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职人员判刑后,服刑期满养老保险怎么办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参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被判刑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泉劳社[2008]155号)精神,现就参保人员被判刑后的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
改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其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发补贴费。
4、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刑的,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被拘役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期满后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从申报续发的次月起发放,之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退休人员被管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发放,在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期满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1)刑满人员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过程。
1955 年12 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
1958 年3 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1978 年6 月,国务院发布文件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
从而将自1958 年起干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成两个不同的制度;1980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 年4 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部离休制度。
1993 年8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务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1)养老保险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
(3)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差距明显
在职人员判刑,服刑期满养老保险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而定。
一、服刑期满,已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积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注:判刑后开除公职的,视同缴费年限清零。正常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起作用。)
二、服刑期满,已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积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 社会 保险机构返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服刑期满,未达退休年龄,原单位未予开除并予以接收安置工作的,服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恢复工作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服刑期满,未达退休年龄,重新就业,服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再就业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仅供参考。
楼主你好,在职人员判刑以后,服刑期满养老保险该怎么办?作为在职人员判刑之后,那么在服刑期间这段时间之内是不允许来参加社保的,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的参加社保,当然你服刑期满之后,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且自己具备法定的退休条件,那么直接可以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但是如果说你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自行继续缴费,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继续参保,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这个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来参保交费的话,那么可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累计缴费年限。
所以说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就不能够办理退休,我个人建议继续参保交费,自己的养老保险或者社保的缴费年限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就可以了,当然你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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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被判刑后,除了刑罚以外,国家会不会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进行处理呢?目前来看是不会的。
养老保险缴费,一般分为两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是通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方式,职工缴纳8%,企业缴纳16%,过去企业缴费比例可能在13%~20%。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通过参保人本人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用的方式,缴纳的费用。
保险缴纳以后,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同时计算缴费年限。职工个人账户的提取只有职工退休时按月支取或者职工去世后一次性支取。另外还有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时,可以提出终止参保关系。《 社会 保险法》中没有任何可以将以缴费记录作废的规定。
因此,只要缴费了,过去的缴费记录就不会因为犯罪而作废。当然国家可以对犯罪分子处于财产罚,但是相应的财产罚也不会触及养老保险缴费的。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原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视同缴费期间个人不需要缴费,国家会承担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用。过去国家规定,如果被处以刑事处罚,相应的工龄应当自正式参加工作且恢复政治权利开始重新计算连续工龄。由于在养老保险缴费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因此这一部分人损失会很大。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10月才开始的。
其实,如果被处于刑事处罚,肯定会不能继续参保缴费了,即使是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也是一样。如果多缴了费用,查实以后会被退回。由于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因此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养老金等于会受到影响。另外,养老保险的办理退休条件是缴费满15年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因为受刑事处罚,参保缴费时间受到限制,到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那么就会延迟退休继续缴费。晚退休一年少拿一年养老金,还需要继续按高基数缴费,肯定很不划算。这种情况下可就亏大了。
其实除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受到的影响比较大。根据2001年劳动和 社会 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被判刑后会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释放以后,可以按照服刑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发放原基本养老金,然后才可以参加以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于现在退休后的养老金是每年调整的,因此会比较吃亏。
另外,养老保险的有关待遇,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实际上还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如果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去世,其家属是没有相应的待遇的,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注意,虽然现在我们养老保险,是按照百分之八划入个人账户的,个人恰好是按照8%缴费。实际上在2005年以前,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低于8%,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是11%。所以,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并不一定是个人账户的余额。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管治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但不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所以,如果是在职职工实施养老保险缴费的,没有退休前被判刑相应影响可能会小一些。如果是有视同缴费年限和退休职工影响可就比较大了。
楼主您好,在职人员判刑以后,服刑期满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那么在职人员判刑之后是不具备正常的去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所以说在复兴期间这段时间之内就会终止中断你的养老保险,那么你的累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就会减少,但是服刑期满以后又会恢复你养老保险的缴费,那么无论是你有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自己都可以去缴纳这个养老保险的待遇。
所以我们只要寻找到以前的这个养老保险的关系,那么继续按照之前曾经所缴纳过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继续缴费就可以了,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满足15年以上的缴费条件,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一份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你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由于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然后进行逐年交费。
所以说虽然你在服刑期间,没有办法来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但是在复兴期满以后就可以正常的来参保交费了,如果附近起码之后没有工作单位接收你的话,那么你就自行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继续参保自己的养老保险,这样的话也可以有效增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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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到了可办领取养老金手续。如果是公务员,被开除公职的,从来自己没有缴纳养老金的,可能就办理不了退休了。
⑵ 服刑人员能交养老保险吗
法律分析:服刑期不可以交纳保险,亲属也不可以为其购买。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服刑期间,无论是服刑者本人还是亲属,都不可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因为根据社保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满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满并且退休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后可以累加)来领取相应金额的保险金。对于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在退休时就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退休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⑶ 刑满释放人员养老保险
法律分析: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申请办理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如果以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那么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本人申报,经社会保险局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⑷ 刑满释放人员还有养老金吗
一、刑满释放人员还有养老金吗
1、刑满释放人员有养老金,在缴费金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都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即使是刑满释放的人员也要保障其相应的生活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二、被单位开除还有养老金吗
可以领取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⑸ 刑满释放人员养老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可以自己补交服刑期间的社保。犯罪职工在判刑前已建立的基本养老关系,刑满释放后,可以接续,即职工在判刑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可以与刑满释放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连接起来并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⑹ 服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假释等社区服刑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或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的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因为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有差异的,因此,对待服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⑺ 刑满释放人员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从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3、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⑻ 服刑人员还能继续缴养老保险吗
这个问题没有听说过
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热线12333
⑼ 刑释人员养老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刑释人员养老金发放政策如下:
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3、如果年限不满10年,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职工退休后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缓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如果在服刑期间单位已做除名处理,是不予给缴服刑期间的社保的,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到当地劳动局进行补缴。如未除名那么单位还应该是缴社保的,可在退休事享受正常退休待遇。破产后,如个人未到退休年龄,那么可以由个人再到当地劳动局以个人名义缴费。
⑽ 服刑人员养老保险规定
摘要 您好,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以下规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