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征兵体检主检是什么
征兵体检中的主检决定你是否体检合格,若体检中一两项不合格,主检可以让你去医院复检,比如对身体要求比较严格的特殊兵种,必须得到主检的同意才能当兵。体检最后是主检,带队的护士把你们的体检单送进去,护士就可以下班了,你们等着主检叫就行了,一般主检都是当地的武装部部长,把你叫进去就问问你是不是家人强迫当兵的,什么学历,然后让你回去等通知。
当兵体检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检查意识状态,精神状态,发育营养,语音语调,面容表情,姿势步态、颈椎腰椎、骨折外伤、视力听力、味觉色觉。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肿瘤标志物。辅助检查,包括心电图,胸部正侧位片,肝、胆、胰、脾、肾彩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B. 征兵体检有什么项目
征兵体检旨在筛选出适合服兵役的个体,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军队的生活和训练。体检项目通常包括:
体格检查,涵盖了身高、体重、体型等基本生理指标的评估。
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或其他检测方法,评估个体的视力情况。
听力检查,利用听力测试仪或其他方法,评估个体的听力状况。
心肺功能检查,包括心率、血压、肺活量等指标的检测,以评估个体的心肺健康状况。
血液检查,涉及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项目的检测,以评估血液健康状况。
尿液检查,评估尿液中的糖、蛋白质、细菌等成分,以判断泌尿系统健康状况。
X射线检查,对胸部进行X射线扫描,评估肺部的健康状况。
心电图检查,监测心脏的电活动情况,以评估心脏健康状况。
皮肤病检查,评估个体是否有湿疹、疥疮等皮肤问题。
牙科检查,评估口腔健康状况,包括牙齿和牙龈的健康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体检项目是常见的,但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军队的要求有所差异。具体体检项目应以当地征兵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