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陕西养老保险上如何查询所有的缴费记录
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有以下几个方法:
1、网上查询
参保人登录当地社保中心的官网,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在进入查询页面后,参保人员需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和历史缴费累计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要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必须先行开通网站的查询密码。
2、电话查询
12333是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参保人可以拨打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进行信息查询。
3、自助查询终端查询
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业务经办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
4、社保服务大厅查询
参保人员仍然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室进行当面咨询。当然,如果要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应当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 陕西养老保险怎么看缴费记录
法律分析:查询陕西省养老保险金缴纳情况可在支付宝上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怎么查询
1、拨打社保电话:12333。 2、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等等栏目,以陕西省为例: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 2019年陕西省西安市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目前陕西省西安市养老保险已开通网上个人查询,用户可以按以下方法查询:
1、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2、西安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9)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登陆后输入医保卡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另外,也可以登录陕西省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
【相关知识】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劳动保障部及我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根据陕政发[2006]2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有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
5. 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怎么查询
1、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社会保障中心,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2、拨打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3、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6. 居民养老保险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居民养老保复险怎么查询缴费记制录
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询咨询人工的,不过现在很多都可以查询社保了,不一定非要跑到社保局才可以的,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查询,或者是网上查询都方便的多,不用出去排队,现在人工态度又很差,微信,城市服务就可以查询
7. 陕西养老保险查询
陕西养老保险查询流程如下:
1、打开手机【支付宝】;
2、打开【市民中心】;
3、打开【社保】;
4、打开【电子社保卡】;
5、打开【社保查询】;
6、即可查询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8. 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
对于陕西省的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应该是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方式,那么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
1、陕西省养老保险可以拨打区号+12333进行咨询,例如。
2、西安市可以拨打029-12333咨询。
3、延安市可以拨打0911-12333咨询。
4、榆林市可以拨打0912-12333咨询。
5、渭南市可以拨打0913-12333咨询。
6、商洛市可以拨打0914-12333咨询。
7、安康市可以拨打0915-12333咨询等。
8、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可以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以上的好就是关于陕西养老保险查询电话是多少的内容介绍了。
9. 2019年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目前陕西省养老保险在网上查询个人账户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和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
一: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地址:http://www.sn12333.gov.cn/sxlssLogin.jsp
1:仅提供纳入陕西省数据中心的数据,主要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等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铜川市,杨凌示范区三个市县随后提供。
2: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陆。
3: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您本人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拓展阅读:
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为了响应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1年陕西省对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对人员参保缴费问题有了较大调整。正确理解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经县级及以上原劳动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正式招用手续;二、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现已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加或中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三、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此外,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原编制内职工、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已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在城镇灵活就业的,也可参照执行。
其次要明确参保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参保缴费和待遇计发以发文之日,以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线,划分为未超龄人员缴费政策及超龄人员缴费政策。
未超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未超龄人员参保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超龄人员,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最后,还有几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问题要注意: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相关人员年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将档案托管至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到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需提供原国有企业正式招录手续、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原始资料。曾受过开除、判刑等处分人员,连续工龄计算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均不得视同为缴费年限。服刑期间不得补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