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遗嘱
1,职工缴纳社保后,在去世后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的余额可以由直系亲属取出,做为遗产进行分配。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 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 2,相关规定: (1)《 社会保险法 》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的规定: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 基本养老金 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B. 刚达到退休年龄人就身故了然后养老金能作为遗产留给子女吗
可以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已故人的养老保险可以遗给子女继承,但只有个人余额部分的钱。
C. 养老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是否有效
养老保险金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且该所得金一般存于个人账户,且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分析: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