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退休工资计算公式2022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❷ 2020年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X缴费年限X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相加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❸ 上海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条 按照本人标准工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可以将地区生活费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工人退休、退职后,到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不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如果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应当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
有保留工资的工人,退休、退职时,其保留工资原则上不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如有特殊情况,暂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酌情处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
❹ 2022年上海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养老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2022年上海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养老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下面来看看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上海市养老金分为92年以前和93年以后的,具体如下:
一、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满整年后的剩余月数,每个月按照0.083%计发。
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剩余缴费月数×0.083%)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发(2005)38号要求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由以下两部分相加而成
(1)按照本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
(2)按照本人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总额除以120。
❺ 2022上海退休金计算公式举例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退休工资等于参保人员办理养老手续的时候,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的工资,加上本人指数化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然后二乘以缴费年限的百分之一,对于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通常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过渡性的养老金主要以当地现行的标准为基数的。
本市从2021年1月起,对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采用定额增加、挂钩增加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一是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以2020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
三是2020年底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❻ 上海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在上海工作的企业职工养老金由2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退休工资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❼ 上海退休金计算公式2022
2022上海退休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❽ 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2、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3、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1、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2、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3、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❾ 上海退休金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法律明确规定,凡在《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1、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2、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3、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