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集体土地上建养老院是否合法
兴建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依照此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有四类用途:一是宅基地,二是乡镇企业用地,三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四是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范畴,所以,如果兴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的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当然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进一步明确,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要求“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把“空巢老人”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农村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农村养老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现有农村养老的模式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同时提出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探寻出一条适合现阶段农村养老发展的新路径。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乡村振兴农村养老措施及建议
一、调查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在我国已呈现出上升趋势,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急速发展、城乡社会结构也取得了巨大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村青壮年进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养老压力不断提升,农村养老问题也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主要短板。因此,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养老体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尤为重要。
农村新型养老体系的建设, 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公共服务为依托、以子女养老为主体、以互助式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努力让农村老年人在身心满足的情况下下安享晚年。
二、当前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概览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况
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调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单独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养老院居住、3.2%跟孙子或孙女住、有1.8 %的老人和亲戚/朋友居住。
(二)经济来源
他们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儿子有2-3个,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个县里,平均1个月见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并定居,很少见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见一次。而经常来往的亲戚或朋友只有2-3位。对于和子女或孙子、孙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们表示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时间较长,基本每天都在照顾。
调查结果显示,56%的农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社会养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养,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报酬,5.8%依靠年轻时的存的积蓄,2.3%凭借政府救助。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60岁之前,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务农或外出务工,也有部分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活动,如开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摆摊等。
受访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原因主要是太贵了,没有经济基础。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从政府获得的补贴外,其他老人表示没有任何补贴。
(三)日常生活主要内容
在问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内容时,多数老人选择操持家务和干农务,占比为71.3%。此外,选择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的老人也比较多,分别为36.8%和36.6%。可见,操持家务及农务、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当问及他们参加过什么活动时,他们表示没有参加过多少活动,只有维护村卫生情况、帮助邻里、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较单一的活动。他们希望村里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健康讲座、老少共融亲情等类似的类似的活动,以此让自己单调的生活增添一丝光彩。
(四)智能手机及智能服务使用情况
在互联网的普及下,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越来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调查数据显示,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占52.0%, 不过, 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表示,他们主要还是以比较简单的打电话、视频聊天和看快手等为主,占比分别达到84.7%、80.5%和71.3%;网上购物的老年人占到五分之一;而对于操作比较复杂的网上购物、网上看病、网上学习、网上订餐、网上打车及买票等智能服务功能,老年人 几乎不会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机培训。
(五)精神状态
因为缺少陪伴、感到孤独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会因一些小事而烦恼,他们经常感到情绪低落,做起事来比较费劲,对未来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过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们对以后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体出现毛病、害怕意外发生等。几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经常到半夜睡不着觉。有极少数老人表示他们现在过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较孤独。
(六)满意度
虽然时长感到孤独,但他们也能理解自己的儿女工作忙,因此他们表示总体来看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对自己的健康也较为满意,能积极锻炼身体,维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对自己和子女的关系也表示较为满意,他们表示能融洽相处,子女也比较孝顺。
(七)健康状况与功能
认为自己健康状况不太良好,视力比较薄弱,看东西模糊、看不清书本、手机等一些设备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内障、黄斑裂变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听力较弱,受访中发现正常音量大小他们听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语速和他们进行交谈。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没困难,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为患有风湿、关节炎等疾病,走路有点困难。
三、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
(一)四大困难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难题 。
一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调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临的最大生活困难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一个月的养老金根本满足不了日常消费。
二是无人陪伴,日常照料难。由于工作繁忙、生活节奏快,子女一方面没有更多闲暇时间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视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独,无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无人照料。
三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调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可见,加快社区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务功能使用有困难。调查中,有23.9%的受访市民表示父母不会独立使用智能手机的智能服务功能。随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生活服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不会使用智能化服务,或者仅会使用简单的操作,已经成为老年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二)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来,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但和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调查中,51.7%的老人认为村子里养老存在“服务项目少”的问题,46.3%认为存在“场地小、设施少、环境差”的问题。
四、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一)对养老设施的需求
调查中,当向老人问及居住地周边希望增加哪些养老设施时,卫生室、医疗康复室、健身活动场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几类设施提及率最多。其中卫生室和康复室两类设施需求最高,为65.1%,第二是健身活动场所和老年食堂,分别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发店等需求也比较高,在两成以上。
(二)对服务项目的需求
调查中,当问到最希望村子周边提供哪些养老服务项目时,48.1%的老人表示需要医疗康复护理类的服务,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饮服务,对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的需求占比分别为41.3%和37.2%。同时,对家政服务等有需求的人群也占到30%以上。
五、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着力点
( 一)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在于提高其收入水平。从调查数据来看,农村老年人的总体经济状况较差,其中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家庭供养获取仅有的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较少。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首先必须提高其经济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经济收入
第一,鼓励农村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坚持雇佣或非雇佣式农业劳动,获取相应的收入。让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并且让身体得到一定的锻炼。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过耕种土地获得经济收入;也可向他人转让土地,收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多角度提高经济收入水平。
2. 增强家庭赡养能力
不难发现,家庭养老是最优化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资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养老资源。因此,政府首先应该促进农村家庭整体发展,提高家庭养老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家庭养老。支持鼓励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为单位给与更多的经济补贴;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培训等。
3. 增强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支持力度
第一,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对贫困和失能农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经费,同时将其全都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获得更多公益性补贴资助,进一步保障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整体经济。扩大农村老年人就业机会,切实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
( 二)着力健全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从前文数据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老年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身体健康问题,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越不容乐观,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较多,有关医疗健康的服务是农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将常见的疾病纳入医疗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强就医方便性。形成“上门医疗”服务,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本次调查中受访市民最为关注的政策及措施,占比高达60.8%,这反映了市民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及设施。完善社区老年人信息库,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项目。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医疗护理、老年助餐、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等需求较高的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护理站、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
二是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快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适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增强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针对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装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培养
养老人才队伍素质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调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干部认为本地社区养老存在服务不专业的问题。
一是充实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岗位,力求建立专业的、稳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二是强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定期举办老龄政策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
三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待遇,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人才队伍稳定。
(五)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
帮助老年人尽快融入智能化时代,既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培训机制。除家庭成员承担相应的义务外,老年大学要增设智能应用培训课程,社区要定期开设智能设备使用培训班,采取一对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障碍。
二是改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老年群体特点,设计出操作更加简便的智慧养老平台,让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利。
六、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操持家务、锻炼身体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内容;经济压力大、无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临主要难题,老年人对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等有较大需求。要尽可能满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子女养老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身体与精神双方面得到满足,使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改善,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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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请问怎么提高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
客运企业主要运用的信息技术主要是两大块,一个是GPS,这个关乎调度和远程监控。另一个是ERP,就是根据实时的信息汇总得出决策的结论。服务:运用GPS可以知道客车在路上的运行状况,因此方便调度。要是能给等车的乘客知道下班车已在什么地方,知道还要等多久,他们就不容易烦躁,这是服务提升。随时监控车内状况保证司机对乘客的服务。安全管理:控制客车的载员,远程监控车辆行使情况,防止超载、车速过快、司机疲劳驾驶等。
⑷ 贵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主要举措有
法律分析: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三、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四、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体系;五、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法律依据: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
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⑸ 如何解决农村农民老龄化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
现在农村老人的如何养老有子女的就是靠儿女来养老服务并没有子女的就是靠国家来养老服务,总的来讲都还是国家颁布最新政策提升乡村老人的养老保险金,假如提升了他的养老保险金又能与处理他的日常生活,又完成了社会各界小康生活。应对越来越好的农村农业农民生活,众多农民朋友在依规承揽团体的土地上,只需法律法规容许,想种什么种什么,想怎么种就怎么种。
村里人养老服务大部分是靠子女瞻养,在从前农民的重男亲女便是农村养老着想的缘故,那个时候的在他们看来仅有生了儿子,在自己老的时候才有人为自己送终,自然不管孩子也是闺女都应拜谒爸爸妈妈。如今国家针对老百姓养老保险政策的健全,逐渐的带到乡村,国家全力激励适用农民的们选购养老保险为以后的养老服务准备。只需选购有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到退休以后每一个月领取一份养老保险金。
⑹ 如何完善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任务紧迫。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老龄人口在消费、就业、投资等方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老龄人口红利有待充分释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立法。养老领域的政策、法规事关民生发展全局,直接影响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和公共服务,对完善国家治理至关重要。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法规体系,建立养老金长期精算平衡模型,合理在同代间、代际间进行收入、财富再分配。推进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扩大年金个税递延优惠力度,出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出台养老服务产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准入门槛和产品标准。健全监管机制、老年人维权机制,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业在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的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保障老年人权益、关注老年人需求。推动各地方政府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细化财政、金融、土地、税收、人才及服务模式等方面的落地措施。
放宽行业准入,引进民资、外资等社会力量。鼓励、规范引导民资、外资等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放开外商投资准入,积极引入港澳及国际上先进国家养老服务的经验、资金、机构等,鼓励港澳养老服务机构在境内开展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医疗保险(放心保)、老年护理保险、年金资产管理、老年房产养老基金等养老金融,改善养老资产结构,提升老龄人口投资能力。加大对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规范服务。加快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养老土地供应政策。目前我国每千名老人的社会养老床位数约为25张,到2020年实现35~40张,这将带来大量养老用地需求。
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养结合。医疗、保健、护理、心灵慰藉是老年人最为直接的需求。建议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护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领域,促进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资金、养老、健康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保险机构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有效模式。鼓励国有保险企业深化改革,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把民资等各种社会力量引入养老、医疗领域,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扩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保障覆盖率。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五保供养、老年日间看护中心、老年活动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及机构的发展力度并扩大覆盖范围。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目前农村居民养老金替代率远低于城镇职工,建议通过财政补贴、社会公益等提高养老金、五保供养标准。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通过给予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补贴等方式,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质量。
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释放老龄人口红利。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老龄人口就业等方面。建议支持推动相关产业聚焦老年人市场,促进“银发”产业大发展。加快优化产业结构,通过提升老龄人口消费能力、投资能力、就业能力,发挥老龄人口就业、消费对经济和社会的拉动作用,释放老龄人口红利。大力发展养老社区、日间看护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实现老有所养。大力发展老年人居家护理、精神护理等老龄人口医疗服务业,为老年人提供看护、保健设施、心灵健康等服务,实现老有所医。大力发展老年人社交、体育健身、旅游等老年文化产业,实现老有所乐。规范发展殡葬、墓地等行业,加强监管,实现老有所归。鼓励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再就业,提高老龄人口就业能力和消费能力,实现老有所为。大力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医疗信息化等互联网养老产业,实现“智慧养老”。
⑺ 农村老人养老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要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通过健全服务网络、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协作机制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近年来,多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截至目前,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已实现省级全覆盖,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分别覆盖30个、29个省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扩大保障范围,给予救助对象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将符合条件的1493.4万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99.8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截至2018年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58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402元,全国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为4833元/人·年,月人均补助227元。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相衔接的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⑻ 国家目前最新出台的农村养老政策都是怎样的
首先是建立可持续的内生养老互助机制。依托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互助会、留守妇女服务队等组织,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重点,兼顾农村邻里交流频繁、人际关系密切的特点,积极组织青壮年长者、健康长者和病难长者就近、亲人,立即帮扶对,建立相对固定的结对互助关系,开展互助守望、生活关怀、精神关怀等活动,通过居家沟通、外出陪伴、结对帮扶等方式进行维权调解。
另外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我国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完全不平衡。例如,城镇居民的养老金每月至少1000至2000元,而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每月不到100元。差距还是很大的。“十四五”期间,农村养老金有调整的可能。好多少取决于当地政府实施的效果计划。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面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产业集群。
⑼ 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并没有出台关于居家养老方面的具体政策!只是发文说全国居家养老资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养老难的问题。都是指导性意见,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进力度!
唯一能够算上优惠的只有:
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9)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扩展阅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