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见的放射性检查有哪些
1、CT扫描。做过CT扫描的80个人里面至少有一人可能患上癌症,做一次CT全身扫描体检会使受检者辐射致癌的危险度增加约8%。
2、X线胸片。凡是被x射线照射过的组织器官和细胞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伤害,也许当时不会发作,可是x线照射量可在身体内累积。
3、X线胸透。胸透辐射会使人体细胞出现基因变异、变性,甚至死亡。
(1)哪些放射性儿童体检项目不是常规扩展阅读:
1、电离辐射
由于这类辐射发生的能量较高,可以引起周围物质的原子电离,故称之为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电离辐射是指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电离辐射根据组成的粒子本质不同,可分为α、β、γ(X )、n 等辐射。
2、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是由于交变的电场和磁场而产生的电磁波向周围空间产生的辐射。由于这类辐射的能量较低,无法引起周围物质电离。
仪器分类
核仪器是用于监测电离辐射的仪器(电磁辐射则要用场强仪、频谱仪等仪器)。核仪器可以粗略如下分类:
1 、按测量对象性质分
α测量仪:带电粒子测量仪
β测量仪:带电粒子测量仪
γ测量仪
n 测量仪
由于不同粒子与物质作用的机理不同,因此对不同粒子采用不同的传感器。它们不外可分为气体、闪烁、半导体传感器等。
2 、按监测目的分:
粒子强度仪:(总α、总β、总γ 、中子)仅与粒子数相关,与能量无关。
剂量仪:主要指贯穿辐射、γ 、x 和中子,不仅与粒子数相关,与能量也有关,但无法区分是哪种核素。
谱仪:(α、β、γ、x 、中子),区分各种不同的放射性核素,并可以与内置数据库和正确的刻度方法结合确定各种核素的强度及剂量。
3 、按监测用途分:
入口探测器:(行人、车辆、火车、行李包裹、货物、集装箱等)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以及国土安全。
场所(固定点)剂量仪:用于发现监测区域异常排放,对用源场所的剂量进行监控、报警。
『贰』 体检做的那种胸透,1年最多做几次啊危害大吗医生进
X射线对人体的损害
X射线检查(如胸部透视拍片、胃肠钡剂造影拍片等)是医生检查、诊断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少患者是免不了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X射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有较强的穿透人体组织的能力,能清晰地看清人体某些组织和器官的活动状态。同时还可使人体体液和组织细胞产生一些物理与生物化学的变化,因此,X射线能引起人体不同程度的损伤。
X射线对人体的有害效应可分为两类,一类称为随机效应,主要指致癌效应(含白血病)及遗传效应(即由于染色体畸变和基因突变,影响到受照者的后代)。随机效应发生的几率(而非其严重程度)与受照的剂量相关,但不会存在剂量的阈值,也就是说,并非一个人受照的剂量达到某个值,就一定会发生这种有害效应。而是受照的累积剂量越高,发生的几率就越大。
另一类称为非随机效应,其严重程度取决于所受剂量的大小。这种效应有一个明确的剂量阈值,在阈值以下不会见到有害效应,包括放射性皮肤损伤、白内障、生育障碍等。
常规X射线检查,可引起随机效应的发生,但几率非常小,而非随机效应是可避免的,一般不会发生。
第一原则:该照的才照
自上世纪60年代起,随着对射线有害效应的深入认识和科学的发展,辐射防护的工作也日趋完善,目前X射线检查是在照射条件最优化的基础上进行的,给患者带来的利益完全超过了其不可避免的辐射危害。像一次胸透检查不可能导致明显的非随机效应,即导致皮肤损伤、白内障、生育障碍等;就随机效应(致癌、致基因突变)来说,一次胸透的总危险度也不过百万分之几。
此外,评价医疗照射是否安全,不能单纯以患者受照剂量的大小为依据,而要对照给患者带来的医疗利益与可能导致的危害进行全面权衡。如放射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局部接受累积达数千戈瑞(剂量的单位)的照射,也认为是正当的、无可非议的,因为它可以延长患者的寿命。
相反,如果没有必要,即使给患者局部进行几个戈瑞的照射,也是不应该的。因为它不能给患者带来任何利益,只会因为照射而产生某种可能的危害。这是目前辐射防护的第一原则。
儿童孕妇:重点保护对象
放射线可使卵细胞的染色体发生畸变或基因突变,继而引起早期流产,或者胎儿出生后出现智力低下、唇裂(即兔唇)、肢体缺损等先天性的致死、致畸、致癌、发育迟缓和遗传方面的疾患。因而对妇女,特别是怀孕初期的妇女,放射线的防护尤为重要。
一般来说,X射线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在妊娠第2至12周之内,而在妊娠12周后接受X射线检查,几乎不会造成胎儿畸形,而在28周以后接受X射线检查则无影响。
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提出,凡育龄妇女接受X射线检查的,应在月经来潮第一天算起的10天内进行,称为“十日律”。所以,婚后欲孕妇女如须做X射线检查,除病情急需外,一般宜在月经期10天内进行较为安全,否则,应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对于孕妇来说,在妊娠第12周内应避免做X射线检查,尽可能采用其他检查方法来替代。若在妊娠期进行X线射检查,其X射线剂量应尽可能小,检查时间和照射范围应尽量减到最低限度。孕妇应主动向医生说明。
目前有些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在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时,检查项目往往有“胸透”一项,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因为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中的第三章《受检者的防护》第十三条规定:对婴、幼、儿童、青少年(未满17周岁)的体检,不应将X射线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这条规定是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必要的照射出发的。
对于孕妇、儿童等这些特定人群,确实应尽量避免X射线检查,但为诊断疾病的需要,也不必因噎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