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艾滋病人坐牢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目前关于艾滋病人如何进行羁押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艾滋病人羁押措施日前是与普通嫌疑人一样的。在监狱有项工作,是要在犯人入监之前开展体检。首先是艾滋病的筛查,如果患有艾滋病会送到关押艾滋病人的监狱,并且要看传染源在哪里,如果不在开放区,就会被押送到监狱医院传染病区去治疗,如若要是体检后,只是患有正常的疾病,入监后正常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2. 坐牢体检检查什么
法律分析:(一)一般体检:
1、既往史:疾病史、吸毒史、精神病史、手术外伤史等;
2、一般检查:身高、体重、体貌特征、头面部、躯体、四肢等;
3、五官科:眼、耳、鼻、喉、视力、听力等;
4、外科:皮肤、淋巴、甲状腺、胸廓、脊柱、四肢关节、生殖器、肛门等;
5、内科:血压、心率、心肺、肝、胆、脾、肾等。
(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免疫检查;根据防疫重点,开展艾滋病、性病等誉源纳传染病检测。
(三)胸裂行部X线(DR)检查。
(四)B超(肝、胆、脾、庆没肾、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及附件)、心电图检查。
(五)妇科检查:对女犯作常规妇科检查及相关内容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