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介绍一下当兵体检眼科的过程!
眼科体检是征兵体检中的重要环节,它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视力检查:要求右眼裸眼视力至少为4.9,左眼裸眼视力至少为4.8。这是基础的视力要求,用以评估应征者的基本视觉能力。
2. 色觉检测:应征者需要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等基本颜色,这是评估色彩辨识能力的重要指标。
3. 眼睑、睑缘、结膜、泪器功能检查:这些检查旨在确认没有影响眼睛功能的疾病或异常。
4. 眼球结构检查:包括眼球突出、眼球震颤和眼肌疾病的检查,以确保眼球运动和结构正常。
5. 斜视检查:共同性内、外斜视应在15度以内,超出此范围可能影响视力矫正。
6.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和视神经等部位的疾病检查:这些检查项目涵盖了眼睛的主要结构,用以诊断是否有相关疾病。
7. 青光眼等疾病的检查:青光眼是一种严重的眼科疾病,需要在早期发现并进行治疗。
眼科检查通常较为直观,医生会使用手电筒等工具近距离检查眼睛。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方,应征者会在体检前一天入住指定的地点,第二天进行体检。而在条件不太好的地方,应征者可能需要一大早空腹前往体检地点。
对于大学生或在校学生,视力要求可能会有所放宽,但至少裸眼视力应达到0.7以上,以确保基本的视觉能力。这是为了考虑到他们可能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学术工作,需要一定的视觉能力。
㈡ 当兵体检用的是什么视力表
征兵体检所使用的视力表是国际通用的标准视力表,通常是5米距离下的E字型视力表。检查过程如下:
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进行检查,以5分记录法记录结果。近年来,征兵条件对视力要求有所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 若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或矫正视力不足4.9(0.8),或屈光度超过±6.00DS等效球镜,则不合格。
- 若一只眼裸眼远视力达到4.6(0.4)或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或以上,且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则符合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等专业的要求。
标准视力表由12行大小不同、开口方向各异的“E”字组成,测量范围为0.1-1.5(或4.0-5.2)视力。每行都有标号,被检者需平行于1.0行视线,距离视力表5米。如室内距离不足5米,应在2.5米处放置平面镜反射视力表。检测时,先遮盖一只眼,单眼自上而下辨认“E”字的缺口方向,直到无法辨认为止,记录该行的编号。正常视力应不低于1.0。如果被测试者在0.1行也无法看到,需要向前移动,直到能看到0.1行为止,其视力计算公式为“0.1×距离/5=视力”。如果在半米内仍无法看到0.1行,可让被测试者尝试辨认指数,或测量手动、光感等。检查者根据情况记录视力。
㈢ 当兵体检用的是什么视力表
征兵体检视力表都是国际通用的标准视力表,5米标准视力表,一般用的是E字型视力表。
检查方法:
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进行检查,按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
征兵条件近年来对此做出相应调整,规定: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 4.5(0.3),矫正视力不足 4.9(0.8),屈光度在±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 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 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
(3)现在当兵体检是怎么测视力的扩展阅读:
标准视力表,表为12行大小不同开口方向各异的“E”字所组成。
测量从0.1-1.5(或从4.0-5.2);每行有标号,被检者的视线要与1.0的一行平行,距离视力表5米,视力表与被检查者的距离必须正确固定,患者距表为5米。如室内距离不够5米长时,则应在2.5米处放置平面镜来反射视力表。
进行检测先遮盖一眼,单眼自上而下辨认“E”字缺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认为止,记录下来即可。正常视力应在1.0以上。若被测试者0.1也看不到时,要向前移动,直到能看到0.1为止,其视力则是“0.1×距离/5=视力”;若在半米内仍看不到0.1,可令被测试者辨认指数,测手动、光感等。按检查情况记录视力。
㈣ 当兵体检的视力表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中的视力检测通常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视力表,如5米标准视力表,一般使用的是E字型视力表。检查方法: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并按照5分记录法记录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之前,按照所在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兵役登记。通过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公民被称为应征公民。第十四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按照兵役机关通知,按时到指定体格检查站接受体格检查。如果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得到兵役机关批准,将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一条指出,男性身高需达到160cm以上,女性身高需达到158cm以上,才符合标准。对于条件兵的身高要求按相关标准执行。第二条关于体重要求,空腹血糖需低于7.0mmol/L,且(一)男性体重需满足17.5BMI<30,其中条件兵的BMI<27;(二)女性体重需满足17BMI<24。对于BMI≥28的情况,需要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才视为合格(BMI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的应征公民不合格。若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要进行矫正视力检查,若矫正后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则不合格。对于屈光不正,经过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的应征公民,除条件兵外,视为合格。条件兵的视力合格条件按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