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宁市乡村兽医退休未在编制内如何申请退休金
有编制人员,退休后由财政(现改为社保)计算养老金。
没有编制人员,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且缴费满十五年,没有养老金。
2. 乡村兽医站兽医减员是什么意思
乡村兽医站,乡村粮食站 ,等等,这类老事业单位,现在的处境都很尴尬,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交纳事业单位所承受的比一般职工更高的养老保险金,却不享受事业单位所应该说享受的待遇,就像一根鸡胁,食之无味,弃之又觉得可惜,全中国下岗工人这么多,其实说句心里话,也不在乎多他们几个,这样吊着他们,真心觉得不是太好。
3. 乡村兽医满60岁能领退休金吗
只要有保险就能领到。
4. 乡村兽医的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如果你是退休员工你可以,找人陪你一起,带上你的身份证,退休证,领退休金的银行卡,去当地劳动局社保中心去查询,他们能帮助你查明问题及解决的方法,之前的养老金也会补发。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5. 江苏省农业厅对原人民公社时老兽医补助有什么规定
摘要 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在乡村兽医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由本人申请,服务所在村初审同意,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核准,并经镇人事部门及民政等部门核实,看其有没有参加社保或军人优抚(凡享受社会保障的人员就高不就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经镇政府审核,报区财政、人社、农委备案后,给予生活补助。对已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已领取养老保险金或通过买断工龄等形式在政策上已作处理的乡村老兽医,不再享受生活补贴。工龄15年以下的,由各镇(区)一次性清算补偿到位。
6. 我80岁很多年前当过乡村兽医 五年现在可以办理退休吗
您这年纪早就该退休了啊,怎么现在办理呢。
7. 乡村兽医无法退休咋办:
乡村兽医不在编制内,可以自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8. 乡村兽医从业65岁后有退休金吗
奇怪了 怎么这么多兽医想着国家给钱 兽医就跟卖菜的一个样 还指望国家给钱 真敢想
9. 乡村兽医防疫员每一年的工资是多少是否有补贴
一、按照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提高场镇兽医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 场镇兽医人员的基本工资从现在的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从2009年3月份开始执行;同时,场镇兽医按春季牲畜防疫头数,每只成年小畜或每头牛每年计提0.65元作为浮动工资,于每年年中发放40%,年末发放60%。
(二)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底工资定于每月600元,其中,按月发放300元;根据春秋防疫考核结果和承担牲畜免疫注射工作量,参照兽医浮动工资的计提发放,每半年累计发放剩余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标准,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
(三)场镇兽医人员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一纳入管理区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基层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统一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支付,单位支付部分由管理区财政承担。
一、按照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提高场镇兽医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 场镇兽医人员的基本工资从现在的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从2009年3月份开始执行;同时,场镇兽医按春季牲畜防疫头数,每只成年小畜或每头牛每年计提0.65元作为浮动工资,于每年年中发放40%,年末发放60%。
(二)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底工资定于每月600元,其中,按月发放300元;根据春秋防疫考核结果和承担牲畜免疫注射工作量,参照兽医浮动工资的计提发放,每半年累计发放剩余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标准,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
(三)场镇兽医人员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一纳入管理区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基层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统一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支付,单位支付部分由管理区财政承担。
工资是不高端额,补贴是有的,慎重考虑。
10. 乡村兽医有没有补助
乡村兽医是有补助的。部分乡镇进行了相应的村级防疫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等的补助。
农业部发布《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
从2010年开始,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对符合乡村兽医登记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兽医登记证》,持证人员可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服务。
(10)乡村兽医养老保险金扩展阅读:
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进入养殖环节。各地要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讲解,切实提升畜禽养殖场“我要防”的责任意识和动物防疫水平,督促其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要根据本地区养殖产业特点和兽医服务发展水平,对畜禽养殖场获取兽医服务的方式做好分类管理与指导;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师,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和养殖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
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配备乡村兽医或与动物防疫合作社、动物诊疗机构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满足和解决强制免疫、日常防疫等兽医服务需求,多渠道、多形式推动“谁来打针”问题的解决。
二是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检测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要遵循市场原则,鼓励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畜禽养殖场向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合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
要严格规范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服务活动,从事动物疫病检测的实验室须取得实验室资质后方可从事相应检测工作,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
三是健全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服务供求模式。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向具备实验室资质的兽医机构、服务组织购买动物疫病诊断、检测等专业兽医服务。
鼓励小型屠宰场点与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合作,不断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收集处理病死畜禽,提升集中处理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乡村兽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