度就预估一个下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或者 社会 平均工资。第二种是像江苏跟广东一样,从7月1日开始使用新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到次年的6月30日止。
第二种,是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国家每年会根据经济 社会 发展情况、平均工资情况和物价变动情况调整养老金的。可是国家最近几年调整养老金,一般是在三四月份发布养老金调整的通知。相应的调整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真正等待公布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需要等到七八月份,一般在七八月份,相应的养老金差额才会补发到手。
第三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前前后后补发了好几次了。由于一开始相应的公式因素并不完善,尤其是退休待遇老办法,需要知道工资增长率才能够计算。2016年的工资增长率是2017年6月份才发布的,再加上相应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也是同时发布。这样才能够计算老办法退休待遇。由于各地逐步落实,也需要时间,有些人2018年才收到理顺后的养老金补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也是需要按照 社会 平均工资计算新办法待遇的。因此,上半年退休也会产生养老金重新补发的情况。
我们的2018年老办法退休工资增长率是3%,是10月份左右才公布的,这样在10月份左右又会出现一次养老金重新计发调整。
一些地方职业年金还没有理顺,理顺的时候对职业年金进行补发。
另外,还有几类特殊情况。比如系统错误,导致养老金没有发放成功;退休的时候少算了工龄,导致核实档案后重新补交社保,重新计算退休待遇。
其实,养老金补发就是之前欠的养老金补发,说起来很简单,但是计算起来很麻烦。
养老金补发通常来说只有4种情况:1、每年的养老金调整补发;2、社平工资调整的养老金补发;3、养老个账利率调整补发养老金;4、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补发。
1、当年养老金调整补发每年的养老金调整已成不变的定律。 每年的3、4月份 就会出台养老金调整方案, 对去年12月31日之前已退休的退休人员上涨养老金。
具体发放到位要一定的时间,但不管什么时候开始发放,都要求从1月开始补发。
2、社平工资调整补发
我们养老金计算与 当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 历年的社平工资、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有关。统计局大概在每年的6月份才会公布上一年的社平工资。
因此,对 当年1月至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出来之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所使用的社平工资为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资。
等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出来后,社保中心就会重新按照新的社平工资核算养老金,并 自领取养老金当月开始给予补发差额部分。
3、养老个账利率调整补发
部分退休人员因人社部记账利率调整,养老个人账户金额提高,社保中心针对这部分人群重新计算养老待遇里的个账部分,并 补发其自领取养老金开始的个账待遇差额。
4、中人养老金补发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中,将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
他们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而是实行与个人缴费挂钩的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强制建立职业年金。
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 ”这几年一直领取到的是一定标准的预发养老金,迟迟无法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退休金,无法领取到真正的退休金。
目前福建省根据人社部和省厅部署要求,已开始进行待遇重算,需补发的也会陆续发放到位。
大家好,我是保叔,更多社保问题,私信找保叔,保叔免费给大家解答。
在这个时间段提到的养老金补发正常指的是“中人”的养老金补发。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中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这部分群体统称为“中人”。 为保证退休后“中人”的待遇不会有太大变化 ,国家设立了10年过渡期,即从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这个期间退休的人员, 其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
但是因为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涉及到的 个人账户记账率 等参数需由国家统一下发,这些参数2017年下半年才下发到各省,然后各省根据这些参数再编制验证其他重要参数,如视同缴费指数等。因此,在各省确定自己的新办法前,“中人”们领取的都是按照2014年9月工资结合老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算出的预发养老金, 而这个金额正常比新办法计算出来的会更低,所以需要补发。
从2018年开始,陆续已经有多个省份已经将“中人”的养老金理顺, 并核算补发了待遇差额,其他省份比如江苏也明确在春节前要补发一部分人员的养老金。
当然,如果是 每年7、8月份提到的养老金补发 ,则一般指的是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后,补发当年之前月份的调整金额。
目前的养老金补发有三层含义,也就是有三种情况——1、养老金调整补发2、技术性补发3、中人养老金补发。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养老金补发是什么意思呢?
养老金补发主要有三层意思,分别针对不同的情况。
1、当年养老金调整补发。每年养老金都会进行调整,也就是进行上涨,在养老金上涨后,养老金就会在某一个月份补发前几个月的上涨养老金。
因为养老金上调的全国通知,一般是在三四月份的时候下发,2019年是在3月20号下发的,然后各地会制定本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在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会尽快落地实施,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手里。
也就是说,养老金的调整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比如,今年多数地方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在六七月份的时候发布的,而养老金都是从每年的1月1号起上涨,所以在上调养老金的时候会补发前几个月的养老金。
比如,如果你所在省份养老金是在七月份进行调整,那么就会补发1到6月份的增加的养老金。
2、下半年养老金技术性补发这是针对于上半年退休的退休人员来说的,等上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公布之后,他们的养老金在下半年会迎来一次重新核算和补发。
这是由于技术性原因导致的,因为上半年退休的话,由于上年度的 社会 平均工资还没公布,所以,养老金计算是按照前年的平均工资,由于前年的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的平均工资,所以,养老金待遇会少一些。
因此,等到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公布之后,这个时间一般是在年中的时候公布,所以这些上半年退休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会在下半年迎来一次重新核算,也就是一次技术性的补发。
3、中人养老金的补发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说,也存在着养老金补发一说。
所谓中人,也就是2014年9月30号之前工作,2014年10月1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中人目前领的还是预发性养老金,这是由于对于中人设置了十年的过渡期政策,如果新办法的养老金待遇更高,那么,第一年补发高初养老金的10%,第二年补发20%,以次类推,知道2024年补发100%。
这些年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只有江苏无锡等地补发了养老金。
不过最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有提速的迹象,因为包括福建、江苏等省份在内的多个城市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工作。
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养老金补发是什么意思?
所谓养老金补发就是本来这个养老金就是某些退休人员自己的,由于某种原因延迟了发放,后来如数发回给了退休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养老金补发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每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都是从1月份起开始执行。由于程序上的原因,这个养老金上调的文件国家层面要三四月份下发,然后是地方制定养老金上调细则、上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到正式开始发放时往往巳经到了当年的七、八月份。于是,就要从1月份起按照既定的标准给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补发。
二、在养老金的计算中要釆用退休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这个数据。这个社平工资一般要到每年的六七月才能公布。这样一来,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在计算养老金时便要釆用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来暂时计算养老金,等到下半年新的社平工资公布以后,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再重新对前几个月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核算。并根据每个退休人员的实际养老金差额如数进行补发。
三、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由于计算“中人"养老金的各种参数没有公布,自养老金并轨以后陆续退休的“中人"一直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在计算预发养老金。当中人养老金的正式待遇兑现后,再按照各人的正式养老金标准从退休的次月起如数进行补发。
总之吧,只要是退休人员该得的养老金,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延迟发放,国家都会如数进行补发,绝不会让每个人吃亏的!
楼主您好,养老金补发实际上就是之前已经得到这个养老金,没有及时的给你发放到位,而以补发的形式给您发放。
这种情况一般出自。退休以后没有及时的发放你的退休金待遇而拖延了几个月,然后就会给你补发你的养老金待遇。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的就是我们国家每年养老金上调。因为这个养老金的上调是从每年1月份开始的,但是真正上调下发的时间是大概是在6月份以后,所以说在此之前1到6月份的工资就要一次性补发到位,所以说就形成了一个养老金补发的工作。
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养老金每年都是在上调的,所以说每年的下半年,都会补发上半年的一个上调工资待遇。因为本身这个养老金是你应当所得的,只不过国家在计算养老金上调的时候,它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这个时间上就拖延了一段时间,那么就形成了一个补发!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养老金补发 :因为国家每年会给退休人员涨一次养老金,但是一般在3月份开两会时才会确定上涨比例,7月份才会开始发放,因为上调退休金是按照年度来调整的,所以在7月份领工资时,国家会把当年(1月—6月)上涨的部分金额累计一次性补发给退休人员,7月份开始就会按照新调整后的金额标准按月发放了,一次性补发养老金的过程被称为养老金补发。
楼主提出的养老金补发指的是退休人员的 社会 养老保险金补发。由于我国的 社会 保险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处在一个改革、完善、调整、试点、统一的时间点上。为了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缩小差异,体现 社会 进步,公平与和谐。出现养老金补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个人总结归纳,退休养老金补发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1、由于2014年 社会 保险制度改革出现的退休养老金补发。
2、国家决定调增退休人员工资出现的养老金补发。
3、由于本年度调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和 社会 平均工资上升幅度不均衡,造成新老退休人员养老金差异而出现的养老金补发。
4、每年新增的退休人员由于等待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统计结果而出现的养老金补发。希望能帮到你。如有需要请加关注。
④ 个人养老金制度施行,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个人来说,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意味着有更多的养老金储备选择,也可以规避养老金不足的风险和体验更多养老生活方式。
社保养老金提供的是一份基础的养老物质保障,但要提高养老生活水平,体验不同养老方式,我们还需要通过个人银行储蓄养老,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养老支柱的配置。
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到的是各类储蓄理财相关的养老产品,比如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这些都需要耗费大量当下收入现金流或者长期的现金流强制储蓄,会影响你的财务现状,一定要量力而行。
普通家庭社保养老优先,做好基础医疗保障规划,有足够的经济余力,负债不高的家庭,我们才考虑第三养老支柱体系的构建,为退休养老生活做更充足准备。
⑤ 人死后也能领十几个月的退休金,合理吗
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之说。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发的是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而不是退休金。希望题主不要误解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存在合不合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怃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由于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由地方自行制订补助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更高,其他地区的补助标准可能会更低些,但各个地方都有。
以中部地区江西省为例: 当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每个人可以补助丧葬费5000元。怃恤补助这一块单位性质不同,补助的标准也不同。公务员退休人员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24个月的怃恤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12个月的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8个月的抚恤金。
具体领取流程为:
当退休老人去世后,其遗属(法定继承人)要在1个月内带上死者的火化证丶身份证、户口簿丶社保卡和遗属的身份证明到统筹地社保部门去报告和申请。社保部门接到报告后,会首先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核丶结算和资金拔付。如果一切顺利,可在7~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楼主您好,人死后也能够领取十几个月的养老金,合理吗?其实严格来说,人死后并不能够再领养老金了,只不过就是人去世以后如果是正常参加社保的状态,那么还有一笔增长金和抚恤金待遇的领取,这两笔费用加在一起,那么折合成每个月的退休金,大概也就是在十几个月左右,所以说是这样的一种理解,当然如果说你的个人账户余额还没有领取完成的话,甚至个人账户余额的这个钱都是可以完全的,全额继承。
所以说这个是完全合理的,这也是给予一些没能够正常享受更多年养老金的人群一种激励和信心,我认为这样的方式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我们想想看,如果说你的退休金,假设你还没有领取两三年可能人就已经过世,那么这种情况下势必会造成很多参保群体经济上的很大损失,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下,那么首先我们是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的余额就可以挽回一定的损失。
其次就可以享受这个丧葬费期间,当然这个丧葬费酋老人来说都可以获得那么具体的标准,每个省和每个省是不一样的,有些省可能领取24个月左右,有些人可能领取12个月,那么标准是不一样的,大致下来可能也就是几万块钱,折合下来的话也就是十几个月的退休金是这样的一个标准,所以说能够获得这样的一笔补偿费用,对于去世的家属来讲也算是从心理上给予了一些些许的安慰。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待遇。这部分待遇全国各地并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也不一样,差距还是非常悬殊的。
社会 保险法第17条规定:
说明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属于法定的待遇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的设立,源自于50年代的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我国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开创性地设立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丧葬抚恤、职工福利等等各类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中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实际上就是抚恤金。现在山东、上海等地实际上仍然沿用救济费这一名号。
实际上我国的退休制度建立,是根据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设立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叫做退职养老。另外,我们国家1958年还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将退休和退职分开了。退职主要是达不到退休年龄的一类职工。
《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退休制度的这里面,就提到了亲属抚恤费的说法。
不过,有关标准变成了退休费总额的2~3个月和退休费总额的6~9个月,具有了浮动性。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待遇差距。 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一般是按照各地规定执行。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有统一的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病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是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是两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加上4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退休人员中, 宁夏自治区 丧葬费标准是三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2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
贵州省, 丧葬补助费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个月为标准,抚恤金是20个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
山东省 丧葬补助费是只有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是10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
福建省 是两个月的全省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为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是五倍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
浙江省 是4000元的丧葬补助费,1万到25,000元的抚恤金。
上海市 丧葬补助费是二个月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是6~12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另外2010年1月1日以后还会加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可以说,相关的待遇标准都有其固定的 历史 渊源,相信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逐渐并轨,有关的抚恤待遇确实会逐渐的一致的。
不是什么样的人死了都能领十几个月的退休金,只有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才能领取(公务员40个月、事业人员20个月),退休的企业人员没有这样的待遇。为什么给死了的退休财政供人员加发20至40个月工资?原因是这些人是服务国家人员,加发20至40个月工资实际用于安葬费、安家费等,体现了国家对服务国家人员管到底,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这是国家规定,当然是合理的。
人死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其计算方法是根据生前退休待遇计算的,这只是一种计算方法,并不是死了之后也领取退休养老金。
为什么说这种方法是合理的呢?因为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人员,国家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已经考虑了这部分费用,也就是说,他领到的这部分资金仍然是他退休金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在过世之后发放。
养老金是职工个人和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的兑现,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权利,并不是施舍和或福利,根据合同领取自己所得的待遇,这没有什么不合理。
人死之后,还有一些身后事需要处理,比如安葬需要费用,自己的亲属也需要进行抚恤,尤其是上有老人或者下有未成年子女的,这些钱可以帮助他们度过失去亲人的暂时难关。
所谓领取十几个月的退休金,这只是计算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一种方法,不同地方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按照月度养老金计算,比如发放20个月,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额度,比如2万元。
这并不是说人去世后还发放养老金,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骗取养老金的情况,老人去世后不向单位汇报,结果单位没有减员,仍然照常领取养老金,后来人社部们检查才发现,这种情况当然就不合理了,多领的养老金需要追回,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说的不合理,为什麽这钱分档次的相差太大了。
没有这种待遇的说不合理,有这种待遇的说很合理。
不合理
人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至死亡当月止。如果死后,家属仍领10个月退休金,属于"虚报冒领"行为,社保局发现不但如数追回,还要转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各地社保局要求退休人员每年至少一次"生存认证“,目的就是防止死亡人员家属继续领取死者退休金。"一条鱼腥了一锅汤",极少数的违法行为,搅得绝大多数去认证。
参保人员死亡都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数额和标准全国不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不一样。有的是基本离休费的40个月,有的是基本工资的20个月,10个月。黑龙江省从2011年7月起,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项相加共10000元。同样参保,有的40余万,有的就1万,差距悬殊,太不合理。
有人是否把领取抚恤金当退休金了,再说丧葬费和抚恤金一次性付给,不会一月一付的。
这又引发了退休后社保待遇的不同。不同职业身份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大部分是从社保部门领取的养老金,一部分领取的是退休金。这两种定义的不同,也造就了在去世之后,家属所能得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不同。
不论退休人的身份如何,丧葬费基本上标准相同,在当地社保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但各个省根据当地物价的不同,也有省与省之间的差别,但一般来说都足以覆盖在当地火化的相关费用。同时对于本地户籍的去世者,骨灰盒还可以免费寄存多年,这也算是对于去世者的一种福利。
针对抚恤金方面,差别就相对比较大了。因为退休的公务员领取的是退休工资,所以其抚恤金标准相对比较高,一般是其退休工资的24个月。而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现在变化比较大,各省也规定不同,有些是比照公务员标准而实行,有些是比照企业职工标准来实行。而企业退休职工。家属领取的抚恤金一般为养老金的6~8个月。
过去伟人说过,每个人去世之后,都是应该办一个追悼会的,纪念一下他们 社会 做过的贡献,为家庭做过的贡献。抚恤金是为了抚慰家属受到的伤痛,而丧葬费是为了安顿死者的。同时在人退休之后,其实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由于退休前岗位和单位的不同,导致。退休后的待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差别,同时在去世之后也有着很大的差别。这公平不公平,其实很难评定,但是看国家逐年在缩小退体后待遇的双轨制,未来全部由社保部门进行管理。说明这个问题也是被引发重视的。
但城市退休老人的去世有着丧葬费和抚恤金,那么农村老人的去世又有着哪些待遇呢?这可能会引发我们真正的思考。农村老人去世后,基本上都是由其家属负责后事,如果当地村委经济条件比较好,可能还有一些扶助措施,如果不好,那只能由其家属来承担了。
所以未来存在的两大改进措施:一方面是退休工资与养老金之间的合并统一,一方面是城市与农村老人待遇的相对公平。当这两件事真正完成之后,那么 社会 公平和和谐才能长久的建立起来。同样老有所养针对每个人都能实现了。
根据单位的财力,愿意给员工多少就给多少,与外人无关
⑥ 城乡居民养老并轨如何破解难题
城乡养老并轨的大方向是正确的,这是人们的一种普遍追求。不过,在这样的过程中,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到底应该如何消除人们,尤其是城镇居民对于养老制度的忧虑才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因为从现实看,农村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过就是每个月55元的基准,而无论如何并轨,至少不会比这样的基准会高。而具体环节上,个人缴纳到底如何推进下去,如何避免政策成为少数人的利益,这才是城乡养老并轨的解读方式,不仅关系到宏观,更是注重微观。如此以来,才能不让好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变味。
城乡养老并轨将有力破解老年贫困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7日 08:25
老年人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贫困性、生活质量低层次性以及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社会群体,亦是贫困人口中的“脆弱群体”。关注老年人,使老人获得有尊严的老年生活是彰显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马年伊始,一项关乎民生的改革便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两项制度的合并,意在解决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此举亦被看作是最大规模的一次福利制度并轨。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不仅在制度上体现了城乡居民的公平性,亦打破了城乡制度的二元差异。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统合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下一步应当开始‘啃’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这个硬骨头,为最终建立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
为什么选择城居保和新农保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的是多轨制:在城镇,主要有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在农村,主要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
这其中,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并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而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保障模式,即国家财政全包,这亦是最为诟病之处。
此前引发舆论热议的所谓“双轨制”,主要就是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不同:前者需要缴费,后者不需要缴费,完全由财政负担,这导致两个群体退休人员享受的待遇差距在日益加大。
胡继晔认为,此次之所以选择城居保和新农保进行合并,是因为这两种制度都比较新,制度性障碍不大。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在实践中以“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制度模式为基础,采取分档次定额缴费的方式,即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辅之以地方政府每年每人30元的缴费补贴;同时,中央政府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差额财政补贴,用于年满60周岁参保居民待遇的发放,为每人每月55元。
2011年,胡继晔曾到河南、重庆等地进行养老金监管立法的调研。他告诉记者,当地农民都对新农保试点政策赞誉有加,认为中央政府在取消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之后,又破天荒地由政府发放养老金,虽然只有每月55元,但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第一次直接发放到老年农民手中,其现实意义重大,是公共政策领域深得民心的标志性事件。
在新农保的基础上,2011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旨在将新农保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无保障居民纳入制度范围。
城居保的制度模式与新农保类似,但参加的城镇居民应缴纳养老保险的标准与新农保不同,主要是增加了600元至1000元5个档次。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3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187万人。
“应当说,新农保和城居保这几年的发展速度空前,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扩大最迅速的时期。”胡继晔说。
在此情况下,国务院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保持基本一致,应当说是水到渠成。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水到渠成
2011年国务院的城居保指导意见,已经预留了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的要求,为今天两个制度的“并轨”奠定了基础。
“城居保和新农保的合并,应该说给这两个群体带来的变化不大。”胡继晔说,如果说变化的话,可能最主要的就是对新农保的缴费者和受益人产生一些变化,城居保基本上没有变化。
原先二者缴费的数额不同:新农保最高500元,城居保最高1000元,因此,统一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缴费水平如何统一。
胡继晔认为,从“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出发,同时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可以将原先新农保的缴费标准调整到城居保的标准,即100元至1000元,相信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完全能够承担这样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未来这一标准还应当适时地进行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国祥担心的是,两项制度合并之后,钱从哪里出。
统一意味着保障的均等化,这涉及大中城市、东部城市和中小城市、西部地区互相统一的问题。
“地方政府显然不会很积极,而如果单纯靠中央政府的话,能不能承担得起仍然是个问题。”李国祥说。
对此,胡继晔的看法是,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支出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其次才是地方财政拿一部分,而集体组织配套的资金是微乎其微。这样一个融资条件和来源结构,对于地方财政来说造成不了太大的压力,合并操作上没有太大的难度。
事实上,在2011年城居保设立之时,一些省份就将其与新农保合二为一,作为一个制度来运行,已经提前合并操作。
来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15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公平、人群公平。
“除了前边说的筹资、缴费统一之外,为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未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形成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发行特种国债或者部分投资资本市场,以保证基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统一。”胡继晔说。
在待遇支付方面,目前新农保、城居保的基本待遇标准只有每月55元,全年只有660元,甚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从逻辑上来说,年轻时可以领取低保,年老之后在更需要国家扶助的时候却只能领取更少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无法体现社会进步的。”胡继晔说,因此,未来应当参照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
一项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
“此次国务院决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典型的普惠制公共政策,将对解决我国老年贫困问题起到重要作用。”胡继晔说。
所谓普惠,即普遍惠及,它既可以指惠及对象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也可以指施惠内容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老年人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贫困性、生活质量低层次性以及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社会群体,亦是贫困人口中的“脆弱群体”。
“他们因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很难甚至无法改变在收入上的弱势地位,极易陷入贫困状态,加之社会的快速变迁,如果没有足够的自我积累和可依靠的养老保障,贫困将不可避免地与老人相伴。”胡继晔说,关注老年人,使老人获得有尊严的老年生活是彰显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显示,中国有大约4600万左右的老年人口处于相对贫困化状态。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贫困问题都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功能不健全有很大关系。
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的剧烈变迁,家庭的养老功能的总趋势是在削弱家庭在照顾老年人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传统的养子防老越来越不可靠,子女与父母“两城分居”的情况不断增加,使得传统“孝道”观念慢慢消退,厌弃老人、歧视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增多,因此,防止老年贫困的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建立、健全。
针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普惠制的养老金将弥补其缺憾。
此外,从推进城镇化的角度来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减少农村人口流动的障碍。
“城镇化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如果能建立统一的保障制度,将有效减少农民工进城的障碍,更快更好地推进城镇化。”李国祥说。
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制图/李晓军
链接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突破2亿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在2013年底突破2亿。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和新农保合并后,将直接使1亿多的老年人受惠,其中90%以上都是新农保人员。在现行社会管理结构中,所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都是按照城乡身份分类管理的体制来设置。
目前,我国已有15个省份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建立了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十五个省份分别是: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北京市、重庆市、湖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法制日报)
⑦ 从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计发进展如何
楼主你好,所谓的退休中人一般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因为2014年10月份开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也就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被称之为是退休的中人了。
当然,这部分中人的退休金发放,他和之前老人的退休金发放的计算方式,是完全不一致的,因为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开始,那么实际上他的这个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就跟我们企业在职职工累积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几乎是一样的,但是,毕竟,退休的事业单位的老人所拿到的退休金要远远高于这个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待遇,所以,国家在当时就提出了,过渡性10年的一个补偿养老金的一个待遇。
那么时至今日,实际上有很多地区并没有将这个补偿性的养老金发放到位,所以说这就形成了事业单位中人和事业单位的老人,养老金的差距是很大的。但是既然有这样一个10年的过渡性的政策,虽然说很多地区没有将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到位,但并不意味着他永远不会发放到位,只不过具体的一个落实方案还没有下发,而且有些省份已经确定,慢慢的要给予补发,所以说,发放到位只是一个时间性的问题。
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始按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总额,如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按60%缴纳,如果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超出部分不缴纳。缴纳比例为单位20%,个人比例8%,缴纳从例下调后,单位16%,个人比例不变,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享受统一的记账利率,2019年记账利率为7.61。
除职工养老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纳基数为本人工资总额,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职业年金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享受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由于中国在新政策执行前参加工作,因此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会将新政策执行前的工龄计为视同缴纳年限,具体计算时包含: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
单位和个人缴费的职业年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计算方法参照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发完为止,本人身故时按遗产继承。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终,为新老政策的过渡期,过渡期按新老办法同时计算养老待遇,当新办法的养老金待遇(含职业年金)低于老办法时,按老办法执行,当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时,超出部分按年不同比例发放。
临界点(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就算是“中人”,这里说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自从这一天开始,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中人”在退休,可是,每一个人退休之后领取的养老金比在职时的打卡工资悬殊幅度都是相当的大,有的人少了1000多元,有的人少的更多。
这些“中人”们一问,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没有计算好呢,等到计算清楚之后,多退少补,一分钱不能少,放心吧!好啊!等吧,既然这样,哪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结果,从临界点之日起一直到现在,五年时间过去了,除了每一年4%~6%的幅度调整养老金之外,大部分的“中人”基本上和原来的养老金变化不大啊。这些人再一次询问相关人员,得到的回复还是没有算清楚。
这就怪了!为什么会这样慢呢?五年计算不清楚“中人”的养老金,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是不会计算,还是算不出来或者是根本就没有计算?连不是“中人”的人都感觉到不是那么对劲。各种各样的猜测都有,有的向好处猜,有的向不好处想。
事实上,从2018年开始就有好几个省份的个别地区宣布,要加快推进“中人”养老金的兑现速度,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好这个问题。结果呢,到现在为止,依然还有很多很多的地方没有弄清楚。
一些网友已经耐不住性子了。请看个别的网友说的:
还有很多的说法或者说是意见,反正就是认为,“中人”的养老金来得太慢了。
在这里,我相信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一定也是非常着急的。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计算清楚并且发放到位,这应该是这些工作人员的目的和出发点。
但是,我觉得,应该抓住问题的关键,拿出切实的措施,下大决心,锐意改革,突破难点,不是不能解决的。
是的,应该按时发放这些“中人”的养老金了,不然的话,退休的“中人”越来越多,不就越来越难了吗?
所以说:
有关部门赶快下定决心,拿出切实的措施来,以尽快地兑现这些人的养老金!
这个问题,我刚刚那回答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有中人,你问的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吧!中人退休金计发工作正在提速!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从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中人的退休金计发进展如何?
这个问题对于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说是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
哪一年退休的人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呢?这是指在2014年9月30号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号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因为在2014年10月1号,养老金正式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开启改革,不用缴费就能领高额养老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要每月缴纳8%的养老保险费和4%的职业年金。
也就是说,退休中人指的是在改革前参加工作,在改革后退休的人。对于中人的养老金,目前实行的是新老办法对比,实行保底控高。
一般来说,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会更高一些,所以国家设置了十年的过渡期,第一年补发高出养老金的10%,第二年发20%,一直到2024年补发100%,到时就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了。
不过,补发政策没有出台,补发工作进展缓慢,所以现在退休中人依然领的是预发养老金,不是真正的养老金。
有一个好消息,近期中人养老金补发的工作有加速的迹象,因为很多城市正式启动了中人养老金的补发工作。
都有哪些省份和城市呢?从省份来看是江苏,福建,河南等地,具体的城市分别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另外,河北邯郸的退休人员也反映说接到了核算养老金的通知。
四川也召开了机保中人政策研讨会,认为中人养老金补发完善方案比较可行。
所以种种迹象表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工作的步伐正在加快,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正式补发中人养老金的队伍中来。
这也是广大退休中人们翘首以待的一天,希望能快点到来。
从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计发进展如何?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回答,下面分别进行解答与阐述。
从题目分析,题目中所指退休中人,肯定为机关事业退休中人无疑。究竟从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准确的回答应是,按养老并轨时间节点,即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而且,实际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者,即为机关事业退休中人。
提出中人养老金计发问题,并讨论展望中人养老金计发进展情况,这的确是一个云山雾罩,山高路远的一个棘手问题。没有第一手资料,不掌握有关重要信息,哪如何预测进展呢?真有点“亱半临深池”的感觉在其中!
我大胆谈出自已的拙见与认知:从获得的相关有限信息可以预知,涉及养老金重新核定的各种参数、数据,都已确定并下发到位,已不存在任何的技术性障碍了。这就是说,计发办法的完善与调整,还是十分完备和科学的。现在,具体的套算、核定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由于核算数据千头万绪,整理与验算工作必须慎之又慎,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可以肯定地讲,曙光就在眼前,机关事业退休中人“预发养老金”,被“全额养老金”所替代的日子就在前头,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老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中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6月30日后退休的人员。新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1、“老人”:指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前参加工作(全国各地启动时间有先有后,并不统一),启动前退休的人员。“老人”无需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过去的老办法计发退休金。
退休时的工龄=实际工作的工龄(特殊工种折算工龄)
2、“中人”:指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前(1992~1995年, 具体时间以各地启动时间为准)参加工作,启动后退休的人员。
启动前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此前的工龄称为视同缴费年限。启动后,需要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并以此作为工龄,缴纳 社会 保险这一段的工 龄称为实际缴费年限。工龄达到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可退休。
退休时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2~ 1995年前实际工作年限,可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 +实际缴费年限
3、“新人”:指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后参加工作,启动后退休的人员。养老保险必须至少缴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
(7)福建省养老金并轨扩展阅读
我国改革开放后,在20多年来的退休人员社保制度,也就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变革之中,出现了两次重要的阶段性改革,出现了两次所谓的”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划分,也就产生了两类有所区别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老人” "中人”和“新人”。
相同之处:
1、称呼:划分以后,涉及到的人群都分为三类,人群叫法都有相同的称呼,都叫"老人 "中人”和“新人”。
2、依据:均是退休养老制度的改革,均以改革时间节点为分水岭。改革时间节点前参加工作,并已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改革时间节点前参加工作, 改革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改革时间节点后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称为"新人”。
3、结果:都和退休后的养老金计发有着根本性的联动关系,执行“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法,“新人” 新办法。
不同之处:
1、两次划分的时代背是和目的不同
第一次,1992~1995年,是企业人员退休制度的改革。
第二次,2018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制度的改革,和企业人员退休制度并轨。
2、两次划分的政策指向性人群不同
第一次,面向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第二次,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企业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人的养老金的计发结果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有10年过渡性差额补贴,企业单位中人没有补贴。
题主这里所说的退休中人应该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为了彻底结束退休金待遇的“双轨制",2014年10月1日,国家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与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要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在养老保险基金领取养老金。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巳经参加正式工作,以后才能陆续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
为了使“中人"养老金不减少、不吃亏,国家把他们并轨以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并以一笔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还把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这10年,作为中人养老金计算的10年过渡期,釆取新、老两种办法来计算退休金,限高保底。
由于中人养老金计算在视同缴费年限、工资增长率、计算参数等方面的复杂性,致使退休中人的正式养老金方案历经几年也没有出台,也使得各地自2014年10月1日以后陆续退休的中人只能统一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预发养老金,也可以称为临时生活费。
阳光总在风雨后,2017年底,浙江省象山县在全国率先对退休中人的正式养老金进行了理顺、补发。随后,江西省赣州市、陕西省凤县、甘肃省平凉市、山东省东营市和潍坊市、安徽省肥西市等地先后对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进行了补发和兑现。
2018年12月,四川省在全国第一个大范围理顺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并进行了补发和兑现。进入2019年以来,江苏、广西、云南、湖南、贵州等地社保部门都相继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正式养老金巳理顺并即将进行补发的消息。
从各地进展来看,各地退休中人正式养老金、职业年金的待遇应该会陆续进行补发和兑现。
别乱讲:一直以来"企退″才有"中人″!
2014年后"事业"也缴社保后,"事退″也有中人了!
1995年前(非"企业″社保缴费试点城市,如合肥市)"企退"视同缴费年限",即:1994年前参加工作的,均为"企退中人"!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均为"中人″!
企退人员1995年后参加工作的,退休就不属于"中人″!
同样的"事退人员″2014年后参加工作的,到退休也不属于"中人″!
给你画好线了吗2014年9月31日到2024年9月31日。中人!
很多人被中人的定义搞糊涂了,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有的人认为“中人”待遇会吃亏,有的人认为“中人”待遇会赚便宜。究竟是怎样的呢?
2015年国家决定从2014年10月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提出了“中人”的称呼。文件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该称呼很明确,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才叫“中人”。
根据定义,各省市在宣传的时候也很明确,就是在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前退休的叫做“老人”;改革后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叫做“新人”;处于中间的人员叫做“中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了企业社保,2014年10月1日之后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话,一样属于“新人”。
所以,并不是哪一年退休算“中人”,而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才算做“中人”。
如果2014年10月之后转为企业工作、退休待遇计算,就要按照企业退休待遇计算办法计算了,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中人”。
(一)新办法。
2014年10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推出了养老待遇计算新办法。这一计算新办法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新办法完全一致。
缴纳养老保险产生的待遇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于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会按照有关规定继发过渡性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指数,根据退休时的岗位职务、薪级级别和退休生活补贴对应的调节标准来确定的。
另外,国家还引入了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
(二)老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老办法,说起来比较简单。
退休时发放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再加上退休级别对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
退休时的工龄长短确定了计发比例高低。工龄10年到20年,发放基本工资的70%;20年到30年,发放基本工资的80%;30到35年发放85%;35年以上发放90%。独生子女父母、劳动模范或受到一些表彰奖励,都可以提升一定比例的计发标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100%。
退休生活补贴数额跟各地的经济 社会 发展水平相一致,由各地决定。
(三)10年过渡期 。
人社部、财政部对于“中人”设置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中人有一个特别的保护规定,就是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如果过渡期结束,就没有新老待遇计划办法对比了,也没有保低限高。通通使用退休待遇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由于2014年10月以后,为了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也进行了修改,大幅提高了基本工资的标准,有的提升了几千元。因此,国家明确按照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确定老办法待遇标准,同时根据国家统一公布的工资增长率进行不断调整。
10年的过渡期,实际上防止了一些人待遇过低,也限制了一些人养老金过高。基本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尊重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高出的部分就越明显,不会再出现老办法中过去10年工龄计划比例都一样的情况了。即使多缴费一个月,养老金也能多出几元的待遇。过去岗位级别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缴费基数的高低上,一样也能体现出养老金差异,但重要性大大降低。
前期由于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视同缴费指数、国家工资增长率等很多因素需要完善,因此多数地区将中人待遇理顺工作拖到了2018年。随着条件的逐步成熟,目前,山东、陕西、浙江等很多地区的中人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办法都已经理顺完毕。问题较多的四川省也正在研究制定完善方案,相信中人们很快都能够拿上真正的养老金了。
⑧ 钟祥市退休中人工资什么时候兑现
2022年就会实现。
【(8)福建省养老金并轨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中人是在社保养老双轨制并轨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历史现象。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了养老保险的发放调整,从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被分为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三个群体,未来在2024年之后,不再有退休工资一说,大家统一变更成为社保养老金,都从社保领取,退休管理全部交付给社区统一管理。
“中人”是2014年9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退休,同时要求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最低15年。此时中人的过渡期为10年,过渡期之后,所有人员都执行同一标准。10年过渡期的养老金发放标准采取“限高保低”原则,也就是说,按照原有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进行比较,如果老方法的计算金额高,那就按照老方法进行发放,如果新方法的计算金额高,暂时先按照老方法进行发放,未来在过渡期10年内逐年提升10%,最终补齐差额。
这样就形成了退休中人调整差额的历史问题,当时的政策只说了这种发放原则,但是并没有给出调整的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之后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也没有退出,在此期间可能有些退休的中人都已经病故。因为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计算结果来说,都是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更高一些。所以差额问题几乎每个省都存在。
其实为什么迟迟不能推出调整公式呢?这里面也有一个隐情,主要是在于采用何种基本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当时在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做了一次工资套改工作,将基本工资的计算标准进行了大幅上调,很多人增长幅度都在1000元以上。但是目前退休工资计算的老办法还是采用了工资套改之前的老工资标准,这两者之间就会差别好几百元。
但是问题总是在解决之中,2018年开始,江西省作为首个中人差额计算并补差的省份,开始对“中人”的养老金进行核算补发。在2018年1月,赣州市社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改办工作的通知》,对市本级的1335名“中人”进行养老金核算补发。
2018年9月,国家人社部也要求,争取年底前各地要确把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理顺完成,但是这项工作还是有所拖延。2020年9月份,四川省开始补发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在四川省文件中显示,全国32个省只剩2个省份还没有兑现落实“中人”的待遇。
现在四川省的开始了分三批进行补发工作,在2020年9月前对2014和2015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2021年1月前对2016和2017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2021年4月前对2018和2019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相信很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差额的补发会很快到位的。
2020年哪些地区已经重新核发养老金?
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应按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由于当时政策出台时相应的配套细则、信息系统、年金计算和业务经办等未配套完整,因此,大部分地区都是按一定的标准预发中人的养老金。
截止日前,江苏、福建、山东、陕西、浙江、四川等地区的中人已经重新核发养老金。
如福建省龙岩市,养老金重新核定后补发或扣回自退休之月起至核定上月止与预发养老金的差额,应补的差额随核定当月的新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一同支付,应扣的差额从当月的新养老金中扣除,次月起正常发放。
各省中人的具体调整方式,实际上往年各地都有经验。一般来讲,绝大多数地区都是按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来进行调整的。
什么时候兑现,是因地而异的。
至于说退休中人的养老金的兑现时间表,由于人社部和财政部并未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一个一致的时间,因此目前各地的兑现中人养老金待遇的进展是不一样的。
快的地方已经有兑现的了。比如说江苏省,江苏省从2019年开始就已经陆续兑现中人养老金。
正在兑现的比如说有四川省。2020年9月底开始,四川开始分批对退休中人补发养老金,第一批补发的是2014年和2015年的退休中人,补发了高出养老金的10%。
由于每个城市的退休人员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数据也不完整,所以即便是在同一个省份,兑现的进展也是有快有慢的。
中人养老金怎么计算?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将前参加工作、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并开始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即保低限高,同时强制建立职业年金。
1、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老办法待遇标准,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
2、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老办法待遇标准,超出的部分按以下规定发放:
中人养老金=老办法核算出来的养老金金额 (新办法-老办法)*(10%~100%)。
计算出老办法和新办法后,将两者进行比较。当老办法待遇更高的时候,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如果用新办法计算的退休待遇比老办法计算的待遇高时,高出部分按照10年过渡期的调节比例,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逐年递增,即:第一年发放10%、第二年发放20%,依次类推,到2024年时发放100%。当10年过渡期结束后再用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⑨ 事退中人退休养老金
退休中人指的是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指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型社保制度实行后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属于退休中人。由于新旧制度之间对于养老金的核算方法不同,因此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到2024年10月1日,在此期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退休中人的范畴。
所谓退休中人补发养老金,是因为中人的养老金计算有新老两种办法。老办法是按照退休前的工资,进行一定比例的折算,比如部分地区是40年工龄以上的,退休金就是退休前工资的90%。新办法是现行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就是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新老办法计算得出结果后,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的待遇高,那么每年增加高出部分的10%,知道2024年,发放高出部分的100%。
因各地情况不同,中人养老金补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所以各地中人养老金补发时间也要视当地情况而定。据了解,四川省已经在2016年9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退休“中人”暂按单位申报的预发金额进行预发。2017年,完善计发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采取试行方式,兑现了符合计发条件“中人”的养老待遇。
江苏省在2013年3月开始对无锡市部分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重新核算,省内其他城市的退休中人也会陆续补发养老金待遇。另外,福建省的中人养老金补发工作也在进行过程中了。在2014年10月份之前,我国养老金一直实行双轨制,一个体系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另一个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对于这种双轨制养老保险,社会一直存在很多争议,所以从2014年10月份开始,我国正式实行养老金并轨,并轨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按照职业职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而在实行养老金并轨的时候,当时面临很多不同的人群,比如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有的人已经退休,有的人还没退休,所以当时在养老金并轨的时候就推出了三种方案,那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
其中老人老办法指的是: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新人新办法指的是:2014年10月份之后参加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这些人,这些人比较好处理,只需要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发放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