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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12-20 17:35:36

❶ 谈谈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给中国带来的启示吧

因为是独孩子政策,当然中国的老龄化迅速加更快。中国的专家也关注着日回本的老龄化对策答。那样的学会专家们也是积极地参加的情况。随着在日本已经养老年金的供给年龄成为65岁的事,退休年龄退职的年龄也成为65岁。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比起日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依存高,又贫富的差很大,现在的失业者多等,更加问题点多。

附带说,我是个日本人呢。

❷ 现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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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农村不断发展的趋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在逐年发生变化,以更好的满足当代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一是社保的筹资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的旧模式很保守,说白了,就是农民自己储钱过日子。但现在不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多了两大主体的支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在新缴费体制下,农民收到的保障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的补助。这种养老力度就强大多了。
二是账户与以前有区别,现在的新农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基本养老属于国家直接补贴,个人养老则由地方负责。
三是大大改善了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

❸ 简要谈一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势与不足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综述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16 10:39: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摘 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帐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 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 9.9元(王国军2000),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 2000);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00)。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 (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 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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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从前的,有哪些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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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农村不断发展的趋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在逐年发生变化,以更好的满足当代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从前有哪些优点
一是社保的筹资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的旧模式很保守,说白了,就是农民自己储钱过日子。但现在不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多了两大主体的支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在新缴费体制下,农民收到的保障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的补助。这种养老力度就强大多了。
二是账户与以前有区别,现在的新农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基本养老属于国家直接补贴,个人养老则由地方负责。

❺ 福利国家思想对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有何启示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2010年我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并已进入小康社会。但纵观全局,我国的小康社会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农业人口过多,人均收入偏低,社会福利水平整体偏下成为当前额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福利国家理论虽是资本主义国家改良,缓和社会矛盾的一种手段,但其中的一些政策和方法对与我国当前增加民众福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输理与借鉴,反思与完善,这是当前我国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关键所在。(一)努力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提高经济发展速度福利国家实施的根本前提就在于经济发展,没有经济的腾飞,福利国家是没有法实现的。并且福利国家的经验也证明,如果没有经济的发展作为支撑和保障,高福利只会拖慢经济发展的速度。社会福利还具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荆轮效应”,即社会福利只能不断提高不能下降福利或很难降低既有的社会福利水平,这些都要求我们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只有经济上得到了发展,才能为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即使在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各国经济进入“严冬期”的时候,我国经济也保持着一定的增长势头。但人民对于社会福利水平的期待是无限的,希望拥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福利水平。当前,我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还处在一个保基本的阶段,只能满足群众基本的社会保障需求,部分社会保障项目还出现了资金不足的现象。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注重环境的基础上努力提升经济发展速度,为建立更高水平的福利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建立高福利水平的国家不能操之过急,需量力而行,紧跟经济发展的脚步,一步一个脚印,扎实逐步地向高福利国家推进。(二)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劳动者就业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福利国家的一个明确特征,也是我国当前需要妥善处理的关键环节。之所以说提高劳动者就业水平保障充分就业重要,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充分就业可以降低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的支出,有的资金可以流向到其它资金不足的社会保险项目中,以提高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就是就业之后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越是充分就业,政府所吸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就越多,保障水平就越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的最新统计,当前我国就业率连续九个季度维持在4.1%,存在结构性失业,尤其是应届大学生的就业形式非常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加大力度解决失业难题,努力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劳动者就业水平。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大力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在援助失业者方面,给予就业援助,开展再就业培训,使失业者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帮扶弱势群体进行就业。在大学生就业难方面,努力解决好大学生就业的问题。并鼓励其自主创业,在解决好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吸纳的劳动者,促进经济发展。只有解决好就业这一难题,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才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三)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西方福利国家的特点之一就在于对弱势群体采取很大的扶持力度,保证低收入者和无收入者能够“按社会流行的标准过文明的生活”]。福利国家对于老人及失业者的补助力度是非常大的,即使退休及失业也能从政府手中领取养老金和保障金,而这些资金足可以保障其渡过难关并体面的生活。我国现在应着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全覆盖,尤其是要建立建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非常重要,有了这份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会相对容易。在社会救助方面也应加强力度,提高对老年人的补助力度和范围,特别是保障农村地区没有养老保险的老人们的生活,并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补助水平,让老人们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对失业人口也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并给予技能上的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只有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我国的社会福利水平才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四)政府应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主导作用,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发挥主导作用是关键的,政府要担任供给的角色,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民众拥有良好的社会保障。政府要担任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对社会保障各个方面进行完善的经营管理,并进行监督。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来,以此提供民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水平。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着较为完善的体系,处在正常发展的轨道上,但是还存在保障水平过低,没有实现城乡全覆盖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推进社会保障水平来得以改进。此外,我国人口众多是我国面临的最现实国情,庞大的人口数量使得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光依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政府需努力通过各种政策措施鼓励民间力量流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来,增加他们的积极性,充实社会保障水平,这种做法既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进步,也可增加人民的福利水平。

❻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综述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16 10:39: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摘 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帐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 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 9.9元(王国军2000),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 2000);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00)。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 (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 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❼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1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
3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4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比较研究
5 “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
6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问题研究
7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 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生存保障问题研究
9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10 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11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12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3 关于构建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研究
14 农村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5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16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7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18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19 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0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差异化研究
21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22 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风险及其控制
23 “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企业年金研究
24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5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与对策
36 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
37 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38 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9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
40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研究
41 构建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研究
42 转型条件下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研究
43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
44 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养老保障功能研究
45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46 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47 东亚国家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48 新时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49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
50 中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51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模式研究
52 城镇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初探
53 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的政府责任
54 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构建路径研究
55 制度边缘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56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57 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
58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59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研究
60 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
61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62 河南省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分析及对策研究
63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
64 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
65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66 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控制对策研究 67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研究
68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研究
69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探究
70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研究
71 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政府责任
72 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3 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4 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缺失与对策研究
75 城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6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7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8 我国城市反贫困问题研究
79 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80 建构城市贫困大学生统一社会救助体系
81 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
82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
83 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84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85 城镇灵活就业问题研究
86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
8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88 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8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90 家庭功能变迁中养老模式的选择
91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
92 人口迁移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93试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
9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刍议
95论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96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机制
97论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
98论我国工伤保险的预防职能
99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100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
101论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
102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
103医疗保障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4养老保险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5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106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障
107论医疗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
108 我国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9 对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110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
111 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思考
112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113 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
114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❽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意义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中国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农民问题。如果没有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富裕和农业的现代化,也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全国的富裕和全国的现代化。同样,不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不健全和不完整的。
我国有8亿多农民,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解决,会对社会构成巨大的不安全隐患。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前,农民养老主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此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格局,原来以集体组织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体系已趋于瓦解,养老的责任又转由家庭来承担。但目前传统的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正在弱化。主要原因如下:①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平均人口下降,壮劳力也因此减少,使得家庭赡养老人的资源减少;②耕地逐年减少,而且分布不均,土地保障功能呈减弱趋势,导致农民作为生存依托的资源严重稀缺;③生育率的下降,使得农村人口呈现老龄化趋势;④由于城市化速度快,城镇就业机会增多和政策逐步放宽,每年都有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而流向城市的人口大部分为年轻人,从而使得家庭赡养老人的希望难免落空。面对这种形势,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势在必行。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农民晚年生活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这项制度的建立,对于深化农村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❾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落实好,应考虑哪些方面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文对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筹资机制、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进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对其他地区农村养老保养制度的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试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养老保障问题逐渐被大家所关注,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率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不断完善,生育率一直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却在逐步加快。从总体来看,在2011年~2020年中会快速发展,2021年~2040年中会不断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将会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因此,进一步加快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
1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当前研究背景
1.1安徽农村人口老龄化情况从数据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首先,人口老龄增长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当中,安徽省65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605.7万人,占全省人口数量的10.1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较,增长了2.73%。其次,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农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占比例为66.5%,而农村老龄人口却占全省老龄人口的76.5%。最后,随着生活物质需求的增长,农村劳动力在不断转移,使得农村老龄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断地上升。根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安徽省跨乡镇超过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数量占户籍人口已经超过20.9%,绝对量达到1300多万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十分严峻。
1.2近年来安徽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进程安徽农村养老保险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门划入为劳动保障部门以后,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主题下,稳扎稳打,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时间内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制度实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内已经基本实际施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1.3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粮食主产区上实行“粮食换保障”,以农民现金收入低下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农民进行直接的补贴,采取“国家补一点,农民交一点”的办法来筹集养老保险资金,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于粮食购销按照市场化运作,农民更加自愿地采取“粮补资金换保障”的方式。以前卖粮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2)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养老保险普遍建立,凡是在试点地区,都出台了为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进的作用。(3)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取得一定进展,首先在观念上树立了养老保险的意识。其次,还为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在经济上奠定了参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因此,不少人纷纷回原籍参加农保,积累养老资金,甚至部分农民工还将在外参保的保险费转移回家乡。

❿ 简要分析二战后日本日本经济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二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原因:
历史上,日本凭借其超凡的能力得以重建并发展起来,特别是二战后的经济复苏和繁荣。把其阐述为以下几点:第一,日本进行比较广泛的社会改革,进一步消除了生产关系中的封建落后因素;第二,美国扶植日本;第三,国民经济的非军事化;第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教材的阐述如蜻蜓点水式简略,总有种言犹未尽之感,笔者认为有必要作更为具体而深刻地探究,让历史更为鲜活生动,让学生更能深入问题的本质。
一、美国的扶植政策。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日本的独占和政治改造。二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长达七年,保证日本领土的完整性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单一性,有利于日本长期稳定发展。美国还对日本进行了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政治改造。罗伯特?埃德尔斯坦和让?迈克尔?保罗教授说:“为取得成功,就必须立即进行广泛的体制改革,即创造性地打破阻碍日本经济复苏或经济增长的那些障碍。”①如解散财阀,在一定程度上去掉了大企业中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性和排他性,革除了财阀企业的一些封建性弊端,为企业间较为平等的竞争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一批有能力的新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农地改革,使日本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瓦解,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扩大农村市场,这使日本进入了一个比较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出于在远东战略的需要,还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和天皇制,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对日本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政体进行改革。美国的这些措施为日本战后走上和平建设,集中精力抓发展道路提供了可靠保障。
由于“冷战”需要,对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美国放弃了对日本战争索赔,撤消了以拆迁日本军事工业作为战争赔偿的计划。1947年1月至1948年3月,美国先后提出两个新方案,对先前的“赔偿方案”进行大幅度修改,将拆迁的工业设备减至方案的30%。至1949年5月,干脆宣布取消日本的一切赔款。②战后初期,美国给日本20多亿美元的援助和贷款,并向日本提供大量的石油、煤、铁矿石等能源和原料。从而促进了战后日本经济的振兴,并且美国“核保护伞”战略大大节省了安全防务的费用。
第二、亚洲的两场局部战争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特别是朝鲜战争,极大促进日本战后经济的复苏步伐。战争引起了“特需景气”,侵朝美军大量向日本厂商进行军事订货和购买廉价劳务,使日本企业积存滞销的1000-1500万日元库存产品一扫而空,并一举改变了财政紧缩中苦苦挣扎的日本经济被动局面。据统计,从战争爆发到1953年,这种特需收入为12.8亿美元,广义上的特需收入为23.8亿美元。日本外汇储备1949年仅为2亿美元,1952年未增至11.4亿美元,三年内增长了近五倍,特需收入在外汇收入中所占比率到1953年达38.1%之多,2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特需生产,总之至1955年,日本特需收入总计达36亿美元。特需收入刺激了日本经济的恢复,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带动了有效需求的增长,而且为增加原料进口和先进技术进口,更新陈旧设备提供了有利条件。朝鲜战争的爆发及由此引起的国际局势的变化,促进了日本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朝鲜战争赋予了日本实现扩大进出口上的机会,日本通常出口贸易显著增加,1950年7月,日本出口总额增长为7400万美元,比6月份增加18%,创造了战后日本月出口额的最高记录。1950年上半年,日本月平均出口额为5000万美元,则下半年一下子跃升为8000万美元。可以说朝鲜战争是日本经济的回生妙药。③
二、日本政府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和领导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推动,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
第一、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通过各种计划,促进经济的起飞。如鸠山内阁《经济自卫五年计划》,岸信介内阁的《新长期经济计划》,池田内阁的《国民经济倍增计划》。
第二、政府致力于新产业的培育与开发、指导、调节新型工业的发展。如先后通过《关于合成树脂工业的育成》、《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合成橡胶制造事业特别措置法》,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不仅调整了产业结构,确立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向,而且使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对国内经济生活的调整达到了落实。当然重要的基础产业,如果市场选择它,那么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是多余的,对这些产业,政府在确认市场必定不去选择,便以合适的方法选择它们,由政府采用法律、金融税制、中间组织协调利益手段的干预来补足。
第三、政府确定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新经济政策,实现从“贸易立国”至“技术立国”的转变。日本国内市场狭窄,工业产品依靠大量出口,为此政府提出“贸易立国”的口号,出口贸易增长很快,1960年-1970年,日本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13.6%,而出口贸易平均每年增长16.9%。日本政府认为科技是国力的核心要素,适应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的形势提出“技术立国”的战略思想。日本重视技术对国家发展的多方面作用,采取了从模仿到创新的经济技术发展模式。据统计,从50年代至1977年,引进国外技术达2.9万多项,然后根据本国的经济特点和技术基础加以改进、补充和发展,成为“日本化”的新技术。当然,许多人把经济增长归功于强大政府干预,尽管有政府干预,大部分时期日本的经济依然是在按自己的规律发展。据一项重要研究,经济自由仍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④
三、日本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精神的推动。
日本企业实行严格而灵活的科学管理制度。50年代,日本许多大企业推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使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职工感到有依靠,具有安全感;其次,拉大职工报酬上的差距,使职工感到只有不断竞争,不断创新才能得到高报酬,从而具有压力感。企业重视对职工的“感情投资”,主动协调劳资关系,培养职工“以厂为家”的敬业精神。这种“日本公司”模式有助于日本培养强大的工业能力。⑤企业管理者重视精神投资。正如索尼公司总经理盛田昭夫所说的“日本优秀的公司根本不存在什么奥秘和秘诀。一个企业的成功,靠的是人而不是某种理论、计划或政府政策。日本企业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与职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培养亲如一家、唇齿相依的感情。在日本,经营得有声有色的都是那些能使全体员工同甘苦,共命运的企业。除日本之外,我还未发现有哪一个国家采用这套简易的管理方法。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在日本,企业管理者千方百计地培养同劳动者的家族般的感情,不仅关心工人的工作,而且也关心工人的生活;不仅关心工人个人,还关心其家庭。工人生日、结婚、病丧,更是企业“感情投资”的良机。例如,西武集团每年举行独特的擦皮鞋仪式,首先由高级职员为新职员擦皮鞋,然后是新职员为前辈擦皮鞋,总社和各分社社长都亲临这一隆重仪式,并由电视台通过卫星向全国转播,以培养职工热爱公司的精神,促进同事间的沟通。⑥日本的现代企业精神与日本传统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有密切联系。日本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不同于中国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制度和家庭观念,其家庭观念的出发点是:家庭是一个经营单位。所以既排除了中国传统的大家族关系和至今盛行的“裙带风”,又可以比西方的结构更和谐、更密切、更团结,成为一种社会凝聚力。日本学者说:西方社会的单位是个人,由个人集合而成为国家,而日本的社会单位是家,由家而集合成国家。⑦所以日本以“劳资一体”,“以企业为家”的宣传教育,日本人的家庭本位观念转变成了公司本位观念,形成一种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
四、日本传统文化和教育的积极影响。
第一、岛国文化环境促进了日本的开放。二战后的美军占领前,外族从未侵入和征服日本本土,也未发生过大规模的外族移入的情况,长期安定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使日本人养成一种特殊的民族意识,在他们的观念和感情中,异民族与日本民族有着鲜明的分界线,自然形成本民族的亲和感与凝聚力,同时形成对外民族“内外有别”的心理,这种心理成为当今日本企业团结对外竞争的集团意识的基础之一,也成为日本乐意吸收外国先进文化的文化,包括敌对国家的先进文化的心理基石。所以传统日本文化是兼容型的,具有受容性和并存性,是一种开放性、多元化的文化复和体。当然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它总是“接受了很多,但付出的很少” ⑧。
第二、轻思辩重实用的文化心理与有效吸收消化外来先进文化成果。日本人的文化心理是重现实、重实用、重实践,日本可以称为世界先进文化最优秀的继承者和实践者。在近现代,日本人成功地吸收和消化了欧洲近现代科学技术,而且极迅速,极有成效。⑨
第三、他们拒绝失败,承认羞辱的态度深深根植于其心理中。日本公司文化轻易地容忍低回报,却很难容忍彻底失败。⑩而且在日本,一心向学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日本公司里,求学氛围十分浓厚。
第四、日本教育体制是普及型教育体制。江户时代的教育体制,已初显义务教育的雏形,明治维新初年的全民义务教育就是以此为基础。二战后,日本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国策,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并免费为小学生和初中生提供餐点和教科书,1947年日本政府把义务教育增加了三年,每年要拨出国民生产总值的6%作为教育经费。这提高了国民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水平,为改善国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政府重视培养人才,教育先行,并且做到人尽其才,学以致用。战后日本经济增长的60%,就是靠技术进步取得的。
综上所述,二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创造奇迹,是由于其充分结合本国优越的历史地理文化,并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创造更多的优势来发展自己的结果。

我国充分结合本国优越的历史地理文化,并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创造更多的优势来发展自己,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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