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南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
河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如下: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我国法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毕乱源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社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陪拦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相关法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河南省还针对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扶持,即地方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不少于30元,记入个人账户。例如河南省政府部门在2016年推行的在62个县城提高养老金补助标准的政策。在全国和全省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158个县市区中有62个已经或计划不同程度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在19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在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实现高龄补贴全覆盖。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手态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第二条 完善缴费补贴机制,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 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将豫政〔2014〕84号规定的政府给予参保人员相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调整为:
(一)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
(二)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
(三)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 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
(四)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㈡ 二零二三年河南退休金涨多少呢
2022-2023年河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河南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式如下
(一)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按15年计算。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2021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http://www.cdwz8.com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
2、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
3、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
4、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
5、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
6、年满90周岁6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㈢ 河南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河南今年养老金调整细则如下:
河南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7月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惠及全省535万退休人员。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按照要求,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法律依据:《河南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㈣ 河南省2023年元月重新核算养老金计发基数
河南省2023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由5907元上涨至6155元增长4.2%。当然,河南省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并没有统一口径,新乡市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由5328元调整为5681元,跟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统一增速。
由于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及时公布,2023年以来的退休人员计算养老金时都是使用的上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临时性养老金。因此,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会重新计算。
养老金如何重新计算呢?
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实际上是依据养老金计算公式来重新计算的。河南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过去的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替换为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缴费指数是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标准)。平均缴费指数,指的就是有关的平均值。
实际上,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平缴费基数是不一个口径的。计发基数肯定不低于社平缴费基数。
如果有一位老人工龄40年,平均缴费指数是1,退休仅基础养老金就可以领取40%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如果再考虑到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合计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能够领取60%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剩余部分可能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地方性的其他定额补贴。
按照5907元的计发基数,临时性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是3544.2元。
养老金计发基数使用6155元重算,计算出的真正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是3693元,也就是说每月养老金增加了148.8元。
5月份的退休职工,究竟能补发多少养老金呢?
说实话,养老金的发放时间是从办理退休的次月开始的。因此,5月份退休养老金会从6月份开始发放。养老金要进行补差的话,是补发6月份以来的差额。
当然,并不是说11月份进行养老金补差,养老金就会补发6~10月份的。实际上养老金重算工作,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已经于10月份完成。
因此,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额会补发6到9月份,即4个月的差额。
每一个退休人员的与养老金计发基数挂钩的部分并不一致。比如说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的老人,基本上是属于最低缴费的老人了,他的基础养老金是12%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并没有过渡性养老金。这种情况下,他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钱数只有29.76元。
所以,补发四个月的养老金差额,有的人可能会补发100多元,而有的人能补发近千元以。具体看本人养老金中跟养老金计发基数挂钩有多少,这次养老金增加了多少。
截止目前,除了河南省以外,还有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重庆市等27个省份公布了养老金计发基数,今年以来的退休老人养老金都会迎来重新计发。差额会陆续补发到位的,还请耐心等待。
㈤ 河南养老金最新政策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资金来源。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㈥ 河南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增幅为4.5%,将惠及全省524万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河南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㈦ 河南养老金2022年调整细则
第一,定额调整增加40元,下降10元。
2022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0元,2021年的定额调整金额是50元,所以,今年定额调整金额下降了10元。
第二,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3元,下降0.2元。
先按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
2021年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是每满1年增加1.5元,所以,今年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下降了0.2元。这意味着工龄的单价下降了。
第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1%,提升0.12%.
再进行养老金挂钩调整,以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是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
第四,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金额不变,65岁就能多涨
㈧ 河南养老金计发基数2020
本次上调分为四个部分,定额调整、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倾斜调整。
1.定额调整,河南的定额调整中规中矩,今年为每位在河南退休的人员上调50元。
2.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每缴纳一年养老保险可以增加1.5元,缴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由于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因此最低者能够在这块增加22.5元。
3.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根据2020年12月每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上涨0.88%。这部分是已经公布的6个地区里比较低的,仅仅比辽宁的0.6%高一些。河南上调的比例为0.88%,有零有整,说明了河南省人社厅的测算十分精确。
4.倾斜调整,倾斜调整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二是军转干部倾斜调整。由于大部分不是军转干部故不做过多分析。对于高龄人员额外增加的部分,河南方案中分成了多个年龄段。在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69周岁的增加20元、70-74周岁的增加25元、75-79周岁的增加30元、80-84周岁的增加40元、85-89周岁的增加50元、9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以额外增加60元。
河南省2020年养老金平均为2832元,在全国31省市中处于下游水平,基本等同于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按照这一数值推算,在2021年养老金整体调整幅度4.5%的基础上,2021年河南省平均养老金约为3000元左右。”首页>现在河南退休工资多少现在河南退休工资多少小编介绍,2016年退休工资涨幅为6.5%,此前11年,职工养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调。河南省退休工资计算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㈨ 2022年河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一、调整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解读,注重正面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法律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22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关事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