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英国养老金审慎监管

英国养老金审慎监管

发布时间:2022-09-01 20:03:55

1. 澳大利亚与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究竟有何区别

金融监管的双峰理论起源于英国,由澳大利亚于 1998 年率先开始实践并良好运行至今,而英国在金融危机后的监管体系改革中也转向了双峰监管模式,可见双峰监管模式有着独特的魅力与实践意义。通过对比两国双峰监管模式在机构设置、监管思路、双峰机构独立性等方面的不同,分析双峰监管模式的内涵与特点,以期为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提供一种模式选择。
2013 年 12 月 20 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公布了新一轮政府金融体系调查的最终调查范围,同时任命了由David Murray AO 领导的四人调查团,标志着 2014 年澳大利亚金融体系调查( Financial System Inquiry )的正式启动。此前的金融体系调查都成为澳大利亚经济改革的主要催化剂,特别是前一次的 1997 年沃利斯调查( Wallis Inquiry ),直接引致了澳大利亚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澳大利亚审慎监管机构( APRA )的建立及当前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ASIC )的形成。这些改革都促进了澳大利亚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是金融监管机构的重塑,建立双峰监管模式更被认为是澳大利亚经受住全球金融危机考验的一大重要因素。在澳大利亚政府新一轮金融体系调查实施之际,本文再次聚焦澳大利亚的成功金融监管经验,探究双峰监管模式的特点。实际上,自 2008 年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就开始聚焦澳大利亚双峰监管模式,很多国家正在考虑乃至已经采纳这种双峰监管理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英国2012 年开始的金融监管双峰模式改革。因此,本文将对比澳、 英两国双峰监管模式的异同,以便深入理解双峰监管模式的特点和制度设计理念,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提供一种模式选择。
一、 澳大利亚与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概况
(一)澳大利亚的双峰监管制度
在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框架中,监管和监督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职责被分别授予四个机构:澳大利亚审慎监 管 局 ( the 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APRA )、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the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ASIC )、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the 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 RBA )和澳大利亚联邦财政部( the Australian Treasury )。以上四者又共同组成金融监管理事会( Council of Financial Regulators,CFR)。 虽然有多个主要监管机构,但对金融体系监管承担更多职责的是 APRA 与 ASIC,且这两个机构的权利配置正体现了双峰监管理念,故一般认为澳大利亚是 “双峰” 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
1997 年,澳大利亚政府对本国金融体系进行了全面调查,该调查由著名的墨尔本商界领袖斯坦·沃利斯( Stan Wallis)领导的委员会进行,故也称沃利斯调查,该调查对澳大利亚的金融体系改革影响重大。根据沃利斯委员会调查报告的建议,澳大利亚政府在 1998 年 7 月1 日成立了独立的审慎监管机构——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 ( APRA ),开始了 “双峰” 金融监管模式的实践。“双峰”中的另一峰——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ASIC ),其前身是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 Australia Securities Commission),根据《2011 年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法案》 设立并履职,由此形成了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经典“双峰” 模式,该基本组织结构运行至今。
(二)英国的双峰监管制度
2007 年的金融危机使英国遭受重大损失,英国政府在完成了监管机构对金融危机所作反应的检讨后,开始了 “双峰” 监管模式的改革。英国财政部认为,过去几年的反思表明,三方金融监管模式(“tripartite”mode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的缺陷是英国未能预测,或者说充分应对 2008 年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英国政府致力于引入一套新的金融监管机制——该套机制有着明确目标和责任,并且以专业监管者的判断为监管核心。根据英国 《2012 年金融服务法案》 ,英国于 2013 年 4 月 1日开始了一套新的金融监管制度。
以 《2012 年金融服务法》 为标志,英国再次实现了金融监管改革的重大创新,建立起以英格兰银行为主导,宏、 微观审慎监管机制相协调、 微观监管机制相平衡的监管体制,确立了新的中央银行监管机制和双峰监管机制。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说,新监管模式意味着存款机构、 保险机构和主要投资公司都将有两类监管者,一类着眼于审慎性(即 PRA ),另一类着眼于行为(即 FCA )。而其他公司(如那些非 “al regulated” 的公司)都将单独由 FCA监管。
二、 澳大利亚与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的对比
(一)差异之一:机构设置不同
双峰监管模式起源于英国,却由澳大利亚率先践行。根据英国经济学家Michael Taylor 的阐述,金融监管的目标应当是 “双峰” 的:一是实施审慎监管,旨在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是实施行为监管,旨在纠正金融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 防止欺诈和不公正交易、 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澳大利亚与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都是基于这一理念构建起来的,基本框架都是设立机构分别负责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但在具体的监管架构设计上又有许多不同。
1.澳大利亚经典双峰模式
根据 “双峰” 理念,澳大利亚设立了两个监管机构负责主要金融监管,即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通过实施审慎监管保证金融系统稳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通过实施行为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这套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模式完全契合双峰理论的要求,一般称之为经典双峰。这套模式对澳大利亚来说行之有效,2008 年金融危机中澳大利亚抵御冲击的优秀表现就是有力证据,自1998 年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实施双峰模式以来一直没有做大的改变。在近日公布的澳大利亚金融体系调查最终报告中,以 Murray 为首的调查委员会同样认为,澳大利亚的监管架构无需做大的变动。
2.英国内双峰模式
英国在 2012 年的金融监管改革中,也采纳了 “双峰”监管理念,但其最终确定的监管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方式有别于澳大利亚。英国设立了 FPC、 PRA 两个机构负责以维护金融系统稳定为目标的审慎监管,明确区分了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即在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 FPC 下,再单独成立负责微观审慎监管的 PRA。
英国同样设立了 FCA 负责以消费者保护为目的的行为监管,但从整个监管框架来看,该机构的层级、 地位低于澳大利亚的 ASIC。而基于 FPC 的宏观审慎监管职权,FPC 可以向 PRA 与 FCA 发布指示( Directions)和建议( Recommendations),同时也可以先跟其他主体提出建议。由于 FPC 是英格兰银行的内设委员会,可以理解为英国金融监管双峰——PRA 与 FCA,是在英格兰银行的指导下运作,即双峰的机构层级低于英格兰银行。此外,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只负责银行、 保险公司和大部分养老金的审慎监管,而拟设立的英国审慎监管局还可以对符合特定标准的证券公司进行审慎监管,从而保留了综合监管的某些特征。 因此,相较于澳大利亚来说,英格兰的金融监管框架被称为内双峰或者准双峰模式。
3.机构设置不同的原因
相对澳大利亚而言,英国在双峰模式下的机构设置更为细致复杂,笔者认为这种差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一是设立双峰监管模式的背景不同。澳大利亚于1998 年设立澳大利亚金融监管局,其改革更多的是出于金融业发展所引出的监管变革需要,是以温和的方式自发地重新安排金融监管框架。因此在双峰机构设置上,基本就是依循了 “双峰理论” 的设想,分别设立两个独立的机构负责主要金融监管活动。相比之下,英国的监管改革是迫于金融危机的压力而为,其改革基础也已形成定式的三方监管,改革的指导依据在于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因而最终的监管机构设置较为复杂且更强调宏观审慎监管。
二是从金融监管传统来看。英国的双峰机构更需要一个统一协调机构——金融政策委员会( FPC )。英国的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局主要是通过继承金融服务局( FSA )的原有职能而来,故两机构从金融监管传统上看需要一个统一协调机构(或者说是一套专门的协调安排机制),以实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减少监管重叠的同时也避免监管真空,保证两机构能从 “在同一机构下运行”的状态,顺利过渡到 “分拆并各自独立运行” 的状态,保持金融监管的稳定与连贯,而澳大利亚则不存在这种传统惯势。
三是两国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传统地位不同。澳大利亚中央银行一开始拥有强大职能,不仅行使中央银行职权,同时还作为商业银行从事商业运作。审慎监管局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分拆央行权利,在机构设置上自然形成了双峰机构与央行并立的局面。与此相反,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自 1694 年成立以来不断扩大职权,逐步成为金融系统的稳定器,在整个英国金融监管中一直扮演主要角色。再加上英国改革前,英格兰银行就是金融监管的核心监管力量之一。在新的监管框架中,分别负责金融监管两大目标的 PRA 与 FCA,在履行监管职责时自然离不开央行的督导与监控。
(二)差异之二:审慎监管的思路不同
1.澳大利亚——以风险为基础( risk- based approach)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一直强调,要通过有力的且有前瞻性的监管来完成其法定职责。APRA 认为,只有当监管以风险为基础(risk- based),同时又关注结果(outcomes- focused)的时候,才能发挥出更大的效用,相应的也有助于促进整个审慎监管框架下效率和效果的最大化。根据 APRA 的解释,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思路,就是要 “以识别、 评定受 APRA 监管机构或金融体系领域中存在的最大风险为核心,然后引入监管资源和监管注意。”
其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提升监管领域内的效率和效果,即在最高风险领域实施最高强度的监管,而在低风险领域实施较低强度的监管。
2.英国——以判断为基础( judgment- based approach)
英国在 1997 年成立金融服务局( FSA )的时候采取的思路是基于原则的监管。而在 2012 年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英国财政部强调,双峰模式下,审慎监管局PRA 将 采 取 前 瞻 性 的、 基 于 判 断 的 监 管 思 路( Forward- looking, judgment- based approach),并加速移除旧的应对式的监管观念。这一监管思路具体来说衍生出如下特点:( 1)主要以判断为基础,即 PRA 要主动判断,一家金融机构是否安全且稳定、 保险机构是否为投保人提供了合适保障以及公司是否能持续符合基本监管门槛;( 2)具有前瞻性,PRA 对公司的评估不仅基于当前的风险,还基于那些将来极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而判断是否要提早进行干预;( 3)专注性,PRA 的监管特别专注于那些会对英国金融体系造成巨大风险的问题或公司。PRA正是将以上判断作为监管基础,据以识别公司内部缺陷,从而并辅以合适的干预手段。 FCA 在对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时,同样也采纳了前瞻性的、 以判断为基础的监管思路。
3.监管思路不同的原因
澳大利亚提出 “以风险为基础” ,是从监管对象角度设置监管活动的原则,即在制定监管规则、 确定监管措施时,都以监管对象的风险、 监管对象对金融系统施加的风险为依据。英国提出 “以判断为基础” ,是从监管者角度设置监管活动的原则,即强调监管者在实施监管活动时要进行主动判断,判断的依据为监管对象的风险,判断的结果为是否应采取提前干预措施。
两国在审慎监管思路上的表述不同,笔者认为原因之一是英国对以前 “原则监管” 理念的反思和变革。英国在之前的原则监管思路下,强调的是被监管对象主动判断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并自主采取其认为最经济合理的措施以符合监管要求,相对地,监管者就是被动地开展监管活动,较少对金融机构及其行为进行干预。这种 “低干预” 模式使得监管者对许多金融机构的风险视而不见,闹出北岩银行破产风波,也导致未能及时察觉单个机构风险积聚给整个金融系统稳定带来风险,使得英国在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故而在新的双峰监管模式下,英国特别提出了 “以判断为基础” 的审慎监管思路,提高监管者的主动性和干预程度。
(三)差异之三:双峰机构的独立性不同
两国机构设置上存在差异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双峰机构的独立性存在差异。双峰机构独立性的不同,使得各主要监管机构监管权力的配置存在多少、 大小之别,这必然使得两国的监管协调机制存在差别。这种独立性差异直接表现在双峰机构与本国央行的关系上。
1.澳大利亚:双峰机构独立于央行
澳大利亚的双峰——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两个机构拥有法定的独立地位,直接对政府和议会负责,相互之间,与其他主要监管机构之间,都无隶属关系。所以说,澳大利亚双峰机构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是并行的、同级别的金融监管机构。此外,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的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于它的监管对象,这也说明其在金融监管中具有很强的独立地位,不会受制于其他监管机构。
2.英国:PRA 为央行子公司
英国的双峰机构之一——审慎监管局是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一方面,基于股权控制关系,审慎监管局根据 《公司法》 受到母公司英格兰银行的直接控制与监督;另一方面,根据 《2012 年金融服务法》 还要受到英格兰银行内新设的金融政策委员会( FPC )的指导和建议。英国的双峰机构之一——行为监管局,其作为 FSA 的继承机构,在法律地位上虽然独立于英格兰银行,但根据 《2012年金融服务法》 的规定同样需要接受英格兰银行内金融政策委员会( FPC )的指导和建议。由此可见,英国的双峰机构与本国央行联系紧密,在英格兰银行的监督与指导下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二者的独立性小于澳大利亚的双峰机构。
三、 结语:双峰监管模式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有借鉴意义
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仍固守机构监管模式,实施 “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 ,由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保监会、 证监会共同承担金融市场的主要监管职能。但随着监管者监管态度的放松以及实践中混业经营现象的出现,分业监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创新态势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势在必行。世界上并不存在最优的监管模式,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模式,各国对于监管模式的选择更多的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平衡结果,这就决定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金融监管改革的成功也不会是简单变换一种模式就能够实现的。 但是,不管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如何选择,双峰监管理念都可以为之所用,因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是金融监管不可绕过的两大目标。因此,澳大利亚与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的制度设计对我国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一,在监管机构的设置上更多地考虑监管目标。双峰监管的基本理念就是:基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消费者的两大目标,将金融监管机构整合成两个,一个通过审慎监管实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标,另一个则通过行为监管实现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对此,澳大利亚的实践是:这两个机构( APRA 与 ASIC )承担主要金融监管职能,独立运作,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并行的金融监管格局。而英国的实践是:这两个机构( PRA 与 FCA )承担主要金融监管职能,都接受宏观审慎监管机构——英格兰银行内设的金融政策委员会的建议与指导,且PRA 为央行子公司,形成两机构在央行的监督指导下运作的监管格局。可见,同样是双峰监管模式,具体机构设置上完全可以根据本国情况做出不同安排。有鉴于此,我国在未来的监管机构整合中,也可以考虑采用双峰模式,设立独立的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通过两机构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层级设计和职能配置,特别是考虑两机构与我国央行的关系,进行符合我国实际的监管机构设置改革。
第二,在监管思路上注重风险指标和监管者的主动判断。在监管思路上,澳大利亚表述为 “以风险为基础” ,英国表述为 “以判断为基础” ,虽然表述不同,但都反映了双峰监管模式下监管者实施监管的指导原则——注重风险,主动判断。我国在进行监管改革时,不管模式选择和机构设置为何,其实都可以借鉴这种监管思路,依据风险评估和判断实施监管活动,既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又不致抑制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在监管机构的协调上强调信息交流与共享。从澳大利亚的监管协调机制,特别是各主要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中可以看出,监管者协调的关键就是信息交流与共享。只有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才能避免双峰机构之间、 双峰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重复和真空,保证监管者行动的协调与统一。当然,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也包含了金融信息交流与共享的要求,相比来说不够明确和细致,没有解决交流什么信息、如何实现及时有效交流等关键问题。所以,在以后的监管制度改革中,可以参考澳大利亚双峰模式下的成熟经验,设计合适的监管协调机制,特别强调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2. 世界最奇葩的税,英国老年税,自然老去也是犯罪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些说辞都是在讲的一些国家的奇葩规定,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发达国家来讲,甚至还有的在想如何征收老年人的税务,原因就是因为活得太久了,你说这奇葩不奇葩。

是为什么导致这样的养老资金的亏空呢?大家都知道,在外国,年龄稍大的人都不会选择去工作,一般来说自己都有个积蓄还有国家发的养老金,都会选择外出游玩,不论是到了哪里这都是一个对于社会资源的消耗,随着社会发展程度越来越高,人均年龄不断攀升,这就导致很多人能领取养老金几十年,自己交养老保险没有几年但是享受的待遇确是十分之久,这也就逐渐的导致了入不敷出的情况,最终慢慢的拖垮了英国。所以,养老金的使用与管理还是一门大学问,国家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应对。

3.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是什么意思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2013年起被两个新的监管机构所替代,他们分别是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和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其中对经纪商的监管权将全部由FSA移交至FCA。

FCA是英国金融投资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业务。FCA目前是全世界监管最完善、法律执行力最强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的典范,其权威性得到投资者高度认同。

FCA是一个不属于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机构。从2013年4月1日起,FCA的职责是促进有效竞争,确保相关市场正常运作,监管所有金融服务公司的行为。其中包括防止市场滥用行为,帮助消费者得到公平的交易机会。与此同时,FCA还负责不受PRA监管的金融服务公司的审慎监管,例如,资产管理公司和独立的财务顾问。

4. 国际上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有何不同的的界定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相结合的制度。细微之处各有不同,对比国外(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和智利)的养老保险体系,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我国保险体系的现状,更好地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一)中国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是由我国国情、国力决定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宜实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层次是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根据单位的经济实力自行建立并确定待遇水平和发放方式的年金制度。第三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参加。


(二)澳大利亚

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金,现收现付制,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为国民提供最低的退休收入保障。

第二支柱为强制实施的补充养老金计划(超级年金),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于雇员和雇主的缴费,享受一定的税优(为ETT模式)。职业养老金在发展初期以DB计划为主,现以DC计划和混合计划为主。寿险公司、基金公司和专业化的管理公司在养老金运营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审慎监管局、证监会、税务局、竞争与消费委员负责其监管。

第三支柱为自愿的职业养老金和其他长期养老储蓄,缴费有一定的税优。

(三)德国

第一支柱为法定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制,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险缴费,曾经是职工最主要的退休收入,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替代率逐渐下降。

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保险计划,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于雇员和雇主的缴费,享受税优(为EET模式),多采取帐面准备金形式。计划以DB为主,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现在DC计划逐渐增多。其经营管理主体一般有计划发起人、寿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德国商业保险较发达,第三支柱多为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其替代率可达50%以上,缴费有税优。

(四)智利

第一支柱为政府为没有参加养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养老金和为参加强制性养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养老金担保,现收现付制,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

第二支柱为强制性个人养老金制度,基金积累制,资金全部来源于雇员的个人缴费。该制度为DC计划,由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其运营管理,保险公司为计划提供伤残、遗属年金保险和年金给付服务。

第三支柱为享受税优的个人自愿储蓄,一是存入个人养老金帐户,二是存入单独的第二帐户,后者可以随时领取。


(四)美国
第一支柱为社会保障计划(SocialSecurityProgram),现收现付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税,为就业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它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金计划,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享受税优(为EET模式)。补充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privatepension)、个人退休金账户(IndivialRetirementAccount)等等,覆盖了公务员、企业职工和自营劳动者等大多数群体。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以DB计划为主,80年代以后,DC计划迅速发展,约占养老金资产的60%,目前混合型计划发展也较快。银行、保险公司、储贷协会、信托机构、共同基金等机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为养老金计划提供受托、帐户管理和投资(三种角色可以集中于一体)等服务,劳工部、国内税务总局、证监会负责其监管。

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保险和其他储蓄计划,缴费享受一定的税优。
总结:商业养老保险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成为一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商业养老保险可为社会保险提供精算技术和管理支持,提高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在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能为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承担者;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5. 全球养老基金如何投资 两种监管规则实际比较

待遇确定型(Defin ed Benefit,简称DB)养老金计划的监管要比缴费确定型(Defined Contribution,简称DC)养老金计划更加严格,后者主要受谨慎人规则的约束。
1、采用谨慎人规则国家的监管规定。 美国1974年颁布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规定,养老基金必须具有开展信托和金融业务的专业化水平、经验和能力,但监管机构不会对养老基金的资产配置作出严格的数量限制;该法案要求养老基金进行多样化投资,并采取普遍认可的谨慎行动;监管机构实行“谨慎人”的监管规则,在具体的投资行为和其他方面则给予养老基金充分的自由。 美国的401(K)计划提出,养老基金的投资方向由参与者来决定,这对参与者本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发起人的破产可能无法达到承诺的投资收益,使雇员的收益遭受影响,所以英国和新西兰均规定,DB养老金计划的自我投资不得超过5%。在英国,谨慎人规则主要用于监管DC养老金计划;在新西兰,自有的留存可以适用“谨慎人规则”10%的要求。同加拿大和意大利一样,日本也在适用谨慎人规则的基础上加入了数量限制的因素。日本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债券不得低于50%,股票不得高于30%,地产不得高于20%,国外资产不得高于30%,对单个公司的投资不得高于10%。
2、采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国家的监管规定。 比利时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对发起人的投资不超过15%,地产不高于40%,存款不低于10%。丹麦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国内债权不得低于60%,而国外资产不得超过20%,房地产和股票均不得超过40%。挪威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股票不超过20%,贷款不超过30%。葡萄牙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自我投资不超过15%,政府债券不低于30%,地产不超过50%,国外上市的证券不超过40%。瑞典规定,在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国内债券、贷款应当占很大比例,投资于国外资产的限制比例为5-10%。
拉美国家适用于严格数量限制规则,对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也做出了严格的监管规定。从国债投资的限制比例来看,墨西哥要求养老基金的全部资产投资于国债,乌拉圭的限制比例为70-90%,智利、阿根廷和哥伦比亚均规定不得低于50%,秘鲁规定不得低于30%。从国内股票投资的限制比例来看,秘鲁、智利、阿根廷和哥伦比亚分别规定养老基金投资国内股票不得超过40%、37%、35%和30%,乌拉圭和墨西哥则均规定禁止养老基金投资国内股票。从国外证券投资的限制比例来看,智利、阿根廷、哥伦比亚和秘鲁分别规定养老基金投资国外证券不得超过12%、10%、10%和5%,同样乌拉圭和墨西哥也都禁止养老基金投资国外证券。 两种监管规则国家实际组合比较 从横向国别比较来看,实行谨慎人规则国家养老基金的国际投资比例通常高于实行严格数量限制规则国家的比例。例如,荷兰是一个小型开放经济体,1998年其养老基金投资国外资产的比例达42%。而斯堪的纳国家如瑞典、丹麦等国虽然也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但是这两个国家养老基金持有国外资产的比重却比较低,分别仅为2%和11%,这是因为荷兰适用谨慎人规则,而瑞典和丹麦适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的缘故。 1、采用谨慎人规则的国家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与总体平均水平相比,在采用该监管规则国家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流动性资产的占比为3.3%,与平均水平持平;贷款、国内债券等低风险性资产的占比分别为4.8%和27.2%,分别较平均水平要低3.2和13.2个百分点;国内股票、实业投资和国外资产等高风险资产的占比分别为31.8%、10.2%和17.3%,分别较平均水平要高出7.8、1.7和4.7个百分点。 2、采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的国家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与总体平均水平相比,在采用该监管规则国家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中,流动性资产的占比为3.3%,也与平均水平持平;贷款、国内债券等低风险性资产的占比分别为12.8%和60.3%,分别较平均水平要高出4.8和19.9个百分点;国内股票、实业投资和国外资产等高风险资产的占比分别为12.3%、6%和5.5%,分别较平均水平要低11.7、2.5和7.1个百分点。这与采用谨慎人规则的国家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正好相反。 考察当今世界各国采用的养老基金投资监管规则,可以总结出以下四个基本特点:(1)大多数发达国家较早地适用谨慎人规则;(2)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适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3)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正逐渐由适用严格数量限制规则转向适用谨慎人规则;(4)采用谨慎人规则具有促进国际投资和提高投资回报率的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 个人养老金即将到来,税收优惠怎么算看看英国人怎样做

英国个人养老金缴费跟我们有很大的区别,因为他们可以将工资的百分百全部参加私人养老金。虽然用于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钱都是免税的,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用税前资产去缴纳。但是在英国却设定了一个限度,只要超过这个限度的养老金就是属于额外收入,对于这笔钱依旧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在英国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是非常高的。



到最后他手里边的钱只有42070英镑。不过他们的免税额度是比较灵活的,并不是一次性使用25%的免费额度,可以进行多次领取现金。剩余的5%可以分次领取,用来缴纳一些商业保险或者个人养老保险。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多次分段的提取自己的免税额度是非常划算的,可以让自己的工资保持在一个比较低的档位,这样纳税的额度比较少。

7. 国外都有哪些养老金制度

由于人口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不断加剧,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也难以避免,很多国外的养老制度也不断的在改变。


按照新生效的法律,德国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是指将延长的2年分为24个月。前12个月,用12年的过渡期,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工作时间,这样在2024年即可过渡到66周岁时退休。后12个月分6年过渡完,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多工作2个月方可退休,这样到2031年时即可执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总之,大多数国家都是让你在年轻时创造更多财富,老了之后才会有好的养老保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延长退休年龄

8.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特征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特征:

1、由教会负责实施到政府组织实施;

2、通对立法保障民众的福利待遇;

3、重视儿童、低收入者和老人的保护;

4、涉及范围广泛,涉及教育、生产条件、失业、养老、生活等领域;受益人口大量增加等。

(8)英国养老金审慎监管扩展阅读: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是典型高福利国家之一二次大战后,英国颁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法案,形成了福利国家的基本框架。

1834年,英国政府颁布《新济贫法》,承认社会救济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实施救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责任。《新济贫法把社会救济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社会救济成为一项社会制度。在该法的影响下欧洲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建立起本国的社会救济制度。

挪威于1845年颁布《济贫法》法国则发布了一些济贫法令,社会救济制度在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9. 个人养老金来了,像个长期理财产品,国外在养老金方面是如何做的

国外很多地方的养老制度也一直在改变。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比例缴纳的国民基础养老金,所有人退休后获得相同数额的养老金;二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年金,目前不强制;三是个人购买的养老金储蓄或保险,但英国35%的员工没有私人养老金。这意味着他们退休后不得不依靠国家养老金,2010年的养老金为每人每周97.65英镑,仅相当于以最低工资水平工作两天的收入,显然不足以维持晚年相对舒适的生活。日本的“以房养老”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低收入的老年人,他们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他们可以用他们的房子作为抵押来提前贷款,但是这个系统对申请人有严格的要求。以东京为例,申请人必须年满65岁,住在自己的房产里,不能与子女同住。

10. 看国外养老金是怎样运作的

美国401K退休计划是国际上公认的较为成功的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以税前的形式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也可以根据员工的缴费按一定比例为员工对等缴费。目前401K资产分布大体如下:股票基金占40%、债券基金占10%、平衡基金占10%、货币基金占5%、公司股票占15%,债券及其他占20%左右。 日本由“养老金公积金管理运用独立行政法人”(GPIF)负责运营,2001年开始进入市场运作时一度出现投资亏损,其中2001年度和2002年度亏损分别达1.31万亿日元和3.06万亿日元,并因此被迫解散,将公共年金转交给新成立的GPIF运作。日本政府对GPIF进行了严格的投资限制,其中投资国内债券、国内股市、海外债券、海外股市及短期资产的资产比例分别为67%、11%、8%、9%、5%,变动幅度最高为上下8%。 英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国股票(54%)、外国股票(23%)、本国债券(9%)、外国债券(3%)、房地产(5%)、储蓄(4%)和抵押证券(2%)。在英国,由雇主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是通过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监管当局每三年对基金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总资产和总负债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如果发现资产大于负债将降低缴费率;否则,将限期予以纠正。 德国养老保险基金受投资公司法管辖,由联邦银行进行监管,主要投资于债券(75%)、房地产(13%)、股票(9%)和储蓄(3%)。根据投资公司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股票比例为21%至75%,具体比例由各养老金计划灵活掌握;投资于房地产、流动资金和套期保值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上限分别为30%、49%和30%。 法国养老保险基金受投资公司法管辖,由法兰西银行进行监管。基金管理必须通过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委托注册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其主要投资于债券(上限为65%)、房地产、股票和储蓄,但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上限为5%。养老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分离,不强制雇主参加养老保险计划,并且规定雇主缴费不得超过雇员的4倍。

阅读全文

与英国养老金审慎监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辽阳逸和居老年公寓离哪近 浏览:104
父母的亲属卡遗失怎么补办 浏览:989
60岁可以贷款 浏览:213
戴耳麦体检能检查出什么 浏览:866
大嫂不养老人怎么分房产 浏览:577
佛教重阳节慰问 浏览:262
绍兴市新昌县养老保险查询 浏览:926
沧州城乡养老保险2020年怎么交 浏览:726
孩子不听话的时候父母怎么办 浏览:407
阿里巴巴养老保险怎么领退休金 浏览:90
怎么查询城乡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浏览:451
给父母的法定赡养费是多少 浏览:431
有多少孩子毁在父母的一句话 浏览:331
事业退休人员加工资吗 浏览:119
大连开发区养老保险查询 浏览:268
孝敬长辈的榜样人物 浏览:938
养老金认知症怎么解决 浏览:528
忻州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浏览:449
为什么有时很讨厌自己父母 浏览:722
70岁老人干活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浏览: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