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
实现和保持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收支平衡,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及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模式转轨中的巨额成本,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困境。因此,必须寻找一条消化转轨成本、规避不足清偿风险来实现养老保险基本财政收支平衡的改革之路。
一、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财政困境现状
(一)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严重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虽然有巨额累积结存,但是个人账户"空账”数额更大,截至2009年底已高达12526亿元。其中,对我国13个省、市做实个人账户的调查显示,共做实个人账户基金1570亿元,仅占目前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17609亿元的8.9%,“空账"金额仍高达16039.4亿元,"空账"率超过91%,"空账"金额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68477亿元的23.42%。更为重要的是,空账规模还在继续大幅度增加,2009年的个人账户“空账”额就比2008年新增了2484.7亿元,新增“空账”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3.63%。因此,如果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继续增加,即使国家财政加大向养老保险的拨款力度,严重的"空账"问题也难以解决。
(二)养老保险覆盖率的提高加剧了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2009年,我国的养老保险“空账"仅涉及已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2l567万职工,因此,如果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对现行制度扩面,个人账户的"空账"资金缺口必然会再次大幅度增加。现有的数据表明,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增加及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城镇就业人员比率的提高,与个人账户"空账"额增长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根据2008-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08年、2009年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1716万人和161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城镇就业人员的比率增长分别为3.85%和3.21%,相应地个人账户"空账"额在2008年增至1.4万亿元,2009年又新增2484.7亿元。
(三)我国财政长期赤字导致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划拨补空困难
白1990年以来,我国财政除2007年稍有盈余外,一直赤字运行,2008-2010年财政赤字额分别为1262.31亿元、7781.63亿元、6495亿元。因此,即使考虑到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在支付过程中是一个流量序列,每年600亿元左右的“空账”划拨填补都是一个很难克服的问题。如再考虑到“空账”规模的继续增加和财政收入有可能出现的波动,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的财政划拨补空会更加困难。
二、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财政困境的原因
(一)转轨成本增加导致个人账户巨额"空账"
在现收现付制度下,政府用在职职工的缴费来支付已退休老年人的养老金。因此,这时不存在个人账户,也就没有相应的个人账户基金积累。而在确立了“统账结合"养老保险模式后,个人账户实行的是基金积累制,但同时也承认了改革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已积累的未来养老金权益,这样,就会出现之前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权益弥补问题,也就是转轨的成本。这部分本来应由国家负担的转轨成本,却被规定由社会统筹基金来支付。于是,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的顺利发放,各地利用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通过对个人账户的透支而解决养老金支付问题,结果导致巨额的个人账户“空账”,且规模不断扩大。
(二)人口老龄化加剧
现收现付制具有管理简单、能够实现代际之间和同一代人之间收入再分配的特点,而且在人口总量变化不大、人口年龄结构合理的情况下,不仅能实现财政上的收支均衡,还不存在清偿上的风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加剧,既有的各种平衡必将被打破。据统计,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占总人口的10.8%;预计至2030年前后,人口老龄化将达到高峰,60岁以上人口总量约3亿,超过总人口的20%。这意味着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将迅速下降,而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却急剧增加。养老金受益者与养老金缴纳者的人数比例,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1:10上升到2004年的1:3已明确说明了这一点。正是预先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开始从现收现付制转向“统账结合”制。然而,由于巨额的转轨成本和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统账结合"制仍无力解决养老保险金缺口问题,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即将到来,因资金缺口所产生的财政困难还将进一步加剧。
(三)经济分权增加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财政困难
经济分权是指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经济管理权下放及1994年以前的财政包干和之后的分税制。通过经济分权,地方政府拥有了相对自主的经济管理权和决策权,并获得了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这无疑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但从另一方面看,经济分权却加剧了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财政困难。因为经济分权虽然能激励地方经济发展,但由于主要把经济增长作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也主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标,甚至在短期经济增长的利益驱动下,无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监管,听任单位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空账"额度日趋增加,体制改革的财政困难加剧。
(四)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总量水平低
由于利益的驱动,一些企业瞒报职工人数,少报缴费工资基数,由于短视行为,职工个人主观逃避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于"费"的缴纳相对于"税"缺乏强制性,难以强制性征缴,结果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的绝对量和相对量都处于较低水平。2007-2009年,我国包括养老保险金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险收入为8729亿元、10805亿元、12780亿元,分别仅占当年GDP的3.3%、3.4%和3.8%,而2007年时,美国、英国、奥地利、法国、德国、瑞典社会保障收入占GDP的比重已分别高达7.0%、8.3%、15.8%、18.0%、16.5%、12.9%。这表明,我国本就突出的养老金财政困难,由于筹资总量水平低而更趋恶化。
(五)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区域分割导致财政失衡
一方面,在工业发达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劳动力相对年轻化,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负担相对较轻,基本养老保险金有大量结余,而根据现行的制度,这部分基金结余无需上缴。另一方面,在工业落后地区,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由于劳动力相对老龄化,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负担相对较重,甚至有些企业无力缴费,不但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严重,用于支付当前养老金的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缺口也相当大,需要中央财政的补贴。结果出现因基本养老保险金区域分割无法实现全国统筹,部分地区需要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进行补贴,而部分地区却存在巨额的基金结余的财政失衡现象。预计2030年前后,当现阶段拥有大量基金结余的地区面临养老金支付高峰时,不但同样会面临财政上的困难,而且还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财政失衡。
三、解决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财政困境的对策
(一)在实现养老金统筹的基础上,合理消化转轨成本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虽然存在巨额的个人账户“空账”,但也有相当规模的累积结存,如果能实现养老金统筹,这部分累积结存可在安全有效的营运机制和环境下用于投资,投资盈余用于弥补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成本。美国的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都已在这方面提供了成功的范例。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法律监督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完全有条件利用累计结存进行投资盈利,以消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转轨成本。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调整养老金的收支和管理机构,补足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养老金缺口
与“费”相比,“税”具有强制性和法制化的特点,开征社会保障税后不仅税基有一定的保障,而且还能通过税收的设计,特别是通过税收的优惠减免设计,激励企业积极缴纳社会保障税,增加养老金统筹部分收入。目前,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存在着严重的部门分割现象,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外,还牵扯到人事和财政部门,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高昂。这种方式继续下去,不但根本无法实现转轨成本的合理消化,而且也无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巨额资金缺口。而开征社会保障税后,养老金由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缴,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划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一的支付管理,由特定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累计结存的投资盈利,最终补足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养老金缺口。
(三)加强审核力度,提高养老金的征缴水平
我国目前的经济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养老金保险和短期经济增长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导致征缴无力、“空账”运行的主要原因。如果在经济分权的前提下,把养老金的征缴管理和内部审核作为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政治集权的框架内,不但在很大程度上能解决经济分权与政治集权的内在矛盾,而且还能提高养老金征缴水平,缓解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财政困境。
作者:于民陈茜
出处:《经济纵横》
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华东师范大学
经济类别:改革与发展
库别:中经评论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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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那么,究竟什么是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呢?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单位不给其缴纳养老保险
首先,由于现在的就业压力大,人们为了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通常都不敢再向工作单位“索求”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其次,一些个体、非公有制企业过分追求眼前利益,担心参加社会保险会减少流动资金,影响生产经营,想方设法逃避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积极性不高
由于雇员本身对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认知度欠佳,甚至有的人对社会养老保险一无所知,还沉浸在“由少养老”的思想中,还有些人对社会养老保险不自信,宁愿自己储蓄养老,从而导致了参保率,缴费积极性“双低”。
3.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加大了参保工作的难度
首先是其时间和工作关系的灵活性,即使工作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但由于其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导致养老保险的接续难度增加。其次是其收入的灵活性,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都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最后,由于养老保险一般都针对于企事业单位,若以个体为缴费单位,将会大大增加参保工作的繁琐性。
4.养老保险的转轨成本转移给企业,导致保险费率高
自从1995年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中国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现行的“统账结合”模式。然而,改革时已退休和已参加工作的职工的个人账户没有积累基金,这就形成新旧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轨成本。据估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大概在3万亿元左右。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无疑应完全由政府来承担,而实际上政府并没有明确地将转轨成本承担起来,而是将转轨成本转移给企业,这样就使企业承担了双重负担,既要为在职职工又要为退休职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已经达到24%~28%(各地不统一),灵活就业者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养老保险费率太高,连正规单位也会觉得难以承受,更不用说那些灵活就业人员了。
5.缺乏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配套的法律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法律主要是针对全日制用工而制定的。而对于灵活就业并没有全面的概括,有的只是针对特别的,比如农民工,而有的只是适应当地,扩展性不强。法律的不健全就使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报酬达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在不给会加班费的情况下延长工时,劳动环境恶劣,经常被随意解雇等等。再者,灵活就业者大部分处于弱势状态,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经济或者其它原因,在求助于法律部门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6.养老保险的接续问题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灵活性的特点,养老保险的异地接续问题显得极其重要。养老保险还没有实行全国统筹,所以如果去了外省工作,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带走个人帐户和少量统筹部分。本来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就不高,而且缴费比例又太高,对其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损失。
7.大龄人员不能补缴问题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时间较晚,再加上他们的养老保险意识较低,导致许多开始有养老保险意愿的人已经超过参保的法定年龄,而丧失了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力,而且这也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率相矛盾。 8.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双高”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一般是以该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划入个人帐户,8%纳入统筹基金,但正规职工自己只负担8%,这就已经让灵活就业人员吃不消了,况且他们的平均工资还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这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详细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进行相关问题的了解和咨询。
;C. 深圳养老保险怎么转回老家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的,整个转移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
申请参保人需要在转出地,也就是深圳申请打印个人的参保缴费凭证;等回到老家参保之后,将深圳的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当地社保机构,然后申请转入即可。
通常情况,养老保险的转移在1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就能完成各项手续。
拓展资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制度类型
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分类如下:
1、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2、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3、传统型养老保险。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4、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5、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如今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英国与加拿大就是这种。
D. 如何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
目前,有效化解养老保险转轨成本已成为“统账结合制”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多措并举。
第一,细化《社会保险法》,明确以财政预算形式建立长期偿还转轨成本的政府投入机制。国家依据“老人”与“中人”的数量、待遇标准、平均寿命等因素,测算并锁定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然后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列出长期资金投入计划,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形式予以落实,建立政府化解转轨成本的前端投入机制,摆脱目前补缺口性质的后端被动投入局面。
第二,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资金,弥补转轨成本。将“现收现付制”下本应作为“老人”与“中人”养老保险基金而以利税形式上缴国家的国有资产划拨出来,在资产所有权仍属国家的前提下,交由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经营,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养老保险转轨成本。必要时,在政策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部分国有资产以弥补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确保养老保险事业持续运行。
第三,中央财政发行一定数量的政府债券,以跨期调整方式来弥补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目前,“统账结合制”希望通过代际间的社会统筹基金解决养老保险转轨成本,是一代人权利与一代人义务的承继,但效果不理想。通过中央财政发行政府债券解决养老保险转轨成本的方式,是政府融资、隐性债务递延的模式,其可行性在于“老人”与“中人”寿命期内的转轨成本被年均化,改压力由重到轻为压力均等。
第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入市,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弥补转轨成本。在政策允许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社保资金入市比例,购买零风险或风险较小的投资产品,增加社保基金收益。另外,对未入市资金也要加大与专业银行议价力度,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同样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实现结余资金存款收益最大化,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第五,从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出发,实现广覆盖多征收,缓解养老保险转轨成本压力。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已实施多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也在不断努力,但仍有许多零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这是一块良好的养老资源,是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内在潜力。各级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立法,完善征管工作,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制度内增收,化解养老保险转轨成本压力。
E. 现在由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想转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需要办哪些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来保费是由个源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度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每个月直接从工资中扣取知。 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道民,可以自愿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回,各地缴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档次,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答原件以及复印件
F. 倍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养老转轨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执行,最令人关注的是事业单位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事业单位职工可能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 社保 ,并依此享受退休、生病后的保障。其中养老保险如何转轨最令人关注。
根据公开资料,全国共有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其中教师超过1400万人,医生护士等卫生人员超过900万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事业编制,两者合计超过事业单位职工的70%。这3000多万职工即所谓的“中人”(已经在职、未退休的职工)。
除此以外,现有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数据尚未披露,据人社部的统计公报,底城镇企业职工在职2.4177亿人,退休8041万人。按此比例计算,事业单位现有退休职工1049万人,这些即所谓的“老人”(已退休职工)。
按照改革的常规思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转轨最可能的路径。7月1日以后入职的新职工会执行新规则,没有历史成本。而“老人”会执行老办法。根据企业职工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2054元(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要远高于企业职工),按平均15年的领取年限,按线性年龄与区域分布,余下可领取年限为15年的折半,财政及事业单位自身预计至少需要拨付19391亿元,而目前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替代率一般在40%-50%,而事业单位可达70%-90%,两者各取中值,两者之间的差额也超过30%,这意味着未来需要支付的养老金至少为2.5万亿元。
更大的麻烦在于“中人”。“中人”们已经在事业单位里工作1年到数十年不等。根据2000年国务院的《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财政部分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由财政和单位自筹共同解决。这意味着这些职工有工龄,但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中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单位缴纳部分基本上未曾落实过。这部分也是社保转轨的主要成本。
《条例》的一纸规定容易,但转轨带来的成本由谁承担,却是一个麻烦事,也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中人”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就成了问题。在此之前,有研究称,事业单位的“中人”所需补缴的社保资金就高达5万亿元。但这一数字未公开计算方法,也由于事业单位职工在区域、年龄上的分布以及保障、缴费来源等信息均未公开,测算这一成本相对较难。
我们假设转轨后的方案,现有事业单位职工与现有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改革路径,“中人”的工龄会被“视同缴费年限”。以的静态数据,不考虑价格变动,据此测算转轨形成的潜在窟窿。
全国3153万事业单位员工,尚不清楚年龄与地域的分布,假设其分布与企业职工相同。那么一个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单位每年缴纳的养老金及社保基数应该与企业职工相同。,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9270亿元,参加缴费2.4177亿人,合每人每年单位(20%)与个人(8%)共缴纳7970元(平均缴纳基数为2372元),其中单位缴纳5693元,个人缴纳2277元。
一个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的工龄(亦即缴费年限)是多少?假定男女职工比例相同,于25岁工作,分别于60岁、55岁退休。那么我们假设在职“中人”的平均工作年龄为32.5年,如果一个人一生都在事业单位,那么其工龄可能在30年-40年,考虑到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职工是教师与医生,职业一般不发生变化,一生的工龄按30年计算。假设事业单位职工的年龄分布是均匀的,那么在职“中人”的平均累计工龄为15年。
根据这个口径计算,在职“中人”在改革以后,开始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过去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其单位过去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总额为5693元×3153万人×15年=26925亿元。而个人部分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总额为2277元×3153万人×15年=10769亿元。
这些钱,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是没有缴过的,事实上只有上海等地的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试点,采用了与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障机制。2008年初,国务院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养老保障机制与企业职工完全一致。
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辽宁等地的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与单位均未缴纳养老保险。考虑到试点地区少、试点时间短,事业单位欠缴的“视同缴费年限”承诺下的养老保险基本上不会比前述的近2.7万亿金额少多少。
而个人应缴部分,根据按当年企业职工养老转轨的经验,国家还将在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已经缴纳部分之外,给予“中人”补发个人应缴未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养老金,弥补这部分差距,也就是上面所说的超过1万亿的欠缴基金。
这样算下来,“中人”养老转轨的成本高达3.7万亿元,虽然较之前的5万亿,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相当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两倍(19270亿),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还多出6000亿(31275亿元)。
现在的问题是,谁来承担这3.7万亿的成本。当年企业职工养老转轨之初,养老账户空无一文,统筹账户的基金缺口主要由财政来弥补,过渡养老金也是从养老保险基金池中解决,一直到今天逐渐收支平衡。为了减轻财政的压力,扩大养老保险的征缴面、提高费率成为政府应对窟窿的主要手段。今天,我们又面临这个问题,财政显然是出不起这笔钱,势必要占用企业养老保险的存量基金。但这算不算是对企业职工的一种掠夺?同样也为不堪重负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再添一根稻草。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还需要从长计议。(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G.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我市各个镇乡都有不少农田被征用,也多出了一大批失地农民。土地被征用,年纪大了,生活怎么办?失地农民如何缴养老保险?
其实,从10年前,被征地农民就有了养老保险,经过几次政策完善,有好几档缴费标准可供选择。不同金额不同待遇。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每人):10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300元
D档
缴费标准(每人):18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380元
E档
缴费标准(每人):26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470元
二、缴了以后怎么领取
参保人员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可按月对应自己的缴费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参保缴费时,男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已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当月缴费次月就可享受待遇。
三、向职工养老保险转轨怎么补缴
现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
转轨后的补缴费用怎么算?
缴纳A档折算为3年6个月(42个月),缴纳B档折算为4年1个月(49个月),缴纳C档折算为4年7个月(55个月),缴纳D档或者E档统一折算为5年(60个月)。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180个月)计算,补缴相应保险费用。
按照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0%的缴费比例为例,月缴费标准为664.60元。计算公式是:(180月-42月)×664.60=91714.8,其他几档,可以参照A档的计算公式,算法是一样的。
由于每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变动的,所以,补缴额会不一样。明年的标准是多少还是要等到明年再看。不过,算法是一样的。
如果你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想要补缴也是可以的。考虑到参保人员的承受能力,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标准适当有了降低。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到70周岁。
补缴后,能领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300元上下浮动。
除去取消的A档,目前共有4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加上转轨后的5档,一共9种选择。多缴多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选择。
四、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要带上以下几样东西到市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和待遇享受手续——
一寸彩照4张
身份证复印件4份
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
200元劳动保险事务代理费
同时要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申报表》(一式三份)
H.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好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办理程序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
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
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多地参保,养老金计算全国统一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只要多缴费,个人账户储存额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又是一种相对简便的方法。
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
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但鉴于新农保制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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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分类
1、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2、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3、传统型养老保险。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4、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5、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如今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英国与加拿大就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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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政府如何承担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从《社会保险法》的表述中梳理一下,笔者认为该法中以六种形式明确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经费支持。政府负责安排财政支出保证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管理的经费,这与市场化运行的保险资金的管理经费取之于运行收益的一定比例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规定保证了社会保险制度筹集的资金完整,全部用于参保对象。 第二种形式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家按照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减轻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纳税义务,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目前主要有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前列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等措施,调动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积极性。 第三种形式是设立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战略储备性专项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这虽然不是直接的社会保险资金,不用于平衡社会保险一般收支,目前也尚未使用,但其对整个事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种形式是政府对社会保险的补贴。补贴又分为缴费补贴(第20条、25条)和支出缺口补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都实行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支付不足时,都由政府给以补贴,体现了政府鼓励参保及制度托底的作用。 第五种形式是直接支付部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前瞻性地把正在试点推进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写了进去,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第21条)。而国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支付。 第六种形式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实际上是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承担的责任主体。与上述五种形式多少都有实践基础不同,这是一条新的规定,也是此次法律对于落实政府筹资责任的一个亮点。 前五种形式在实践中都有体现,法律只是进一步明确,这有利于完善政府责任的实现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而第六种形式则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贯彻落实这一条,解决好我国从企业保险走向社会保险的转轨成本,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解制度发展瓶颈,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政府责任与制度运行密切相关 政府责任的设计和到位与制度运行密切相关。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窄到宽,待遇水平从低到高,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毋庸讳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说,就存在着一个怪圈,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高,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重,由此影响到制度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